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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无限之至尊巫师-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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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那么接下来呢?”

    “展示男人魅力与品位的三宝,手表,领带、领针、皮鞋。”……

    卢平总算见识了什么叫消费理念需要改改了。

    跟着凯恩,他感觉自己像是要去做鸭,花钱花的那叫一个惊心动魄,并且还都是硬指标,不花不行,一连串的消费下来,他一年的薪酬就都打了水漂了。

    “这已经是内部价了,商会至少贴补30%,以后就不会有这样的好机会了。总的来说,能挣钱了,就要与之相匹配的消费能力,不可以再像过去那么寒酸,这不是建议,而是规定。”

    “这规定也……”

    “不近人情?老板说这恰恰是魔眼商会的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我们不是培养守财奴,而是培养会生活、也肯努力工作赚钱的人。而会花钱,才会赚钱,才更懂得赚钱的重要性。甚至能培养荣誉感,获得成就感,强化向心力。”

    “看看你周围灰头土脸的人,想想还有谁能提供你这样的工作机会。做一个成功人士,拥有成功男人该有的起码体面,并不容易,至于多不容易,欠债和高消费会时刻提醒你需要奋进,提醒你有很多人追赶,有很多人其实能力不比你差,而只是欠缺一个机会。”

    “好吧,我感觉自己加入了一个很不一般的组织。”

    “嗯,是有那么点理念冲击。不过就像老板说的,你会习惯的,包括习惯路上路下的那些人看向你的艳羡以及试图亲近的目光。”

    卢平感叹:“我当初以为我们的老板经历的是一场悲苦的逃亡,但现在我更相信她其实是去某贵族学院深造去了。”

    “也许是因为她终于发现ney大神才是这世界唯一至高神这一真理吧。”

第三十三章 BOSS的谋划() 
卢平被凯恩用一套提前消费大法给彻底忽悠瘸了。

    五险一金什么的各种眼花缭乱的手续办下来,简直跟打仗一般,马不停蹄,耗神劳身。

    不过效果也是显著的,这一通折腾之后,卢平总算有几分人样子了,真是钱花在哪哪好。

    但这并非凯恩的真正目的,这一大套的真正目的是调教。

    简白的说,就是让一个人将认同变成习惯。

    人最常干的,就是质疑,哪怕对方是正确的,也不代表就一定认同。尤其像卢平这种因为身世过往而比较敏感的人,全盘接受别人的说法非常困难。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系列的、容易达成肯定回复的事来让其形成思维惯性。

    并且在单位时间内,人的详尽思考能力是有限的,太多的信息砸下来,他看起来似乎仍能理智的分析,其实分析能力已经下降了。也就是所谓的被侃晕了,忽悠瘸了。

    如果是那种过于违背其本意的,事后细想,自然会意识到被坑了。可如果是那种是非皆可的,那就问题不大,一般不会被找后账,而是自己脑补,做出那种选择的必要性,以及反悔的严重后果。

    于是乎,原本是有可能aababaab这么选的,结果现在成了全a。

    玻璃心一点,说是这个人被玩弄了,也是可以的。

    但实际上,像卢平这种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和白眼,连个付薪水的工作都找不到的人,早就学会了面对生活时,心思少一份细腻,多一分粗韧大条。

    那种凡事都不肯妥协的,早就把自己逼死了。过于较真,结果就是到哪里都格格不入,越来越敏感自卑,越挣扎越被动,始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前路一片黑暗,除死无他了。

    卢平很快就胜任了他的研究工作,研究什么?被人研究。当然没有老疯子达文西那么惨,他是有编号的实验体,而不是炮灰。

    吸血鬼有着十分丰富的实力等级、及能力体系划分,那么狼人呢?

    很多人一提到狼人,第一印象凶残的怪物,而巫师们提到狼人,第一印象是可供利用的看门狗。

    凯恩的感觉则是想捂脸,这都是一群什么破烂玩意,既不如人,也不如狼,简直就是两者劣质特征的结合物。

    人进化出了超凡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狼进化出了第一流的群战能力,狼人有什么?

    跟人类刚正面,就凭它们的智商和返祖兽化的战斗方式,人类能让它们排着队、撅着屁股唱征服。

    回归荒野?算了吧,它们的所谓狩猎技巧,可没有经过大自然的检验。

    何况在现代的地球,狮子、老虎、狗熊都学着靠卖萌活了,狼人的个体战力能比它们高在哪?装什么大瓣蒜?

