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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重生之庶女归来-第4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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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檐走壁跳城楼的那一瞬间发生的事,而非后来锦衣卫诸人为她疗伤时做过什么手脚,暗中谋了她的内力。
  一开始,她真的怀疑就是为她用八荒指活血的那几个人里,高绝、蒋毅、宋非和廖之远这四个人里,尤其听说蒋毅是宁王的人,她几乎立刻就怀疑到他的身上了。那回在白沙山庄遇见蒋毅一次,在他尖锐的笑声中昏厥,并在回扬州的快船上醒过来,后来打听蒋毅那个人,竟然还在锦衣卫中效力。她一直都颇有困惑,试探着问高绝,那日她在白沙山庄昏过去,后来又怎样了。高绝理所当然地告诉她,当时他腿脚不便,就让蒋毅为她简单疗伤后送还孟瑛等人了。
  她虽然对蒋毅此人万般质疑,可事实上,她最后就是活生生回到了孟瑛等人手里。那蒋毅是个奸的,却也没趁人不备一把捏死她,无声无息丢去喂狼……加之,从那以后再也没见过此人,在陌茶山庄住了些日子,只见过蒋毅的胞弟蒋邳。蒋邳的性情跟廖之远颇为相似,第一观感里,城府不是特别深,不大像正宗的奸人。就这样子,没有确实凭据,她只好将蒋毅列为嫌疑人一号了。
  一则,当时在冰窖疗伤,段晓楼全程在场,暗中做手脚不容易;二则,那回杜尧内力被全吸走的情景,她也是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过的。一个壮牛样的大汉,吸功前后不过个把时辰,一下子就油尽灯枯了,要不是陆江北抢救的及时,差一点儿就断了气,后面也调养月余才渐渐好起来。
  而她自问她的身子板儿不如杜尧那么壮,假如真的遭遇过跟他一样被吸内力的事,很难想象会变成多糟糕的模样。可事实上,她醒过来时虽然虚弱一些,但小半日里就恢复了不少,下了地之后能走能跑,除了内力凭空消失,她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元气损耗,可见她跟杜尧的功力被废的情况并不一样。
  在陌茶山庄的书房里读的那些书,也佐证了她的这些看法,有几本书都白纸黑字地介绍过杜尧的那一种情况。
  因为他的功力是他从小到大一点一点勤练出来的,因此打个比方,他原本只是个小酒盅,只能盛载一小口酒水,经过十多年习武之后,他就变成了个大海碗,能盛一斗的美酒佳酿。而何当归虽然无意间吸走杜尧的内力,却也只相当于将他的大海碗给倒空了,并没将他从大海碗打回那个小酒盅的原形。
  杜尧一下子变空,海碗还在,因此才格外的难受,差点就没撑过去。可当时没接触过这种情况的陆江北等人所不知道的是,有一些顶峰级的高手,会专门请人用密法清空“他的大碗”,在一张一弛之间寻求更高的武学境界,是一种突破瓶颈的妙法。
  换言之,根据书上所述,只要杜尧的大海碗还在,他就很可能在短时间内突破原有的境界,在武学上更上一层楼。何当归那一个无心之过,非但没有害他,很可能还是帮了他的忙。
  这些书册被何当归和陆江北等人传阅过后,大伙儿对那次的事都渐渐释怀了,其实当时那几人深深怪罪何当归,也多半处于对杜尧的同袍之谊,一时不能接受罢了。后来见人家杜尧本人都不介怀了,他们也就不再重提这一节,好似此事从未发生过一般。
  而何当归读完书之后,虽然是宽了心,但偶尔想起来,又觉得理论上的那些东西,也有不大可靠的时候,谁知杜尧再次复功是什么时候,十年还是二十年?他现在就只能在陌茶山庄做个文职,穿着打扮就像一名文弱书生,再不似从前那样坦着襟怀的豪迈情状。一个大好男儿,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被她毁了,除了失去一甲子的功力,他大概还经受了从高峰跌到低谷的心路历程。
