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书狂-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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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注意警惕就好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吃过几次亏呢?”
张飞扬心情已经平复了很多,不过仍然有些愤恨难平:“玛德,这孙子最好以后不要让我再撞见,否则有他好受的。”
这个时候剧组的大巴车来了,两人随着众人一起上车出发了。
第13章 我是一个演员()
到了香港街,现场导演通知他们今天不扮野战军了,改扮鬼子士兵。刚换上戏服,剧组的小干事毛俊过来居高临下指了指丁洋和张飞扬说:“那边死尸是不够了,你们两个去那边扮死尸。”
张飞扬有些不情愿:“我们是群特,不是群众,扮死尸不是我们的活,再说这边群特这么多人,你干嘛叫我们两个?”
毛俊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指着他俩的鼻子就骂:
“你们想不想干?不想干马上滚蛋!你是谁带进来的?叫你干啥就干啥,废什么话?一个死跑龙套的你牛啥!赶紧给我滚过去!”
张飞扬当然不肯答应,丁洋赶紧把他拽走,然后朝毛俊笑笑:“对不起,我们马上过去。”
凭丁洋两世为人的经验,看到毛俊第一眼起,就已经认清了他市侩虚伪的本质,所以他并不感到意外。
如果丁洋是个普通的刚刚踏出学校的18岁少年,恐怕这个时候早已是义愤填膺,愤愤不平,热血上涌,冲上去跟他理论甚至动手。
又或者暂时忍耐,暗中发誓什么“今日所赐,来日必报”或者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让你后悔今天的有眼无珠”
但是丁洋不会这样,不是他不够血性,而是他两世为人,在青涩的外表下,包裹着超越这个时代的灵魂。
这种超越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人生的阅历,还有看破一切的豁达。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怨天尤人或者付诸于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努力奋斗才是立身之本。
被丁洋硬拉着的走了一百多米,张飞扬开始抱怨:“这叫什么事儿?玛德他凭什么,什么都不是!狗仗人势,就在我们面前耀五喝六的,在导演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
丁洋笑着说:“你既然知道他是小人,你干嘛跟他一般见识。跑龙套的,本来就没什么地位。你看人家剧组请客喝水的时候,喝不完的宁愿给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也没说给我们一瓶。还不够明显吗?”
事实的确如此,如果是剧组请喝水,永远没有群众演员的份。
在他们眼里,群众演员就是廉价的劳动力,活道具。丁洋自己曾经被当地的村民骂过,“一群要饭的”,也曾经被武行这样说过,“饮料给要饭的,也不要给群众演员喝”。
没来到这里之前,每个“横漂”都对这里充满了向往和憧憬,觉得拍戏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追求梦想也应该被人尊重。
事实并非如此,其实群众演员很被人们瞧不起。
张飞扬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我知道。可我就是受不了这鸟气,这孙子在那些主演面前点头哈腰,人家放个屁他都觉得是香的。对我们就像我们欠了他钱一样,拽的二五八万似的。最看不惯这种人。”
“社会就这么现实,尤其是在横店这种地方,你要想别人看得起你,首先也要有值得别人高看你的地方。好好努力吧!等到你成名了,你信不信,将来让他给你舔鞋底他都肯。”
“呸,真恶心!”