    可毕竟是魔法生物,虽然类法术天赋比吸血鬼还稀薄,只能对内,不能外放,好歹还有一身膘、流两洗脸盆的血仍能撑着不死,废物利用一下吧。

    就是这么点心思,凯恩觉得自己挺悲天悯人的。一旦成功,大狼狗们有了下场,人世间也少了很多是非,他也有了看门犬,共赢!

    为了这个美好的目的,像什么配种、宰杀、蹂躏刺激……对种群而言,这都是必要的阵痛。。。

    反正也要死,死在跟吸血鬼的所谓宿命之战中,那是浪。死在他的实验室,那是为种族的未来而奉献。

    说到献身,凯恩对此也很无奈,活体实验是必须的,光靠尸体和骨骼就能把生命奥秘掰扯清楚,对魔法世界的人而言,都过于超自然。

    当然,卢平的命在凯恩的心目中比那些黑暗生物是略微值钱一些的。

    不是因为他在hp世界算个有名有姓的角儿,而是灵魂的价值较高。

    他对卢平的感官还可以,掠夺者四人组里,能排第一。

    第二位的是小矮星彼得。

    没错,就是这个很多人眼中的坏蛋。

    他不会单纯以感性的、道德的视角去看这个人,评价这个人,那不是成年人该有的视角。

    谁还没上过学,谁还不知道校园霸凌是个什么东西。

    他觉得小矮星彼得在原历史线在尖叫棚屋与小天狼星和卢平对峙时说的话是肺腑之言。

    他从来都没有忠诚过谁,他一直都是屈服在力量之下,他做的所有事,都是这种态度的具现。

    彼得是社会底层环境中常见的一种类型。这人有决断,也有勇气,且不乏头脑,哪怕格局小了些。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他能理解彼得所面对的种种窘迫,能体会那种艰难抉择下的挣扎。

    当初的詹姆和小天狼星太粗心了,他们没有真正读懂彼得。同时做事也粗糙,尤其是卢平不在这个小团体中的时候,两人恐怕都不曾花些心思去体量彼得的难。

    在凯恩的认知中,哈利的父亲詹姆是个会玩的,机灵,脑子灵活,活跃,小坏,长的也不错,这种人很讨小女生欢心。可实际上这类校园王子般的四分卫,极少能真的在超级碗展示风采,想法多、太花俏,生活会教其做人。

    小天狼星,类同于殷实的书香门第出身却选择玩摇滚的。一脑袋的玩世不恭、桀骜不驯。这种浪荡子就算被生活抽肿脸,也会倔强的说我不痛,我不悔。实际上没人理会他悔不悔,唯一真心惦记他的,就是那些想以他为切入点,抹黑他家,或从他家掏掠点啥的人。

    这两种人,凯恩不会去亲近,都不是做事的料。

    卢平不然,在他看来,卢平培养一下,就能够独当一面。

    彼得则是需要放在合适的位置,来发挥其才干。

    当然,他跟彼得没那个交情,并不会为他做什么。只是就事论事、以用人的角度评价。

    他清楚,入手卢平,多少是有些麻烦的。

    邓布利多。

    在他眼中,老蜜蜂除了高举的旗帜比较光鲜,其他方面,包括做事的手法,跟伏地魔相似处很多,不择手段,布局长远,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能做事,能做大事。老蜜蜂从来不做无用功,他付出的每一份,都会在适当的时候讨要回来。

    他对哈利·波特最偏袒,相应的,哈利也需要一次次的脸探草丛,拿命去拼。

    那命卢平呢?一样。

    就像卢平自己说的,进入社会后,他最大的感想,就是邓布利多当年那么帮他,着实是难能可贵。

    在他穷困潦倒时,介绍他入魔眼商会,同样是再造之恩。

    这得拿什么还?同样只能是命。所以原历史线卢平死了。

    若非如此,见识了世态炎凉的卢平,会想不明白正义和邪恶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凯恩能体量老蜜蜂,他有他的难,把斯内普、卢平、哈利这些人塞进他的大计划,也是情非得已。同样是操弄人心,爱比恐惧的应用范围要窄的多,老蜜蜂手中的牌极其有限,怎能不精打细算,物尽其用?

