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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烟云错-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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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凌见到这种场面,自是新鲜。李烟已向人去打听。大鹰这里护定了公主。半条街外有个马戏班子犹在舞狮子讨钱。

    这狮子满身披锦,口衔铃铛,又威又媚,把个竹蔑编的绣球舞得滴溜溜转,观者喝彩,执盘的小丑便躬身讨钱。有促狭的混混便道:“狮子呢?狮子朝大爷鞠个躬、打个滚,大爷便给钱。”

    说来也怪,旁的舞球狮子,不用大爷催,便已打躬翻滚、献上那叭儿狗般的媚态了,这只狮子却是傲气,被人催了也不弯腰打滚,倒是把那玩刀的刀袋子一扯,唰啦啦那雪亮亮刀子掉出来,晃得人眼一惊,那狮子足动头摇,把那刀子舞得也跟雪球一般!调笑的混混吓得全身一凛,雪球中却有一把刀朝他飞出来,几乎没扎着他,吓得他浑身一抖,眼皮一霎,面前寒光已敛。那执盘的小丑,手一探,像抓个田螺一般,就把刀子给收了。

    大鹰目光望过去,一时不辨是那小丑空手入白刃功夫到家呢、还是那狮子有意好手法把刀柄送到他手里的?一边李烟已向买鱼的过路人打听得来:这囚车上的男子,奸杀了本地一位小姐,按律论斩。他名杨群,原是宜宾城守申一珞的把兄弟。难得申一珞公正无私、依然把他送来砍头。只不过既是兄弟,难免尽点兄弟情义,就免了锁枷捆缚,请他好好吃喝了一顿、坐上大马好车。杨群又说平生好戏,最后一程愿能扮上戏装,唱个痛快。申一珞也允了。

    这杨群虽然向来好酒贪欢,但为人热闹讲义气,其实在宜宾城里人缘不错。大多数人对他颇抱好感,乍听说他竟然干出这奸杀的恶事,颇感愕然。但杨群本人供认不讳,且说当时醉得很了。

    人听了都唏嘘,都道这碗黄汤果然误事。且敬他敢作敢为,慨然赴死,也不失一条好汉行径。来看他受刑者颇众,见他慷慨高歌,也不由叫好。

    这囚车队伍行至城中心路口,开路的衙役嫌拥堵,向前骂道:“还不速速让开?这是你们卖把戏讨饭吃的地方吗?慢些儿,小心一顿孤拐有得好吃哩!”

    那马戏团就收了把势,小丑把小混混等人手里要来的钱,都放进囊中,随众避到墙边,连那锦毛狮子一起敛足低首立好了。

    这些衙役们押着狮子方来到街心,忽听一声喝,旁边忽亮起一片银光。

    却是那个卖鲜鱼的,原挑了个担子,在路边剔鳞剖腹的伺候客人。人爱他鱼鲜价廉,颇买上几条。不料这押死囚的队伍来面前,他发一声喝,起脚踢翻担子,那一担的鲜鱼,都银闪闪的飞将出来,直似一排飞箭。只苦了待得最近的一个顾客,唉哟一声,仰天跌倒,已经面上身上鲜血淋淋,都是被那鱼箭打出来的。

    这鱼箭阵,便宜那最近的顾客受了十分之一强,另外十分之九都打向那押车的衙役们。

    衙役们奋力抵挡,无奈那鱼又猛又滑,竟是挡无可挡,一个个都叫痛连声。那卖鱼小贩早拔出解腕尖刀,扑将过去。

    衙役们被鱼箭打得吃痛,且喜都不致命,倒是激得发出狠来,见那卖鱼小贩扑将过来,哪肯轻饶,便截住了战成一团,一边“劫狱啦!”“强盗也!”连声价喝,那报警的锣也是震天价筛。旁边城民哭爹喊娘,摔逃成一堆,只恨没多生两条腿。又有卖花摊、卖抄手的,都有杀声刀光,竟不知这劫狱的来了多少人,只是混乱成一团。

    大鹰眼观六路,知劫狱的并不多,且笔直冲着那些衙役们去,刀光闪得再亮,须碰不到公主身上。倒是这些吓慌了夺命奔跑的,又推又践、混搡混踏,却怕冲突了千金凤体。

    他道个罪,轻轻奉起思凌,凌空飞起,去落在屋檐上,避开了街上的混乱。思凌看着下头问:“李烟呢?”

