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仇谋-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闯龈蟮拿妹媚兀趺淳筒荒芴婺忝窍胍幌搿!�
方于氏哭得梨花带雨,娇娇弱弱的惹人心疼。方锦夜也不好说重话,只能小心安慰。陪同一旁的方锦瑟年岁较小,人又有些木讷,只呆呆地站着,也不知道该如何哄自己的嫡母。
方锦夜瞥了一眼方锦瑟,见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就让她先回自己的房间去。后者应了一声,也就跟着自己的丫鬟回了屋子。
见方锦瑟走远了,方锦夜才开口道:“母亲莫忧。此刻我们也只能暂避风头了大姐回老家,也是让她不出现在别人面前。日子久了,一个不出现在人前的人,谁还能记得她做了什么事?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方家的三个女儿中,只有二小姐方锦夜最聪慧,所以方于氏很多事情都是听从她的建议。
“可是这件事情只怕是我们早已经得罪了将军府,未来的日子也未必能好过。”虽然她们把方锦绣送回老家,可也是迫使将军夫人答应为霍家谋得望云城的差事。这件事的结果如此,难保那位将军夫人会觉得自己受了别人的逼迫,从而心生怨恨。
至今方于氏还是没有彻底打消让黎华娶她女儿的念头。
方锦夜也看出了自家母亲眼中的意图:“那我们只能想办法多哄哄那位将军夫人了。但实际上她只是继室,对黎华的婚事恐怕没有做主的能力。”言外之意,便是不希望在柳霏霏身上浪费太多精力。
方于氏止住眼泪:“那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去讨好黎将军?”
黎凡可不是谁都能讨好的。方锦夜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自然不敢乱动脑筋。但她心里却有一个好的人选,那就是百里枫。
方锦夜早就听说过有关黎华的事情。但在望云城提到黎华,必然就要提到百里旭。这两人私交极好,情同手足,是望云城都知道的事情。而百里旭唯一的长辈百里枫,也因沾了百里旭的光,是少有的能在黎华面前说上话的人。而她本人又和将军夫人颇有交情。怎么看都是个最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况且城中也曾有过流言蜚语,认为百里枫和黎将军之间有些什么。
讨好一个商户女,总要比讨好将军或是将军夫人要容易。也不怪方锦夜汲汲营营,只是如她这般不上不下的人家,要想活得舒坦,也是不容易。摊上了一个不靠谱的爹,柔弱的娘,她不得不为家庭考虑。
方锦夜与母亲说了自己的想法,果然被后者赞同了。
方家这几个女人,在家中避了一个月的风头后,终于踏出了府门。她们第一个去的,就是若叶寺。
她们几个早早地去了若叶寺,进香添了灯油钱后,就一直徘徊在寺中。
约一个时辰后,百里枫等人则来了若叶寺。同行的,还有一叶大师的弟子闻若和尚。
闻若和尚已经有数月的时间未曾回来,他此时一出现,也引起了寺中人的注意。他向百里枫说了一声,就去寺里见住持等人了。
百里枫自然不会大庭广众之下干涉他的去处。
百里枫进了佛堂,上完香,刚起身就碰见了方于氏和她的两各女儿。
方于氏凑上前和她打招呼:“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百里老板。”
“我也没想到能这么巧的遇见夫人。”
方于氏见百里枫搭话,心中觉得有戏:“前些日子我得了风寒,我家的两个女孩子不放心我,便一直在府里守着我。我这病好了,就想着去庙里拜拜菩萨。我听说您是望云城里最喜好佛法的,没想到今日正巧遇上您要出门礼佛,真是巧了。”
今日是十五,常去礼佛的人自然会选在这一天出门的。琼枝不信眼前这位看着柔弱的方于氏不知道这一点。她那日也看见了方于氏对百里枫的隐隐的不屑,今日见她又来上赶着结识百里枫,肯定是打着什么鬼主意。
琼枝觉得百里枫不会没有察觉她前后态度的变化,但看她和对方寒暄起来,心中还是有了疑惑。尤其是百里枫竟然肯顺着对方的话一直聊到了若叶寺门口,然后才告别。
方于氏笑得眉眼弯弯:“既然如此,那我隔日便去您府上叨扰了。”
“哪里,有时我一个人在府中也是很闷的,毕竟我家里只有小旭一个男孩子,他又常在外面野,倒也不知道陪陪我说说话。还是夫人好,身边有三个女儿,贴心的很。只是,怎么没见到大小姐?”