  所以,尽管锦衣卫那头不再提此事,她还是一直惦记着那一张内力“欠条”,把帮助杜尧复功的事,看得比为她自己复功更加严肃认真。本来出嫁之前是打着让孟瑄帮忙的主意,可嫁过来之后竟物是人非了,叫她也难再开口,眼下只好再徐徐图谋之了。
  何当归轻轻抚摸两下小白狼毛茸茸的脑袋,微笑叹气了,偏偏最想见陆江北的时候,却找不着他的人,究竟那个情蛊将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又该如何化解……
  不过,小白狼送来的这封信也不是全然无用,杜尧在末尾处写道,他有一堂弟名杜欢,小的时候身子羸弱故被和尚化去出家,后来家里也打听过他的消息,依稀是后来还了俗,在孟家跟着七公子历练两年,当了他的随从,名熠迢。
  杜尧信里说,他前日里已致信于堂弟熠迢,重提了幼时的兄弟情分,请他代为照拂堂兄的“义妹”何当归,不叫她在孟家里受了委屈,使得明珠蒙尘,玉花委地于泥土云云。总而言之,杜尧写道,他还是愿意做她的“义兄”,多过于做她的债主,并问她的意思如何。

☆、第495章 高绝轻薄青儿

  更新时间:2014…01…06
  读完信之后,她呆愣一下,寻思过来熠迢对她突然转变了态度,是因为受了其堂兄的委托,可从前时,她和熠迢彼此都属于两看生厌的人,熠迢那边拉不下脸子,又清高得不想点破,其实他也是吃裙带关系的俗人,因此就生硬地过来“照拂”她,才会酿成她心里的一场误会。“”
  青儿凑头看了一遍,最后欢呼道:“太好喽,你从萧素心手里将掉了一个马前卒,快!你快摇铃铛把那个熠迢召唤过来,跟他说上次你是冤枉的,孟瑄脑门上的风是跟他一屋里睡觉的萧素心吹的。为了争宠就吹风,下次该下毒了,快!跟熠迢和孟瑄揭发那个阴险的女人,我去找齐玄余来作证!我又小齐的把柄,他不敢使坏!”
  青儿说着就往外跑,何当归拉都拉不住她,只好让小白狼拦住她,提醒道:“孟瑄等人已出发去青州了,有什么事也回来再说吧,起程之前家变不祥。倒是青儿你,离齐玄余那个人远一点,以后最好连话都别说。”
  “为什么?早点揭穿萧素心不是更好?”青儿兴奋得像打了鸡血,“咱们也跟着去青州,我听说那里的男人们个个身上长肌肉,肱二头肌、肱三头肌、大腿肌、胸肌腹肌全鼓鼓的!好想上手摸一摸~~走走走,别睡觉了你,叫上齐玄余给咱们当保镖,咱们去青州找孟瑄,他知道你千里寻夫寻找他,一定会感动的把他所有银票拿出来送给咱们俩!”
  何当归惭愧地捂脸说:“好姐姐,你看你后面站的人是谁。”
  青儿回头看了一眼,“呀”了一声跳开,然后又“呀”着捂脸跑到了屏风后,指责何当归说:“你怎么不拦截我的话,存心看我笑话呢!他什么时候来的?听见了多少?”
  何当归无辜地眨眨眼说:“我是想拦你,可你何曾给我一个插嘴的间隙。高大人是在你说‘个个身上长肌肉’时进来的,至于听见多少,你问他本人吧。”
  高绝黑着脸站在门口,直如一尊门神,冷冷道:“杜尧让来看看你吃穿缺不缺,我来拿我的袋子。”
  袋子?何当归恍神一下,想到上次高绝要她做二香袋,用于给他的小儿小女盛宝石,她当时也满口应下了,可她只做精细活儿,手下慢些,连半片儿都没弄好呢。她抱歉道:“我这两日赶工,做好了让人给你送去。”想了想又好心补充说,“听说最近扬州城丢了不少小孩子,大人你在此时接他们来住,可得日夜有专人看顾才好。”
  “谁敢偷我的人,我杀了他。”高绝把一句话说得彷如地狱开启的前兆,眼光瞄的是屏风后的影子。
  何当归大致猜着,会不会是高绝以为青儿跟齐玄余有什么,就吃了个飞醋。青儿真是个闯祸精,几天没看住她,她怎么又惹上个齐玄余来?惹吃人魔那一次就够吓人的了,到现在也不敢让她独自进城去,而齐玄余那妖道,只要一想起罗白前之事,谁还肯接近他半步。找机会一定要把罗白前的事跟青儿说说,看她还犯不犯花痴了。
  何当归点头客气道:“我在这里住的非常好,只是很惦念舅舅,有一件紧要的事要当面向他打听,高大人你如果联系得上他,还盼传递个话儿,我就感激不尽了。”
  高绝在手边的桌头上搁下一个黑丝绒袋子,不发一言地走了。待他走后,青儿从屏风中跳出来,何当归指挥她看看袋子里是什么,青儿打开后“呀”了一声拿给何当归看,原来是青儿一度非常觊觎的高绝从波斯商人手中购得的宝石,一块块晶莹水光,未必每块都是稀世珍宝,但其中真有两块大颗的金刚石、红宝石,一眼看上去就叫人喜爱非常,果然很适合拿去给小孩子耍玩。
  青儿惊讶地问:“你托高绝买的?多少钱哪?”
