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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和狐仙的生活日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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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特制爱心白煮蛋,请吃。”我把蒸煮好的两枚白煮蛋小心翼翼剥开,放到盘子上,递到他面前。

    他深深的望着我,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他将一枚鸡蛋夹到自己碗中,竟然笑了起来。“很好吃。”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的笑容,这么好看的笑容,就算叫我从今以后不能吃煎蛋,只能吃白煮蛋,我也愿意。我呆呆的望着他,他将另外一枚鸡蛋夹起来,递到我面前“妳也吃。”

    我摇摇头“我已经吃饱了,两枚都给你。”

    他眉头一皱,脸色一沉,冷眸暗藏的眼刀又丢过来“叫妳吃就吃!”唉这个人真是喜怒无常。笑的时候很温柔,我遇上危难时,他也很体贴;可是不知为什么,常常就这么生气了?

    我心里也有点气,虽然他是好意,可是要人接受,也不用这么凶巴巴的吧?我也不拿碗接鸡蛋,故意张开口,就着他的筷子,咬了鸡蛋一大口,好像他在喂我吃一样。“嗯,果然很好吃,天底下,也只有我能把白煮蛋弄成五星级的。要是你喜欢,我以后天天煮给你吃!”我故意用**的语气,吃他的豆腐,果然他脸红了起来。

    会避开视线,不注视女生隔着纸门换衣服,这种人,不纯情才怪!“如果东西吃腻了,吃我也行喔!”我又得意洋洋补了一句有点过火的话,他的目光一下子从温和,转为冰冷。

    他把另外一小半鸡蛋放入自己口中,咀嚼吞下,皮笑肉不笑的说“我看妳今天挺有精神的嘛!既然如此,就麻烦妳今天把所有厅堂里里外外全擦一遍,庭院也要打扫,所有房间两天拖一次。树林里有木柴,捡一些回来,晚一点我带妳去摘野菜,村子里的广场,有菜贩会开货车来卖菜,由妳负责采买,以后的膳食,就全由妳负责了!”

    我一愣,虽然我本来就是被妈妈拜托来打理房子,顺便想远离城市喧嚣的,但是一个外人在我老家,指使我做东做西,想想还真不服气。况且,经历昨晚的震撼教育,我愿不愿意继续待在这个闹鬼的房子,还是个问题呢!“我又没说我愿意留下!两天后,等公交车来,我可能收拾行李就走。”

    我负气说道,其实,我并不怎么愿意离开。城市带给我的伤害太深,这里虽然晚上很可怕,但是有他在身旁,我感到很安心。如果放我一个人待在这里,恐怕我老早就连夜逃命去了。

    长乐的脸色显的很阴沉“妳想走?随妳吧!反正德叔本来就不指望有人记得这个房子,才拜托我来管顾。”他站起身,便往外走。“你要去哪?”我急急追问。这房子晚上那么恐怖,要是他一走了之,不再回来,我一个人保证吓破胆呀!

    “妳想留下来,还是离开,我管不着!同样的,我想去哪,也不关妳的事。”他冷冷的笑着,讽刺的目光让人看了好不舒服。我心里很难过,为什么我说想走,他的反应会那么激烈?

    清洗完餐具后,我百般无聊的在宅子内闲逛。阳光下的大宅很美,木造古建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庭院花红草绿,池水被嬉戏的雀鸟飞溅而起,景色耀眼迷人,可是里头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这间房子再怎么美,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想到此处,我不禁想起,这十几年来,德叔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在照顾这栋房子呢?长乐说,他偶尔会来找德叔泡茶聊天,可是这阵子,德叔住院,长乐又是用什么样的心情,一个人孤零零的面对这栋房子呢?

    想到此处,我忽然觉得,自己嚷着要走的举动,显得很幼稚。我离开了这个地方,还有都市可以回去,德叔跟长乐,又能回去哪?或许,他们就是无处可去,才会长留在这栋大宅。长乐没有多说自己的出身来历,但是身为狐仙,他竟然住在人类的地盘,我想,或许,他是被同伴驱逐,才不得已住在人类领地的。

    他想要我留下,或许是觉得有一丝寂寞。其实,我本来就没打算走,除非我被伤得伤痕累累,否则逃避不是我作风。眼前我既然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就是我的落脚处。

    我打算再见到长乐,要跟他慎重道歉,毕竟他救了我,又很好心的让我晚上跟他同住一房。既然他处处保护我,我不表示点心意,怎么行呢?

