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凤后:妖孽魔尊,花式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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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太好了,凤星终于亮起来了,玄月国有救了,快,给我备马车,我要立即进宫面圣。”
得凤命女子,得天下太平!
荆歌下了山,直接朝凤凰山走去。
按照原主留给她的记忆,凤凰山里面有诸多的灵草,可以制作最好的祛疤活肤美颜膏,而她现在正好需要这样的膏药,来治疗身上的烧伤。
“大爷,请问凤凰山是这条路上去吗?”荆歌叫住一位村民。
她走了一天一夜的路,终于来到凤凰村。
凤凰村是位于凤凰山最近的一个村庄,也算是进入凤凰山的必经之路。
“小兄弟,你要去凤凰山?就凭你一个人?我劝你还是莫要上去了,最近山里啊,多了许多门派的人,你这样细胳膊细腿的进去,八成要被当成炮灰灭掉咯。”
大爷一条裤腿挽起来,肩上扛着一把锄头,脚上还有不少泥土,看样子是刚下地回来。
口中还叼着一根劣质的烟斗,说话的时候,浓烈的难闻的烟味扑鼻而来。
“大爷,凤凰山最近有什么异动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门派的人进去?”荆歌身上依旧是套破破烂烂的衣服,脸上因为有伤疤的缘故,倒是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
“这凤凰山前阵子不是出现了一阵火红的亮光嘛,那些人就说是凤凰涅槃重生咯。”
“凤凰涅槃重生?”荆歌挑眉。
荆歌搜索了一遍原身留给她的记忆,果真有听说过凤凰山栖息着一只上古神兽火凤凰的事情。
只是千百年来,从来没人见过。
第9章 上山容易下山难()
“现在外面都盛传着呢,谁能找到这火凤凰,并成功结契的话,那个人就是有着凤命的女孩,就可以嫁给太子。
那可是玄月国太子妃的位置啊,现在谁人不想呢?所以各大门派,只要是有适龄女眷的,都带到山里来了”
“有凤命的女子不是荆家幼女荆歌吗?”荆歌突然捂住心口,心脏出现一阵尖锐的疼痛。
脸上和身上的烧痕,像是又重新被火灼烧一般,疼的厉害。
她知道这是原身留下的执念和幽怨,在她完成契约实现心愿之前,都不会完全消失。
“唉,这事说起来还真是天意弄人了,就在凤星亮起来那天晚上,神医府遭了火灾,包括那有着凤命的女孩,全部都被烧死了。”
农夫说着,砸吧了几下口舌,继续说:“可惜啊,真是可惜,眼看着就要大富大贵了。”
荆歌眯了眯眼睛。
这么说来,那个姓奚的女人肯定也会来这凤凰山了!
农夫转身面对凤凰山的位置,抽了一口大浓烟:“小兄弟,你要想去凤凰山也可以,但是切记要小心谨慎,莫要和那些门派起了冲突,否则进山容易,出山难咯。”
说罢,农夫扛着锄头,摇摇头走了。
“谢谢。”
荆歌站在凤凰山山脚,平了一下气息,然后到旁边的一口泉水,舀了一瓢水起来,仰起脖子大口大口喝下去。
喝完,抹了一下嘴角,正准备上山,突然,一颗枣子从树上砸了过来,荆歌身形极快,不但偏头躲开,还顺手接住了枣子。
她瞧了一眼枣子,随便搓了几下,塞进口中咬了一口。
此时,旁边大树上传来一个清爽的男人声音。
“喂,小乞丐,你也是来凤凰山的?”
“这条路貌似只能去凤凰山!”这人问的难道不是废话么?
荆歌三两下吃完枣子,把枣核捏在手上,突然一弹,枣核以螺旋的速度快速冲向树上的男人。
男人躲开,从树上跳下来,大步朝荆歌走过来:“人家来凤凰山是来找凤凰的,你一个小乞丐来找什么?难不成也要找凤凰?”
