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青春-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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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对谁都爱答不理的黑狼,在燕云飞面前居然自动的蹲下来摇起尾巴了,看来这狗也挺聪明的,知道该对那些人献媚。
燕云飞一边抚摸着黑狼的毛发,一边抬起头看向方权道:“这是你的狗,叫什么名字?”
“黑狼。”
方权说完这句话后,可能觉得有点不够真诚,便老实的补充道:“是条守山犬。”
“守山犬,那还真是少见呢,怎么多年我也就见过一两头,据说这狗上了山,比狼还要狠,起初我还不信,后来十年前,明城的胡头带了一头这样不起眼的狼狗去我的斗狗场,把我平时那些威风到不行的藏獒啊,山东滑条啊都给咬得的夹起尾巴做狗,害我输了两百多万,后来我又出价了两百万,胡头那吝啬鬼就是不肯把那条狗卖给我。”燕云飞大笑道,言语之间可以看出他对狗很是喜爱。
方权不由自主的感慨道:“狗有灵性,跟它们处,就得交心。”
燕云飞摇了摇头但又点了点头,微笑不语,抽完自己那根烟后,说了一句出发,就带着仇胭脂和何琪琪上了他那辆陆地巡航机,而我跟方权就跟着易小歌还有甘子泰上了燕青青的汉兰达。
两辆车同时启动,朝着王家寨出发了。
“”
刚上次没多久,张万里就用一口很糙的普通话说道:“飞爷,昨晚你让我查的这两个人,我基本已经查出来了,详细的资料我也准备好,目前来说,这两个人没有什么问题,应该不是洪龙生或是豹子建的人,那个陈让是灵溪人,父母双亡,寄住在一个叫陈六指的家中,陈六指前段时间死了,他的女儿是燕小姐的同学,还有,他前段时间拜李如风为师了,那个方权也差不多,就是比起陈让要有点背景,资料显示他是方人龙的曾孙子,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个方人龙,是不是我们认为的那个方老。”
“李如风跟方人龙吗?倒是老一辈之中挺有本事的,想当年也是叱咤风云的主,这两小伙跟他们扯上关系,应该挺不简单的。”
燕云飞笑容有点阴冷道:“这两个年轻人,懂得利用青青来接近我,技巧是有了,就是嫩了一点,也不知道安了什么心,那个方权还好,看起来有点憨厚,那个陈让就显得有点老成了,故作镇定之中倒是有几分假以为真了,不知道为啥,看到他,总觉得看到了某个人的身影。”
“陈歌对吧?”
何琪琪忽然插口道:“别说是你了,就连我第一次都有这样的错觉,不过后来我查过了,这家伙跟陈歌一点关系都没有。”
提起这个名字,燕云飞顿时就有点黯然神伤道:“不知不觉,小哥已经死了十五年了,他要是活着,有孩子的话,应该也跟青青一样大,青青出生的时候,他还说过要生一个男孩的娶青青呢,结果一年不到就这样壮烈的走了,真是可惜,当年的义天,如果不是他,也不会有今日的辉煌。”
何琪琪冷笑道:“义天是因为陈歌而辉煌的,但同时也是因为他而衰败的,他是一个传奇,但不代表他适合这个时代,混黑的,有几个要好下场?飞叔,这些剩下的叔叔辈们,我真的就只敬重你,听我一句劝,该收手的时候就收手,免得落了个害人害己的下场,这个江湖变数太多了。”
从上车之后一直沉默了仇胭脂,并没有参加他们的讨论,而是看着窗外,心里有点赌气般得想着,啥时候陈让可以来个一鸣惊人,她便可以在燕云飞面前好好的扬眉吐气一次!
108手刃()
燕青青开的是汉兰达的七座,我原本是想跟方权坐在最后面,但被燕青青给拽到了副驾驶上,按她的话说,这路怎么长,她一个人坐在前面很寂寞的。
所以我只能配合着她了,虽说有点强迫的意思,但我却还真有点喜欢燕青青的强势,跟她在一起很轻松,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考虑,不像跟林梦儿或是跟许安然一样要照顾她们的感受,跟燕青青一起的话,她总是可以决定一切,你只要享受就可以了,这大概就是我喜欢跟燕青青在一起的原因吧,没有任何负担。
易小歌跟甘子泰坐在中排,而方权直接坐在后排,刚启动车子,易小歌就把窗户给摇下来,给我和方权抛了一根烟,见燕青青看着,也给了她一根。自己又美美的点了一根,吸了一口后说道:“这燕伯伯也真是的,我都可以跳级去读大学的课程了,居然还不让我抽烟,刚刚还挨骂了,青姐,你老跟怎么个老顽固一起相处,你不累吗?”
