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混在部落的日子 >

第4章

混在部落的日子-第4章

小说: 混在部落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世里的中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匠心独具的伟大技艺失传,就是因为庞龙这样的人多了。为了自己的一丁点利益,敝帚自珍,心胸狭隘,宁愿看着宝贵的技艺得不到发展,也不传授他人。

    就如同庞龙为了一口吃食,做着部落垄断巨头的美梦,成就部落如今停滞不前的局面。

    他不愿做革新的开创者,本以为只需要自己的一点启示,便能促进部落的进步。可他还是低估了社会的局限。部落人如愿以偿的利用了刀,仅仅是用来切肉。却没有想到将之放大作为武器。

    促进事物的发展总需要一定的催化剂。改革同样如此。要加快改革的进程,必须要一定的代价作为催化剂,代价有可能是革新者的生命,也有可能是其它。庞龙自己不愿付出代价,就只能以时间为代价,让部落在岁月流逝中慢慢发酵,成长。当然,这其中付出的有可能是更为惨重的代价……

    庞龙不是圣人,他深谙其中的道理,却也知道历史的变革是血淋淋的。前世的观念深入他的骨髓,相比于辉煌的殉道者,他宁愿做个市井小人。

    但很显然,他这个小人做的很不彻底。要不然他也不会有这许多的心思。

    明明很容易的事,为什么看见孩子们捕到鱼傻笑的样子就硬不下心?

    一群小傻瓜,天天吃鱼是不成的,冬天没有肉是过不下去的……

    世上无难事,庸人自扰之。自己是庸人吗?睡一觉起来就知道了。

    “睡觉了,还看什么?”心情不好,脾气也上来了。真是的,又不是没见过。

    晚上一个个就躺在地上,直愣愣盯着洞上方悬挂着的一条条大鱼,灭了火堆也照样盯着,大半夜的庞龙还能听到嘿嘿嘿的笑声,听得心里毛毛的。

    真是……靠!

    来到这个世界让庞龙比较满意的一直有两点:睡觉睡到自然醒,浑浑噩噩混一天。没有前世的叨扰,不用去想那些费脑筋的事。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生活,不用脑子,光靠肌肉就可以过得很好的生活。

    本来以为可以永远不用承受前世的种种,没想到才过几天,这一切就又回来了。晚上种种心思缠绕心间,无法入睡。清晨好不容易有了睡意,却又被洞里唧唧咋咋的声音吵醒。这都是自己造的孽啊。

    索性爬了起来,叫过孩子们安排今天的任务。两个小队长是靠不住的,永远不会靠脑子办事,自己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一直在捕鱼,吃都吃吐了还捕来干什么?

    “木啊,一会儿拿着晒干的鱼去找大婶儿们换点兽皮过来。冬天要到了,难道你们准备做冰棍儿吗?”

    木虽然不知道冰棍是什么,但还是保持着习惯没有问,闷着头就跑出去了。今天还要多捕点鱼,必须抓紧时间。

    “对了,今天不要捕鱼了,早点回来,我有事给你们!”

    “嗯,知道了。”

    庞龙不放心啊,要是自己不安排,这帮傻小子一定还会继续捕鱼的。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的热情,一大早跑的一个都不剩。

    哎,伤心啊。自己两辈子加起来也才二十几岁,如今却要操心这么多个娃娃。这不符合我的目标啊。还是太心软了,早知道前世不养狗了,那帮家伙就一直说自己养狗养娘了。

    人做事总需要一个理由,不管好坏。庞龙如今就需要一个理由。

    洞里收拾的整整齐齐,孩子们学会了晒草垫床,学会了穿兽皮睡觉,洗脸,漱口……门口还有不知道哪个孩子给自己放的水,端过来摸了一把脸,再从挂着的鱼干上撕下一点嚼着。

    必须要出去啊,不然太对不起这帮崽子了。孩子啊,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最可爱最纯真的人啊!