“怎么?有明文规定说不许男人找凤凰吗?”荆歌斜眼打量男人。
说是男人,不如说男孩更为恰当一些,约莫十七八的年纪,怀中抱着一把黑色的宝剑。
一头嚣张跋扈的红发,还有一双乌黑漆亮的眼睛,一口洁白的牙齿,笑起来特别招人喜欢,给人一种可爱邻家弟弟的感觉。
“我叫白长乐,你叫什么名字?”白长乐朝荆歌抬了抬下巴。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荆歌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那你告诉我,你来凤凰山干什么?难不成你真的想当太子妃?可你是男的,男的怎么能当太子妃?”白长乐见荆歌要走,一个闪身来到前面,张开手拦住荆歌的去路。
“让开。”荆歌眸色一冷。
白长乐讶异于,自己居然被这小乞丐的眼神给吓到了,能用一个眼神就能把他吓住的,这世上除了他哥哥,就是这小乞丐了。
可见,小乞丐并不如他表面表现的这么简单。
第10章 话痨兄控()
但这张被严重烧毁的脸,却一点也看不出来是那家门派的人。
他可没听说过谁门下,有这样一个厉害且被烧伤过的小乞丐。
“你让我让我就让,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哦,我知道了,你想让我被风云榜上那群家伙笑死吗?你小小年纪,怎么心思这么坏?你你,你这么对待纯真可爱的哥哥,良心就不会痛吗?”
“哥哥?”
“对啊对啊,我比你大,我肯定是哥哥,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嘿嘿,不用太兴奋,虽然哥哥是风云榜上第31名
你放心,虽然你长得有点丑,但是哥哥跟你有缘,会罩着你的。”
荆歌:“”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我拒绝。”荆歌想也没想说。
“拒绝?你居然拒绝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白家的二公子,我哥可是赫赫有名的魔尊,知道不?就是那个江湖传闻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小孩子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哭出来”白长乐一脸傲娇的说,说起哥哥的时候,漆黑的眸子都在发光。
是兄控无疑了!
“那也跟我没关系。”荆歌往旁边走,打算绕道过去。
白长乐再次从旁边挡住她的去路:“唉唉,我话还没说完呢,不听人说完话是很没礼貌的,知不知道?”
荆歌忽然感到一阵头疼。
今天果然不适宜上山,刚才在山脚下应该听那老农夫的话,不上山的。
这大话痨简直没完没了了!
“你怎么不说话啊?难道你不知道我哥是谁?天呐,这世间居然还有不认识我哥的人,我跟你说,我哥啊是天底下最英俊、最帅气、最迷人、最厉害、最强大、最”以下省略一千字赞美词。
“怎么样?是不是你也从此爱上我哥了?”白长乐眨巴着星星眼问。
荆歌眼睑抖了几下,瞬间闪身来到白长乐跟前,一拳朝他下颌打去。
白长乐脖子后仰,避开她的拳头,“喂,你怎么突然打人啊?”
荆歌不语,她的耐心已经被这人无休止的话痨磨灭了。
现在的她,只想把眼前这个敢拦她路的家伙打得满地找牙。
“喂,小兄弟,你要是再打,我可就要还手了啊,到时候你可别说哥哥以大欺小,欺负你就好。”白长乐说话有些大喘气。
他见招拆招,才拆了荆歌十几招,就有些体力不支了。
要知道,他可是金丹一阶的修士,而眼前这个小子才不过炼气三阶。
一个段位九阶,这小子和他之间还隔着一个筑基的段位呢。
可是小乞丐这些诡异的身手、快如鬼魅的速度,打起来几乎不输他!
就在这时,荆歌突然使了几个假动作,然后抬脚,一字马的姿势,踢中了白长乐的臂膀,只听“咔嚓”一声响,白长乐的胳膊断了。
“啊,我的胳膊”白长乐痛呼一声。
因为剧痛,额头冒出细密的汗水,往后单膝跪倒在地上,没了继续打的兴致。
他咬了咬牙,抬头委屈的看了荆歌一眼。
刚才那一脚若是直接踢中脑袋,他的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好在荆歌身高不足,抬脚只能到他肩膀的位置,否则
第11章 互相利用()
白长乐抱着胳膊,“你怎么来真的啊?我又没得罪你,你这样很过分啊!”
白长乐睁着一双委屈巴巴的漆黑大眼睛:“喂,你把我胳膊踢断了,你得陪我完成任务,我要是没完成任务,回去我哥会把我打半死的。”
荆歌毫不客气的白了他一眼:“凭什么?”