燕青青抽了一口烟,那烟是我帮她点的,她乐道:“小易子,虽说你已经读完高中的课程,但你今年才13岁,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本来就不高,再抽烟会影响发育的。”
易小歌切的一声道:“你就跟燕伯伯一样把我当做小孩子对待吧,早晚有你们吃亏的时候,燕伯伯从小就讨厌我,我知道,但我就喜欢跟他来往,至少他比社团里的那些老油条要真诚的多,该打该骂从来不含糊,就是我不知道,我爸到底得罪了他啥,为什么他就老看我不顺眼。”
“这话你可别他妈瞎说。”
燕青青板着一张脸道:“小易子,别说我不提醒你,这话你在我面前说可以,但要是敢去易叔那或是我大伯那废话几句试试,分分钟引起社团内战,到时候你就是罪魁祸首,你承担得了这个责任吗?”
易小歌的父亲是易小东,上次听王文芳说,整个义天都是义家的,这段时间我也调查过一点江湖消息,燕云飞是如今义天的十二负责人之一,也可以说如今义天的二把手,但严格上来说还是易小东的下属,但听着这话,好像关系有点微妙呢,也是,那个部门的一把手跟二把手关系不奇怪,所以我也没敢乱说话。
易小歌笑嘻嘻的拍着甘子泰的肩膀道:“我啊,才没那么蠢,在他们面前装得可要比子泰要天真的多呢,不过子泰就真的是好人缘的,哪个叔叔辈阿姨辈的不喜欢他?就说那个何琪琪了,休假回来这一个多月,不是好几次找借口跟陈姨出去喝茶顺便提出要把子泰送去部队深造啊,还说就子泰这样去到那个班都是尖兵,这块璞玉她发现的,到时候肯定会不少老司令出来抢这根好苗子,她也能得到个顺水人情,就是陈姨舍不得,也是,才跟我一样大,都不符合入伍年龄的最低要求呢,不过我算是看出来了,子泰天生就应该去当兵,总好过跟他爸太子一样,虽说名震江湖了,但却不得善终。”
甘子泰听到易小歌的夸奖,这块木头终于第一次露出和善的笑容,似乎他天生就喜欢易小歌说话一样。
但这话燕青青就不乐意了,她阴沉着脸道:“易小歌,你这是在指桑骂槐吗?子泰你他妈是不是傻,这家伙在讽刺我们的老爸为了陈歌而死,你他妈就只会傻笑,怎么着啊?易小歌才是生你那个,回去我非让陈姨好好教训你,让她不让你跟着这王八蛋来往,我看再这样下去,早晚会被带坏,不,是已经被带坏了。”
甘子泰有点无辜的看向燕青青道:“青姐,你想多了,小歌就这样,跟我说话从来不藏着掖着,我这样跟他相处我觉得舒服,总好过那些老叔父,表面夸奖我,其实内心都在骂我跟我爸傻逼。”
“滚你个犊子,你这样的典型就是被人卖了还给他数钱呢。”燕青青笑得有点无奈,似乎他们三人之间平常的对话就是这样,易小歌说话阴暗怪气的,燕青青怼易小歌毫不含糊,而甘子泰则是最老实的一个,永远在他们两个之间打圆场。
易小歌说道:“行了,别老聊咱们的事,都冷落了你的朋友,陈让是吧?上次张德帅的事你可要好好谢谢青青呢,不是她跟你求情,你以为张德帅会怎么容易放过你,跟朱君成那种家伙待在一起的,没几个是好人,被你咬了一口肉,不把你抽筋扒皮那就算他大恩大德了。”
易小歌看着我,我也回过头看着他回答道:“哈哈,这也算是她知恩图报,我给她办事,她自然也得给我办事。”
燕青青不屑的哼了一声,倒也没反驳,易小东裂开嘴乐道:“就喜欢跟你这样的人打交道,脸皮够厚,但也让人舒心,子泰太闷,青青太野,你的性格倒是挺讨我喜欢的,难怪贾子洲对你评价不错,还送了你一百万。”
这话一出,我就有点愣住了,脸色微微一变,不再嬉皮笑脸,而是认真的看着易小歌:“你认识贾子洲,能不能跟我说说他的事。”
“不能,出卖朋友的事我不能干。”
易小歌带着一丝玩味道:“不过可以提醒你两点,一他有一个很牛逼的爷爷,虽然退休了,但影响力还在,二他还有一个超级保镖,不说龙城,就算整个华夏都没有几个人是那保镖的对手,就算是张万里,在他面前都只有摇尾巴的份。”
我觉得易小歌有点吹牛逼的意思,贾子洲的超级保镖再厉害,还能有李爷爷厉害?
