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变硬金刚-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的时候,他也仅需一个念头,那莲蓬头就会瞬间消失,平滑如初,水就关住了。
看来金属元素的控制之力,不仅仅是打打杀杀,用于生活当中,也是蛮合适的。
第二天上午,他还没出门,老李就让人送来了制作好的手枪。
老李也算是个人才,虽然是自制的转轮手枪,但是模样并不差,就是装配的木柄看起来有点low。那枪管长度有340mm,使用5。8mm的步枪子弹,按照老李自己测试,说是有效射程高达120米。
孙大圣将那木柄舍弃了,换了个银色的金属柄,枪管等外表金属部件也统统镀银,看起来顿时高大上。
接下来就要改装子弹了,这才是重点,前面那打磨左轮手枪都不是他的专业。
第61章 万事俱备()
在跟乐欣聊过之后,孙大圣知道,子弹的杀伤力跟侵彻力和停止力有关,其中侵彻力指的是贯穿力或者穿透力,是指弹头钻入或者穿透物体的能力。其大小主要取决于弹头质量、弹头截面密度以及命中物体时的速度。
停止力是指弹头命中目标后,令目标失去活动能力的效力,其指标主要有达能效应、瞬时空腔和永久空腔,说白了,就是子弹射入之后,对**产生撕裂伤的大小。
停止力不是孙大圣需要追求的,目前而言,要对付现在的目标,侵彻力是关键,因为这些目标,它们几乎都有金属护甲,如果不能穿透,停止力再大,也是隔靴搔痒。
因此,他就要使用银蝠膜翼金属进行精炼加工,然后改变子弹弹头截面的密度,以达到增加穿透力的目的。至于子弹的速度,这个跟枪支有关,就不是他所能改变的了。
经过测试,未改变弹头材质的子弹,只能射穿3mm的钢板,对巨蝠的膜翼金属不能造成任何有效痕迹。而加了精炼金属改造过的弹头,可以穿透8mm的钢板,比同口径的步枪还要厉害一倍,同时,最为关键的是,可以在巨蝠膜翼上留下大约0。2mm的弹痕,也就是说,经过改造后的弹头,可以直接杀伤巨蝠这种恐怖生物。
虽然孙大圣以前没有当过兵,对热武器了解很少,但是通过这次测试之后,他知道,有了热武器的帮助,事情会事半功倍,这就是科学的意义。他思忖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应该搞一支反器材的大口径狙击枪,然后将弹头进行深加工,那样的话,应该直接可以秒杀银蝠这一类的**oss。
接下来的时间,孙大圣花费了大约三天的时间,专门用来练习枪法。
其实,对于惯于使用飞刀的他而言,枪法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他那沉静的气质、清湛而锐利的眼眸,都是一个射手所必须的潜质。而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内金刚修炼让他的专注异于常人,对于射手来说,这真的有点不公平,因为如果射手也有进化等级,那他的进化等级已经超越了太阳系生物范畴。
当他集中精神专注于物体运动轨迹的时候,几乎可以精准预判1秒后物体的轨迹,当然如果物体的运动方向不受应激力量的改变,他预判轨迹的时间还会更长。但那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真正起作用的是0。5秒轨迹预判,因为这已经足够射杀目标。
怎么说呢?目前孙大圣手里这把左轮手枪的子弹枪口初速大约是400m/s,而一般手枪的有效射杀距离在50米内,也就是说,扣动扳机后,大约0。125秒,子弹就可以射中目标,所以更多的轨迹预判,并无多大的用处。
当他进入专注状态,还有一种奇怪的效应,就是在他的眼中,快速运动的物体变得慢了,他曾经将硬币抛于空中,在20米左右的距离百发百中。这个并非是他的眼睛刷新频率变快,而是他的大脑处理信息的速度变快,因此运动中的物体,在他的大脑反应中,就变得更加清晰,而不是一个模糊的轨迹了。
孙大圣还真是没想到,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射手。如果不是灾难发生,他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射击几次。军训的时候虽然有实弹射击,但是一来要领掌握得不够好,二来射击的次数有限,三来自己当时精神专注力修炼得不够,所以并没有发现自己有多大的天赋。
第四天下午,他从老李那里再要来了50发子弹,稍加改造,全部粘在自己的皮带上,再加上他外面罩了一条厚实的牛仔裤,看起来倒是有几分西部牛仔的痞气。
那个兵工厂临时搭建在一家集体的机械工厂里,很多工人在夜以继日的工作,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生产足够多的弹药。
孙大圣的耳力很灵,在他拿到弹药离开工厂的时候,听到有工人在议论自己:
“看到没,那个人就是孙大圣。”
“就是他啊,看起来好像没有不一样啊。”
“反正就是他说凿齿要来的,弄得我们一个个疯疯癫癫的加班加点,差点没累咳血。”
“会不会是乱说的,这年头,还能信谁呢。我就不信他可以去巨蛛的地盘,去了还能回来,还能带回凿齿的消息。”
孙大圣苦笑,但他并不在意,因为最近这种言论是越来越多了。坊间传得纷纷扬扬,新世界内部也有这种质疑的声音,他相信,如果这种情况再持续一两个月,他的额头上就要被人贴上“沽名钓誉”或者“哗众取宠”的标签了。
众口悠悠,爱咋的就咋的吧。孙大圣永远是那个孙大圣,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人,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是语言飓风刮不倒的人。
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明明是自己害怕的东西,却又像是盼着它们来似的。等到它们真的来了,恐怕现在的日子都是天堂了。
这天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雨,空中灰蒙蒙的,黑夜提前降临。
自从修炼了内金刚之后,孙大圣一直非常相信自己直觉,而这个傍晚的这场小雨,让他突然生出一丝不安,然后他知道:该来的,终于要来了。
他的这种直觉貌似是没有什么依据的,但他依稀间,跟天地万物融为一体,哪怕一丝异样的涟漪,都会在他的心境中留下影像,恐怕,这就是直觉的本质吧。
他走到了那最前沿的哨所——那幢22层的大楼楼顶,大楼墙面还挂着江源市首席5a级写字楼的招牌。
这楼原本很漂亮,只是现在那蓝色的玻璃墙破烂了许多,看起来就像是被机枪扫射过一般。
孙大圣悄然来到哨兵身旁,这个哨所非常重要,一岗有两人,相互监督,免得误事。
两名哨兵突然见到孙大圣,顿时被骇了一跳,等看清楚来人之后,面部表情顿时放松了下来,换上了夸张的笑容:“大圣哥,是你啊,我们还以为是敌人摸上来了呢。”
孙大圣点了点头:“嗯,你们辛苦了。回去告诉冬生,这个哨所由我接替,不用换岗了。你们,听我的钟声吧。”
那哨兵琢磨了一下孙大圣的话,其中一人既紧张又莫名兴奋地问了一句:“大圣哥,凿齿要来了吗?”
