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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系统之长姐难为-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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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等下还得吃饭呢!”长贵嚷道。

    卫小歌笑了笑,的确难听了点。

    “嗯,姐错了,往后不说这样的话。你也是一样,过于刺耳的话,旁人听了总归不舒服。”

    “卫姑娘,热汤水好了。”段添财在远处喊。

    两人不再说话,吃完了还得赶紧上路。

    长贵端着一碗漂着两块山芋的汤,手中握着一大块豹子肉,一个人闷声不响地坐着吃。

    他心中对未来充满了渴望和期盼。

    姐姐不说他也知道,一定会跟牢凌云子道长。

    隐隐觉得,这位道长似乎对他另眼相看,打铁需要趁热,如果能拜他为师父最好不过。凌云子一点都不傻,长贵心里很清楚,并且修为非常高,乃是外窍高手。

    最不济也要拉上点关系,往后到了宝梁国,也能去拜访一下。

    毛丘那种奉承的手段,绝对没有用。

    最初他也以为见到厉害的人,就应该说好话,表现得很可爱讨喜。不过后来才慢慢明白,一旦讨好奉承,人家就不当自己是一回事,根本就不给个好脸色。

    就像糜红尘和知微道长,压根都不搭理。

    非得向姐姐这般,摆出不求人的姿态,别人才会高看一成。即使求人,也求得不动声色,将自己放在平等的地位,有来有往。

    高高在上不行,低声下气更加也不行。

    其中的门道,需要慢慢摸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句话长贵没有听说过,不过他在心里琢磨的意思,差不了太多。感觉自身的路,似乎很长很长,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

    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年龄由一个“十”字,变成了两个字,十一岁了,他感觉到肩膀上似乎沉重了少许。从前没有想过的一些念头,突如其来进入脑中。

    比如说,将来要做什么,变成什么样的人。

    这种甚至很多成年人都不会思考的事,他却没由来的琢磨起来。

    一年前,他最多想着,找到原先的家,看看那个要掐死自己的亲生父亲,给他点颜色看看。当然也想弄明白,为什么亲身母亲再也没有托人送银子来,她是不是生病或者

    长贵对于这位母亲,总是隐隐藏着一些期盼,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这份期盼,却变成了绝望。

    他,卫长贵,不姓卫,姓秦——秦守阳。

    秦守阳的一生,在四岁那年已经终结,换了一个十分乡土的名字,叫做卫长贵。

    他接触不到什么大人物,在稻花村这个地方,与一群乡民为伍,如落魄凤凰。人人当他真的就是卫长贵,一个小财主家的大儿子,巴结的人也不少,撒出点铜钱,就有人送来他想要的东西。

    直到见了些世面,终究是明白了。

    从前不过是鼠目寸光,井底之蛙,就算有几分算计,几个村民拿着锄头就能砸死他。丫鬟娘的那一套,不管用。百般心机,不过是在螺丝壳里做道场,就那么些银子,算来算去也不会多一个铜板。

    正如姐姐所说,卖十斤盐,却买八斤,抠下两斤盐的钱,又发不了什么大财。

    平白落得个小气的名声。

    长贵慢条斯理地啃完了豹子肉,汤也喝得干干净净,他时刻注意着自己的吃相,不能堕了大家公子的形象。

    这一刻,他不再有疑惑和彷徨,正如姐姐从前说的,男子汉大丈夫该如何,他领悟了!

    有身份不管用,得有地位。有地位也不行,还得有实力!

    男子当如是,挣下家业,得到人人羡慕的高位,还有过人的实力,可以保住这一切。人就得一直往巅峰上走,要比凌云子道长更高的修为,比顾家公子拥有实力更强大的马队。

    这一切,需要从现在开始,从零开始。

    长贵在心中暗暗发誓!