一路上,我们几个人聊了一些有的没的,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就连挺冷酷的甘子泰,偶尔也会蹦出几句笑死人的话,看得出来易小歌似乎都我挺有兴趣的,有时候还会试探的问我跟燕青青是什么关系,还说我如果能拿下燕青青,他叫我哥都没问题。
我没放在心上,拿下燕青青?她把我打趴下更有可能。
到了王家寨的时候,车子照例停在赵叔的餐馆外,一行人下了车,方权就去打点一切了,没一会他就领着傻福根出来,福根依旧是一脸傻笑。
一看到傻福根,不少人都露出一脸诧异的表情,因为福根在我们眼里就跟巨人一样,不过这些人都是见过世面的人,犯不着因为福根比较高大就惊叹万分,只是微微一诧异,便又各自忙各自的事了。
互相介绍一番,一行人便浩浩荡荡的进山了。
一路上倒是撞上了几只野兔野鸡,但目标太小,没让多少人提起兴趣,就是易小歌显得特别兴奋,见到芝麻绿豆大的雷武就兴奋的跟瞧见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一人,一惊一乍的拿起弓箭乱射。
说实话,他这行为我都觉得丢脸,不过燕青青他们倒是习以为常了,好像对这个特意装傻充愣的黑道太子哥那浮夸的演技早就习惯了一样。
虽说易小歌的箭术不堪入目,但好在瞎猫总有碰上死耗子的时候,半道上还真让他射到一头兔子,这可把易小歌给嘚瑟坏了,没少在我和方权面前显摆了。
队伍跟我们上次进山的差不多,傻福根带路,方权殿后,黑狼摇着尾巴跟在方权的后面,除了偶尔上蹿下跳的易小东外,女生基本都在中间被保护好,而我和方权一起跟在燕青青的后面。
张万里和甘子泰则是在前头,燕云飞跟在这三人后面,仇姐则是在燕云飞后面,这两人见面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也不知道是在闹脾气呢,还是凭此之间没有话题,总之他们两人周围的气氛特别尴尬。
兴许是高看了福根一眼,或是对他手上的牛角弓感兴趣,一路上原本最沉默寡言的张万里跟甘子泰对福根倒是挺有共同语言的。
甘子泰也背着一把弓,比起福根要小上一号,远远看去,两人倒是挺像一对兄弟的。
甘子泰问这问那,张万里耐着心帮他解释,而福根却是一脸傻笑,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并不讨厌这两人,大概什么样气场人就吸引是什么样的人,这三个人站在一起,总有一种前面是铜墙铁壁的错觉,就算遇上黑瞎子,也能斗一斗。
“福根,你见过黑瞎子或是老虎吗?”甘子泰很喜欢狩猎,照燕青青的话,他13岁就能拉动八十公斤的牛角弓进山打猎了,不过打了那么多次,遇到最猛的也就是个头大一点的野猪。
“见过,一头黑瞎子个头比我还大,一巴掌能把树给拍断,就算死了,一个人也扛不动。”
傻福根终于开口道:“不过那是去年前的事了,就在这王家寨,那天是方老神仙的忌日,方老神仙生前最喜欢熊掌了,我给他弄了一对,可香了。”
真是不说则已,一说便是语不惊死人不休,连燕云飞都饶有兴趣道:“怎么大一头黑瞎子,就算用枪也没那么容易打死,更别说弓箭了,你是怎么杀死的?”
这个在所有人眼里一直都像傻子的福根平静的吐出两个字:“手刃。”
109杀手()
傻福根这两个字虽然简短,但却让不少人都露出震惊的表情,只有燕云飞保持沉默,有着让我意想之外定力。
就连张万里都情不自禁的咽了一口口水,似乎有点不敢置信福根那通天的本事,一猪二熊三老虎,真要说单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