    重新振作后,我精神抖擞的将厅堂里外打扫了一遍;我并不是很常打扫,可是一打扫起来,就停不下来。其实大宅内本来就很干净,打扫花不了多少功夫;我又将庭院的落叶收拾完毕,花草都浇了水,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成果。

    打扫完毕后,我拎着轻便的背包,准备出去买东西。长乐说,村子的广场有菜贩,既然如此,我就多买一点菜,晚上大显身手,让他尝尝我的功夫菜吧!

    此时,广场内极为热闹,许多老年人边买菜,边坐在一旁的大榕树旁聊天;也有些人摆了桌椅,在树下泡茶下棋。广场角落有一处小庙,一些人拎着水果,正在进行祭拜。

    菜贩的货车上,蔬果肉鱼都有,种类齐全新鲜,比我想象的还要丰富。我买了一条鲑鱼,几块鸡胸肉,又买了高丽菜,青江菜,白菜,胡萝卜,马铃薯,跟碗豆,还有几颗水梨。满满好几袋食材,我预计花费不少,正当我想付钱时,菜贩却摇摇手,客气的说,不用钱。

    我愣住了。这堆东西很新鲜,质量又佳,少说要好几百元,怎么能不收钱呢?

    “山下城镇的商家,很多都跟蓝家租房子,我的店铺跟房子也是。蓝家没跟我收租金,水电也不用付钱,唯一的条件是,我要每天载菜上山给村子。这个条件很优惠,所以蓝家吃的菜,我没在收钱的!”

    我心里很困惑,但是他坚持不收钱,我也只好算了。原来,妈妈的娘家,真的那么有钱,竟然有菜贩每天提供新鲜食材。她是大小姐出身,怎么我一点都感受不出来呢?

    谢过菜贩后,我拎着三大袋沉重的食材,准备回家大显身手。食材很重,我提得很累;正当我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在巷子口稍微喘气时,一抬头,我就看见长乐站在我面前,眼神复杂的望着我。

    “我来吧!”他走过来,拎起袋子,淡淡的说。他的语气跟目光是如此的不经意,却在我心中划过一道深深的涟漪。他紧偎在我身旁,近到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他身子有一点体味,并不臭,闻起来像是淡淡的花粉味;我转过头,只看得到他的脖子。我个子不矮,可是他起码高了我一个头以上,我可以看见他脖子薄透的白肤上,颈动脉正在剧烈跳动。

    这种感觉好奇,明明我们才认识一个晚上,这样跟他并肩而行的感觉却很熟悉,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许久许久。我们之间,似乎捻熟到他身上血管的脉动频率,我都一清二楚。

    “以后想买菜可以叫我,我可以帮妳提东西。妳手臂太细,这堆东西,你提不动。”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平淡,可是我的嘴角却泛起笑容,心中充满了暖暖的情绪。

第六章 谁会笨到爱上一名狐仙呀() 
跟男人同住一个房间,坏处是不方便随时**翘脚,惕牙放屁,好处是随时有人陪你聊天解闷;尤其对方还是帅哥的话,你还能隔着纸门随时意淫他。

    长乐是个很正经的人,在房内他如果没有躺下来睡,总是把纸门拉起,端正坐在铺被上,隔着屏障跟我说话。他有时候有点严肃,有些冷漠,偶尔还会突然发怒;可是他对我的问话几乎有问必答,举止也很体贴。

    “长乐,以前这个大宅,妖魔鬼怪就这么多吗?”我斜躺撑着头,眼睛紧盯着纸门上端正的黑影。真想看看他的帅脸,如果他也跟我一样,在房间内习惯脱光衣服睡觉就好了!这样我出去上厕所时,说不定有机会再看到他的**。可惜从纸门上的衣袖倒影来看,我的心愿是很难实现的。

    “不,不像现在这么多。以前这个村子很繁荣,那时候的人,也懂得敬天地畏鬼神,所以可以跟妖魔鬼怪保持适当的距离。”他的语气还是这么大义凛然,真难想象,这么好听有磁性的声音,如果说起情话,是幅什么样的光景?

    我叹了口气“这几年,这栋宅子只有德叔一个人。他一个人面对这些,一定撑得很辛苦。”想起德叔这位宽厚的老人,为蓝家后代付出这么多,我心中难免有些过意不去。虽然他是管家,看顾宅子是他的工作,可是我们这些蓝家子孙多年在外享福,把老家扔了就不管,看在德叔心里,该有多唏嘘呀!?

