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舌之祸-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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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丹歌拽断了一根七叶一枝花,他看向子规,笑容堆垒,点了点头。子规因此皱起了眉来,“真的吗?”他的心中不能相信。
两人采好了东西,装在兜中,往山下走去。
来到山脚,见金勿拿着三瓶饮料站在山下,丹歌子规就此有些了然了。
子规从金勿手中接过饮料,暗道:“他离开过。”
丹歌从金勿手中接过饮料,思忖:“欲盖弥彰。”
几人离开鸡公山,继续往东北赶路,目标依然是沈丘县。三人走累了就歇一会,几乎一刻不停地往沈丘县赶。
到了半夜,三人来到了平舆县,途经东和店镇仙翁庙村。三人在这里停歇,子规忽然有所感应,向着一方走去。丹歌和金勿紧随其后,而随着行走,丹歌也隐隐有了一些感觉。
丹歌问向子规,“嘶!子规你感应到了什么?”
“我感觉到了神灵的气息。”子规十分庄重地道。
金勿在一旁听着撇了撇嘴,“神灵?神经。”
丹歌却不疑有假,因为他也感觉到了一股气息,颇为浓郁,但又和子规说的不同。他感受到的并不是什么神灵气息,而是勃勃的生机。
很快,三人走到了一座面前,这庙大门紧闭,匾额上写三字:“仙翁庙”
“仙翁庙?”子规皱了皱眉头,“这仙翁是谁?南极仙翁?”子规满是疑问,而他的感知到这庙门前就止了。
丹歌却不同,他的感知还在庙后,他打算绕过庙往前走,却在将要绕过庙时感知忽然磅礴起来,他一路追寻的东西,正在这庙后!
在这庙后,是一丛青竹。
丹歌撇了撇嘴,“又是竹子?这会儿不会取走一叶又牵连起哪个世家世代传承异变吧?”丹歌他既有前车之鉴,此一时不敢鲁莽了。他将指按在眉心,霎时将南岳之图焕发,在三力加持之下掐指而算。
此时庙前的金勿本在打量,忽然感觉庙后有强大的力量出现,他立时戒备起来。子规看他一眼,计上心头,暗道:“这是丹歌唤出了南岳之图,我正好借此透露一些实力给这金勿,让他收起那些心思!”
子规走到金勿旁边,安慰道:“没有事,这是丹歌的力量,不是别人的。放心吧。”他说完浑不在乎地走回了庙前继续打量起庙来。
而金勿知道这力量来自丹歌后,眉头皱起,几乎拧成疙瘩。眼睛四面游离,一时没了主意。
而丹歌此时已经借这南岳之图的加持力量,将这里的事情算出。他得到结论后,兴奋地拍起手来,“哈哈!竟是此青竹!”
他倒不是欣喜这竹与世家没有牵连,而是欣喜于这竹并不寻常。丹歌动手轻挥,轻易将这青竹截下,截下的竹子和他一样高,丹歌指着竹子,道:“你曾代长房一死!有你在,我可以免于一次横祸!哈哈哈哈!”
在《后汉书》记载:“长房遂欲求道,而顾家人为忧。翁乃断一青竹,度与长房身齐,使悬之舍后。家人见之,即长房形也,以为缢死,大小惊号,遂殡葬之。长房立其傍,而莫之见也。
“……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家人谓其久死,不信之。长房曰:“往人所葬,但竹杖耳。”乃发冢剖棺,杖犹存焉。”
这庙后的青竹,正是老翁截下代长房一死的青竹竹杖!丹歌得之,也可施展当日老翁的用法!这就是给丹歌依据代死替身,用得好了,就可以救他一命啊!
丹歌从庙后雀跃着奔回了庙前,首先迎上了金勿,不由发问,“你怎么愁眉苦脸的?”
金勿回过神来,摇了摇头,“啊?没有啊!”
丹歌此时正在兴致,不愿深究。他面对子规,一手握着竹杖将之往地上一杵,另一手叉腰,向子规喊道:“子规!”
子规扭过头来,看到那竹杖,顿时兴致全无,“你怎的又惹上竹子了?神农架紫竹为祸,此处青竹难道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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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栗狗的往事()
“福!大福啊!”丹歌连连点头,他一指竹杖,“它为相。”再一指自己,“我为体。”
子规的眸中立时焕发了光彩,“真的?”
丹歌重重点头,“真的!”
“好好好!”子规连呼三声,脸上喜意比之呼喊更甚。
金勿在一旁很是懵懂,“一个体,一个相?”盘算着一歪头,“什么意思?”
他自然不懂,这大概只有丹歌和子规懂,这是他们在处理江陵的赤蛇时,地府贡差黑猫透露的。赤蛇没死的时候子规和丹歌就能在宜昌看到赤蛇的尸体,黑猫解释为尸体先行遣送。尸体为相,赤蛇本身为体,是分身之法。
而如今丹歌对体与相稍有些理解,伐的又是曾经作为“相”的青竹,所以这分身之法用起来,就颇为简便。这相就像当初代长房死一样,如今可以代丹歌死。
“你的收获呢?这仙翁庙中供奉的是费长房,他可是有名的神医,悬壶济世一词正因他而来,你没有感知到什么仙丹妙药?”丹歌问向子规,他是跟着子规来的,所以子规感应在前。此时他已寻得宝物,不知道子规的感应指向何处。
子规一摊手,“自你取下竹来,我的感应就消失了,想必就是指引你来到这里吧。”
丹歌摇头,道:“亦或你感应指向的也是此竹!”丹歌将竹杖向子规一抛,“这本是属于你的,我不好夺人所爱!”
