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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混世小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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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诡异的情形,让秦风难受异常,他大汗淋漓,周身狂颤!

    当眼口耳鼻以及皮肤的痛苦结束之后,他忽然觉得眼前的光线尤为明亮,刺目不已,清晰的有些不同寻常,诧异望去,竟然能看到十丈外的一个蚂蚁在爬行!

    耳朵,耳朵亦是如此,他忽然听到了张婉闺房之中,她正在哭泣,可闺房距离这个宿客小院,隔着五座院落,百丈距离

    秦风虽然心痛于张婉的哭泣,可他也震惊于自己的变化——目力强大,耳力过人,嗅觉灵敏。就连也非常的敏感了!

    因为现在他感觉到伤痛忽然加重了十倍,这是皮肤已以及他的痛感精神,太过灵敏的缘故。

    “师父!我突破了吗?”秦风震惊不已的咆哮道,有了非凡的视觉,听觉,感觉,嗅觉,触觉,味觉。他忽然觉得,眼前那些武夫的棍棒,他们出手的招式,竟然比平常慢了一百倍。

    那种情形,就好比是老太太打太极,小孩子过家家,对秦风一点儿威胁性都没有了!

    舍利子,于是秦风忽然用超越方才十倍的速度,一阵身型如邪风刮起,竟然把他们手中的棍棒全都给抢走了!

    李宗泫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惊喜万分地咆哮道:“哈哈哈,徒弟啊,你是突破了,不仅六识提升,身子也被小小的淬炼了一番。看看你身上的脏东西吧!”

    秦风闻言,茫然望去,却忍不住吓了一大跳。他现在分明已经变成了一个黑鬼,宛如昆仑奴一般。

    手臂上,被打烂衣服的肌肉上,脸上,到处俱都沾着一层厚厚的粘稠埋汰物,整个人变得黑不溜秋的

    黏稠稠的物体,腥臭刺鼻,紧紧的黏在他皮肤上,在他迅捷如影的身型运动之下,竟然无法被抖落。

    “师父,这些脏东西是什么啊。咋这么恶心啊!”秦风惊奇不已的问道,说话时,那些护卫被他全都摆平了。

    比常人快十倍的身份,敏锐十倍的识觉,秦风解决区区二十个有武功底子的侍卫,自然是不成问题了。

    李宗泫见秦风站在东倒西歪的侍卫当中,神色呆滞的望着一身的污垢,便得意的走了过去并且解释道:“这些脏东西,就是你身子里面的杂质,所谓淬炼根骨,最重要的就是排除杂质。你现在的筑基阶段,可谓达到了小成之境。”

第25章 筑基小成() 
“哦,原来如此。网”秦风兴奋的笑道,经过对修道基础的一些了解,他自然知道身子骨的重要性,拥有一副上好的根骨,可以让他的修炼进度事半功倍。更难得的是,他现在竟然完成了小成之境的筑基。这距离大成只差一步了。

    李宗泫点了点头,见地上的侍卫都哼哼唧唧的爬了起来,他才满脸诚恳的笑道:“诸位,今天真是感谢你们了啊。要不是你们,我徒弟也无法如此精进啊。”

    众侍卫一呆,然后神色尊崇地向李宗泫拱手道:“仙长客气了,为仙长效力,也是应该的。”

    也就在此时,秦风走到众侍卫身前,面有愧色的笑道:“各位兄弟,真是对不起啊。把大家打成了这样秦风惭愧,这里有一千两黄金,大家拿去分了买酒喝吧。”

    说完之后,他很阔气的从自己贴身收藏的手绢中,拿出一张千两金票。看到张婉的手绢,他忍不住有些心痛,也不知道她刚才在哭什么

    可是侍卫们不要金票,他们全都嘻嘻哈哈的恭维起秦风来。

    “秦兄弟你好厉害啊!我差点就被你撸了沟子”一个口直心快的侍卫,哈哈哈大笑着。

    “呵呵呵,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秦兄弟好样的,跟着李仙长才几天时间,都已脱胎换骨了,这等实力,怕是不亚于一个武林门派的掌门人了。”一个稍微文化的剑客,满脸艳羡地笑道。

    “兄弟啊,你可真狠毒啊,你知不知道你那一下子,就差点掏了我的鸟窝哈哈哈,还好,不然的话,老子传宗接代还要靠你了!”一个大胡子,更加粗鲁的狂笑道。

    “去去去,就你那老鸟,谁爱掏谁掏去!我秦风不稀罕。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那老鸟,真的秀气了点儿啊如果你真的有难处,我会帮你的哈哈哈!”秦风也爽朗地笑道。

    一句笑骂的话,闹得所有侍卫都开心了起来。爷们儿之间的感情,顿时亲近不少。

    众人的赞美,艳羡,尊崇,宛如天籁之音,一时之间,他觉得悠悠乎于天地之气一道,洋洋乎与造物者游的感觉了!

