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行天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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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本事也是真没本事,但不是个有城府的家伙,口直心快做事干净磊落,否则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是绝然不会在明明家里有些钱财的条件下还整天白日做梦要去当大侠的。
那江湖人瞧见余锦和林堡两个年轻人后,剑眉微微抬起,也不知是奇怪还是惊讶,总之一改先前淡然得冷漠的神色,对着余锦和善问道:“年轻人,有没有兴趣和我去杭州?”
林堡狠狠在桌子底子踩了一下余锦的脚,余锦疼得心里头友善问候了一遍林堡家中长辈,但面上还是挂着笑意,对那江湖人笑道:“这位大哥,不好意思,我可能没什么兴趣去,不过我旁边这位兄弟倒是很想跟着你去。”
江湖人摇头道:“他不行,你去就行。”
桌子底子是比刚刚还要更为猛烈的第二脚,余锦深深吸了一口气,笑意减了两分,喝了杯酒:“大哥,我瞧你不是什么特别好说话的人物,也就不和你转什么弯弯肠子了,实话和你说,想收我当徒弟的江湖人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我都没答应过,但这次不一样,只要你收了我旁边这位兄弟当徒弟,并且把你的本事都好好教给他,以后我一定会去杭州那边拜访你一番的。”
江湖人微微笑了笑:“这话很直,也很有趣,你连你能够说这话的资本都没有搞清楚就和我就地谈价,江湖里头也没多少人能这样了,今年这一年,包括去年大半年,你是第一个。”
余锦笑道:“大哥你过奖了,只是我不是什么江湖人,你就算是大高手对于我而言也没什么意义,所以我说话也就直了一点,还请多多见谅了,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会被你们江湖人看重,好事坏事我也不清楚,不过至少在现在看起来,还算是件好事。”
江湖人仿佛有了些兴趣,双手随意抱胸,问道:“我只能和你说,你是个不错的练武胚子,而且是很不错的那一种,这和你身份面相年纪都没关系,仅仅只是因为你根骨比起常人要好上许多罢了,若是以后学出了本事,在江湖里头翻云覆雨,岂不是件人人羡慕的好事情?”
余锦说道:“我倒是觉得赚多点钱,多买些地,修座大宅子应该是更好的事情。”
江湖人摇了摇头,转眼看着林堡,正色道:“你很想练武?”
“是。”
林堡面对他一向仰望的江湖人提问,措手不及,结结巴巴半天,总算憋出了一个字,而且是一个连他自己都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蠢得不能再蠢,连余锦都直翻白眼的字。
江湖人笑道:“我叫叶苏绍,和你一样都是江南山水养出来的人,只不过我是杭州人,离这儿稍微远了一点而已,你别看我背上这剑很重的样子,其实等你也到了差不多的境界就会发现兵刃根本没什么轻重大小之分,不过是顺不顺手,顺不顺心的区别罢了。”
林堡勉强摆起一张笑脸,说道:“叶大侠,我估计不是特别适合练武,可能也学得不快,要练到你说的那种境界,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不过叶大侠只要你稍微教上一点皮毛,我一定尽力练到你满意为止。”
叶苏绍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你叫什么?”
“林堡,林家堡的林,林家堡的堡。”
叶苏绍笑道:“最近江南道上那些说书人的段子里头一直都有林家堡这么个地方存在,看起来你是因为听了评书里头的那些大侠风采才会如此想要练武的,不过我丑话说在前,练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像你旁边这位若是想要练武倒是容易,因为有些人的天赋就是要比普通人好,学剑则成剑意,学刀则成刀锋,像你这样的,就得吃上一番苦头了。”
林堡笑着说道:“叶大侠,没事,你尽管让我吃苦头吧,只要能学成一点儿本事,那都不算事,我这人其它的没有,也没个正经事情做,家里头想让我找个媳妇早早生个娃了事,我也一再推脱,扬州城里认识我的也只当我是个没用的小混混,我也就认命了,这辈子就当个混混好了,但在扬州城里混,肯定不如在江湖里头去混,在扬州城里我还能靠着家里头一点儿钱财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江湖里没点本事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了。”
叶苏绍笑意不改,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扬州城比不上外头的江湖呢?”
