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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星圣之剑-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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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可以肯定一件事了,他们并非无本买卖的强盗,而是货真价实的生意人。哪怕是捕奴贩奴的灰色生意,也比无本买卖强多了。

    洛明可以把他们斩杀然后放火烧干净,但若是他们完全和贩奴无关,就只是个传出谣言引人上钩的盗匪团体的话,哪怕杀光他们,洛明这一来一回的时间也算是彻底浪费啦。

    “你是什么人!”洛明这边正思考的时候,对面就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壮汉拉开一张大弓,瞄向了洛明这边。

    声音中虽然有些警惕,但没有到厌恶外人的程度,看起来对方也想好好做生意吧。

    不过,那张大弓还是让洛明不禁多看了一眼。

    弓本身没有附魔,箭矢也并非魔法箭,甚至没有用到什么太昂贵的材料,但那巨大的尺寸本来就保证了它的强劲。

    若是在十米距离之内发出一箭,连剑师的斗气护罩都有很大几率射穿——虽然只有这一箭的机会就是了,闪开一箭然后跨越十米斩杀敌人,就连高级剑士时的洛明都可以做到。

    这是一种极端的武器,洛明看看也就算了——他为自己未来准备的远程武器是大口径火枪或者干脆是小口径野战炮,论起极端来举世无双。

    如果是那种威力强大而又可以大规模装备军队的好东西,他倒是会多感兴趣一会儿。

    他一边回答着自己是来选购奴隶的客人,一边漫不经心地再度打开能量视觉,扫视了一圈。

    就这下,他发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存在。

第二百三十章 小灾星(上)() 
库勒尔觉得自己这几天真是倒霉透顶了。

    自从加入了这个捕奴队,已经过了八年时间,而自从他入教以来已经有十二年了,虽然偶尔需要东躲西藏,或者伪装自己,但日子都还过得去。

    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的话,就和普通的法外之徒没什么区别——只要不闹出大乱子来,就不会真的有什么强者或者官兵前来追杀。

    作为捕奴队的一员,他们在边境地区甚至境外的时间居多,虽然信奉的神明被斥为邪魔,但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多坏处。

    那些血腥残酷的法术,在战场上使用的效果简直不能再赞了。

    每次把多余的带不走的奴隶就地杀死,来威慑其他奴隶——这看上去也是名正言顺,最多有些人会因为道德谴责一两句而已。实际上这是他们的血祭仪式——只不过仪式的细节就一切从简了而已。

    那些邪教徒在一个平和的国家内部,是很难找到机会搞出十人以上的血祭的,那已经不是小案子了,就算成功了,接下来也会面临追杀。

    而捕奴队的大家在这八年内,已经血祭了数百人,平均每个成员都能分到十几个,而他们的神明也因此大为鼓舞,赐下了许多慷慨的赏赐。

    而捕捉奴隶贩卖后的金钱,也足够让他们平日里过上不错的生活——只不过怕被别人看出自己的信仰有异,身上还背着点世俗的小罪名,才没有施施然住进城里去享福而已。

    每次回想起加入捕奴队之前的生活,他就为那些明明身怀力量,却安心在家乡做一个小小士兵或者卫队长的同乡感到不值,又为自己的明智选择而骄傲。

    这八年对他来说,几乎就是提前进入了天国一般: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有了怒气就可以去虐待奴隶,好不快哉。

    可是,这次从境外撤回之后,原本应该是将奴隶卖出,然后换来大笔钱财可以好好享受的时间,在这时间内却发生了许多不愉快的事。

    他们捕获了一个据说有着高贵血统,而且也确实富有教养而又年轻貌美的姑娘——要不是队长严密看守着,说不定就有人精虫上脑对这珍贵的货物出手了。

    原本,应该可以靠她大赚一笔才对,如果遇到冤大头,就算卖出三百金币的高价也丝毫不奇怪。

    然而,这姑娘的身上却带有诅咒,似乎自从她的父母被杀,被迫离开家乡的时候,诅咒便生效了——呆在她身边的人都纷纷中招。

    虽然似乎不致命,但是这诅咒非常烦人,有时候会让人一不小心摔跤,有的时候则会让人失手将酒洒得满身都是,最危险的一次是做饭时失火,虽然好险没有出现伤亡,却把当天的食材烧焦了。