    好舒服啊,从小到大,他何曾有过这种惬意的,被人围着大拍马屁的日子呢?小混混小人得志了。真是太不可思议啦!

    李宗泫见秦风精神奕奕的样子,暗暗欣喜这小子仙道天赋的强大,如此痛揍,却如没事儿的人一般。所以他便放心的离去了,年轻人的生活,他就不去参与了吧。怎么说李宗泫也有八十多岁了

    笑闹了一正之后,秦风戏谑的扬了扬手中的金票,好奇的笑道:“这个我的一点儿酬金,你们到底还要不要啊?难道都嫌弃我不成?”

    众侍卫一愣,全都沉默了下来,全都连连摇头。却没有人去拿金票。

    一个老年的侍卫,略微犹豫了一下之后,神色肃然的走到秦风面前,拱手诺道:“秦兄弟,我叫周建南,原本是陕西海沙帮的一个盗匪,后来沦落江南,正值张大官人招募侍卫,所以在三年前进入张府”

    秦风皱着眉头暗叹道:好一条彪形大汉,怎么说个话却啰哩啰嗦的

    可他不得耐心心来,听了周建南很长的一段废话之后,才见他挠了挠耳朵,面红耳赤的傻笑道:“嘿嘿,我的意思是,求秦兄弟恳请李仙长赐予小弟我一颗仙丹,帮我达到先天之境,你看成否?”

    武林中人的修炼,分为后天初境,后天至境,先天初境,先天至境和先天化境!

    至于后天境的两个层次,也就是三流的武林高手,有内力会用一些武学招式。

    可先天境就很了不起了。张婉现在相当于先天至境的高手,因为她可以爆发剑气,爆发真气,摘叶伤人,杀人百步之外!

    至于秦风嘛,他自认为自己的综合实力,也已经达到了先天至境,这是可以和一些武林掌门人平起平坐的实力。可先天化境,却是个传说,听闻这个境界的武林高手,是可以以武入道的

    秦风无奈地笑道:“原来你不要金票,却只要仙丹的啊。”

    而后他不动声色的望着其他人,有些苦恼的问道:“你们呢?该不会都要仙丹吧?”

    果然,这些人都是有所求的,有的求秦风帮忙说好话,拜李宗泫为徒。有的让秦风恳请李宗泫赏赐仙丹,还有的恳请秦风把自己学到的东西,传授个一招半式。

    秦风傻眼了,这些请求,他都能接下来吗?李宗泫要是有仙丹,应该早拿出来给他秦风吃了吧?

    无奈,他只好打了个太极拳,让这个侍卫先回去等着,敬候他秦风的佳音。

    然后他收起送不出去的金票,去找李宗泫。

    果然不出秦风所料,李宗泫一口否决:仙丹没有,拜师不可能!

    秦风不想让那些辛苦陪他试炼的武夫失望,所以就怀着一丝侥幸的说道:“师父啊,那三十个侍卫,有几个人是很不错的。或许真的很适合给您当徒弟呢?”

    可李宗泫却摇晃着脑袋,依然一口拒绝:“不成,我李宗泫收徒很严格的,想当初你的兄弟阿福不也走了吗?”

    提到阿福,秦风心里忽然有些难受了,把自己养大的哥哥啊,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哥哥啊,他到底怎么样了呢?

    看到秦风愣着,似乎不想罢休,李宗泫便不耐烦地喝道:“还不回去修炼,杵在这里干什么?我说过了,仙丹没有,收徒弟不可能,要收你收吧!我才懒得管那些闲事儿”

    秦风忽然回过神来,撇着嘴角,裂开嘴巴,眼珠子发黄口水流流的笑道:“你说的不错,就这么办了!”

    望着风风火火离去的秦风,李宗泫远远的惊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收徒弟啊!”秦风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李宗泫宛如被雷劈了一下,额头冒汗,脸色苍白的咆哮道:“你秦风是我的徒弟,你收的徒弟就是我的徒孙,将来铁定要把他们带上青城山的岂有此理,我青城山庄不养闲人啊!”

第26章 决定拉杆子() 
张旭府中原本只有十五个护卫,可是前些日子张婉被打伤,使得张旭意识到护卫的重要性,因为便掏出血本,一下子又请了七十个!