    长乐似乎笑了一下“看不出来,妳还挺有良心的。”

    “难道你认为,我是没良心的人?”我怒瞪着纸门上他的倒影。亏我今天中午煮了海鲜面给他吃,晚餐又大显厨艺烹煮了一大锅鸡肉咖哩,他竟然现在才发现我有良心?!“早知道我就不煮饭给你吃了!明天我就学你,煮锅青菜豆腐汤,就算一餐。”长乐的厨艺我领教过,他的菜汤淡而无味,蔬菜也煮的很硬,大约就是水开了,把蔬菜丢下去,熄火完工,那种感觉。

    “好,好,是我说错话。请妳明天一定要继续煮饭!吃过妳煮的咖哩后,我再也不想吃别人煮的菜了!”他笑笑着说,声音带着宠溺,彷佛是情人之间的调侃。我一听便脸红了。没想到,他会说这种话。还好隔着纸门,他看不到我脸上尴尬的神情。

    说到咖哩,此时,我忽然想起厨房还剩余一碗咖哩。这里没有冰箱,剩菜都放在菜橱里,可是我忘记把咖哩收入菜橱,要是明早一看碗上满满都是苍蝇,多呕心呀!想了想,我决定去厨房。现在才晚上七点,那些活尸跟妖魔没那么快现身吧!

    我此刻穿着一件紧身的白色系肩带背心,还有牛仔短裤。一个人在家这样穿没问题,可是要去外面就不太好,山区夜晚又冷,我可不想着凉。但是要换衣服,我又嫌麻烦。想了想,我就站起身打开衣橱,把先前长乐借我的那件土黄色衣袍披在身上,又把系带绑好。他身形比我高大,所以这件衣袍穿在我身上也松松垮垮的,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况且他的衣服,有一种让我放心的感觉,衣服上有他特有的淡淡花粉味,闻起来很舒服。好啦!我知道我是喜欢意淫的变态,可是我对他只有崇恋之情,没其它多余的想法!我毕竟是身心健康的正常女性,意淫一下,错了吗?

    “去哪?”我推开纸门时,他已经站在门口。他料到我换衣服是想出门,可是他望着我时,还是呆了一下,他怔怔看着我身上的衣袍,没多说什么。或许他是在想,我这个人怎么那么厚脸皮,占据了他的衣服,死活不归还!可是他既然没开口索讨,我就打算持续装聋作哑下去。

    “厨房的咖哩忘记收,我怕生苍蝇。”我笑了笑,他脸上的神情依然淡漠,可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漂亮,揪得我心里飘飘荡荡的。如果今天,我是男人,他是女的,我老早就把持不住,趁同处一室的机会吃了她吧!还好我是坚毅的女性,懂得自我控制,不论身心都是。我欣赏他的内在与外在,可是我不会笨到爱上一个狐仙。

    忽然间,远方天际传来狼嚎,几声低低哀鸣由后方树林传出,夹杂着笨重沉缓的脚步声,一步步接近后院。我脸色一白,心想剩菜生苍蝇也没什么,明天整碗扔掉就好。该死的活尸,竟然这么快就来了!还让不让人生活呀!?

    “活尸不会那么快进来,我陪妳去厨房吧!”他笑了一下,再度让我萌生如沐春风的感受。唉!我要把持住,我说过,我是不会爱上狐仙的。

    暗蒙蒙的厨房一片漆黑,这个宅子虽然有电,可是装设电灯的地方,只有前面几个厅堂,其他地方一律点油灯或蜡烛,包括我们现在睡的通铺。虽然一片漆黑,不过凭着我过人的直觉,与咖哩浓厚的气味,我一下子便找到了那只碗公。“呵,这可是我们明天的中餐呢!”山区气候寒冷,现在又是初秋,东西放个两三天也不会坏;我跟长乐食量都不大,不用餐餐特地煮新菜。

    锵一声,我手中的碗忽然坠落砸地,发出清脆的声音;我慌张的蹲下来,想要捡起,身后长乐低沉的嗓音已经响起“别捡,小心手!”

    尖锐的刺痛一下子便扎入右手的食指,中指跟拇指,**的感觉随着温热的体液流出。我知道,来不及了。我轻轻嘤了一声,厨房四周围瞬间响起明亮的火光。

    我讶异的看着周围点点火光,这些火球像是气球一样飘在半空中,赤澄暖黄互相交错,静静的散发动人的温润光芒。这些火球带给我的感受太震撼,一时之间,我竟然忘记了疼痛。“好美,这是什么?”

    “这是狐火。”长乐不耐烦的回答,他焦急的大步走来,握起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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