“不知道,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它们来的。”
哨兵哦了一声,两人迟迟不走,很想跟孙大圣再多聊几句。不管凿齿会不会来,不管大家如何看待这个神秘的人,但他毕竟是源峰受议论最多的人物,他们有机会亲近,自然不肯放过,想要攀谈几句。
“还有事吗?”
孙大圣看着银盆岭方向的那一片迷雾,突然问了一句。
“大圣哥,这里留你一个人在,总归不太好吧,不如我们两个留下来陪你,万一凿齿来了,也好有个照应。”
“不必了。你们走吧。”
“大圣哥,那你的补给呢,这些总要有人送的吧。”
“也不用,我自备了。”
两名哨兵无奈,只能一起下楼离开。
在路上,一人埋怨道:“刚才你还真是事多,大圣哥都让咱走了,你为啥还要留下来,还tm搭上我,我就这么被你代表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圣哥真不是一般人,他竟然一个人守哨所,你知道的,到了晚上,这地就跟一坟场似的,从银盆岭那边不是还会传来怪叫声”
“所以呢,我们能走就赶紧走啊,这鬼地方,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命苦才被发配到这里。”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大圣哥,我的心就安定了下来,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不怕什么劳什子凿齿了。唉,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这叫啥,夏虫不可以语冰!”
“我呸,你个马屁精,这些话应该当着他说,跟我说起啥用。”
“跟他说就是真的马屁精了,跟你说,说明我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
第62章 天敌来袭()
孙大圣就坐在大铸钟下边,他偶尔修修内金刚,无论是灾难前还是灾难后,这种源自古朴哲学的天人合一修炼之法,总是能够让他从纷繁的眼前安静下来,心灵一旦沉淀,人就变得空明。所以后世所谓的“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其哲理的根都在这儿。
偶尔孙大圣也会想很多问题,现在他们被外域生物从天上地下进行了围猎,江源就像是一个牢笼,但往大处看,即使是和平年代,人还不是被困于家里、国度里?再往更大处看,又是被科技困于地球、太阳系、银河系
如此一想,囚牢的悲哀反而没那么强了,横竖都是牢笼,随遇而安才是最好。
不过而今这牢笼却是不同,因为炼狱随时都会展开。基于这点,孙大圣在想几个很现实的问题,第一、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被围困,又或者江源是个特例,别的城市都已经被摧毁?
第二、如果还有别的城市幸免,它们又是怎样的情景?是跟江源一样么?周围是巨蛛,天空有蝙蝠?丛林里还有畸变的凿齿?
他是不恋家的人,但此时他不由思念起父母来。徽市,他是一定要回去的。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变强,强到可以横扫凿齿和巨蛛,那时候,他就可以离开江源了。
雨,还没有停歇,但这毛毛雨,就像丝线一样,在空中飘来飘去,他坐在大钟下面,偶尔雨丝会像雪花一样,绕开大钟飘到他的脸上,凉飕飕的,还有点湿痒。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突然说:“胖子,你来做什么?”
胖子一路过来并没有带雨具,这年头,雨具是tm多么无聊的东西啊,虽然雨不大,但胖子走了很远,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但他人就跟热情的沙漠似的:“圣哥,本来想吓你一跳,没想到才上来就被你发觉了。”
“你那几百斤的脚步声,能瞒得过谁?你的岗位不在这,回去吧。”
“圣哥,我给你带了点好吃的。”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只烤好的野兔来,野兔用纸包着,为了不淋到雨,胖子一直都揣在怀里的。
孙大圣接了过来,撕下一条腿,放进嘴里使劲啃起来,一边啃一边说:“胖子,你也吃点,我们游子有句话,吃饱喝足不想家。”
胖子意外地没有去接:“我吃过了,这是专门给你留的。圣哥,你想家了吗?”
“嗯,偶尔也会想想。”
“圣哥家是哪的?”
“徽市。”
胖子点了点头:“你可是好地方啊,上有天堂,下有徽市。”
“”
胖子看了看孙大圣头上的那口大钟,有点悲伤地说:“圣哥,丧钟就要为我们敲响了吗?”
“未必,也许是为那些凿齿敲响。”说到这,孙大圣突然想多说两句,“胖子,你这种悲观情绪不要轻易表露啊。你现在大小也算个战场的将帅了,你的一言一行都会非常影响士气的。”
“我知道。不过,枪队我都交给乐欣了,他那小子从小喜欢玩打仗的游戏,这次让他玩次大的。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有个人说话你就不那么寂寞了。”
孙大圣无语:“我不用你陪,再说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