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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星圣之剑-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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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知道现在不是纠结这种事的时候。

    由于自己与黑日的差距太过巨大,他反倒没有什么担忧了。

    黑日殿下没有刻意施法,就已经读到过自己的许多浅层意识,弄得阿雅都会和他用地球上的腔调开玩笑了。

    那时候他的灵魂都完全掌握在黑日殿下的手里,有什么图谋的话早就做了,不会费力气把他送回人间复活。

    再说最根本的,那就是洛明不会随便以恶意来猜测自己的救命恩人。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尤其是这种大恩情。

    这其中还隐藏着洛明的一丝自傲:我的命如此宝贵,救命之恩胜过万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还清的,至少也得搞出一个繁荣的领地,一个生机勃勃的教会,才算是能回报这份恩情。

    “咱们言归正传吧。”

    洛明变出了一杯可乐,递给了阿雅。这杯可乐完完全全是还原了他记忆中的片段,还冒着些许气泡,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虽然阿雅如今也知道不少地球上的常识,但毕竟不是她亲自经历过,接过可乐之后,尝了这新鲜刺激的味道,立刻露出了微笑。

    “阿雅,你可别告诉我,奖励就是把我送去,杀掉那个大魔。”

    洛明的脸色变得严肃了起来:“虽然我已经有隐约要突破的感觉,但哪怕今天我就突破,成为剑师,也不代表着可以立刻把剑师的力量掌握纯熟吧。

    就算不提下层界那对活人很不友好的环境……那大魔的真身本来就接近传奇位阶,想杀一个剑师绝对用不了三招。”

    当然,这可不是单纯的抱怨。

    在办事之前强调这件事的难度,来争取更多的预算、准备和帮助,以达到有备无患,这是一种实用的技巧。

    “任务是你代替黑日殿下下达的,那么既然黑日殿下没空出手,奖励就该由你来支付对吧?”

    洛明站起身来,走上前去,到了与阿雅几乎面对面的地步。

    “莫非,阿雅你准备动用你在下层界放着的‘本体’?让我猜猜,你是传奇,还是半神?”

    “你就当我是传奇中的传奇,究极传奇,超传奇好了。”阿雅哼了一声,似乎是被这个问题戳到了痛处。

    她也不甘示弱地挺起了下巴,几乎要和洛明对到了一起,双眼中闪烁着黄金的光芒,透露着威严的气势,但说出来的话却没有那么庄重了。

    “要不是我不能随便动用本体的话……区区一个连传奇都没有达到的渣渣,一巴掌就给它打爆,拔下角做把匕首送你玩!

    你若是在我走之前做倒一杯可乐,保证等我办完事儿回来,都还没散完气呢!”

    魔改版的温酒斩华雄让洛明笑了出来,他变出一大瓶可乐,续满了阿雅手中的玻璃杯,然后注视着她的金瞳,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么,阿雅,如今黑日殿下和你自己都不能直接出手,你打算怎么做呢?

    如果有另外的使徒可以被派出来砸那个大魔的场子的话,我当然举双手赞成。正好还可以认识更多的前辈,来指导我一下做使徒的人生经验。”

    “抱歉,没有。原因不能说,但这段时间真的没有别的使徒有空。”

    阿雅也似乎一肚子气似的:“这次的事,虽说不是我本人亲自出手,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只为了借这个机会锻炼一下你,若是你敢浪费这次机会,本姑娘有的是时间给你穿小鞋。”

    明明是阿雅这边付出很大,但她在无法满足洛明的要求时,也稍微有一点歉疚的样子。

    这恰恰是前世洛明在树上读到过的一种谈判手法。

    先提出一个比较大的要求,对方如果同意那自然是好事,就算对方不同意的话,你这边主动后退一步,装可怜,无奈却又善解人意地降低要求,对方有很大几率会心虚,觉得“是不是我拒绝得太过分了”。

第106章 借贷() 
阿雅说的奖励,大概还要过上几天才能落实,在这期间内,洛明正好料理领地的事,至少要铺好第一层地基才行。

    “这位少爷,您看起来比那些穷光蛋要光鲜一百倍。为什么要向我借钱呢?”