    吃饱喝足,歇息了一阵,众人便再次启程。

    几个小孩稀里糊涂地睡着了,大家并没有说话,埋头走路。

    行路也是一种修炼,呼吸,步伐,重心都不可乱。

    从前长贵总是坚持不了,这次却是按照姐姐所说的,仔细揣摩着自己的呼吸。一呼一吸,悠长缓慢,恰好踏出五步。他偷偷注意了一下,薛绍奚是踏出八步,而姐姐本人,则是二十步。

    与真气无关,纯粹是体能的锻炼。

    正因为这样,薛绍奚那家伙,即使修为差,也能抓到时机,砍死了一头熊。

    同时,长贵也注意到了,毛丘,段宜兴还有段添财,这三人虽然呼吸不乱,脚步也稳当,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在身体重心上有偏差,步子的大小也不一样。

    直到太阳渐渐西沉,长贵也没有觉得累,反而有一种越走越想走的感觉。他第一次领略到锻炼体能的乐趣。

    “姐姐,我们的水有限,今天就不要做寿面了,等到了下一个水源,咱们再做。”

    卫小歌大吃一惊,今天太阳大西边出来了,长贵这小子这么善解人意。

    她呵呵一笑,“好,就按你说的办。沿着山路走,再过两天应该就会有条山溪,到时再给你做面条。人都说十岁就是大孩子,不过十一岁是比大孩子还大一岁,是小少年。我们家长贵真的长大了,懂事了!”

    长贵腼腆地笑了。

    正在此时,忽然一道蓝色的身影,从前方山峦拐弯处闪出,如一只翩翩大鸟,急速而来。

    “哈哈哈!原来今天是长贵的生辰啊!”

    “道长!”卫小歌惊喜不已。

    是凌云子道长。

    先前还吓了一跳,忽然跳出个人来,谁知道什么来头。

    她急忙迎上去,抱拳行礼,“道长怎会忽然大驾光临。”

    凌云子笑道:“马队都安置好了,恰逢在鹿鸣山遇到一名修为高深的小友,托他照看一二。想到你们行路艰难,心念一起便决定前来接应。怎么,今日是长贵的生辰?”

    长贵扬起头,很骄傲地说道:“道长大叔,从今天起,我十一岁了!”

    “好好好,真的是个小少年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二七章 妖们() 
凌云子的到来,简直给大家注入了一贴强心剂,众人均是兴高采烈,一?33??之前的萎靡。

    山路难行,前路茫茫,三个兽皮僧时不时有后悔,干嘛要去什么宝梁国,在本国找个小地方蹲着,佛光寺和瑞安寺的人马,未必追得到他们头上。

    要是白白死在山里,那才是得不偿失。

    但是,有这位高手在此,还怕个啥哟!

    便是几个小娃娃,也是乐得要命,没什么其他原因,小孩子就喜欢有客人来。尤其是长富,记得这位名字叫做“道长”的人,能将他抛得很高,然后稳稳的接住。

    这个游戏,十分让他害怕却又觉得非常有趣。

    休息了一夜,隔日一早,便显出凌云子的好处了。

    他一人将三名小忠犬全部扛了,长富在背后,豆儿和四丫一个胳膊抱一个。脚步又稳又舒服,还时不时飞到半空中,逗他们开心。

    卫小歌见状,心中不由得大叫庆幸,亏得忠犬任务已经交了,不然保不定这三孩子会移情别恋,转投凌云子道长的怀抱。

    没有孩子拖累,众人的脚程快了不少。

    这次是长贵拖后腿。毕竟,大家都是腿长脚长的大人,就他一个小矮子,修炼的时间又短,并且平时又没有如薛绍奚那么勤奋的跑步和蹲马步。

    便是如此,他也咬牙坚持,努力加快步伐,尤其注意呼吸和步伐,坚决不能乱。

    凌云子暗暗点头,长贵这孩子倒是有几分心性,是个可造之才。

    让他更加吃惊的,却是卫小歌。这小姑娘显然得了名师传授,呼吸悠长之极,每一步都是一模一样,并不使用一丝一毫的真气,却毫无无半点疲劳之色。

    一身薄薄衫裙,也不见她以需要御寒。这是真气与外界天地元气亲和力极高的表现,在极其炎热或者非常寒冷的情况下,身体会自行激发,吸收元气,保持体温。

    不过,也得挨上一段时间的苦寒,才能激发身体潜能。显然卫姑娘心智坚定,刻意挨冻籍此炼体。

    难怪敢一个人带着几个孩子,翻山越岭,前往宝梁国。

    原本还需要一个月的路,因为有凌云子的帮忙,大家又怕耽搁了道长的事,急速赶路,中间几乎没有修整,十天就到达了鹿鸣山。

    卫小歌心情那个叫一个激动。

    这里有妖怪啊,她好奇得要命,简直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见识这西洋镜。

    白泽略显忐忑,拿脑袋拱了拱卫小歌,“姑娘,敬献给鹿大王的礼物准备好了没有?”

