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魔圣-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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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雷就位,林暴仔细叮嘱各种注意事项,先回来的林雄伊姆等人,也在不远处忙活着,谁也没有再过来找麻烦的意思。
在魔矮人面前,哪怕有再大的仇怨,也都得先放下,谁他妈敢现在窝里反,以后都不用在人族里混下去了。
林暴亲自重装厚盾,矗在林雷身边严密保护,另一侧是同样重装的林烈,两边还各有两个专门为“火魔弩”装填巨箭的战士,林雷所要做的,只是简单的瞄准与射击而已。
被林雷拉着手跑了一路的黛妮,就站在林雷身后,面纱掩盖下的脸色,此时依旧很不自在,但双眼流露出的神采,却是迷茫与无助,时而看看林雷,时而看看准备全面攻城的魔矮人。
魔符森林中的城市,城墙都是专为防御魔矮人而设计,外侧城墙高二十米,全由双人合抱的整根树干相互拼接,厚度达到两层,最后面还顶着一根合抱粗,斜插入地的支杆,足以保证在巨魔矮人冲撞下,依旧牢不可破。
墙头通道宽度同样是二十米,由厚达一尺的木板铺成,底下以无数粗大的树干为支柱,即便通道站满重甲战士,也毫无不堪承重的忧虑。
这个通道平台,才是人类与魔矮人真正的决战场地,构成了拦阻魔矮人的第一道防线。
此时,所有佣兵已经全部身着重甲大盾,排成各种攻防阵型,只要魔矮人够胆在墙头露面,等待它们的,就是四面八方的刀砍盾撞——盾面装有各种尖锐凸起,任谁给撞上一下,身上都要多出几个窟窿来。
至于巨魔矮人,自然有那些佣兵团里的头头,五级以上的固化战士去对付,不用打生打死,只要把它们打下墙头,二十米的高度摔下去,哪怕是巨魔矮人,也足够喝一壶的。
“火魔弩”的所在,则是处于第二道防线的高处,是一个可以旋转的平台,有点像炮塔,不过,虽说射程可以高达千米,但想在千米距离上,击中冲击跳跃的巨魔矮人,除非是那种经过无数次专业训练的神射手,否则实在是天方夜谭。
“火魔弩”最大的作用,还是抽冷子射杀在第一道防线上喷射“巨魔炎”的巨魔矮人。
西域不比南域,在固化战士面前,巨魔矮人的强大体魄,并没有显出绝对的优势,两三个五级固化的重甲战士,手持重刀刺盾,便可以围而杀之。
但“巨魔炎”的那种无孔不入的腐蚀之气,哪怕是六级的高阶固化战士,也不敢被沾上半点。
每次魔矮人来袭,最大的伤亡,都是这“巨魔炎”造成的,只要让巨魔矮人喷上一会“巨魔炎”,四五十米内,便是一片死地。
城外聚集的魔矮人越来越多,而千米之外的森林,魔矮人形成的黑潮,依旧没有半点停歇的迹象,转眼间,城墙下宽有千米的缓冲地带,已经快要容纳不下了。
“这魔矮人是不是有点多了?”林雷无语地问林暴。
按照眼前所见,城里能打能杀的战士,或者也有近万,但,城下密密麻麻的魔矮人,怕已经有五六万了吧,而远处丛林如浪翻涌,似乎还有更多魔矮人正在赶来。
久久没有听到回答,林雷侧头看去,见到的却是林暴一张白里透青的脸。
“何止,有点多足足多了一倍,我说的,只是城墙下的。”另一边的林烈吞了下口水,脸上也是一副刚死了爹妈的悲催模样,瞪得死大死大的眼睛,正远眺着视线中的丛林,目之所及,魔矮人几乎无处不在。
按照林雷对固化战士与魔矮人双方战力的了解,近万佣兵战士,按照平均二阶固化的战力来算,再加上城墙通道,这个绝佳的“地利”平台,面对三四万魔矮人的进攻,守住新城问题不大,最多也就伤亡惨重,绝不至于沦陷。
但如果魔矮人军力多上一倍,不惜代价攻城的话
“求援,为什么还不求援”林暴突然铁青着脸,对着下面平台怒吼起来。
话音刚落,三个紫色亮点已扶摇直上,在近千米的极高空同时爆炸,化为一朵几乎覆盖整个城市的巨型紫色魔火。
