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图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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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8王者荣耀文学大赛·征文参赛作品】一本图谱,一条漫漫求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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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碧山界只是三千界中一小界而已,历经数不清多少年的演化,其间自成天地,自出现首批修仙问道人士之后,发展到如今,各类道统说不上顶级,却也已经完善。
三千界,无论大界小界,都逃不开天道的约束。小界修至渡劫,承受住天劫的卒练,即可飞升上界,上界修至大乘经受住天道的考练,立即飞升成仙。
修仙界等级大致分为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炼虚,合体,大乘。
碧山界这个灵气不算充裕的小界,渡劫成功也是不多的,但这也阻止不了修士们飞升的宿愿。长生的诱惑太大,仙凡的区别太过悬殊,但凡有灵根者,这个机会也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即使大道茫茫无期,向往之心源源不断。
秦筝穿来这里已经两个多月了,醒来时毫无关于这里的记忆。她也不知道为啥玩着玩着游戏突然就给穿了呢?还穿成了个无父无母的乞丐,只想问苍天,她到底得罪了谁啊。
但就算吐槽再多遍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两个多月的乞讨生活,每天都得遭受他人的辱骂与白眼,早就将秦筝本就不多的棱角磨平。这两个多月她早就已经从当初上吊撞墙跳河就能穿回去的幼稚想法走出来了。
万一真进了阎罗殿怎么办,小命要紧,谁叫秦筝是佛系青年呢。
这几天落阳城来来往往的人突然间多了不少,治安也愈发严了几分,至于秦筝他们这一群小乞丐,早早的就被赶出城去了,现在大家都在一所破败的庙中栖身。
“姐姐,我又饿了!”一个小男孩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对着秦筝说道。
小男孩身上穿着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袍子,袖口挽起,下摆被踩的都是破洞,一看就极不合身。没错,这就是秦筝来到这里收到的一个小弟。
小弟原本叫什么未知,可能从小就被抛弃,也没人给他取名,一直养着他们的老乞丐叫他小乞丐。额……一听这名字就没走过心。老乞丐前不久死了后,秦筝和小弟挖了个坑给他埋了。找了块木头立在坟前。也没有写字,没那技术啊。鬼知道这里的文字是不是和现代一样。
老乞丐养他们本就是打着叫他们收尸的主意。现在老乞丐寿归正寝了,每天‘化缘’的任务落在了两个人身上。
这个小弟也太容易饿了吧,唉!奶孩子就是麻烦!虽然现在自己也是个孩子。
“那你和我混进城里去看看?我一个人可弄不来。”两个都是奶娃子,全身瘦瘦弱弱的,没有几两肉,要不是小弟自她醒来一直喊她姐姐,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大点。叫她一个人去弄吃食,她可不干!哼!谁还不是个宝宝呢!
说好后他们收拾收拾就出发了。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是拿晚上睡觉的草团占个位置,以免晚上只能睡在庙外。
“走这边,近点。”这是秦筝在埋老乞丐时发现的一条小道,是一片荒废的小树林,杂草丛生,还有许多蜘蛛网,总之看起来不是那么美好,所以没有人愿意从这里走。
不过现在秦筝也不在乎这些了,这些指不定还没她衣服脏呢!肚子都填不饱了,哪讲究的了这么多。多节省体力才是正经事。
他们扒开草丛钻了进去,里面倒也没多乱,一路走来还算顺畅。
正当秦筝埋头走路时,肩被小弟拍了一下,“姐姐你看,前面躺了个人!”小弟指着靠近他那边大概十来米的地方。
果然,看到一道明黄色的身影。壮着胆子走过去。
刚走近,一股恶臭袭来,秦筝当时就感觉不妙了。强忍住翻腾的胃,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挪过去。
“姐姐,他死了好几天了吧。”走近看那道身影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已溃烂,看不出本来面目,只能从着装上分辨出是个男的,皮肤上面还有许多虫子在蠕动。
“呕……”秦筝再也忍不住了,倒是小弟没什么表情,这死小孩的胆子到底是什么做的,这都不怕!
她不知道以前老乞丐为了吃的还去过乱葬岗扒死人的衣服换钱,所以小弟是见惯了的,没有什么好怕的,又不会跳起来咬人。可是秦筝没有以前的记忆啊!
“我,我们快走吧。”秦筝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小心脏受不了!
