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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猪样年华-第69章

小说: 猪样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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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打算让她把阿姨辞掉,自告奋勇给她做饭。我做饭还是挺好吃的,而且我做的菜口味偏淡,也比较符合她的口味,她跟我说过她喜欢吃清淡。当然了,我还有个小私心,那就是两个人吃饭对我很重要,是重要的二人世界时间。整天杵着个阿姨算怎么回事。

    但是打算归打算,我还没决定马上说,需徐徐图之。为什么呢?因为女神本来对我隔天就来黏着她这件事感到困惑不解。问了我两次:“你没别的事做么?”或者委婉表示:“你学习不紧张么?”

    我的刀削面计划被她聪明的脑瓜儿识破而宣告失败,当然不能再用这个理由。于是就卖惨装可怜,说我一个北方人,很不适应现在的环境。感觉有很多排挤我的地方,让我很难融入进去。好在上海还有她,顿觉是他乡遇故知,心里温暖了许多。再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你不理我谁理我反正歪理一大堆,她爱信不信吧。

    索性她性格也比较随和,问了两次没效果也就不问了,随我折腾。

    对待她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我这脸皮还就真厚的起来。也可能是因为欺负她脾气好,再加上她本身就比较信任我的缘故。才一周时间,在这个小二居里,已经到处留有我的痕迹。当然,我是故意的,哈哈。

    门口有我的拖鞋,客厅有我买的杯垫,厨房有我换的暖壶,卫生间有我一块儿毛巾,就差攻城略地在她卧室里也留下我存在过的证明。令人懊丧的是,她对卧室有重度洁癖,除了她,没人可以进。

    我用风卷残云的方式渗透着这个空间,这样即使我不在,也会让她时刻想起我来。四舍五入,就是思念啦。

    融入到女神的生活,我才知道她其实是个很简单很自律的人。回到家衣服放到洗衣机里,烹茶练字,到点儿吃饭,准点看新闻联播,结束后就去楼下散步。散步回来洗澡,看书,睡觉。她的生活太过按部就班,而且对别人打扰她的时间会比较排斥。

    我当然不会那么傻去打搅她啦,只要牢牢抓住和她吃饭、散步的时间就行了。

    我不陪她散步,她一个人散步不会觉得无聊么?这一点令我很纳闷。要知道她这个岁数正是青春好年华,却整天烹茶练字看新闻散步,怎么都像是退休老干部的生活习惯。我会有种错觉,仿佛穿过光阴望见了几十年后,她年老时想必也该是如此的光景。不过这么一想又有些浪漫,到那时她身边还有个我,这就叫少年夫妻老来伴,难得红颜到白头。

    真的可以红颜到白头么?

    我侧头看她,昏黄的路灯下,衬着她眉目如画黑发玉颜,扑面而来的冰清玉洁之感,令人心神都涤净了般。

    我幽幽叹了口气。

    “你怎么叹气?”她问道。

    就是觉得你太优秀,我自觉配不上你。我在心里说。

    “心情不好?”她又追问道。

    一时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有了好转,至少现在她还知道关心地问我两声儿了。前段时间都是我在演独角戏,我心知她内心肯定是烦我的,因为我那副别人不喜欢还硬往人身前凑的样子,连我都烦自己。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吧。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一定会感觉到我对她的喜欢,进而也会喜欢上我的,虽然这个愿望离实现还很遥远,但是我生性乐观,只要有可能,我就会去争取,不会放弃。

    退一万步来说我望着随便给她个理由,她就当个真的女神呆,在心里默默对她说:如果做不了你的女朋友,我也会做你最忠实的朋友。想给你做饭,煮茶,妥善照顾,免你累,免你苦,即使我不是那个命中注定可以给你幸福的人。我也依然会无怨无悔去做。

    没办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认定了你。

    就是,认定了你

    女神去外地参加比赛了。她离开后,这个夏天比去年冬天,多了几丝寒。

    我开始无所事事起来,于是想起我那些个朋友。

    大家一合计,准备去街心公园看喷泉表演。前面说过的那个小t,叫舒畅的,家就住在那个公园的后面。我们到齐后,看见她牵着个大型犬过来。

    我当时腿就软了,差点瘫坐在地上!

    mais赶紧上前拦住她:“这里人多,你带这么大一只狗来干嘛?”