这是城市专属的求援魔火,以魔械发射,无论白天黑夜,百公里之外都能看到,不管是已在现场拼杀的,还是见到魔火前来救援的战士,战斗结束之后,均可以得到正常酬劳三倍的酬金或者,抚恤金。
当然,前提是,救援来得及时有效,否则的话,人都死光了,还找谁要钱去。
若是在平常两军对垒之中,林暴这样乱吼乱叫,恐怕会被治个扰乱军心之罪,但面对魔矮人,却绝不必有因此导致士气低落的顾虑。
在西域,连刚会说话的小孩子都知道,在魔矮人面前,退缩的结果,就是骨头都剩不下完整的,不管面对多少魔矮人,拼死才是唯一出路,起码死也死得痛快。
果然,平台上第一道防线的战士,完全没有被吓退的迹象,在求援魔火升空之后,原本有些嘈杂的防线,反倒齐齐寂静了下来。
第一道防线中,不知谁带头,用大斧在盾牌上重重一撞,发出一声炸雷般的怒吼,紧接着,上万重装的佣兵战士,齐齐敲盾怒吼。
声震云霄之余,连林雷这个第一次面临西域战场的“新兵蛋子”,也被震得汗毛倒竖,热血直冲脑门。
“最近的城市有多远?”林雷一边说话,一边悄悄取出一块魔晶握在手中,趁着魔矮人还没攻城,抓紧时间恢复魔力。
“东铁城,在我们后面,有五十多公里,是距离我们最近的大城,有接近五万兵力,其他城市,都在百里外。”林暴紧握着手中巨刃,一脸狠戾地道:“但是,这里还没来得及开辟道路跟他们连接,救援队伍也要保持体能,所以不会很快,我们,必须最少要坚持到天亮。”
天亮?林雷看看天色,现在才是接近黄昏的时候,天亮还早得很呢。
“先来两口提神”林烈打开一个巴掌大的酒壶递给林雷,一股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还得等多一会儿,它们都是天黑再攻城的,那对它们有优势小心别喝多了,这酒很烈。”
林雷接过来喝了两口,一股又香又辣,有点粘稠的液体直入咽喉,刚一下到肚子,鼻孔里呼出来的,已经全是醉人的香气。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它们不等天黑才出来?”林雷随口问了一句,等了半天却发现没有人回答,左右看看,林家两兄弟你眼看我眼,脸色都难看得不得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价值千万的攻击(二更)()
“因为,它们不但想要吃掉这座城市,还要把我们的援军也吃下去。”林暴恨恨地道。
林雷刚才只是下意识随口一问,但林暴这么一说,林雷也意会过来了——可不是吗,远处丛林中的魔矮人大潮,似乎已经不再往城下汇集,远远绕过林六城,往众人身后的方向而去。
魔矮人必然也知道,东铁城与此处的距离,正常情况下,如果等到天黑它们才出现,人类便没有这么快发现双方军力上的差距,或许要打到损失过半的情况下才发出求援,甚至已经失去求援的能力,或者必要性。
如果只是想要吃掉林六城,光是城下的兵力已经有多,依照城墙平台的设计,魔矮人即便有再多的兵力,也不可能一拥而上,丛林中的魔矮人,显然便是多余的,但它们不可能是出来溜巨魔鼠,看热闹的。
“它们,想要的,是东铁城。”
身后传来“蒂娜丝”像是喃喃自语的声音,林雷回头一看,恰好看到“蒂娜丝”正惊恐地捂住自己嘴巴。
黛妮惊恐的是,为何自己会突然说出这种话来,但在林雷看来,“蒂娜丝”是因为突然想到东铁城这个方圆百里内的大城,即将面临严重的后果,所以才如此“震惊”。
虽然有些奇怪,“蒂娜丝”的行为与性格,最近变得完全不像以前,但林雷也只是投去安抚的目光,这会儿也没空多想。
“不能这么等下去,得想个办法,让它们现在就攻城。”
略一思索,林雷取出几个拳头大的火元素魔晶,在逆火佣兵吃惊得眼珠子快掉下来的目光中,逐一附上“火神祝福”。
随着魔力快速减少,魔晶逐一亮了起来,在傍晚昏黄的光线下,如一盏盏红色的小明灯。
“先祖在上,你这不会是,是魔晶吧?”林烈一口正在喝的酒喷了出来。
林暴见识显然比林烈多些,脸上直接秒现不可思议的表情——林烈拿出来的,不但是极品魔晶,还是足够给他换一套六阶固化魔药的海量财富,而且不是“大路货”,是专门订制的,要什么配什么的那种。