林堡猛地仰头喝掉一杯快要凉下去的温酒,忽地正色起来:“因为我虽然是个混混,但小混混就是比不上大混混!”
叶苏绍说道:“从前我有个兄弟,叫白以河,也是个混混,比起你来要更像一个混混,从没个正形,虽然后来和我一起学了点本事,有了点境界,但还是个混混,在江湖里头帮人家宗门办事,赚到的钱不是拿去喝酒就是花在青楼里头了,以前一起闯江湖的时候其实我很不想承认我有这么个兄弟,你想呀,当你跟人家介绍你师门以及一些江湖功绩的时候,你一旁的兄弟就盯着身边走过姑娘们的身材脸蛋,恨不得一眼洞穿,这种兄弟其实真的特别丢人,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路见不平会拔剑,收人恩泽会涌泉相报,也曾给快饿死的流浪汉买白馒头吃,所以也就一直没一拍两散。”
林堡正听得入迷,虽然这事情没评书里那么跌宕起伏,但这可是真大侠讲的真故事,又与他有些相同,所以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但余锦却很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叶苏绍的话,他没多大兴趣去听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曾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余锦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叶苏绍淡淡笑着说完,当他说到最后时,杯中酒水依然凉下,但余锦与林堡都没有喝掉的意思,连一向抱着不浪费一枚铜板的余锦都没有喝,而是陷入了一阵久久的沉默。
叶苏绍看着神游万里也不知是悲是喜的林堡,说道:“我叶苏绍,收你林堡这个徒弟,自今日起,白以河曾经的那一剑,你来接着。”
扬州城起寒风。
那个故事的后来,是白以河嬉笑着佩挂着铁剑,踏上了江湖往沙场的路途,他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混得差不多了,见识过了大剑客的剑,美人的风采,是时候应该换个地方厮混一番了,没事,不过是血腥一点儿罢了,我要是想溜之大吉,他们也拦不住我。
再后来,是某个鬼方蛮子将领屠村,老幼妇孺皆不得幸免,但敌众且马力迅疾,将士们只能通红了眼睛咬牙盯着那些鬼方蛮子长啸疾驰而去。
白以河披着普通士卒的甲胄,单剑入鬼方骑兵阵,出一剑,鬼方将领死。
而他的衣冠冢,就立在边关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第3章 友人()
叶苏绍喝完了酒后,便带着林堡走了,林堡虽说心里头激动得如疯鹿乱撞,但对于这座久居其中的扬州城,以及生养他的扬州山水还是有上那么一点点恋恋不舍,临走前,他怎么说也要去和家里老头子借上了五十两银子,跑到城里有名的铁匠铺买了把铁剑,剑身纤细,放在叶苏绍背上那柄铁剑前头就仿佛雨滴见洪水,蜉蝣望高树一般,但兴许是先前叶苏绍那句话让他实在信心过盛,恨不能马上学成描述中白以河的那一次出剑,虽然叶苏绍只是一语带过不想提及更多,但越是如此,林堡越是觉得那一剑必然是天下剑客都要仰望的仙人剑,风流绝代得不要不要的。
林堡将一百两银子放在余锦手里头,余锦如获至宝,赶紧收进怀里拍了拍才放心得吐了口气,随即笑道:“林堡,以后要真练出了个剑道宗师的境界,记得照顾照顾兄弟我,免得到时候还有人狗眼不识泰山要寻我的麻烦。”
林堡大笑道:“嘿,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等我真练成了以后就第一个去找你的麻烦,以前我找你的麻烦你能跑得掉躲得了,等我心系飞剑,万里取敌的时候,我看你怎么躲怎么跑!”