    舒畅搔搔头:“家里人都不在,只能我带它出来溜了。”她又看看我:“晓晨怕狗啊?”

    mais挡住我的视线,对我说:“怕就不要看了,越看越怕。”然后转头对舒畅道:“小狗没事,怕这种大狗。她小时候被狗咬过。”

    周晴雨听完拉住我说:“我们先离开这儿吧。”我腿都吓软了,得亏了周学姐搀扶着,才勉强走了几步,远离了那只凶兽。

    其实我也不想单独这件事上是个孬种,实在是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太大。我那时候上初中吧,大概初二,正是青春热血,好打抱不平的年纪。那年也是初夏,树上知了刚爬出地面,叫声还都瓮声瓮气的。我家那时候还在皇城根儿,跟我姥姥住在一起,每天放学都会路过一条护城河。那天离老远我就看见俩小孩儿被一只大狗围攻,当时自然是二话没说甩下书法就去驱狗!谁知那狗特别邪性,看我不好惹,就狂吠了几声,很快又召来了几条狗。

    几只狗围攻我一个,可见当时有多惊险!

    而且附近连个趁手的家伙的都没有。我当时是把衬衫脱下来,拧成绳挥舞着跟它们打成一片。

    结果是惨烈负伤,屁股上被咬了几个洞。直到现在还有咬痕呢,可见其深。我妈带我连打了三个月的狂犬疫苗,这都不放心,还用了血清。

    自那后我看见大狗就走不动路,吓得腿软。这是一种特别直接的生理反应,我完全没法控制。为这个去看心理医生好像也不太值当。再说后来国家养狗条例越来越完善,住房条件也从胡同四合院变成了楼房,养这么大狗的家庭越来越少了,再加上负伤部位有点隐晦,我几乎很少跟人提起。mais算是其中一个。

    这次幸亏有mais,顺利把舒畅和她的大狗送走。

    回来的时候mais说:“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心理医生。”

    “是啊。”周学姐担心地说:“我不搀着你,你都站不住。万一以后再遇见,身边没有人可怎么办?”

    “这倒不至于。现在养的都是宠物狗,别看个头大,性格温顺得像小绵羊。”mais正经严肃地说:“我是担心有人利用你这个弱点,做出些不好的事情,到时就麻烦了。”

    我:“”我发现mais最近特别不对劲儿,怎么总有种阴谋论的意思?

    陆无双姗姗来迟,看着我坐在花园椅上,旁边两个人一脸担忧地站着,就茫然道:“怎么着了,晓晨这样子,是身体不舒服?”

    周学姐刚要张口,mais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刚才不是都看见了么?”

    “我看见什么了?”陆无双无辜地问。

    “刚才你就在喷泉后面,我看见你了。”

    “我当时接了个电话。”

    “接电话需要用眼睛接?”

    “嘿,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冲?”

    “我只是奇怪,你刚才明明眼睛瞟向这边了,也看见晓晨的反应了。现在问不是多此一举么?”

    陆无双还想争辩,我喊了一声:“停——”我这心里本来就不平静,被她俩一吵,心头更是乱糟糟的:“你们少说两句,都是朋友。这事只怪我自己胆子小,等我歇一歇,咱们去看喷泉表演。”

    这时候周学姐给我买来一瓶矿泉水,也劝道:“这也能吵起来,晓晨身体不舒服,我看一会儿送她回校,下次再聚吧。”

    mais担心的问:“你身体还是不舒服?”