    有一次,库勒尔自己在睡觉的时候,床上五块木板中的其中一块突然毫无征兆地塌陷,害得他失眠了好几天。

    这姑娘虽然被卖出去过两次,但立刻就被察觉诅咒的客人退款送了回来,甚至其中还有一个是当地贵族,想要威胁他们,支付赔偿——于是他们就干脆转移到梵希郡来了。

    把这姑娘丢掉的话说不定可以摆脱诅咒,但这一路过来,在她的身上花掉的钱也不少,真的丢掉的话就是一大笔亏损了。

    不可能让娇贵的小姑娘走路吧,于是给她准备了一架驴车;不能让她风餐露宿吧,于是每次还得专门给她找旅店开一个单间。还有,在这一路上洗澡、换衣服……还有伙食费,都是按照最高标准给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一群执行护送贵族大小姐的任务的佣兵呢。

    于是,这群邪教徒就干脆求助于神明了,虽然不是十分虔诚,也不是十分理解神明的教义,但至少知道对神明的伟大保持敬畏——他们也不确定把这么个小灾星当祭品献给神明会不会惹它不开心,于是便先举行了一次小的血祭仪式,宰杀了一个普通的奴隶,询问神明的意见。

    结果,哪怕是伟大的神明,对这样一件令人生厌的祭品也表示了拒绝。

    虽然有人说什么神明一定会喜欢这种身缠奇异力量的祭品,但更多人则想到了民间传说的故事里,有人用掉在过地上的肉作为祭品供奉到神坛上,于是遭受了天谴的事。

    幸亏没有贸然献祭啊,众人都长出一口气来。

    最终,捕奴队的众人商量出了对策,那便是找到一个冤大头把这小灾星给打折抛售,然后他们便连夜潜逃,绝对不留下退款退货的机会。

    如今,“冤大头”便上门了——正是洛明。

    那个贵族年轻人孤身来此,但似乎具备着一些武力,不值得为了未知的利益去打劫或者绑架他。

    只要他肯乖乖付钱,捕奴队上下一行人就肯暂时拿他当老爷伺候。

    不过,这年轻人可真挑剔啊……虽然捕奴队的大家都想尽可能快点把那个小灾星给送走,但真没想到,说是要来买一个女奴做侍女的这位少爷用不着他们诱导,自己就居然完全看不上其他的女奴。

    当他对那几个在捕奴队看来已经算是优质品的女奴评头论足的时候,捕奴队的人最初还想反驳两句,但很快就进入了洗耳恭听乃至于做笔记的状态,甚至恨不得他多说两句。

    搞不好将这些建议整理消化一下之后,捕奴队的生意能够蒸蒸日上,以后能多赚些钱呢!

    不过,有这么挑剔的眼光,并且还能说得头头是道的,一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吧……说不定会有很厉害的背景,如果用那个小灾星骗了他的钱,难保这年轻人不会发动家里的势力搞出追杀来。

    说不好听点,这属于用诅咒谋害他人,几乎和信奉邪教是一样的重罪。

    库勒尔越想越担心,于是偷偷地去找队长商量了。

    “唉,我知道库勒尔你是为了大家着想,但你也知道吧,大家再在这里待下去的话就要受不了了,我们必须得赶快把这个小灾星送出去,否则说不定哪天就会哗变,或者有人会脱离团队逃跑。”

第二百三十一章 小灾星(中)() 
“唉,我知道库勒尔你是为了大家着想,但你也知道吧,大家再在这里待下去的话就要受不了了,我们必须得赶快把这个小灾星送出去,否则说不定哪天就会哗变,或者有人会脱离团队逃跑。”

    说起这事儿来,队长也只能唉声叹气。

    “实在不行,我们今晚就把剩下的女奴转让给城里的奴隶贩子,然后启程去另一边的边境外呆上俩月吧……我就不信,这梵希郡能有哪家贵族有跨国追杀的能力!”