    接近九十个护卫,分为三班轮流制度,每一个班是三十个人,而今天上午陪秦风试炼的那三十条壮汉,就是下午上岗的。网所以当他们换岗的时候,秦风找来了。

    可他却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说收徒的事情,自己有几斤几两,身上长着几根毛,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所以他只是暂时忽悠着,准备请他们先喝一顿酒再说。

    要说到他收徒弟的目的,无非是想在苏州地面儿上,拉起一竿子兄弟,这些护卫多半都是新来的,现在和他们拉关系是很容易的。

    在以前,他没有这种想法,也不敢这么去想。但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可以了。无论将来会不会去青城山庄,他都很想在苏州城,拥有一竿子够义气的兄弟。

    他没有忘记龙老大对自己的欺负,没有忘记唐家恶少对张婉的侮辱,也没有忘记张府现在面临的危机。身为一个小混混,他觉得自己依然做不了什么,但是有了一票兄弟,那便不一样了。

    至于护卫们问起李宗泫那方面的结果,也被秦风很是含糊的搪塞去了,说是晚上请大家出去喝酒的时候再谈。

    入夜时分,秦风、周建南带着三十条陪他试炼的壮汉,一路嚣张,招摇无比的朝着春江楼行了过去。春江楼是苏州地面而上,最大的青楼。

    本来秦风是不想去这种地方的,因为自打他和张婉有了晦暗不明的关系,前些阵子的不良嗜好基本上都被改掉了。但是周建南的一句话,让他硬着头皮决定决定出去爽一把了。

    “身为爷们儿,无非就是挣钱,喝酒,搞女人,然后又是挣钱,喝酒,搞女人。如果你连这三样东西都没有过,那你就甭让别人叫你一声爷了!你是不是雏儿啊?”

    听了周建南的话,秦风顿感茅塞顿开。再加上这些日子,他在张府拘束已久的生活,以及张婉对他时冷时热的态度。于是他忍不住心闷,脸一黑,龇牙咧嘴地叫嚣道:“老子当然不是雏儿!那今天小爷我就在你们面前当一回男人!”

    见秦风答应了,三十条壮汉都兴奋的大吼着,风风火火的去了春江楼。可他没有发现,张婉正咬牙切齿地站在一个角落瞪着他

    走在路上,壮汉们依然兴奋不已。张旭为人刚直不阿,府里的下人是不能出去嫖。妓的。何况他们每月的酬劳,只有十两金子,就算想出去搞,那也是搞不起的啊。

    也就在此时,一个身型精瘦干练,长得油头粉面的家伙,搂着秦风的肩膀笑道:“兄弟啊,你说我们这么多人,今晚的花销肯定不是很低,你身上的子儿够用吗?”

    这人叫做张算进,苏州本地人,武功接近二流,处于后天至境的阶段,以吝啬鬼而闻名,最会精打细算,所以如今见他直接提起钱的事情,秦风不屑地配撇嘴。

    他脑袋一歪,想了想说到:“小爷我当年虽然连吃碗面的钱都付不起,但老子现在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

    说到这里,他贼眉鼠眼的望望四周,龇牙咧嘴的笑道:“可是呢,我的钱嘛,都没在我身上。”

    “啊!没带钱还喝什么花酒啊。你这不是洗涮人嘛!”秦风的一番话,顿时惹得壮汉们口水喷天

    秦风摩挲着双手,哈着腰,浑身得瑟,贼眼发亮地小声笑道:“看看,你们看看,那家伙,那头肥猪,呵呵,就是那边的那个明显他左边的钱袋里装着金子,右边可能是银票金票,我若不去拿,岂不是白痴么?呵呵呵,虽说我身上没带钱啊。可这些肥猪们都帮我带上咯!”

    众汉子神色诡异的瞥了一眼,同时低声暗叹道:“这家伙,可真是狗狗改不了吃屎啊,我们不认识他”

    而后他们俱都抱着膀子,扭头过去,和秦风保持两尺距离。这家伙,他们好像真的都不认识了

    但是呢,秦风的手段,不得不让他们佩服。只见他拉耸着脑袋,抖着浑身的零部件儿,晃晃荡荡的走过去,又若无其事是走回来,两个钱袋子竟然全都得手了。

    走到人流比较大的地方,秦风打开钱袋,数了数自己时顺手牵过来的羊,甚是得意的笑道:“看看,黄金二百两,金票一千,银票五千!今天晚上即便是兄弟们一人干一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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