“你,你,哪来的?”即便以林暴偏于稳重的性格,说话也有些结巴了。
“捡的,路上捡的。”林雷淡然回答,一人两颗,把四个超级“炸弹”分到林暴兄弟手中:“这是‘火神祝福’,一会儿,我数一二三,往下面人最多的地方扔,你们力气比我大,扔远的,我扔近的你们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你是说,要把这宝贝,扔下去?”林烈粗着脖子,涨红着脸看着林雷,表情与便秘无异。
“宝贝?”林雷瞪眼道:“这是‘火神祝福’,会死人的,你可拿好别掉了,要是在这里爆炸,我们就一窝熟了。”
“我知道,我知道,这东西,我们叫‘火神魔晶’,东铁城也有卖的”林暴吞了下口水:“可是,真没见过这么大的,那边,手指头那样的,已经要十万金币,成色还差了老远。”
“有卖的?这玩意能保存?”林雷疑惑地问。
据林雷所知,被“火神祝福”加持后的物品,魔力是会随着时间消散的,最多一天就会失效,即便能解决碰撞的问题,也无法预先加持备用,更何况是拿去卖。
“为什么不能,有专门的盒子啊,就像装魔力药剂那种瓶子一样,只是做成盒子而已。”林暴的眼神,分明就是奇怪林雷这么有钱,却如此孤陋寡闻,看来这魔晶,果然是捡的。
“哦,对哦,哈哈”林雷也有点鄙视自己的无知了。
“‘火神魔晶’用途很多,镶嵌在弓箭或标枪上,可以大大增加威力,大型战争魔械上的超远程‘陨灭暴’都是靠这个发射的。”林烈在旁解释道。
“你确定,要把这玩意扔下去?没附魔之前,官方收购价就值三百万,这都做成“火神魔晶”了,拿去黑市拍卖,多少钱都有人要啊。”
林暴看着手里亮晶晶的艳红魔晶,一脸舍不得,一边再次传来林烈吞口水的声音。
“这么贵?”
林雷也有点犹豫了,本以为最多两百来万的。
“只要两颗,最多三个,一个二级佣兵团的总部,马上鸡犬不留,多少钱都不算贵”说到这里,林烈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喘了口气又补充道:“超过一定体积重量的魔晶,都属于帝国战略资源,不允许私下交易,要买也得先跟官方申请。
而这种普通人拿着,都能把帝都炸翻的东西,要是不管还了得?不管是没附魔的,还是加持好的‘火神魔晶’,都属于绝对管控的,谁敢私下截留,一旦发现,都是叛逆的大罪,除了女神殿那样的机构,谁都不能拥有这玩意。”
“啊,哈,那还是赶紧扔了吧,我也就这么几颗而已。”林雷有些尴尬地笑笑。
确实,细想一下,这玩意威力这么大,要是不加以管控,弄上一箱子,只怕随时能炸飞一个城市,就好像地球世界的核原料一般,是绝对不能任由扩散的,更甚的是,这玩意,普通人都可以用,万一哪个混蛋有钱佬想不开要自杀
城墙下方,密密麻麻的魔矮人,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般,正在等待着攻城的信号,身后丛林中,树干树杈上,挂满了体型巨大的巨魔鼠,那是魔矮人的传统坐骑。
巨魔鼠通常只用来在长途奔袭中节省体能,除非战力居于劣势,否则一般是不参加战斗的,在丛林作战中,魔矮人的身体,比巨魔鼠更加灵活。
日渐黄昏,但距离太阳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下,还得有好一会儿,这些炮灰级的魔矮人,除了战斗与猎食之外,并没有太多显得累赘的智慧,它们善于厮杀,但不喜欢等待,许多魔矮人已经不耐烦这种极度拥挤,却又无事可做的状态,差点就要跟身边的同伴打起来了。
一个焦躁不安的魔矮人,不经意发现,空中落下一个亮晶晶发着红光的东西。
魔矮人天生是讨厌光亮的,这种红艳艳的光,在魔矮人面前,就好像斗牛场上,公牛面前的红布一样讨厌。
那个魔矮人,不自觉跳了起来,想要一爪子拍烂那讨厌的光,随着它的跃起,周围还有几个魔矮人也跳了起来,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