丁洋和张飞扬开始了演死尸的经历,这个要比站岗卫兵和逛街的简单多了。
脸上随便化点妆什么躺那里就好了,只有开摄像机的时候不能动,其他时间也很随意,不过地上有很多碎石子硌的背上疼,而且到了夜里地上也有点凉,长时间趴在那里也不怎么舒服。
不过张飞扬意外发现有两个哥们儿貌似趴在那里已经睡着了,指给丁洋看,不过丁洋也没觉得多么意外,他早已习以为常。
肯定很多人以为拍戏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其实不是。
对于拍戏的新人,娱乐期也就半个月,只要拍戏超过半个月的“横漂”们,大都会产生厌烦情绪。
曾经有人说,横店是懒人的天堂。这句话一点也不错。
横店是个考验人的地方,要么你从中坠落,要么你从中崛起。这里并不是太多人想的那么美好。
丁洋曾经见到过太多人选择不辞而别,有的人准备离开,有的人为了梦想继续选择留下奋斗,也有人继续在这里坠落下去。
可以说,来到横店的绝大部分“横漂”都不是为了钱。说的大一点儿,希望成就自己的一个演员梦。说的小一点儿,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在镜头中看到自己。
现实却是,不管你起的再早,睡得再晚,现场表现再怎么积极,正式拍戏的时候,镜头永远带不到你,带到的,只是一个穿着戏服的背影或侧影。
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们,他们仍然起的很早,依然坚持跑戏,依然苦苦寻找的能让他们大放异彩的机会。
如果要评选出“横漂”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十个人有十个人会告诉你就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
周星驰被无数横漂成终极偶像来膜拜,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
其实,我是一名演员。
这句话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太多了酸楚。每个“横漂”以为会像尹天仇那样,在面对别人的质疑的时候,认真而骄傲地回答一句:“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电影毕竟是电影,星爷也只有星爷。
然而,现实情况下跑到陌生人面前说,“我是一个演员”。换来的没有嘲笑,也没有反驳,只会收到来自众人关怀特殊人群的眼神。
横漂拿着全国最低的工资,过着最不稳定的生活。过着每天让人呼来唤去,践踏自尊的日子。
曾经有多少人因为生活所迫打道回府,曾经有多少人把青春奉献在这里,曾经有多少人转投他行。
可是,不管结果是怎样,无论你是否坚持下去,还是半路止步,都值得敬佩。因为你曾经有过梦想,有过奋斗,有过纯真。
丁洋在心里暗暗的告诉自己:
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丁洋逐渐适应了自己的“横漂”节奏,每天六点半去沧海剧组拍戏,早上九点去网吧码字。晚上六点钟下机去老公会。
当然这几天来,丁洋也没忘记在他加入的三十多个“起点”和“网络小说”相关的群里面聊天水群,当然不可能一直水,码字手发酸的时候就出来水一下。
因为从后世来的缘故,好多段子现在都还没开发出来,那些后来流行语被他一经引用,比如“神马都是浮云”“不要疯狂的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很快就引起了风潮,带动了一波复制的热潮,因此他在各个群里面人气都很高。
第14章 发广告的正确操作方式()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丁洋照旧先登录作者后台,先看了一下收藏:
凡人修仙传:31
王牌进化:37
然后点击作品名进入凡人修仙传的书页:
总点击:526会员周点击:13总推荐:36总字数:123770
不过丁洋也没有意外,发书也才不过一个星期,可能是因为在贴吧上打了广告的原因,点击稍微比正常书多了一点。其它数据都比较正常。
新人新书,没有推荐,没有上新书榜,没有大神作者给你章推,而且你也没有刷的话,一天增加十几二十个点击,一天新增一两个收藏或推荐票,甚至没有,这都是正常的。
一本新书,想进入读者的视线,每天往往只有十几秒钟。
那十几秒钟怎么来?
更新!
更新一个新章节上去,这本新书就可能会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出现在奇点首页最下方的“最新更新小说”那个区域。
那个区域不大,位置也很靠下,要向下拉很久才能看到,只能同时显示50本书的最新更新情况。
悲剧的是,在这个区域争抢位置的,不只是几百本新书,而是几千本全网站没有断更的作品。
所以,倒霉的时候,你一个章节发上去,在这里只能显示十几秒钟,就会被别的作品挤下去。
当然,偶尔运气好的时候,或者网站抽风的时候,你这个章节更新上去后,能多在那里亮相几分钟。
新人新书,就是这么悲催!
