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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傲世法则-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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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用歌,他就用歌,别人用拳头,他也用拳头……真是费时费力,说得不好听,这多少也是粗鲁和愚蠢的表现吧?

  同时,她内心里也不认为汤森能教童子军们唱什么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时间去训练的那种贵族式之外,歌曲这东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态,就是吟游诗人那种浮华淫荡的唱腔,但无论那一种都不是小孩子该学的。汤森,你可千万别教儿歌啊……

  其实不但是她,连带商队的人也认为首领是在泄愤,出身部落的近卫倒是无所谓,因为能歌善舞是他们的天资。如果汤森教不下去了,他们中间随便站一个出来都可以顶替,保证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九岁的小副官挎着刚刚改装出来的小鼓,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到队列前面。他穿着并不合身的军装,用两根小号鼓槌敲出简单的鼓点,小脸通红。

  “嘣、嘣、嘣——嘣!”两列纵队在鼓点中踏步前进:“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个?在奔腾的浪花里,我是哪一朵?”整齐的步伐中,小副官们的歌声低沉而有力的响起:“在征服宇宙的大军里,默默奉献的有我一个;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永远奔腾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认识我,不需要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进、融进群山和江河。”合唱在此时昂然而起:“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这些小胳膊小腿的孩子在昂头歌唱,用一种无人知道的简单旋律,然而在他们弱小的身躯上,却有隐形的力量在流动!人们被眼前的现实打败了,跟他们一起被打败的,还有那些在周围纵马奔驰的土著,至少在车队附近,在荆棘玫瑰的旗帜周围,再没土著会开口唱歌了。

  “在冲锋的队伍里,我是哪一个?在灿烂的群星里,我是哪一颗?”小副官们的童声合唱,飘在草原的明净天空上,环绕在苍翠山峰中:“在通往宇宙的征途上,无私拼搏的有我一个;在西海岸的星座里,永远闪光的有我一个!”

  “不需要你歌颂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我把光辉铸进、铸进苍穹和星河。”小副官们的歌声与海面的波涛一起涌动:“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荆棘玫瑰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我!”


第030章 方少时CC

  随着大家的步伐,随着车队的行程,小副官们清亮的歌声在扩散,渐渐的,给西海岸带去一种截然不同的气息。

  再经过二十多天的跋涉之后,荆棘玫瑰的车队已经来到莎曼撤山脉前——确切的说,莎曼撤山脉只是个分支,她的主脉就是分割西海岸与内陆的昆士马萨山脉。

  位于哈维镇与仓库镇之前的隆达山脉,同样是昆士马萨山脉的支脉,只是没像莎曼撤山脉这样,一直延伸到千里之外的地方。

  只要通过这里的关卡,荆棘玫瑰的车队就真正踏进了银色海岸势力范围。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进入了一个“讲规矩”的地方,不比在奎尔萨北方,他们的行为举止都会被人管束。

  “……正常、健康、富足的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是我们将来要过的日子。”

  趁着手下去办尽管手续的时间,汤森站在关卡外的小山头对童子军上课:“你们要记住,我们拼搏杀戮,不是为了以后吃生肉穿兽皮欺负部落的小子们,我们是为了让自己不受别人欺负、不被人当成爬虫看待、为了将来的美好安定!你们要牢记这点,才不会迷失在杀戮之中……”

  “长官。”近卫队长跑过来:“我们过关的手续没办好。”

  “给钱!”汤森头都不回:“面对刁难和腐朽,贿赂通常是很管用的招数……”

  “给了,但他们不收。”近卫队长是个老实人,他回答说:“然后我们还加倍给了,但他们说什么都不要,还说什么什么演习,什么什么上面来人检查……”

  “大家接下来的作业,就是展开小组讨论,从至少三个角度去分析这件事。因为这不是贿赂失败,而是有敌情出现!”汤森面不改色的对童子军说:“事有反常,就说明里面有猫腻。现在下课!”

  “长官再见。”童子军们压低了声音回答,然后分队散开。

  汤森回头,脸色不是很好看:“真的给钱都不要?”