余锦作势要踹,林堡一下子跳开三尺。余锦收回脚,脸色不再是一味地嬉皮笑脸:“跟着人家学武功,累是累了点,苦是苦了些,但其实也是最安全最实在的,等以后出去了江湖,可别死了。”
“哪有那么容易死,几十年的江湖人没有百万也是数十万往上走,照你这么说还混个屁的江湖,都乖乖躲在师门里好了。”林堡很是不服气,应道,“若是大家都这么想,没一点儿敢闯的意思,那这武林江湖,早就是死水一滩。”
余锦摇了摇头,而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叶苏绍却是点头说道:“林堡,你这话说得不错,也许是评书里头的大道理,但的的确确就是这么一番道理,凡是武夫,要往更高的境界攀爬,光靠演练和修行是不够的,必须去真刀真枪找些对手厮杀一番,以实战磨练武学,以对手境界磨练自身境界,武道三重天往后暂且不提,就说那些二重天往前的高手们,大多数都是在死斗决战后破境,或更厉害的就一边打着一边就破了境。”
林堡仿佛未见世面的花痴女子望向心仪的俊俏公子一般,问道:“那师父你算是什么境界呢,有二重天么?我听说只要到了二重天就算是在武道上登堂入室的武人了,在江湖里头也是人人都会放低三分身价的大人物,好多宗门里头的长老都是二重天的高手呢。”
叶苏绍摇头笑道:“二重天?呵,一剑足矣。”
余锦和林堡都只当这是前辈在晚辈面前为了不落颜面而吹的老牛皮,二重天一剑足矣,谁信啊,要知道二重天的武人在这江南道里都没有多少,扬州城里那些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估摸着加起来也才是一双手一双脚指头加起来的数量,要是真和白菜一样那么好杀,这高手也太不值钱了吧。
林堡背着剑,叶苏绍背着剑,两人背剑往扬州城外走去,往杭州走去。
林堡问的那些关于去做什么,有什么好玩的的之类的无聊问题,叶苏绍是闭口不答的,只是听见他问出既然叶苏绍是想找个人继承白以河的那一剑,为什么不找余锦呢,余锦虽然不愿意,但一定是比他林堡要好得多的选择这么一番问题后,终于张口说道:“余锦不适合这一剑,就算他是天生的极好胚子也练不成这一剑的,倒是你,虽然可能练得慢了些,但却是最有可能继承到那一剑的人了。”
看着林堡一脸茫然的样子,叶苏绍也不多作解释,只是继续说道:“剑不是死物,剑法也不是谁都能练成一模一样的,像白云观观主门下的剑就是出尘剑,给你一辈子你也练不出来,而韩氏一脉的剑则是帝王剑,只属于那么一小部分人,江湖人就算拿到了剑谱,打破了脑袋也别想练成,术业有专攻,心境决定剑境,就是这么个不成文的道理。”
叶苏绍眯了眯眼睛,继续道:“那个余锦心思很重,城府也不浅,而且对于江湖没有一点儿向往的意思,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么一副天生练武的好骨架,你们俩还真是该互换一番,你有他天分,他有你钱财,那可真是皆大欢喜了,到时候你做你的一重天剑道宗师,他做他的腰缠万贯大商贾,这辈子能不见就不见,也没什么见面的必要。”
林堡摇头道:“但若真是那样,我也就不会认识他这么一个朋友了。”
叶苏绍笑道:“你把他当朋友,他却不一定把你也当成了朋友,或许你只是个给他当陪衬的绿叶子,或许不过是贪恋你承诺的那一百两银子而已,总之无论是江湖还是哪儿,心思都得精明一些,世上人都讲究一个利字至上,如何在这其中权衡度量,都得自己去慢慢体会琢磨。”
林堡不明所以,只是跟着笑道:“其它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余锦是我朋友,最好的那种,虽然他总是会蹭我的酒菜吃食,有时候会溜进我家里头来弄两件衣裳,虽然他确实在很多方面比我强,人家姑娘从来都是冲着他笑把我当成个透明的,人家江湖大侠也都是像把他当成宝贝一样捧起来,而我只能空空去羡慕得要命,但是啊,有时候我欠了债还不能找老头子要钱的时候,他都会咬着牙帮我付清,要知道钱财对于那小子而言,真是和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也有时候我被几个杂种追着打的时候,他也会提起袖子去帮我和那些人拼命,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要骂我一声废物。”
林堡开心地笑着,看着身旁的叶苏绍道:“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江湖里头的真朋友,但在我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朋友,就够了。”
叶苏绍说道:“有一剑,叫定风波,我现在心情不错,把口诀告诉你,你记着,自己练。”
林堡一边挠着头,一边努力记着那些晦涩的口诀。
近第二日清晨时分,叶苏绍披衣起身,推开小旅店的木窗,看到下头的庭院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