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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重生萌夫追妻-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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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玛,这么凶的女人顺哥到底看中她啥了。

    于百顺知道小乐为啥看他不顺眼,看好兄弟委屈,没良心的货只觉得好笑,拍拍他肩膀,小声说,“她脸皮薄,你别逗她。”

    这咋看也不像脸皮薄的样啊,小圆脸不敢回头了,挥舞着扇子使劲扇。

    边上还有两家烧烤摊,人家早就卖上了,稀稀拉拉的坐着几桌客人,他们这边火刚生起来,小乐看着人家开张干着急。

    于百顺不疾不徐的,急啥,好饭不怕晚!

    他带来个小炉子,这也是今天添置的大件,点上蜂窝煤放上马勺,热乎乎的辣油炝锅,小龙虾伴随着切的豪迈的大块葱姜蒜下锅,秘制的汤汁红红火火,味道更是香飘几米。

    这味道实在是太刺激人了,小龙虾风靡数十年可绝不是盖的,尤其是现在没人吃过这个,闻着味都馋!

    第一锅下去就吸引人过来问价,5毛一个倒也吃的起,只是因为没吃过都持观望态度,几个民工围着锅看,于百顺也不撵人,做买卖最不怕人看了,越多越好!

    终于有人熬不住,想买俩,于百顺摇摇头,这第一锅他可不卖!

    (本人的《超级旺夫系统》已经完美大结局,番外全部补全,大家专心呵护妞瘦瘦的新书了~推荐票你们在哪里~收藏你们在哪里~)

 第14章旗开得胜小龙虾

    小乐跟着他忙活小半天还没吃东西呢,这第一锅自然是要送给她。

    他给她开了瓶汽水——汽水和啤酒是小圆脸搬过来的,练摊可少不了这个。

    为了怕刺激胃,又烤了个馒头片,配上几串牛板筋,再加上重头戏麻辣小龙虾,一起端到她跟前。

    “先卖吧,回头我跟你一起吃!”她记得百顺也没吃饭呢。

    他背对着诸位闻香而来的食客冲她眨眨眼,小声说,“你可是我的活招牌,快吃,吃的越香越好。”

    小乐分分钟明白了,他是让她当饭托!不就是吃嘛,这个她擅长。

    她嫌带手套碍事,在水盆里把手洗干净,直接上手!

    忙活一天也真是有点饿了,再加上她是真心想给小吃摊做广告,一口烤串下去,吃相豪迈。

    “太好吃了~”她还吧嗒两下嘴,一副意犹未尽状。

    “牛板筋,无疑是板筋和木炭的爱情结晶,唇齿与手指的默契配合,让这香浓劲道的小吃伴随着孜然与辣椒渐渐吞噬,只留下质朴的香气和空虚的竹签~”

    噗嗤,于百顺乐了,傻宝,背什么舌尖上的中国!吃个烤串至于这么浮夸么,演过头了啊!

    后世流行的舌尖体被她生硬的搬过来,围观的食客都没听明白,一脸茫然,这女娃子吃个烤串嘚啵啥呢,快说说龙虾啥味儿啊!

    小乐吃了烤串,终于拿起龙虾,红呼呼看着就有食欲。

    “闻一闻精神百倍,尝一口香辣十足——”

    “差不多得了啊,再说该凉了!”于百顺正在颠第二锅,笑着制止她耍宝。

    她很久不吃小龙虾了,轻轻的啜一口,大量香料辣椒堆起来浓郁的香直冲舌尖,香的不得了,谈不上多高大上的口感,玩的就是刺激~

    都等着她说说啥味呢,她倒是不说话了,闷头狂吃,吃几口扇扇舌头喊两句过瘾,然后继续低头狂吃,吃几口再惬意的来口汽水,这副幸福的吃相成了最好的广告,再加上百顺锅里飘出来的香味,第二锅还没出来就已经一抢而空。

    光等着小龙虾也不行啊,再来点烤串吧。

    小圆脸帮着烤串,不一会桌子就坐满了。

    小乐也吃的差不多,洗干净手扎着个头巾帮着收钱端盘子,她没当过服务员,但做过销售的人那服务态度自然是差不了,见谁都笑眯眯的。

    “妹子,原来你是这家摊上的人啊,刚看你吃的那么香我都饿了!”有食客打趣。

    “我那是广告啊。”小乐一本正经的递上盘子,“别看广告看疗效!我家东西可好吃了,吃过都说好!”