“就凭你把我打伤了。”白长乐露出一副惨兮兮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负气的小毛孩。
荆歌看着他,想到了上辈子,一直跟在她身边的一个小孩,也和他差不多大小,鬼灵精怪,会每天到树林里,给她摘花的小孩。
可惜
荆歌倏然捏紧了拳头,脑海中是小孩浑身是血的画面!
“喂。”白长乐盘腿坐在地上,看着她说:“你应该会需要虎杖吧,这种药极其罕见,就算是在凤凰山也不一定找得到,但是我家的医馆有,只要你帮我完成任务,我就送给你。”
虎杖是一味非常重要的烧烫伤用药,对伤口有消炎、消肿和修复的作用,是医治她身上的烧伤必不可少的一味配药。
如他所说的,虎杖很难找,她原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凤凰山的。
当然,来此山,除了虎杖,还有许多别的配药,大部分都能在凤凰山找到,唯独这稀缺的虎杖。
既然这小子家中有,倒是可以取个捷径。
而且这山上门派众多,原身本来是个富养家中的千金小姐,对于各大门派的事情知之甚少,带上这小子上山,说不定能讨个方便。
再者,这小子虽然也不是什么厉害的高手,但好歹也是金丹一阶,关键时刻还能丢出去喂野兽!给自己留一个逃生的时间!
荆歌冰冷的眸子落在白长乐身上:“你最好不要欺骗我,否则我会把你的手脚全部卸下来,塞到瓦缸里面,当成胡萝卜一样腌起来。”
白长乐被她的形容吓得浑身哆嗦了起来:“你真恶心!”
荆歌没理会他的话,而是走过去,手搭在白长乐手臂上,拧了一下。
“咔嚓”一声,把他断骨的地方修复了。
白长乐甩了甩胳膊,笑嘻嘻说:“走吧,我们上山吧。”
如今的凤凰山,门派的能人异士众多,到处危险重重,白长乐在山下待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寻获几个帮手,但是等了老半天,也就等到荆歌是单独上山的。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出手了,并且成功得到了这个助力。
只是,他并不知道,荆歌心中抱着的想法。
如果他知道荆歌心里想着关键时候要把他丢出去喂野兽,好给自己换取逃生时间的话,怕是会躲到树底下画圈圈诅咒全世界!
凤凰山。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凤凰山。
凤凰山指的不单单是一座山,而是一片连绵的山头,主山位置在哪儿,谁也不知道。
所以虽然上山的人多,但也不会像是节假日爬山那样,到处都是密集的人头。
“你的任务是什么?”荆歌爬上一棵苹果树,从上面摘了几个又大又圆的苹果,兜在衣服上跳了下来。
“给我一个。”白长乐眼巴巴看着她兜里的苹果。
第12章 戒指从哪儿来的()
荆歌白了他一眼:“你自己没手没脚吗?”虽是这般说,还是从兜里挑选了一个最小的抛给他。
白长乐接过,也不嫌弃,美滋滋的擦了擦,咯嘣咬了一大口。
脆甜香可口。
“采药。”白长乐边吃边回答她。
就在这时,他的眼睛突然瞄到某个地方,眼神冒出炙热的亮光,三两下把手中的苹果连核一起吃掉,然后大步朝那个地方飞奔而去。
“嗷嗷,这是千年银兰草?天呐,居然在这种地方找到了!”
荆歌走过去,在旁边看了一眼。
确实是千年银兰草,通体银白,主疗伤良药,也是炼丹的高级药草之一。
“这个,我要了。”荆歌说完,趁着白长乐还在激动握拳,想着怎么小心翼翼、在不伤害到根部的情况下把药草挖出来之时,她直接动手、粗鲁的一拔。
连根带须,完完整整的挖了出来。
荆歌在白长乐反应过来之前,快速的把东西收入空间戒指中,占为己有!
“你这人”白长乐嗷呜一声,正想扑过去抢,余光却瞄到荆歌手中的空间戒指,“你手中的戒指哪里来的?”
“这个嘛?给人治病的酬劳。”荆歌竖起手掌,向白长乐展示手指上的戒指。
荆歌看他脸色似乎不太对劲,问了一句:“你认识戒指的主人?”
“不认识,只是看着觉得好看而已。”白长乐说,也不再提那株被抢走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