    正与洛明谈笑风生的,便是米亚那男爵领所在梵希郡郡城中的一名商人,哥特。

    此君微微发胖,年过四十,虽然有些谢顶,但眼神中却闪烁着精光。

    身着衣物和贵族差不多,只是颜色稍微黯淡三分,但手上的大戒指却又直白地体现着财力。

    据说他在郡城里有三家店铺,还花钱捐了个勋爵的名号,算得上是小有实力的商人,和如今洛明这骑士的身份正好相称。

    “哦?一个商人能借出一笔钱,难道不该感谢诸神保佑又做成一笔生意么?”洛明饶有兴趣地问道。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对您这样的豪杰来说又有所不同了。”

    哥特用不至于谄媚的笑容说道:“利润随时都可以赚取,但和您达成友谊可是难得的机会。如果您事后觉得这笔借款不妥,势必会伤害我们的友谊。”

    人情投资啊……这就难怪了。

    洛明不会随便自大膨胀,但也不至于妄自菲薄太多。

    他知道,自己身为年轻的新贵族、高级剑士、率先杀上城头甚至斩杀了恶魔……当然是值得一般商人结交的对象。

    “不用担心,我是个正直的人,如果因为我自己的判断失误而蒙受损失,就不会随便拿别人撒气。

    肯把这笔款项借给我,便是友谊的体现了。”

    他觉得,这个商人在短时间内是个可以合作的对象,便出言宽慰了一句。

    然后,他切入正题:“至于我们的友谊,用商人的说法,不如换成降低一些条件更能体现友谊吧?”

    哥特面露奇色,洛明却不给他接话的机会,接着说道:

    “我准备用一座小庄园作为抵押,向你借一千金币,用于领地的开发等事务。”

    “一座小庄园,抵押一千金币?”

    哥特思考了片刻……说实话,这笔钱的确有点多了。

    一般来说,一座小庄园,就算出售,离这个数字也还差一些。

    “写在文书上的只是一座小庄园,但抵押上的也有我本人的名誉不是么?刚当上贵族就欠债不还,庄园被你拿走,我的面子会被极大地折损,这也值几百个金币吧?”

    接着,他干脆地拿出了一张羊皮纸,推到了哥特的面前。

    “这就是我的条件了,你以为如何?”

    哥特有种错觉,面前这人不是一个武者,甚至不像个贵族,而是一个同行的高利贷商人。

    他接过羊皮纸看去,最初皱着眉头,但渐渐地就有舒展开来,甚至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感叹的声音。

    “您如果去做放贷的生意,也一定能赚到很多钱吧。”

    放下羊皮纸,他面露疑惑之色:“您该不会是打算把这笔钱从我这里借来,再转手当高利贷借给别人吧?”

    “这怎么可能。我不是写了这一条么?”说着,洛明手指指向了羊皮纸。

    在那里有一句话,这样写着:“这笔借款如果用于向哥特极其名下的店铺消费时,一律享受七折的优惠。”

    专门提出这样的条件,就证明洛明肯定会把贷款的一部分拿来买东西。

    虽说要打七折,但其实完全不吃亏,这年头的商人可没有被政府的宏观调控大手抓着,哄抬物价简直司空见惯,这种价位哪怕七折也还有一些利润空间。

    这么一来,这笔钱就等于回流到了哥特手里,他相当于给出了货物,还钱的时候收的则是金币。

    二人商量了片刻,又修改了一些细节内容后,终于签订了协议。

    洛明借得一千金币,两年后的此时归还一千二百一十金币,也就是说年利率是百分之十。

    虽说商人们更喜欢高利贷,利滚利,驴打滚什么的,但对一位贵族放高利贷的话,万一彻底还不起,就有概率被强行赖账。因此这个利率正好合适。

    第二天,洛明便带着两车货物,还带着三个人,从郡城归来了。

    甚至连拉车的四头壮牛,都是货物的一部分。

    一头牛的耕地效率可以顶四五个农民,虽说单纯靠地租的话可能要好几年才能收回成本,但在这个时代,粮食本来就是一种珍贵的资本。

    车上运载的大部分都是工具,包括相对先进一点的农具、伐木者和木匠的工具等等。

    他身后跟着的三个人,一个是陶匠,一个是木匠,还有一个是几乎要出师的铁匠学徒。

    陶匠和木匠都不算是行业中的佼佼者,但手艺都算合格。

    陶匠只要烧一些普通瓦罐和砖头就行,木匠主要负责各种木器的维修与制作,除此之外他也能指挥人盖普通的平房——毕竟这年头很多房子是以木材做框架的。

    而那位铁匠学徒则是意外之喜——原本老铁匠为了招婿养老而精心培养他,但洛明给老铁匠说了一席话:“他在我的领地上站住脚,开了铁匠铺的分店,你就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我正好要开拓一片荒地,可以给你们分一部分。”

