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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村医仙界来-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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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凤羽的话,凤天心中五味杂陈,听到凤羽和张叔被人跟踪时,凤天的心也被吊了起来,听到张叔身死的时候,凤天被莫大愤怒和悲伤冲上心头,听到是楚风把凤羽救出来的时候,凤天张着嘴巴有问题想问,却又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只在心里觉得不可思议乃至难以置信。

    “张叔啊!你这是为何啊!我凤天岂有责怪你之理,你何必以死明智!”凤天悲痛万分,为凤家尽心尽力的半百老人竟然就这样为了保护凤羽而死,凤天却没能为张叔做些什么,愧疚之情涌上心头。

    “张叔的尸体在哪里?”凤天满脸悲怆地问凤羽。

    凤羽也记不得那条路叫什么,描述了一小会儿也只是说了个大概,不过对于凤天而言也已经足够,直接打电话雇人去替张叔收尸,并且要替他厚葬。

    之所以凤天不去张叔尸体现场,是因为他还对一些事情心存疑惑,等到问完了再去也不迟。

    “凤羽,你说是楚医生楚风救你出来的?那群绑架你的人,他如何能够敌过?”凤天不敢相信这件事。

第二百一十章………混得差的() 
听凤羽所说,绑架了她的人大概加起来有二十多个,楚风孤身一人就救回凤羽,那么他是凭借着什么?只凭着赤手空拳是不可能了,那么枪械?给他一挺机枪也许还差不多,如果楚风只有一把手枪也不足以压制二十多人。

    凤羽在回家的路上已经跟楚风商量过,到底要不要告诉她父亲关于楚风是修真者身份的事情,结果是得到了楚风的允许,因此凤羽便没有加以隐瞒,将楚风如何凭借着飞针,以一敌数十救出自己的过程描绘了一遍,其间,楚风更是被凤羽绘声绘色地说得跟天神下凡一般,神勇无比,英武过人,令凤天惊讶地合不拢嘴。

    “天呐”凤天咕咚咽了一口口水,显然是对凤羽描绘的那样的楚风敬佩至极:“想不到,楚风竟然如此深藏不露,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表现,便知道他绝对有过人之处,却全然没有想到他竟然有这种不可思议的能力,真是令常人难以企及!”

    凤羽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凤天的观点,她也没有料到楚风竟然有如此本领,第一次遇见楚风,听说楚风打跑了恶棍王天霸,原以为单打独斗不落下风便是他的极限,哪能够想到他竟然顷刻之间便能手刃二十余人,甚至当她发现的时候,那些人已经死得尸体都凉了。

    “那现在楚医生在哪里?没有跟着你一起回来?”凤天有些期待着能和楚风见一面,想再看看那个创造了种种奇迹的少年,治疗白血病,就已经是天方夜谭一般,确是凤天亲眼目睹,如今又能够孤身只影绝杀二十余人,可真是年少出英雄!

    凤天真想立刻见到那年轻人,一来是为了见识一下他的本领开开眼界,二来是为了给他一些钱财作为感谢,虽然这很俗,可是凤天除了这个,也不知道还能以别的什么东西感谢他了。

    楚风今天等于是帮助凤天做了两件事情,第一帮凤天解救了凤羽,第二则是替凤天帮张叔报仇雪恨,手刃了仇人,两者对于凤天来说都是一等一的大事,楚风直接一步做到位,凤天当然是想要感谢一番。

    不过,凤天的意图却是实现不了了,因为楚风正是考虑到凤天会给他钱感谢,所以他才没跟着来凤羽家里,为的就是避开凤天,凤天疼爱凤羽的程度楚风是知道的,这一次楚风救了凤羽,凤天搞不好又得送他个几千万来答谢他,楚风怎么再好意思要?毕竟车子就是凤羽家给的,如果还收凤羽家的钱,就太无能了,他不想被人扣上个“依靠女人的小白脸,只会吃软饭的废物”的名号。

    所以,得知了楚风并未跟着来自己家,凤天现在心里一阵惋惜,想要答谢却又无从下手,这感觉还是很难受的,只能等下次楚风来做客,凤天再作答谢了。

    现在凤天对楚风可真是一万个赞赏,小小年纪就能够临危不乱,而且胆色过人,竟敢于单枪匹马深入龙潭虎穴,又全身而退,难能可贵之极!至于楚风杀了这么多人,凤天却也不怎么在意,因为在他看来有些人就是该死,那群杀了张叔的混蛋如果没死,凤天自己想办法也要让那些人为张叔偿命,所以楚风替他做了这件事,不但并无不可,而且还是帮了大忙,让凤天省心了。