第七章 麦老大爷() 
部落的住宅区都统一在一座小山包上。

    太阳是世间万物共同的信仰,人类自始至终都在追求光明,坐北朝南,向阳而居深深的烙印进了我们的骨子里。

    向阳坡上密密麻麻都是山洞,两条小路将它们完美的分割成了三部分。最上层是巫的住所,中间则是首领和战士所在,最下面就是普通的部落居民。

    很像前世的城市格局,官僚富人穷人。阶级的划分很是明显。这意味着部落在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阶级,阶级的产生是发展的必然。部落如今已经具备了发展的潜质。

    但仅仅是潜质。

    在这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人口凋零的部落里,人依然是最宝贵的资源。巫,战士,小孩儿无疑是这些宝贵资源中的珍品。巫至高无上,战士维系部落生存,而孩子,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人类的未来。s

    庞龙等人几乎是被抛弃的存在,却依然住在部落的中部,同其它孩子一样被战士保护着,可见部落对孩子的重视。

    成为一个“小孩儿”,庞龙万分庆幸。

    庞龙今天必须下山一趟,去下面找一个叫“麦”的老大爷。

    部落里都叫他老麦叔,估计年龄不小。听石说,老麦叔以前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能制作最好的武器。可惜他不是图腾战士,否则现在部落的首领一定是他……说到这里,石还一脸的遗憾,好像很不满他的老爹当首领。

    庞龙当然不会在意官二代这种操蛋的心思。

    他在意的老麦叔这个人。s能制作最好的武器,这是庞龙关注的。他的计划能不能实现,就全靠老麦叔了。

    自从老麦叔在一次狩猎中腿受了伤,他就直接退出狩猎队了。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山下面,帮忙部落战士制作武器。

    现在部落里最好的木器师就是他。

    沿着熟悉的小路,不知多久,终于走到了老麦叔的洞穴。部落里住的最远最偏僻的就只有他一个。每走一次都能要庞龙半条命。

    推开洞门口的栅栏,庞龙越发觉得找老麦是最好的选择。在这个部落,种种一切就只有老麦能让自己这个现代的灵魂感到熟悉。

    这或许是对于自己来自现代所知甚多的自我孤立。部落的一切在自己看来总是落后无比,大家都是愚人,就自己一个智者。作为一个聪明人的通病,总是不愿和愚人交谈的,或者更愿意和跟自己一样的智者交流。而老麦叔,在庞龙眼里,是够资格和自己交流的人。

    原因无他,老麦叔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会用大门的人,虽然仅只是简陋的栅栏。其他人根本就没有门的概念。

    部落里的巫是应该有门的,但是庞龙是不敢去和巫交流的。聪明人的另一个通病就是嫉妒比自己更聪明的人。而当这个聪明人是部落里掌握最大权力的巫时,嫉妒或许就会变成为所欲为了。庞龙相信巫不会让一个比他更具有智慧,随时可以挑战他权威的人继续存在世间的。

    原谅庞龙如此恶意的揣测这个世界的一切,作为一个前世社会里被荼毒的已经百毒不侵的人,总是不能接受世界的善意。

    老麦叔不喜欢被人打扰,庞龙轻轻的走进洞穴。来的次数多了,老麦叔的脾气他摸的很清楚。

    洞穴远比庞龙他们的孤儿洞大,听说这还是老麦叔一个人开辟的。

    最中间燃着一堆火,把洞穴照的通亮。可以清楚看见四周墙壁上挂着的大大小小的木头棒子,全部都是磨得光滑透亮。这是老麦叔的收藏,但不是他的最佳作品。在他看来,最好的武器永远是在战士手里。

    庞龙前世最敬重的就是匠人。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匠人可以说是最纯粹的人,最坚持的人。一辈子从事一项普通的技艺,并将之达到顶峰,远比科学家来的伟大。尤其是在前世社会那种流水线生产的时代里,纯粹的匠人更加得之不易。一针一线,敲打琢磨,全靠那双血肉之手。布满老茧,诠释着人类的双手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工具。

    老麦叔就是这样一个值得尊敬的匠人!

第八章 不耻上问() 
腰间围着一块破烂了几个大洞的兽皮,头上顶着一堆鸡窝似的头发,身上的黑色体毛无风自动,随之而落下滴滴虱子雨。以现代人的观点看,估计不是叫花子就是猥琐老头。但这就是老麦叔。

    形象虽然是差了很多,但他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疙瘩足以掩饰一切瑕疵。身材瘦弱的人是干不了这样的活的。

    所以麦叔一直看庞龙都是一坨屎。朽木不可雕,即使庞龙再如何套近乎,他俩关系再怎么要好,也改变不了他的看法。至于庞龙手里的鱼,最多就是看望老人家的必备礼物。

    庞龙自打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形象。在数次拯救无果之后,慢慢的他也习惯了。老年人嘛,尤其是有技艺的老年人,有点怪癖很正常的。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也就是自己人了。这就是脸皮厚的好处。