    小姑娘长的漂亮嘴又甜,再加上东西好吃不贵,一下子就把周围的生意抢了。

    人都有随众心里,哪家生意好就往哪家跑,加上有麻辣小龙虾镇摊,他们的小吃摊成了夜市最火爆的项目,没用俩小时东西都卖完了,不少人都没吃够,小龙虾这种刺激的口感实在太适合重口味喜辣的吃了,捎带着啤酒都卖出去三箱。

    “顺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值班可能过不来了!”小圆脸忙活完了要走。

    “饺子你等会走,陪我喝点。”于百顺擦擦头上的汗,这是他两世的好兄弟,上辈子就一直跟着他,他回来想到的第一个帮手就是他。

    “今儿就不了,你跟嫂子庆祝庆祝,我改天请你喝!”冲着小乐憨憨一笑,小乐冲他做了个鬼脸。

    原来这家伙外号叫饺子,哼,还真像,看在他帮百顺这么卖力的份上她决定不那么讨厌他了,等会,他叫她什么?

    饺子骑着来时的三轮车走了,临走前还拍着百顺肩膀,“顺哥,好眼力。”

    之前看小乐照片他还觉得顺哥挺可怜的,本地的小姑娘还是拉小提琴的家境肯定不错,哪儿可能跟他们这些外地穷孩子。可今儿见着小乐本人了,觉得她既能干又开朗,一晚上忙忙活活的也没喊个累。

    虽然不知道她为啥那么仇视自己,不过饺子对她第一印象极好。

    于百顺笑的极为嘚瑟,那是,这可是哥一眼就相中的媳妇,能不好么!

    收完摊已经九点多了,先是把工具送回去,于百顺又骑着自行车送她回家。

    喧嚣的城市静下来,她被路灯氤氲的光照的有些晕,光圈一点点的落在他的后背上,真没想到前世的老板、男朋友成了今生的合伙人。

    “行了,你上楼吧,我在这儿看着你。”他送她到楼下。

    “你上来待会,我煮东西给你吃。”他忙活了半天还没吃饭呢,她倒是吃了不少好东西,可都消化的差不多了。

    “方便吗?”

    她瞟了一眼,这位亲一边锁车一边说这样的话不觉得虚伪么!

    说是她煮饭,最后下厨的还是他。两碗热汤面让他做的有滋有味的,一把小葱花撒下去香喷喷的特勾食欲。

    劳动过后再吃饭都格外香。

    “明天咱几点出摊啊?”烧烤的利润非常大,因为路边摊只交摊费没有其他的费用,成本利润四六开还要多,尤其是小龙虾,卖一只赚二只。

    这一晚卖了接近400块,小乐没法计算成本,因为他买了很多的菜还有肉都没有用。

    “明天晚上6点我过来接你,白天你在家练琴,我给你送饭。”说是过来接她其实也是为了让她去吃晚饭顺便散散心,光盯着琴也累。

    “那你做什么?”依他那么精明的性子不会买那么多菜不用浪费。

    这丫头,猴精猴精的。他摇摇头,装出一副烈士状,“打死哥也不说!”

    摆烧烤摊收入的确不少,但他后世练就的一身好本领去海鲜酒店当个厨师长月入也有好几千,比这个要轻松多了。

    他之所以选择练摊就是因为夜市只要晚上出摊,白天还能做些别的。

    他买了那么多菜就是为了去工地卖盒饭,上午卖盒饭,下午准备晚上练摊的东西,一天的时间安排得当,收入相当可观。

    小乐大概猜到一些,这家伙肯定是要偷着赚钱去。“我帮你呗。”

    “你这年龄应该是学习的时候,轻重缓急你心里应该很明白。我不缺服务员,但是国家缺音乐家,你就踏实下来好好练琴,学费什么的都交给我。”

    小乐也知道自己的琴再不练就要废了,可是这么麻烦于百顺真的好么!

    她没说话,清澈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心,他撂下碗,“我都养着我弟弟妹妹上学了,也不在乎多你一个。再说了,我弟弟妹妹可没你这个天赋,有才华不去发展浪费了可惜。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等你成名了就给哥多签几个名!”