  “给钱不要!”近卫队长点头,指着前面一里外的关卡:“进门的资格叫通行证,没有通行证的人都不让进。”

  “要通行证?他们这是在玩什么把戏?”汤森皱眉,这是银色海岸的第一道关口。

  一路上屁事没有,却没想到居然在这出问题,难道是有人想照麻烦?否则他们没有阻挡自己的理由啊!

  “嗯!金属的薄薄的一片这么大。”近卫队长用手比划着:“我派人问了,只有附近的村庄和一些商人才有。”

  “既然如此,那我就去瞧瞧。”汤森呵呵一笑:“附近有村子?”

  “三个。”近卫队长伸出手指,指指方向。

  “等着,我去去就来。”汤森转身就走。正在一边指导瓦胡的玛西亚问:“干嘛去?”

  “偷抢拐骗。”汤森回答:“要不要一起?”

  “算了,”玛西亚摇头:“但你想过没有,万一通行证上有记号怎么办?”

  “通行证只是表明态度,代表我给他们面子。”汤森一声冷笑:“如果他们敢看出不同来,我们就敢抽刀子杀人。”

  说是这样说,但为安全计,汤森还是选了最远的一个村子。

  他围绕这个村落转了一圈,发现这地方可比自己领地的那些村子富裕多了。房子高大规整,屋顶的防水性很好,低下都是用大条石做地基。窗户又大又漂亮,只挂着白色窗帘,一点都不担心偷盗的模样。

  别看只是几栋乡下房子,可这其中牵扯着很多方面的事情,材料、技术、资金缺一不可。银色海岸肯定拥有这样,想要发展,银涛城真是非去不可。

  正好村子里有人嫁女儿,还是嫁到关卡里面去的,所以他们肯定会有通行证——汤森观察了一下,选定了最富丽堂皇的一间屋子,这肯定是主人家的房间,通行证多半是在这里。

  如果没有怎么办?那汤森就只有用老手段绑人了。

  但翻进去一看,呸,居然是个厨房!各种各样的精致吃食特别是糕点摆满了大小桌子,形成好几条起伏绵延的“山脉”,而且各种用具都是金属的,干净整洁,表面擦得锃亮……把厨房弄的如此漂亮,难道这村子里住的都是吃货吗?

  “我去!怎么全是素的?”汤森一脸的不耐烦,这些糕点无论形状用料,都属于卖萌系,连奶油都是粉红色,他实在是下不去手。

  吸吸鼻子,汤森闻到点肉类的气味,眼睛一转,他顿时就被墙边桌上的一只烤鸡吸引,跑了好半天的路他真是饿了。

  于是汤森左右看看,垫着脚尖靠近拐角处的桌子——以汤森的本事,“嗖”的一声拿走烤鸡不是问题,但是呢,做贼要有做贼的自觉,要小贼要有做小贼的自觉。

  对衙内来说,这叫体验生活,必须要让自己进入角色,那才够爽。

  汤森注意着身后,十分享受地伸出手去,两根手指“变成”个小人,指尖在桌面上交错点出,一路“鬼鬼祟祟”的靠近烤鸡,甚至还绕了个弯,这才“攀”上了鸡腿,最后轻轻一拉——居然没拉动!

  烤鸡自然没有这种本事,胳膊掰不过大腿的说法,在这里肯定不成立!

  “嗯?”汤森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他顿时又惊又怒!因为他看到在对面、抓在另一条鸡腿上的另一只手!

  一只戴着灰黑布手套的手!

  这只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复针脚细密,覆盖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轮廓上,柔和的线条从指尖开始,最后归拢在手腕处,衬出手掌的稳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长……

  “好,好,好。”汤森脑中念头一闪:“好一双贼手!”

  汤森的目光向上移动,灰黑布的衣袖进入眼帘,与手套同样的布料,却不知用什么手法勾出了流云样子的暗纹,手肘关节略有弯曲,正是第二次发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膛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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