    那么他自己呢?

    正如当初就预料到的那样,他的事业,这时也恰恰发展到了一个瓶颈期。

    急也急不来,只能是熬时间。

    接受邓布利多的入学邀请,去霍格沃茨求学?

    开玩笑,就算他去那里,也是为了更多的落子,而不是给邓布利多当马前卒,伏地魔和食死徒的那点破事,还不配缠住他的脚步,锁住他的视野……

第三十四章 高地巫师() 
安置了卢平,夏天才刚开始,距离九月一日,还很有些时间。

    不过对于凯恩而言,永远有忙不完的事情。

    “沙菲克先生。”

    “很高兴能再次见到您,沙菲克先生。”

    “bss好。”

    “lrd!”……

    一路上都有人跟他寒暄,凯恩点头致意还礼。

    沙菲克家族的男人,跟高尔家族的男人相似,高大魁梧,但同时又都显得有些痴笨。

    相对于同龄人,凯恩也很高大,看起来却丝毫不显痴笨,相反,他有着贵族式的优雅气质,但丝毫不显娘炮,而是透着刚健、硬朗。

    很多人都下意识的将他当作成年人,尤其是那些跟他深入接触过的,会自然的忽略他的真实年龄。

    不需要刻意去做宣传,光是靠闲言碎语,他就已经是声名远扬,就连东方巫师界,都知道不列颠有一位少年天才,叫凯恩·沙菲克。

    除了天才,他还有很多称号,魔药王子,最赚钱的商会未来掌舵者,高地男爵继承人,一级梅林勋章获得者。

    而凯恩比较喜欢别人称呼他爵主,可惜英国没有这么细腻的称呼。

    高地,是苏格兰的行政分区之一,其首府是因弗内斯,不列颠最北城市,最冷城市,夏季最长城市。

    沙菲克家族与高地的渊源,能够追溯到斯图亚特王朝早期。

    这个王朝虽然因为排在号称最辉煌、逸事最喜闻乐见的都铎王朝之后,被很多人称作历史上最不成功的王朝。但其实也还是有些可圈可点之处的。

    比如完成了英格兰对苏格兰的正式合并,宣扬君权神授,达到专制巅峰。经历革命复辟后,还开辟了君主立宪制的先河,具体包括首相制度的雏形、党派持政,都源自这个王朝。

    沙菲克家族曾脚跨凡巫两界,曾一度有当代梅林的称号,其权势可见一斑。

    到了十五世纪,紧随着君权神授兴起的,就是猎巫运动。沙菲克家族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跟凡间王权闹崩的。

    然而,不晓得是畏惧、还是仍有互惠互利的心思,斯图亚特一系终究还是没剥夺沙菲克家族的高地爵位。

    高地巫师的传说,也由此代代流传,尤其被当地人奉为禁忌。

    直到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开始满世界插旗,王朝的威望达到了史无前例的最高,神秘侧的传说才从当地人的心中削弱褪色,只剩浅浅痕迹。

    后来还有几部根据传说改编的电影,{高地人}原型其实就是沙菲克家族,沙菲克家族最出名的秘法,就是魔力传承,不死之身。

    当然其中有多少真实性,很值得商榷。反正凯恩是没从家族秘法传承中看到哪怕一点与之相关的秘法,倒是家族史典中有些记载,可吹牛这种事,天下人无师自通的,是吧?

    不管怎么说吧,在凯恩看来,沙菲克家族那些破烂家当中,还算值钱的,就包括一套完整的继承权文书,甚至还有汉诺威王朝、温莎王朝时期的托管文书。

    沙菲克家族的先辈也曾野心勃勃过,一直不肯放弃古老的爵位,而是花费些力量为其续命,自然是想保留这个有逼格的身份作为重新介入世俗的支点。

    只不过温莎王朝后期,沙菲克家族山河日下,巫师界的这摊子都操持不好了,哪还有时间打理俗世业务?这文书方面也就断了。

    不要紧啊,这套爵位传承文书,太有历史价值了。尤其是还有相关时期的风俗地貌等方面的描述。要知道那个时期的大部分人类,一辈子都没去过从自家出发一天路程以外的区域。知识也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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