    那衙役们眼角晃着有人飞起,叫道:“那边也有强盗!”被劫狱的困住了手,他们没能去攻击大鹰与思凌。不过他们之中竟然有能放袖箭的好手,抽空朝思凌这边放了一箭,只落了个空。

    原来大鹰见衙役喊叫,也自悔孟浪,招了不必要的注意。幸喜此时处于高处,朝下一望,见到人少的角落,已自带了思凌下去。那袖箭来时,已是晚了。一边大鹰看见了李烟:及时利用地势躲在了一个角落里,采用的身体姿势也是最不容易被践伤的,想来无碍。等局势略平靖些,两边便可碰头。

    那衙役们恶战劫狱者,一时打不退,不过把个囚车是护住了,想着不失人,就是立功。等同伴们赶来擒杀强盗,他们就好领功了。

    想是这样想得美,猛可间变生肘腋。那墙边的狮子,瞅个空儿,身子一抖,把****皮抖落下去,露出人形,相当矮小,却是个侏儒,好不凶悍,抄着短刀,往衙役们当中空隙一点,就已经晃过去。衙役们急回头时,他手起刀落,已经把个囚笼剁开。衙役们吼着要来打他时,他携着杨群,轻巧就走了。

    思凌忙催大鹰:“追!”

    她看这侏儒有本事、有来头,且跟官兵作对。搞不好这宜宾城,就着落在这侏儒身上呢!

    这种时候,只能把李烟先丢下在这里了。思凌望着大鹰,还未作声,大鹰已自省得,便同李烟远远使个眼色、拿手往左边比一比,意思是回头在城门处碰头。如若不行,他就先回大营去罢!

    这里趁着整个宜宾城的守卫力量还没有来得及调动起来,那侏儒挟着杨群出了城。大鹰负着思凌,也紧紧跟上。

    那侏儒轻功不错,挟着个人,依然矫健,大鹰也不遑多让。两个追了个首尾相连。不移时,早离远了宜宾城,但听水声响,前面出现一条溪流。侏儒就沿着溪涧跑。那溪面越来越宽,成了河,又没有桥和渡船,思凌和大鹰看着他是过不去了,略微放心。

    只是天色也越来越晚。太阳落了下去。本有月亮,偏偏天上云也多,把月亮也给遮了,天地一片沉冥。

    那侏儒到几棵大柳树下头的影子里,把杨群往地上一放,回首向思凌他们怒道:“你们两个,打的什么主意?想黑吃黑?当我拿的是什么红货?”

    那杨群好容易喘过口气,摸着脖子道:“则我是红货么?”

    思凌听这杨群说话动静,不像是会奸杀妇女的无赖,听这侏儒说话却更是清越,真是金声玉振一般,并那一双眼睛,在那暗影里,都是寒星一般的映人。这样人品,怎么偏偏生了侏儒的五短身材,也是老天弄人了。

    思凌既对这侏儒心生好感,不愿捉弄,开天窗说亮话,指着杨群笑道:“这个不是红货,是个待斩的囚犯,阁下为什么要救他出来呢?难道是采花蜂一起的人吗?又或是要把他带出来动私刑吗?”

    她一连猜两个,想着总有一个对了,那侏儒却是一个都不回答,只抬起手来,也指着杨群道:“你看他像采花贼吗?”

    思凌原是看着杨群不像。不过她道:“人不可貌相。他像不像,我说了有什么用?并你说了也没用。除非――”

    杨群连连摇手:“不用替我想脱罪了。”侏儒却追问:“除非什么?”

    思凌淡淡道:“除非那死掉的姑娘自己活过来,能说话,指证他是或不是,那才好听一听了。”

    侏儒一怔,大笑:“原来要死人复活,说的话,也才只好听一听,并不能就算得准。阁下这疑心,也算是有一无二了。”

    思凌翘了翘嘴角:“人既然满嘴谎话,怎见得做了鬼就一定会老实?如果看着对方是鬼,就全盘听信,炮制了活人,那活人也变成了鬼,与原来那鬼重新扭打回来,你倒是听谁的是呢?”

    大鹰在旁听着,暗暗佩服:不愧是我家公主!说出话来,乍听似乎是无理的,等听她说完,才知世上所谓常理,才是无理的。她能发所别人之不能发,这才是锻造新世界的天命皇主呢!

    侏儒以前也未见过思凌这样的人、更没听过她的道理,听了入耳,先是一怔,想想,无辞可答,再想想,转为欢喜,便行礼道:“兄台高论,受教了!”

    思凌见他如此,也喜他坦荡,客气一句道:“这也不算什么。”就问,“然则兄台把这死囚截来,到底是为着什么呢?”(。)

第十一章 把兄弟交情() 
侏儒转头对杨群道:“你听见了,人家要死鬼复生,还未必信你。你怎么办?”