    进了门,看见老麦叔正在磨制武器,知道他制作武器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他也就没嘴贱了。邋遢鬼有不同的理由,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嘴贱。老麦平时没事儿就和庞龙练嘴,部落里叫摆龙门阵。就是没事儿瞎扯淡而已,从哪个大叔没事喜欢遛鸟到偷看大婶儿洗澡,无话不谈。颇有前世八婆的潜质。

    眼睛到处瞄了一下,洞里还是老样子,自己的话老麦必定没有听进去。没办法,只能客随主便,坐地上了。这是庞龙最不满意的地方,偌大的洞穴,就算没有椅子这个概念,可你好歹弄几个木墩也行啊。s老大的年纪了,也不怕得风湿。说了几次,也没听进去,亏得自己还给他解释了风湿病的概念。

    看老麦还要一时半会儿也弄不完,现在又没事做,庞龙只能胡思乱想。

    一会儿把前世的同学恶意的想成了死人,然后在脑袋里给他们开了个追悼会一会儿又想到老爹老妈超生了二胎,心甘情愿的去缴纳罚款还有自己一辈子光棍儿,终于成功诅咒心爱的女神和学生会主席分了手……

    这一想就越发不可收,日渐有睡着的嫌疑。

    旁边的老麦脸色也随之越发的精彩。在自己这里歪着头疯疯癫癫傻笑也就行了,现在居然要睡着了,最可恨的是送给自己的鱼也被他舔的口水淋漓,泡沫四起。

    婶婶可忍叔不能忍!

    老麦一把抢过自己可怜的鱼,顺便蛮狠的踹倒庞龙。

    一气之下想把鱼扔掉,可想想食物的珍惜,决定还是将之留下。回去的时候顺便再踹了揉腰的庞龙一脚。

    庞龙这个小崽子绝对不能轻易放过。我说他今天怎么这么有心来看我,原来是专门恶心我来了。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庞龙一脸委屈。自己不过是打个盹而已,怎么就惹到这老头子了。难道他的更年期到了?或者他每个月也有那几天?

    “小崽子,还装,赶快给死我起来!”看着庞龙这惫癞样,老麦就一个来气。

    “嘿嘿,老麦叔,我这不是给你送鱼来了吗。两条都是最新鲜的鱼,知道你就好这口。你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有求于人,庞龙也只有不要脸了。

    “哼,你小子,表以为我不出门,就不知道你干的好事儿。捕鱼到现在都过了多长时间,现在才想到老子,丫的送来了还让老夫吃你的口水。你就扯你的蛋去吧。滚滚,没事儿滚蛋,有事儿也滚蛋,现在就滚,现在老子不想看见你……”

    “哎…”我去,这老头子脾气真大。不就是自己睡觉爱留口水吗?人家有点特殊的癖好也是很正常的。我话还没说完,就把我撵出来了。

    站在门口抱怨了一会儿,庞龙伸头进去本想看看敌情,却迎来老麦的一张臭脸,还有那个糟糕的鸡窝头。没办法了,今天是不行了。还是看看以后吧。

    哎,任重而道远啊。

    在庞龙离开不久,麦将打磨好的武器放在盒子里,擦了手开始准备食物。石锅里的水已经煮沸,在他往石锅里放庞龙刚才送来的鱼肉的时候

    ,身后的窗户那儿一声轻响,接着便是噼里啪啦的声音。

    “唉呀!”

    咚!

    翻窗进来的人摔在地上。

    麦眼都没抬,拿着大木棒子在石锅里面搅动。

    “哎,我说老麦头啊,你怎么又换招儿了?嘶……”断了一条胳膊的步揉了揉屁股,刚才臀部先着地,摔着了,脚上还有一圈皮绳紧紧束缚着他的双腿,要不然他也不会翻个窗就这么摔下来,他只是缺了条胳膊,又没有少腿,正常情况下哪能这么轻易就摔着?

    那边还在骂骂咧咧,这边麦继续搅拌着石锅里的汤,没理会翻窗进来还屁话忒多的步。

    步好不容易解了皮绳站起来,闻了闻,立马凑到石锅边,“鱼汤?”

    扫了眼屋子,看到放在边上的鱼,步笑了笑,“那小子来过了?”

    “……”麦没吭声。

    “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