    “凤羽,楚风将来前途无量,我不会看错。”凤天对凤羽肯定地说道。

    凤天说这话其实就是希望凤羽能够考虑一下楚风,如果凤羽能跟楚风在一起,这是让凤天最放心的事情,他也就不用为了凤羽而操心了,因为楚风完全有能力保护好凤羽。若是凤羽不愿意考虑楚风,凤天也不强求,女儿的未来当然是由她自己选择,凤天只是给她一个建议而已,毕竟凤羽能够感到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凤天这提醒可真的算是太多余了,凤羽已经对楚风满意无比,芳心暗许了,只是凤天还不知道而已,凤天即便没有给凤羽建议,她也依旧是喜欢着楚风啊。

    凤羽点了点头,表示会考虑跟楚风示好,同时心里有些心虚,都已经喜欢上楚风了,现在却装作还要小心翼翼地考虑,自己怎么显得这么厚颜无耻呢?

    凤天略感欣慰,关怀安慰了凤羽一阵子,随后便赶去张叔出事的地方,为他收尸祭拜。

    靠山村里,楚风在诊所里闲来无事,不过在回家的路上时,他却是接到一个电话,令他略感兴趣,内容很简单,就是初中的同学邀请他明天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希望他可以去一趟。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这么喜欢搞事情,同学聚会这种东西,有什么好聚的?无非就是一群混得好的想在一群混的不好的同学面前装逼显摆而已。”楚风自言自语般念叨着,同时还摇着脑袋,如同正在感叹着江河日下。

    一开始听电话那边说什么同学聚会,楚风还没怎么搞明白那是个什么意思,而现在从宿主灵魂碎片的记忆里显示,宿主宅男楚风对于同学聚会的理解就是如此,楚风不由得大失所望。

    其实,宅男楚风对于同学聚会的理解虽然有几分道理,但也是带着点主观印象,毕竟那群“混得不好的同学”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人物便是宅男楚风了,初中毕业后连个高中都没考上,只能上一所低人一等的职高,跟他其他同学比起来,他算是混得最差的了,因此,对于同学聚会的理解便显得有些消极。

    帝不败此时知道了宿主灵魂碎片对于同学聚会的理解后,结合自己最近的所见所闻,非常精辟地又补充了一条:“其实,同学聚会还有个目的,那就是可以让混得好的高富帅同学们有机会泡到以前同学中的女神。”

    在同学聚会里显摆一番自己的财力,让曾经的女神为之叹服折腰,之后再有意无意地对曾经的女神表露爱意,晚上直奔宾馆,岂不美哉?

第二百一十一章………全都是咸鱼() 
楚风现在有些跃跃欲试,以前混的最差的人是他这倒是毫无争议,但是现在看来则是不能同日而语。

    如今的楚风豪车加身,得美女芳心如云,把凤羽带过去,那样的倾城之颜绝对可以让所有人叹息楚风桃花运太好。

    但是,楚风心想着还是不要带着凤羽一起去了,因为,宿主灵魂碎片里,有一个超级大美女同学,楚风寻思着能不能跟她拉近一点儿关系,所以要是带着凤羽一同去,别人难免会把凤羽当成楚风的女朋友,如果在想要和那位美女同学亲近,那肯定是没戏了。

    而那位美女同学的名字应该叫林秋,楚风依稀还记得,那俏脸蛋儿长的可真叫一个貌若天仙,而且更是宅男楚风初中那时候朝思暮想的女神,甚至有时候做梦都能梦见林秋,因此现在楚风才想为宿主了结他的心愿,获得林秋的芳心。

    第二天早上,天气是阴蒙蒙的,似乎是要滴落下几滴雨来,一场秋雨一场凉,冷风吹得有些凛冽,楚风心想着同学聚会这么重要的场合怎么也该穿的正式一些,可不能再套着白大褂去了,于是翻箱倒柜的找衣服,结果发现,全是地摊货而且还是几十块钱一身上下就齐全了的那种。