第四十六章 亲近()
没人觉得她是故意提到方锦绣的,方于氏也只好回道:“大姐儿身体弱,咱们这里气候又冷,大夫建议她去暖和的地方住会比较好,所以我们才忍痛送大姐儿会老家住。毕竟没有什么比身体更的了。”
这个话题被一带而过,两人就约定了下次到百里枫府上的时间。这全程下来,方于氏表现得和普通的柔弱夫人一样,方锦夜也十分乖巧温顺地守在身旁,偶尔答话,表现得既不扎眼,也不怯懦。百里枫也夸了几句。临别只是,还给了方锦夜一串楠木佛珠,给了方锦瑟一块雕花玉坠。两个女孩子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琼枝和束兰看在眼里,忍不住问道:“您喜欢这两个女孩儿?”
“这个年纪,正是女孩子最美好的时候,谁能不喜欢?”
方于氏等人回了府,她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毕竟她是强打起精神才能和百里枫交谈这么久,她以前都是不擅长做这种事情的。过去她们在云州的时候,都是别人上赶着巴结她的。
她对方锦夜招了招手:“你说,娘今日做的可还行?”
“自然是行的。”
“那你觉着这个百里老板,对母亲的感觉如何?”
方锦夜想了一下:“她对母亲像是只有面子情,但她却挺喜欢女儿和妹妹的。她对我们很和善,给的见面礼也都是好东西。”
提起见面礼,方于氏不由得揪起帕子:“她是望云首富,什么样的好东西没有?而且她给你妹妹的玉坠可比你这一串木珠子贵重得多。难道她还真的喜欢你妹妹那种憨样?”说着说着,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也亮了起来。
方锦夜对自己母亲总是目光短浅这一点颇感无奈:“母亲,收起你刚才的心思。她并没有更看中妹妹。她给我的虽然只是楠木佛珠,但是您忘了,她可是个喜好佛法之人。她只有更看重别人的时候,才会送人她觉得好的东西。在她这样的人眼里,佛珠可比金银贵多了。”
她此时的说法确实符合百里枫这样的人家。方于氏一听,也觉得她说的十分有道理,便也不觉得心中不平。只是她心中仍对方锦瑟有些期待。
方锦瑟年岁小,看着有些木讷不爱说话。但生得相貌娇憨,十分好看,和方锦夜的容貌是截然不同的美。所以比起那个相貌清秀大姐儿,这个妹妹未来更容易找到好亲事。之前方于氏看百里枫给了方锦瑟一块玉坠,还以为是她的侄儿看中她。可是听自己女儿这么一说,就知道了不是这么回事。
可心中还是有那么点儿可惜的。
隔日,方于氏果然带着方锦夜和方锦绣来了百里府。
早在方家母女来之前,百里旭便被百里枫打发出了门。
来了百里府,无非就是寒暄恭维而已。方家人本就不大热衷佛事,能和百里枫套近乎,在来之前尽管已经努力多看一些佛经书籍,但也仅仅是略知一二。若是百里枫往深里一问,便立刻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了。百里枫倒是只好脾气的笑笑,似乎并不介意。
方于氏觉得和百里枫对话倍感压力,第二天说什么也不肯去了,就连方锦夜劝她也不听。无奈之下,就跟百里府的人说方于氏身体有恙,不便前来,怕过了病气给人。于是只有方锦夜一人前来。
方锦夜觉得今日百里枫待她的态度更为和蔼,愿意与她闲话。
“我最喜欢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了。不管是文静乖巧还是活泼伶俐,都是最美最真实的性子。既然还是未出阁的少女,日子自然是要怎么舒心怎么过。外头的风风雨雨,有亲人长辈护着,一概不用费心。你所要想着的,也应该只是琴棋书画,美美的打扮自己,或是憧憬一下哪家的少年郎。你说,你们这个年纪,多好多令人羡慕啊。”
百里枫说的感慨,似乎在怀念自己少女时的时光。方锦夜也被这种感觉打动了,觉得周围的阳光都似乎比往日更加温暖了。
然而百里枫的手却像是冰冷的蛇,慢慢地游弋在方锦夜写好的字迹上,口中问着:“你可是也这么想着的吗?”