“姐姐,他手上有金戒指诶!好多个!我们有钱了!可以去醉仙楼里吃肉了!”醉仙楼是落阳城最大的酒楼,没被赶出城之前,两人经常对着酒楼流口水。
秦筝强迫自己看了一眼,的确五个手指都带了金戒指,有两个手指头还不止一个。可是,可是,真的不想扒死人啊,秦筝内心只想泪流满面。
可是扒了之后就能吃肉了。“姐姐,是真金。”秦筝还在纠结中,小弟已经扒下一枚咬了咬辨别真伪了。这死小孩……
扒死人遗产是不道德的,但这里这么荒凉,他都要腐烂在这里了,那就……拿点他的身外之物?再帮他埋了埋了,让他入土为安?嗯,他肯定也是愿意的。
“别咬了,赶紧把该扒的扒下来,今天必须要进城!”有钱了谁还住破庙!
秦筝麻溜地找块空地开始扒坑,上次葬老乞丐有经验,所以这次秦筝驾轻就熟,虽然挖坑累点,但是真不想自己去扒死人。
没过多久,小弟捧着一堆金饰走了过来,秦筝的坑也初见雏形了。让小弟数了数,总共十三枚指环,全部都是金的,这人的品味真是……一言难尽。
终于,在天黑之前把那人埋了进去。“祝你下辈子再投个像这样的好胎,吃穿不愁,穿金戴银,不过可别这么倒霉,曝尸荒野了。万一碰到个拿了你东西,还不给你收尸的人,那你也没处讲理。”埋下后秦筝在他的坟前说道,刚刚小弟把他拖过去的时候她可看到了,身上好几个穿空的窟窿,绝对是仇人所为!
事罢,秦筝叫小弟拿着那笔飞来横财继续向落阳城走去。
第2章()
趁着人流量大,两人成功混了进去。只要这次换了衣服,就不会被巡逻兵发现赶出去了,哈哈,好日子要来了!
“小弟,你先拿一枚去当铺当些银子,不用几家比价,随便找家就可以”。直接拿着金戒指去买东西不现实,就他们穿的这样?还是先当一枚,买身好衣服。
一般小乞丐去当铺当东西,不是偷的就是捡的。当铺也不会追问那么多,谁心里不跟名镜似的?碰到这种正好压价!
大约一刻钟,小弟就捧着个荷包笑眼走回刚刚分开的地方,“姐姐,总共三十两银子。”不错,小弟是个可靠的小弟,没有被那一大笔金子迷花了眼,跑路!
两人先去成衣铺各买两套合适的衣服,开始自是被刁难了一番,当把银子拍在案台上,店家立马换了副嘴脸。再如法炮制去客栈租住了间房间,洗了个舒服的澡,把身上的老泥通通搓掉,换上刚买的新衣。整个脱胎换骨一般。
两人收拾干净后,立马去钱庄把金戒指过秤兑换,两人买的衣服华丽,钱庄的人也没过多怀疑,虽然是金的,戒指也不是很重,以为是哪家的小姐少爷偷拿自家的东西,自以为了解了真相,也不点破。
钱庄给两人的是银票,十二枚金戒指总共兑换了一千二百两银票,都是一百两的面额。古代的金戒指和现代有所不同,不是现代那样只是个金圈圈,这十二枚还挺厚重,总共一百二十二两,还有二两算做了手续费,再一次感叹那人是个有钱人呐。
兑换成银票后,秦筝把财政大权揽了过来。刚开始是死人身上的,不敢碰啊。
手握巨款,两人一致同意去垂涎已久的醉仙楼去饱餐一顿。
刚进门,小二就笑脸相迎上来,这种感觉真是如沐春风。从来没有过的待遇啊。
“两位贵人是大堂还是包间?”小二恰到好处微笑询问。
“大堂吧!”钱还是要省着点,何况坐哪不是吃呢。
“我要这个,这个,那个,通通都来一份。”秦筝迫不及待的点菜,凡是出现在别人桌上的都被他点了个遍。小弟一切都听姐姐的,真是个乖宝宝。
第一道菜刚上来,就如蝗虫过境般,瞬间被洗空那是毫不夸张啊!慢慢的速度才慢下来。吃饱后,两人捧着个肚子稍作休息,打算等下再战!