    心理问题看来是很难根治的,说实话我直到现在腿还是软的,脑门不断冒虚汗。

    “算了,还是下次聚吧。”mais道。

    这次聚会不了了之,以不欢而散而收场。mais和陆无双虽然只是发生了几句口角,但是我心里清楚,这个小团体,从此以后有mais没陆无双,有陆无双就没mais。陆无双对mais什么看法我不知道,但是mais对陆无双的成见却已颇深。再硬凑在一起,肯定是吵不完的架。

    作为团体核心,若问我要保谁?这还用问,当然是mais。她从小跟我玩到大,嘴毒心善,对朋友仗义。但是陆无双我却越来越看不透她。

    陆无双自从说自己要追求女神,就一直没有动作,可是后来的事情简直让我难以想象!她其实暗地里做了动作,而她的动作并不是光明正大去争取,而是想打压情敌上位!

    就像mais说的,不是我想谁好,那个人就是好的,我真是太天真、太想当然、太理想化了。

    我自认为混过了社会,就觉得已经把风景都看透。殊不知,朋友不是两人拍一拍肩膀就是朋友的,而是需要时间的考验。没有经过同甘共苦的友谊,就像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的苹果,很难成熟,也很难看出内里是好还是坏。

    被朋友出卖,也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上、必须迈过的一道关卡。面对人生的关卡,再苦再难捱,我都可以咬牙挺过。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这个关卡却立在了我和女神中间。

    因为她——陆无双,我差点就失去了女神,这让我永远不会原谅她!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会有人觉得女神和晓晨互动不够多,没关系,后面会非常非常多。

    可能会有人觉得晓晨太厚脸皮,对于女神这种万年老龟一样的慢热类型,晓晨不厚脸皮就完全没有机会,会和那些“先烈”们一个下场,歃血而归,黯然离场。

    所以很多事情,是上天注定的。

    一?我这算不算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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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101章() 
第101章

    女神不在期间;我对她的想念如同波涛汹涌的洪水;连绵不绝。

    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死皮赖脸地刷存在感,在她那冰河系一般的内心世界里有没有泛起一丝微澜?就算毫无波动;是否会因身边少了个人而生出些不习惯?四舍五入,就相当于想念啦。

    每当我这么想的时候;就总是感叹;我奚晓晨何时卑微至此了?不过也只是一种感叹;心里并无不甘。我觉得对于她;脸皮和自尊心早就不要了,付出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摸到她的时间规律后;我开始在每天晚上准时给她打电话。通过前些日子的相处,我发觉跟她打电话又有了全新的感受。原来对她不熟悉;甚至不知她样子的时候,想得特别多;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怕她厌烦我,想让她喜欢我,于是就拼命的表现自己;言谈间总是往逗她笑的方向去努劲儿。

    而现在;我大体知道我说什么话;她会是什么反应。

    其实她对各种笑话倒不是很感兴趣;她喜欢的是我讲笑话的语气。这可能离不开我们北京人民自带的幽默细胞;说话特别贫,贫起来还特别投入,又具有自嘲精神;敢拿自己开涮,常常把人惹得哈哈大笑。我讲特别好玩的事儿,通常是自己先把自己逗笑了,一边笑一边说,眼泪都能笑出来,是很有感染力的。她每次都看着我的眼睛淡淡笑起来,笑意不是很浓,可眸光流转眼神动人,透露出一种天真。

    那时的她,眉目特别清,细眉如画,眼睛黑是纯黑,白是至白,黑白分明,清澈见底,是不带一丝人间烟火气的眉目。人常道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我每次盯着她的眉眼,就会暂时忘却烦恼,仿佛能感受到她内心世界的纯净,并因此受到感染。

    我不知道别人会不会被她这种特质吸引,我是迷死她这一点!可能是我本质也是这样的人吧?我小时候不喜欢看花仙子,机器猫。我喜欢听评书,三国演义,杨家将,西楚霸王我喜欢内心纯粹、忠义之士、有情有义的人,不喜欢曹操,刘邦那样的奸恶之徒。

    也许后来与姚叶分道扬镳,却痴迷于女神而不能自拔,就是因为她符合我的理想,更超越了我的幻想。

    我爱上她,是一种命中注定吧。

    爱上一个人,就会想方设法对她好。她去大概一周的时间,我盘算了一下我的小金库,有些寒酸。

    于是就跟莉姐去说,除了两家杂志社,还有没有活儿接?

    莉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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