  何当归约莫估计一下,微笑道:“就算渠道合适,这些宝石至少也要价值两千两银子,而且高绝放下宝石袋之前,深情款款地望了一回屏风后的你,想来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他一定不知从哪里听说了,你垂涎他儿子女儿的宝石的事。”
  青儿从窗里看一眼还没走远的高绝,拎起袋子追出去,口中不快道:“谁要他的。姑奶奶也懂什么叫君子爱财,取之以道。”
  何当归回头看一眼那一灰一白两头小狼,此刻均双目晶璨地看定了她床头上的金刚鹦鹉,尖长的狼嘴边隐隐有口涎流下,碍着主人在场才没上演饿狼扑食。何当归又笑望一下瑟瑟发抖的大鹦鹉,才斥退了那两头狼,给鹦鹉解了个围,并得知了一件事,鹦鹉果然如熠彤说的那样“中看不中用”,它好像不大会飞,只能像母鸡一样用双脚走路,大概是体形硕大的缘故。
  而跟着小白狼的那一匹灰色母狼,并不是她豢养的宠物,而是小白狼从外面带回家的“野情人”,首次见到是在陌茶山庄,那时出现于人前时,小灰狼还是怯怯的羞于见人的模样,如今二狼已光明正大地出双入对了。一开始,她只将小灰狼当成普通的野狼,后来发现小灰狼毛发整洁,通体有花香,绝对是被人爱惜打理过的。
  直到发现小灰狼的爪底绒毛雪白,四蹄犹如踏雪一般,她才想起来,前段时间依稀见过这狼——是在澄煦的时候,那一回孟瑄带她进竹林的竹枝顶上烘干衣裙,后来下去捡她绣花鞋时,就捡回了一只小灰狼,孟瑄扣着那头小兽不让它走,说给她的小白狼做一个伴儿。只是她跟孟瑄吵架了,过后将小灰狼忘得一干二净。看样子,孟瑄将它带回了清园,饲养至今。
  在陌茶山庄里,她回忆起这一节,顿时觉得小白狼的情人狼越看越像澄煦的那一只,拿住小灰狼细细一闻,她当时就“扑哧”笑出声来,原来,小灰狼身上的花香,竟然是无忧香的味道。肯定就是孟瑄的宠物没错了,他的嗜好可真够特别,居然用香料给小狼沐浴修毛,将小灰狼打扮得又美又顺,难怪勾引去了她家的狼。
  无忧香……他是将小灰狼当成她了吗?当时这么一想,她柔肠百结,还随口给小灰狼取名小归,给小白狼取名小瑄。不过住进清园后却是这么个光景,她对着两匹小狼也叫不出那两个名字了。
  起得床来,刚松松挽了一个发髻,她就望见水谦居外面小径上,高绝居然将青儿一臂抱进了怀里,强按着头缠绵深吻,手还探进她的衣襟内,揉捏她胸前的圆峰……
  何当归瞧得耳根一烫,偏开头不再去看了,简单收拾了一下,今夜打算留青儿一起睡,夜里说点子悄悄话儿。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青儿才跌跌撞撞从外面进来,其人如一尾刚从开水里捞出的虾子,嘴唇红通通的,肿起一片,颈上也添了几颗小草莓,看情形真叫高绝占足了便宜。
  青儿气哼哼地在碎玉桌边坐了,先拿两碗凉茶漱了口,然后开始狂吃桌上的松糕和核桃酥,抓起一把孟瑄捎来的那个可可糖就着吃。等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时候,她才哼哼道:“笑吧笑吧,我知道你一定看见了。”
  “我倒无甚可说的,高绝不是个多讨厌的人,”何当归挪到光线适中的地方,手里做着香包的针线活,慢悠悠地说,“跟你也看不出哪里不般配,只是,就算他许你当平妻,也只是个本家认定的身份,在官府那儿不被认可的。律法从不接受‘平妻’的说法,‘后来为妾’是铁则,除非有天子铁劵——历朝里,尤其是在唐朝,天子将自己女儿许配给有妻室的大臣时,若人家大臣伉俪情深,不肯将原配贬为妾,那天子只好将公主当做平妻下嫁大臣,谓之‘两头大’,其实在家里,还是有铁劵的公主身份更高贵。”
  青儿埋头狂吃,哼哼道:“跟我说这些干嘛,我才不嫁给高绝,我嫁陌茶山庄里每天一起吃饭的那个老头儿,都不嫁高绝。他先偷袭我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就当被猪亲了一回,反正我经常吃猪头肉、猪口条。”
  何当归的玉指在夕阳笼晖中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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