    养自己媳妇不是每个男人应该做的事么,等将来她出名了就让她在自己的,嘿嘿,那个啥上签名~

    以上是某龌龊男真实想法,但是这货面上还装的无比之正义。

    “你要就为了自尊把前途耽误了后悔的还是你。我就是厨师出身的,就算不为了你我也会做这些,现在只不过是顺手捎你一程,你要不想活的跟前世一样憋屈就别放弃自己理想,我这块好说。”想回报哥方法不是有的是么,咩哈哈~

    “我有个事儿想问你。”说不感动是骗人的,但小乐隐约觉得不对劲儿。

    他对她这么好,她要是矫情的装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太假了,但问题是俩人前世不过就相处了两个月,再喜欢也不至于这样吧。最可疑的是那个面包脸的饺子前世虽然认识,但是如果她没记错,今天可是俩人在这个时空第一次见面!

    餐饮行业恋爱早,叫一个小姑娘嫂子倒也不奇怪,可是饺子为什么露出一副早就认识的样子?

    她记得前世她跟于百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店的礼品厅里,他也不说自己是老板,穿双布鞋,脖子上带着比小手指头还粗的金链子,他土大款的形象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根深蒂固的扎根在心里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于百顺是不是有事瞒着她?

 第15章中国好后妈

    他撂下碗,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觉得好笑,使劲往嘴里塞了口面条。“说吧,啥事要问我?”

    “那个烤焦饺子为什么表现的跟我那么熟?”她前世讨厌焦子福,参照着烤焦面包那部动画片给他起了这么个外号。

    于百顺也看过那个动画片,噗嗤乐了。

    宝贝这想象力真好,还别说,饺子那张小圆脸板起来的时候还真像烤焦了。

    “他烤焦了,所以跟谁都熟。”好冷的笑话。

    “我觉得你有事瞒着我。”

    他把剩下的汤一饮而尽,连同她吃完的碗叠在一起。

    这意思就是不想说,小乐也看出来了。无言的沉默就是一种变相的拒绝。

    他在厨房里刷碗,水声是屋里唯一的声响,俩人都不再说话。

    送走于百顺,小乐把自己关进琴房。

    楼下,他坐在自行车后座,看着她琴房传来的灯光,小区很多家都熄灯睡觉了,小丫头应该会忙到半夜。

    从兜里摸出一包劣质烟,下午采买时店主塞给他的,点燃,他抽不惯劣质烟,只是透过冉冉的烟往上看。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这个欠扁的歌声——不就是泼他一身水的那个大傻妞么?

    他拿着烟的手顿住,眯着小单眼皮顺着歌声看过去。

    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小姑娘哼着歌往这边走,她身边还跟着个老男人。

    “爸爸,我就不明白了,这破歌要死不活的怎么那么多人喜欢呢,我唱了两天都觉得旋律得改改,鼓点我都想好了,你看,咚咚,咚咚——”女孩俩手握拳做锤子状,在空中比划着节奏。

    她爸在她头上敲了一下,“大晚上扰民,在少年宫还没敲够?”

    女孩嘿嘿笑了两声,于百顺注意到她身后背着个圆形的物件,应该是军鼓一类的东西,父女俩有说有笑的进了楼道,于百顺把烟头扔地上用脚踩灭。

    这个年龄的小女孩都应该在父亲身边享受父爱,可是他的宝贝却心事重重,为了学费苦恼,小小年纪就自己出来练琴,她从不在他面前说家里的事,但是他前世调查过都知道。

    他想说自己能带给她一切她需要的,可是她跟个板栗似得缩在刺壳儿里,他付出再多她都是小心翼翼的,不怪她太谨慎,而是她身边的人都伤她太深。

    这晚上她琴房的灯亮到了半夜,他在楼下也守了半夜,直到熄灯才离开。

    小乐想着他说的,顺着心慢慢找感觉,放下包袱不要想太多,琴技果然进步不少。

    练了几小时她觉得自己技术上的东西回来不少,她一开始太急着回忆手感了,其实正如于百顺所说,这种感觉就应该是活在她灵魂里的,是她的早晚得回来。

    于百顺呀于百顺,想不到你除了做饭好吃还这么有哲理啊。。

    正在路上把自行车当成风火轮踩的百顺哥哥打了个喷嚏,其实他就是顺口胡诌糊弄她,只不过歪打正着的蒙中了。他要知道小乐崇拜他了估计尾巴都得翘天上去。

    回去只睡了几个小时,早晨起来给她送了早饭,去的时候她还在睡,估计昨晚练琴累了,他没叫醒她,把饭搁桌子上就要赶回去,眯一会还得爬起来做中午的盒饭呢。

    当然,做雷锋也不是没报酬滴,趁着小美人熟睡,某无耻男照着人家粉嫩嫩的小脸亲了口,又亲,还亲——不能亲了,亲醒事儿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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