    楚风无奈,暗叹一口气便套着一件蓝色运动服,下身则是黑色运动裤,脚上踏着的一双白色耐克运动鞋,这是他身上唯一不是地摊货的部位了,好像是宅男楚风在读职高时偷偷存着伙食费买的,平日里根本舍不得穿,只有重要场合才会穿出去。想来也是无奈,楚风总不能继续穿着一双皮鞋,跟自己的运动服运动裤搭配吧?那种毫无品位毫无讲究的穿着,在同学聚会上指不定要遭多少白眼。

    运动服的厚厚的面料足以抵御冷冷空气了,楚风心里一乐,虽然是地摊货,可是这保暖效果不是挺好的嘛。

    在楚风的期待当中,时间很快便到达了中午,楚风又接到一个催促的电话,是一个叫李圣的同学打过来的:“楚风啊,你可真是好大的排场,我们人都快到齐了,你怎么还不来?”

    语气之中尽显着不耐烦。毕竟他们这些同学中混得最差的一个人大概就是楚风了,听说当年毕业以后连高中都没有考上,就这么一个废物也让他们好一阵的等?

    黑色宾利里的楚风连连道歉赔不是,自己这边从山村里出来,路途遥远,行动不便,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希望他们谅解一下。

    “哈哈,行吧,那你快点,人都到的差不多了,你速度些。”电话那一头的李圣听见楚风说他从山村里出来,顿时被逗笑,看来那位混得最差的老同学楚风,现在好像是连学都没得上了,已经回山旮旯里混吃等死了。

    挂断了电话,李圣笑呵呵的对着包间中几个男同学眉飞色舞的说着楚风现在的境况,把楚风今天是从山村里出来这件事描绘的尤其夸张,引得周围几个同学都是哈哈大笑。

    包厢之中才仅仅五六个人而已,根本不像李圣所说的基本都到齐了,实际上还有40多个同学没来呢,之所以那样骗楚风,一来是刺探一下楚风的近况,看看这初中同学三年过去是否已经出人头地了,若是如此,便可以巴结一番。二来的确是要让他快点过来,弄得他觉得时间紧迫,防止他再拖泥带水。

    毕竟从初中那时候,楚风就是班里最拖拉的人,作业都交不上,还需要收作业的各种课代表来催促。因此给很多同学们都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而李圣,则是初中时就风靡不少少女的高富帅,在初中时就对楚风看不起,楚风懦弱,可怜,空有一张帅气的脸却毫无卵用,与李圣相比起来,差之甚远。

    同样是长着帅气面容的李圣,情况则是大有不同,天差地别。李圣家境有钱,整日里带着初中的小女生们挥霍,初中时小弟无数,人缘又好,认识的外校的地痞流氓,基本没有人敢招惹李圣,他是班级里的班霸兼班草。

    因此人又帅,家里又有钱,还如此人脉广泛,这样的,他便深受着同学们的喜爱,向来都是同学们的中心,而且这一次同学聚会也是由李圣所首先提议并且组织的,每个班里基本都有这么一个人物,深受那些混得不好的同学们憎恨,毕竟本来就混的不好了,还要被这种高富帅拉到同学聚会里丢人现眼,再贬低一番,心智不坚定者,可真是要怀疑人生。

    当楚风开着宾利,到达李圣在电话里所说的饭店时,地下停车场里停着各色豪车,各种宝马,奥迪,奔驰,别克,还有些楚风都叫不出名字的车辆,真是令楚风暗暗乍舌。

    都是同一届的同学,跟自己一样,也才十七八岁而已,怎么都能开得起豪车?要我看,还不是靠你们的爹?

    “没了你们爸爸,你们全都是咸鱼。”楚风笑哈哈地吐槽了一句,心里对这些同学鄙夷得很,全都是一群啃老的家伙,有什么好自豪的,根本不值得楚风羡慕。

    之所以鄙夷啃老这种行为,则是因为上辈子的楚风,那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啃老族。而且下场很悲惨,最后直接被弄死了,这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了楚风啃老,不但没有尊严,而且很可能还会不得好死。

    因此,这辈子靠着自己奋斗的楚风看不起那群人,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更何况楚风现在也是有豪车的男人,而且他的车辆可不比这地下停车场里的差劲,甚至比一些普通的几十万价位的车辆高了好几个档次。

    停好了车辆后,楚风便离开停车场,进入了饭店里,进门来,里面的装饰也是豪华无比,但是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楚风,连88888的饭局都上过,现在难道还会对这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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