所以,一直以来,网文作者圈,都流传着一句话。
起点的水很深!
深到什么程度?
一个可以在别的网站轻松成名的作者,来到奇点后,很可能一个泡都冒不出来,就泯然众人了。
甚至许多别的网站的大神来到,也冒不了几个泡。
奇点的水为什么会这么深?
无他!
作者太多了而已!
数以万计的作者,整个网文圈最优秀的作者,几乎百分之**十都集中在奇点。想在出名,实力和运气缺一不可!
没有绝佳的文笔和天马行空的创意,或着吊炸天的码字速度,想要打败数以十万计的对手,基本不可能。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奇点也是一个公平的地方!不管是谁,想要成名,都得拿真本事来说话,耍其它手段,即使能让你火一时,也会很快被人斩于马下。
丁洋又点开了王牌进化的书页:
总点击:109会员周点击:13总推荐:54总字数:50684
点开书评区,一共有6条评论:
书不错,加油多更!——极品南瓜粥。
还可以,有点无限恐怖的味道。——太阳上的鱼。
签到。——zh222。
一般般,没我写的好。重生回零五年创业。u。。——午夜徘徊。
上榜难,人气低,团队运作,助你成神,加qq。——书友12433955545569。
7张推荐票已投,求作者快更新!——如意公子。
果然,节奏快的书果然比慢热的书前期更人吸引读者。
丁洋把两个打广告的帖子全部删除,他对这些打广告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怨气,他早已习以为常,都是为了混口饭吃,也不容易,但是并不代表他能放任这种行为。
其实有很多人点进书页之后,基本上都很少直接阅读正文,特别是字数不多的新作品,基本上要先看一番书评,如果说你的书评区被各种污言秽语和广告刷屏,阅读观感第一印象就差了,怎么可能点进去呢?
想了想,丁洋建了一个广告楼,加精置顶:
本楼为广告楼,欢迎各种广告爱好者入住,发到外面秒删禁言。
想了想,又建立了一个签到楼,加精置顶:
本楼为签到楼,欢迎各位在此留下爪印,发到外面秒删。
又建立了一个龙套楼,同样加精置顶:
本人为龙套楼,需要角色或者龙套的书友朋友在此留下姓名及性别,作者会随机抽取加入本书。
这些小花招都在后来都被人用烂了,不为别的,因为这样可以迅速聚集人气。新书的每一个读者,每一份支持都很重要。如果不学会经营,很难出头。
那个在自己书评区打广告的作者,丁洋是非常鄙视的,鄙视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在别人的书评区打广告,而是因为他的层次太低。
就冲这智商,估计也写不出什么好书了。你在谁的书评下这么留言,别人不删,那才真的是奇怪!
还是让我这个九年驾龄的老司机教你该怎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打广告吧!
登录小号,搜索无限恐怖,进入书评区,输入书评,一贯的惊悚刺激性标题无限恐怖是垃圾吗?吸引眼球,正文:
今天在lk上,看到有人评价无限恐怖就是垃圾书(lk估计全世界也找不出一本没有被喷为垃圾的)。评语有这样一句话:一流的创意,二流的情节,三流的文笔。
本人认为,这个评价太苛刻了。
先说创意,z大的想象力的确超出绝绝大部分网络写手,他基本上在无限恐怖这本书构建完成了无限流的世界观体系。本人可以大胆预测将会掀起新一波的无限流网文热潮。
至于故事情节,说二流有些过分了,在情节水准极为低下的网文界,无限恐怖已经算是相当出色了,只不过比不上创意的惊艳罢了,至少在我看过的小说中还没有能出其右的。
人物的刻画非常饱满:热血动漫式的头号男主,只吃鲜艳食物的三无智者,龙套也各有特色,痴情的(詹岚)、懦弱的(张恒)、好色的(程啸)、聪明的(小红驴)、爱国的(王侠)大家特色鲜明,各有故事,其他龙套反派也不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