    如果洛明在这里,虽然会因为他们试图转移灾星这件事而愤怒,但同时也会对这队长的话感到赞同吧。

    如果只从名义上看,洛萨公国还是安森帝国的附属国呢,但洛明在安森帝国杀了个年轻贵族,那家伙家里实力不小,但当洛明来到公国之后,就再没有被追杀或是烦扰过。

    不要说跨国,就算是能够跨郡追杀某人的势力,在整个公国之中都超不过一百个,而且其中一多半也只是出大价钱雇人去追杀而已。

    因为,如果能随便跨郡追杀某人,也就意味着这个势力很大,足以辐射出超过一郡之地,整个郡内大多数贵族都会服从这个势力不说,甚至周边的郡都会有人追随,这就是一个强大的地方山头了。

    想想就明白了,公国划分郡的大小,一般是以能够容纳下一个伯爵和若干子爵、男爵来定的。如果在郡外也有强大的影响力,那就超过了一个伯爵的程度,真正成为可以在整个公国层面上搞风搞雨的大贵族了。

    在另一边,洛明对那些在捕奴队看来很高档的女奴面前走过,一一指出了缺点来,好像显得他很挑剔似的。

    其实挑剔的是阿雅才对,而且她对于女奴质量的见解,也和一般人的标准并不是十分吻合。

    洛明都有那么一瞬间想过,要不要干脆去找人偷偷刨某个刚下葬的贵族小姐的坟得了——但是,让死者的身体恢复生机,要花好大的力气,以后还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件事,省的变成“贵族小姐假死脱身和一个年轻人私奔”这种奇葩故事。

    难度实在太高,虽然阿雅不介意用死尸,但善后工作太麻烦,二人最终还是放弃了。

    就在洛明觉得希望渺茫的时候,捕奴队的人向他透露了,还有一个质量异常高的女奴存在,并且拍胸脯保证说她没有被卖掉只是因为原本有人决定订货,但家里悍妇发威,于是取消了订单。

    洛明敏锐地觉察到这其中有一些不妥,不过他并不在意。

    靠幻术让人以为一个丑女很美然后出高价,或者是那个美女本身身怀绝技,半夜就能逃跑,过几天又能被卖第二次……种种诈骗手段估计都是存在的,但洛明有自信,自己能够看穿这些把戏。

    “带我去看看!”他毫不客气地,几乎是用发号施令的语气说着。

    但捕奴队的人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赚钱是第一位嘛,而且洛明还是个贵族老爷。贵族老爷在发号施令的过程中获得满足,然后捕奴队的诸位就可以在拿钱的时候获得满足,这也算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

    走出几乎被建设成简陋的监狱的一条走廊之后,洛明来到了另外一个整洁明亮的房间门口。

    虽然听说过奴隶贩子会给予少数高级奴隶堪比贵宾一般的优厚待遇,不过实际见到的时候还是让洛明很震撼的——至少他当初和格兰蒂一起做佣兵的那段时间的住处是不如这里好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再精致的鸟笼也只是鸟笼。虽说人生在世就会受到一定的束缚,但程度上有质的不同呢。

    哪怕看似自由到极致的鸟儿,也很难飞上万米高空,更不可能潜入水下数百米。就像人生在世,总会被法律、人际关系乃至于自己那匮乏的钱包所束缚一样。

    但没有钱去出远门旅游和被关在房间里,肯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许多人会抱怨自己的家乡偏僻闭塞,没有和全国乃至于国际接轨;但哪怕七十亿地球人中,也不会有几个人会去埋怨地球偏僻闭塞,没有和整个宇宙所接轨。

    实际上,天高地远,还有人类的寿命限制,不也同样是一种束缚么?只不过常人很难感受到,于是反感和怨言也会少得多。

    对洛明来说,由于知道异世界确实存在的事,所以这个世界对他来说都并不广阔,勉强算得上是一种束缚了。

    不过,也就是住惯了大别墅后搬出来自己租小房间住的这种程度的一点点郁闷而已。

    总而言之,这种事简单的来说,就是笼子和栅栏的区别——栅栏可以宽阔到方圆千米,其实有的人类一辈子都不会走出自己家千米之外的地方,牛羊更不会感受到拘束;最大的笼子也大不过一间房子,一般的笼子更是让其中的动物伸展一下身体都费劲,更不要提遛弯和跑步了。

    就算被再怎么妥善地对待,笼子就是笼子,和栅栏是完全不同的,被养在这房间里如同软禁的女孩也是挺可怜的呢……

    虽然作为一个好人,洛明的确产生了刹那间的怜悯,但这一点怜悯很快就被冷冰冰的现实主义思维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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