    谁不愿意自己的女婿事业有成呢?于是老铁匠就把他直接踢给了洛明,并且还让他赌咒发誓,如果不干出一番成绩的话,就别想履行婚约。

    反正铁匠是在哪里都不愁工作的——在洛明那里还可以分到地,并且给免费盖铁匠铺——这条件真不算差。

    但洛明也自有计较——铁匠铺建在他的地盘上,谁也搬不走,哪怕这铁匠走了,也不怕招不到人手。

    洛明也没指望这小铁匠铺能打造品质上佳的武器——短期内能打造些钉子、收割用的镰刀什么的就行。

    这种种措施,无不是夯实领地根基——但这领地并不算大,夯实根基也用不了那么多金币。

    剩下的金币,则有很大一部分流入了哥特所认识的奴隶贩子的手中。

    虽说也有“杀熟”的可能性,但这么一笔钱还不值得哥特下手,他的个人财产保守估计是这笔钱的四倍以上,如果被洛明发现他贪这小钱的话说不定会被砍,这可不值当。

第107章 奴隶(上)() 
洛明成为领主,已经有八天了。

    由于现在离正式开始春耕还有一小段时间,农民一个个的都还算闲。

    只要出一点粮食,就可以驱使他们工作,都用不着鞭子来呵斥,正是适合领主搞建设的时节。

    洛明指挥他们清理了路面上的垃圾,稍微平整了一下路面,又让一部分人去砍了领地上的十几棵树,在木匠的指导下削成木板。

    这些木板一部分是作为储备存起来,另一部分就直接用于搭建公共厕所——按照天朝农村的模式来,其实一点也不困难。

    成本不高,甚至可以说相当廉价,基本就和窝棚差不多。

    在这几天内,还有人陆续送来抓到的老鼠,洛明也专门主持了两次“老鼠换粮食”的工作,就像商鞅变法的时候那样,通过遵守自己的诺言这种事,逐步树立了自己的威信。

    虽然野生老鼠很可能携带传染病,但洛明一道苍炎下去就完全变成渣了,什么跳蚤、病菌全都净化掉。

    虽说浪费老鼠肉还是让大吃货帝国出身的他稍微有点心疼,但这毕竟是这时代大多数人都不敢吃的东西,而他自己,也没必要放着别的不吃专门吃老鼠。

    在公共厕所建完之后,他又指挥着领民挖了一个小砖窑,顺便修了几个货真价实的窝棚,然后把他们大部分人分批遣散回家去。

    接着,陶匠烧出了砖块,就被用来优先修建铁匠铺。

    没有什么巨大的工程,也没有超越时代的强行跃进,但仅仅是几天的时间,领地已经有了不少改观,夏洛克来转过一圈,也直接开口称赞了洛明的施政才能。

    今天,哥特亲自带着人,把一群奴隶送到了洛明的这片领地上来。

    经过清点之后,一共是九十九个奴隶,其中有一个是死在了路上,这些奴隶的价格才算是占了那笔一千金币贷款的大头。

    哪怕有折扣,奴隶的价格也不便宜。男**隶约七枚金币一个,女***隶也要四枚金币。

    老实说,这份价钱比大多数平民心目中的买命钱还要高。如果农奴可以随便出售的话,一个农奴绝对没有这个价钱。

    但贵族们都认为土地和耕种者是自己手头的珍贵本钱,哪怕公国法律允许把农奴变成完完全全的奴隶,也没有多少人会大批出售。

    但这价格之高,绝不仅仅是哄抬物价的结果。

    从邻国甚至是遥远的外国掠夺奴隶,是需要有组织的武装团体的,一支捕奴队往往可以和小规模的正规军打一仗。

    有些老资格的捕奴队甚至和邪教势力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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