后者愣了愣:“是,锦夜自然也是这么想着的。”
“话说,锦夜是你的闺名还是小字?”
方锦夜不解,但还是老实回答了:“是大名。我还没有小字。”
“闺名还是不要被外人知道好。”百里枫笑了笑:“对于一些比较传统的世家来说,女孩的大名是不好外传的,大多是以排行称呼为‘大娘、三娘’之类的。”
闻言方锦夜心中一紧:“竟然都是这样吗?可我见望云城这里似乎对此并没有太多约束啊?”
“现在望云城确实是没有这么多约束的。实际上我刚才所说的,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大雍朝那时,易学兴盛,仅凭名字,后宅妇人就可以有许多害人的法子,所以那时的女子才轻易不暴露自己的大名。不过这也不是万全之法,名字这种东西,只要想知道,还是可以弄到手的。”
似是怕吓到方锦夜,百里枫又笑了笑:“不过这些都是传言而已,毕竟大雍都已经亡国那么多年了,那些个易学也早已经失传了,不论是想害人还是帮人,都没有用了。”
方锦夜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缘由。她之前还只当是百里枫对她的身份略有微词。不得不承认,若是百里枫想要与一个人打好关系,那么鲜少有人会讨厌她的。即便是方锦夜带着自己的目的而来,想要利用百里枫,可最后还是被百里枫的见识气度所折服。这是长年累月沉淀而出的智慧和风情,是此时的她所达不到的。
似是被看透了心思,百里枫又说道:“等你日后见的多了,知道的东西也就多了。要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我还还以为世界就只有我家后院那么大。知道后来,我可以离开家门,才知道家门之外还有城,城之外还有州,州之外还有国,国之外还有海外之国。”
第四十七章 元宵()
“海外之国……在海之外,真的还有别的国家吗?”
“有的。自然是有的。我虽然未曾亲身去过,但也听说过那里。那里也住着人,有和我们一样发色的,也有生着金发红发的人……”
方锦夜被百里枫所描述的种种深深吸引,顿时觉得自己的眼界也都随之开阔了不少:“但可惜别说是海外之国了,就是大晋以外的国家,我恐怕都是没有机会出去一见了。”
“那也不一定。我百里家的商队经常在各国之间往来,你若是能跟着一道,自然也能见识不少。不过也可惜了,依照你的身份,却也是不能和商队一起走的。”
是的,方锦夜作为闺阁女子,是不可能和一商队的男子外出的。商队中偶有女子,也都是已婚妇人,跟着自家丈夫同行照顾而已。
单论人品,其实方锦夜也是看好百里旭的。
黎华虽然生得好,但男生女相,身子又弱,她是看不上这样的男子。而百里旭则不同,他相貌俊朗,为人风流倜傥,看着比黎华更有男子气概。只可惜身世比不过黎华。虽然百里家是望云首富,但那些钱也大多都是他的姑母一人挣下的,而他父母早逝,日后百里枫若是成亲了,他未必能从对方手里拿到多少家财。更的是,他没有一个做将军的父亲。
想到这里,方锦夜也替百里旭感到可惜,不由得又多看了他一眼。而这一眼也正好叫百里旭看个正着。
百里旭的眼睛也好看,是和百里枫一样的丹凤眼,但又不显女气。眼中是年轻人的活泼和灵气活力和狡黠,还有温柔。
方锦夜是个有野心的姑娘。即便知道黎华身体不好,可还是要嫁给他,为的就是他手中的权势。她太爱权势了。从小时候她尝到了权势的甜头后就控制不住地想要得到更多更多的权势。虽然刚过十五岁,但却已经跟随她母亲掌管家中中馈有两年了。她母亲也放心,所以她也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权力。
母亲早早地为他相看了人家,但总不是很得她们的满意。那些品貌相当的少年郎,往往都是不得权势的公子哥儿,可没有什么值得她看重的地方。她这次便把主意打在了黎华身上。
她曾经遥遥见过黎华一眼,少年身形风流,虽然不太强壮健康,但也是生得好相貌。市井里虽然传言他如何霸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