    杨群苦笑顿足:“我怎么办?我都招啦!都是那一碗黄汤误事。英雄们不必问啦!就把我押回去,受那朝廷的明正典刑便了。”

    思凌听了,对那侏儒道:“人家愿意受刑,你偏要多事,为着什么?难道是他的亲戚么――”

    杨群听得一吓,往侏儒相了一相,道:“我没福气有这样的小英雄亲戚罢?”

    思凌听他说一声“小”字,以为是指着身材而言,只怕那侏儒听了要发火。

    那侏儒板着脸,揪了杨群,却从阴影里走出来。

    思凌一见,暗叫声惭愧:原来人家哪里是侏儒?

    这小小身材,原因为人家年纪小!不过是个男孩子而已。

    说是男孩子,仔细看看,他又应该不再是孩子了。

    他就介于儿童与少年之间,脸色还是粉萌萌的,眼神却已老成、甚至带了狠决,叫人一见,不知是怜他的好、还是惧他的好。就是这样微妙的一个人物。

    思凌定睛看清了他,不知为何怔了片刻,似乎像是哪里见过他,却又说不上来,只能讷讷道:“哦小兄弟,你为什么劫狱?”

    男孩听人叫他小兄弟,眼中闪过一丝不悦,却也没发作,嘟着嘴道:“这要问我阿哥去。”

    思凌眨了眨眼睛:“城里劫狱的,哪一个是你阿哥?”

    男孩并不回答,只是脸色更阴郁,想是现在都不见城里有人出来,他阿哥与其他同伙,都已落入了朝廷之手,生死未卜。

    杨群心里也不好受,安慰道:“这样,你把我送回去吧!我跟城守说句话,让他放人得了。”

    看来,他跟申一珞的把兄弟交情果然很好。就算犯了事要受死,他在申一珞面前还是说得上话。

    男孩仍然不答,却忽道:“杨群,你喜欢看花灯。”

    以他这小小年纪,对杨群直呼姓名,是很不客气的。偏偏他说得太有威严、也太自然了。杨群就好像在公堂过审,本能就应道:“是!我算是爱看吧。”

    男孩冷冷道:“今年九月,本朝生诞,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庆祝,你看中一个女子,尾行至僻静处,欲行奸污,那女子奋力反抗,被你拿石头砸死。这是真的?”

    思凌听得心头作呕,望向杨群的目光,就多了杀气。

    毕竟也不知他是不是真凶,但既然他自己应承下来了,思凌这怒意不向他去、更向谁去?

    那杨群也窒了一窒,握紧双拳,方道:“是――我!”语气中一些忿懑、一些不甘。

    男孩一毫也不放松:“是你污人清白、为非作歹、禽兽不如?”

    思凌看出点端倪来了,暗示大鹰也不要干涉,由这男孩逼供。

    杨群低头盯着地,就好像这黑乎乎的泥巴地有什么好看的、盯久了能盯出一朵花来似的。终于他道:“我是喝酒了。我拿一命抵。”

    仍然认罪,但没有以前那么坚定了。他额角有汗沁出来。

    男孩趁热打铁、敲钉转脚的喝道:“以后人说起你,都说杨群是逼那手无寸铁弱女子到穷巷的色棍,扒人衣服的禽兽,借酒盖脸的混帐。om再有人喝了三两三,对姑娘动手动脚,摸脸掀裙、点污清白、毁人一世,末了说,我也不过是做了杨群那般――”

    “不是我!”杨群大吼一声,随后如失了力一般,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汗流了一额。

    男孩点头:“原不是你。”

    思凌问:“那是谁?”

    杨群神色痛苦:他不能说。

    男孩道:“好在有个人能说。”

    思凌忙问:“谁?”难道当时有目击者?

    男孩自得道:“你曾说除非那死掉的女子再活过来――”

    “原来她没死?”思凌大喜。

    “原来你跟她是亲戚?”男孩狐疑道。

    思凌皱起眉毛道:“你跟她才是亲戚。”旧事重掉,倒也并非赌气。她看男孩对此事的关切,岂非该是亲友才具备如此动机?至于她自己,原是想着人还活着,自然欢喜,也是人之常情。若不如此反应,难道等人死了才欢喜?

    男孩只摇摇头:“你全想岔了。”

    思凌又“呵”一声:“是你大哥主持这件事。那末是你大哥对此格外关切?”

    男孩望着她,老气横秋道:“听说此事有猫腻,不知道真凶究竟是哪个,只怕放脱了真凶、死者地下不瞑目。此事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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