    平时都是叫姑娘大王,回到家中,白泽很自觉地将“大王”两个字去掉了,不过并没有人留意着一点。

    “你放心吧,带着礼物呢!”

    随口答应了白泽一声,卫小歌便将目光放在远远的一只大公鸡身上。

    此鸡好神骏,足足有平常的公鸡两个那么大,毛色油光水滑,五彩斑斓,一根根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它昂头挺胸,尾巴翘得很高,顶着鲜红的鸡冠。

    仿若是帝王的皇冠似的,带着说不出的不可一世。

    这哪里是鸡,快赶上凤凰了。

    绝对是一只鸡,卫小歌打量了半天,除了长得神气之外,和普通的大公鸡没半点分别。

    “喂,新郎官!”白泽大喊了一声。

    这只大公鸡的名字叫做新郎官?

    大公鸡早瞧见了这一行人,迈着方步,不急不徐地走到跟前。个子虽然在鸡中可以称霸,可是比起一头驴来讲,还是矮得彻底不能相比。

    然而气势却是十分惊人,带着藐视天下的霸气。

    抬起那颗显得非常高傲的头,黑豆子似的眼里饱含鄙视,“白泽,你死定了,鹿大王非活剥了你不可!”

    卫小歌忙捂着嘴,生怕笑出声来。

    鹿鸣山不是一个小山包,方圆三十里地,八个山头,都是鹿大王的管辖之地。

    主山叫做鹿王山,也就是她所在的地点。

    妖怪们住得很集中,几乎都住鹿王山下的一个山谷,名字也通俗方便,叫做桃源谷。

    吃素的妖怪,难免底气不足,生怕不小心碰到凶狠的野兽,也怕虎啸岭那边的妖怪们来找茬。因此都团结在鹿大王的身边,除了白泽这种爱到处逛的,其他妖们根本就是窝在家附近,哪都不去。

    就连那巡山,也是马马虎虎,围着鹿王峰转个两圈就算了。

    今天轮到“新郎官”,也就是这位大公鸡巡山。

    它本名叫做“望日”,名字很霸气,也是喜好给各妖取名的鹿大王取的。只因大公鸡来历有些怪异,早早有这个新郎官的绰号,望日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反而早就被众妖们忘记了。

    新郎官见了凌云子倒是很客气,“道长回来了,我家大王正惦记着呢!”

    它转过身又对白泽哼了一声,“白泽,你倒是精明,竟然与凌云子道长一路,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被新郎官不断威胁鄙视,白泽也是恼了,“你个死鸡,拿着根鸡毛当令箭,小心我一脚踹死你!”

    卫小歌腹部不断抽筋。

    可不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么!白泽用词真是犀利,一针见血,与“卸磨杀驴”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常以畜生来形容他人,不想有一天妖们却也用得如此娴熟,并且更加的恰当,直接对号入座。

    旁边的凌云子大约也领会到其中的奥秘之所在,早就忍不住笑得脸直抽抽。

    “你踢得到我再说大话吧,我可是一只鸡,能飞的!”新郎官十分骄傲。

    白泽的蹄子已经撩过去了,却见新郎官果然扑腾一下,飞起半丈高,身手还挺灵活。

    鸡还是鸡,飞上天也会落下来,与鸟截然不同。新郎官刚落下,白泽就已经奔到跟前,又是一脚踹过去。不过新郎官也不是吃素的,与普通的鸡相比,灵活度不是一般的,立刻闪开,又飞到半空中。

    两妖一边吵嘴,一边打架,你来我往,所谓鸡飞驴跳,万分热闹。

    空中飘下数根鸡毛,卫小歌忙伸手接住。颜色实在鲜艳,改天用来做个鸡毛毽子给自家孩儿们耍,倒是合适得紧。

    三个小娃娃也不懂什么妖怪不妖怪的,一点都不害怕,咯咯咯地笑得十分欢畅。

    凌云子笑道:“行了行了,再打下去,鸡毛都掉光了。”

    白泽嚷道:“还不是它嘴贱。”

    新郎官哼了一声,抬头挺胸,气势虽然不落,却没有回嘴。大约是真的怕一身油光滑亮的羽毛掉没了,变成一只秃毛鸡,那可太难看了。

    来到这妖怪云集的地方,原本众人还有些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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