不得不说,醉仙楼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是有原因的,这不,两人才吃饱,中间戏台就搭好了,看起来是要给客人说书解闷,挺好的,多说点,正好想多了解了解这个地方,秦筝暗道。
正想着,台上已然开口,“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应该是仙人收徒此事?那好!今天就来讲讲这仙人收徒。”仙人收徒?不懂!且听听看。
说书人开口,“仙人收徒,十年一次,各门各派都会到来,一时间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会前往!仙人只收六到十六资质优秀的人才!”“那什么才是资质优秀啊?”下面有一桌中的客人道。
说书人瞥了一眼,不理。
“明明自己也不知道吧!”客人小声的说,与秦筝是邻桌,秦筝听到也觉得是这样。
说书人继续道,“上一次有个天才,各大宗们争抢……今年收徒地点设在临都,落阳城是去临都的必经之地,所以这段时间许多人进出这里,虽然去临都要经过落阳城,但这两城相隔也不近,想去撞仙缘的各位们,可以租用我们醉仙楼的马车,一辆马车只需一百两,配车夫一人,武者两人,吃食一应俱全,保证安全送到啊,哈哈哈。”
秦筝无语,说着说着竟打起了广告,这醉仙楼果然是商人本色。
下面也是嘘声一片,但却还是有人询问马车。毕竟醉仙楼有信誉在,大多数人还是比较认可这种老字号的。
“姐姐,你不想去吗?”小弟扯了扯秦筝的衣袖道。
秦筝看了看他油腻的手,这死小孩不知道衣服不便宜吗。算了,金戒指也是他扒下来的,忍他一忍,道“小弟啊,车费很贵,我们今天虽然发了笔小财,但是呢,人不能享一时之乐,我们要从长远的考虑!”说着说着秦筝自己都相信是为了长远发展,而不是抠门……
“明明就是发了笔大财,哪里是小财。”小弟小声嘀咕。
秦筝听到了也不理,难怪说男人手松,守不住钱。这么小的小孩身上都可以体现,还是勤俭持家好。
吃完后,秦筝本想把剩下的打包,看了看犹如乱风过境的案桌,额。。。。。。收拾起来有点麻烦。算了,今天大方一回。
走出醉仙楼,往先前租住的客栈走去。一路上,小弟都怏怏不乐,嘴噘得可以挂油瓶了,猜得到是想要去临都参加选秀,啊不,收徒。
“真想去?”秦筝问道。
“都听姐姐的。”似乎是听出秦筝语气有所软化,双眼亮晶晶的,还别说,小弟洗干净时候还是个萌萌的小正太,要是在现在去参加那xx去哪儿,定会收获一大批迷妹。
“那姐姐说不去!”秦筝故作严肃,双手背在身后,看着小弟,看他那么可爱,突然想逗逗他。
“啊!”小弟一脸惊愕,他还以为姐姐这么问是想带他去。
看着小弟那一张满脸都写着失望的小脸蛋,秦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跟上。”
看秦筝重回醉仙楼的方向,小弟就知道了,笑嘻嘻的跟上去,“姐姐对我真好!”我以后也要对姐姐好!小弟暗下决心!
找醉仙楼主管马车的人数了半天价,双方都不肯退步。
这是一个老伯带着一个小女孩上前来,“请问这里可以租马车吗?”只看两人虽然床的干净整洁,布料却是不算好,且衣服半旧不新。家境应该一般,这个时候在醉仙楼租马车,十之八九是去临都,醉仙楼有招牌作保,的确比其他地方靠谱。
一计浮上心头,将老伯拉至一边,“老伯,您们是不是要去临都,正巧,我与家弟也是要去,可是这车资着实有点昂贵,要不我们姐弟两与您们爷孙两共乘一座?”车费能不贵嘛,一百两呢!他们所有兑换的钱,只有一千二百三十两,买衣服租客栈以及吃饭已经花去小五十两,钱不经用啊,万一去后无功而返,这些钱得需要把他们养到能挣钱为止!
总之,能省则省!
不出意料,老伯和孙女是去临都,老伯也同意了秦筝的建议。
等到两人协商完毕去租马车,“可以,再额外加二十辆伙食费即可。”原本就是双人马车,所以对于要加伙食费要求也不过分,即使还是觉得贵,但看主事已经退步很多了,秦筝也同意了。也许是刚刚被秦筝缠到没脾气了,只想快点打发她走,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