子规接过即抛还给了丹歌,他稳坐在石头上将身子摇了摇,噘嘴道:“我虽不愿承认,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到如今也没有领悟那‘体’‘相’法门,这竹杖我也用不了。而且,我也不会耍弄这棍棒家伙。再者说,我也不归丐帮管。”
丹歌满脸黑线,感觉子规的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他扬了扬手中竹杖,“横是太丑了!”
这边的事情了结,三人继续启程,连夜赶往沈丘县。跑到后半夜,金勿有些遭不住了。
“哎!”金勿叉着腰喊停了依然精神饱满的丹歌子规二人,“我说二位,这何至于这么急?我们缓缓吧!”他来到路边,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
他脸上满是不解,“我也才三十来岁,怎么和你们比,我就像是七老八十的。”
丹歌子规远远地朝金勿招了招手,喊道:“你要不走,我们可就把你丢下了!”这二人说完,一个神行,就没影了。
“靠!”金勿骂了一声,纵起身法连忙追赶,他虽一路和丹歌子规行走,却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如果被丹歌子规丢下,他可就真的找不到了。
丹歌和子规不作停留是有原因的,因为自信阳开始,他们就发现好一阵子,有一只老鹰盘桓在他们头顶。直到他们在平舆县停留,那老鹰消失不见。也不知是真的离开了,还是潜在了黑暗中。
他们猜测这可能是金勿雇来的杀手,但并没有证据,这猜测也终归是猜测,两人只能加强对金勿的提防。他们没告诉金勿目的地,在路上又行走不停,不给杀手们在前路设伏的机会。
这一夜三人少有停息,在第二天的清晨,就赶到了沈丘县槐店镇,跛足亭前。
丹歌一指那跛足亭,对金勿笑道:“呐,你坐那里面歇一歇吧?”
金勿点点头,猜测此处就是目的地了。他往前头一看,“跛足亭?!呵,倒是应景,我这跑了一夜,可真是险些把腿跑废了。”
丹歌子规则站在原地,朝四面呼喊起来:“黄岚!黄岚!”
“哎——!”黄岚站在丹歌子规的脚边,直起身来,仰头大张着嘴高声应着。
“哟!”丹歌子规被这忽然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跳开,低头望去,正是黄岚带着它的两个小黄鼬。
“你何时窜到我们脚边的?!”丹歌子规讶异不已。
黄岚翻个白眼,“您二位看天看惯了,不屑看我们这些走兽爬虫了!您二位险些把我孩子踩死,我可没那么大的心把孩子往您脚边送!”
“哦?不至于的呀!”丹歌子规都是皱起了眉头,“你也算黄鼬界的庞然大物了,我们怎么可能看不到?”
“你们呀,莫要听它瞎说!”银铃般的声音响起,正是那跛足的栗狗来到了,“它修行长进不少,方才使了缩地成寸的妙法,腾挪到你们脚边,就是想吓你们一跳的!”
那金勿本坐在亭中,听得这银铃的女子声音,立刻认定这声音来自于一个貌美的姑娘。他立刻四下观望,却只见走来了一条栗色的狗,他翘首以待牵狗的主人,却发现狗后面并无人影。“嘶,奇了怪了。总不能是这狗发出来的吧?!”
丹歌子规向着走来的栗狗点头,如今的栗狗不是当时的栗狗样貌了,这栗狗一身毛发颇为滑顺,栗色透亮闪光,是一条高贵之犬。丹歌暗暗点头,“这种样貌,和我测算一致,这正是那舔食了石笋中白乳的妖犬模样。此时更有几分妖犬的仪态了!只是当中之魂,并非妖犬之魂就是了。”
子规此时则看着黄岚,“哦?你修行竟有长进?那你这两个孩子的神格如何了?”
黄岚看着两个小黄鼬道:“这两个小家伙时常到华佗冢前,神格已经完全恢复,而稍有增长。如今华佗冢的嗯哼!”
黄岚说道这里笑着和栗狗对视,栗狗也笑了。丹歌子规也知道黄岚栗狗的用意,那跛足亭里的人,莫说黄岚栗狗不信任,丹歌子规也不信任。所以黄岚用“嗯哼”替代香灰,两人没有任何意见,甚至想点个赞。这香灰机密自是保藏起来比较好。
黄岚继续道:“如今华佗冢的嗯哼对他们几乎没了效用,我和他们就都不去了,总要留下神力,庇佑子孙后代的。这两个小家伙我给他们取名为黄可和黄见,取了你们二位名字中的一部分进来。
“我要让他们一直记得,是二位带我们来此,他们的性命才得以保全的。如果不是二位,我留在徐州,只怕他们难逃一死。”
丹歌子规满是笑意,他们本无心之引,却救了这一家性命。他们想起了一个这几日多次提及的词:“天命所归”。
丹歌暗忖:“确实天命所归吧。”
“只是……”黄岚看着一只较小的黄鼬,“这小黄见学步甚慢,你们离开沈丘一半月有余了,它依然没有学会走路。”
“哦。这不要紧的,我们恰有药随身。”子规从兜中掏出药来,正是新采的五加树根,“将这树根剥取根皮,随后晾干,即得五加皮。五加皮可治小儿行迟。”
“单此一味药?”黄岚问道。
那一边金勿踱步而来,边走边道:“此一味主药,大抵是够了,小黄见既是神明之体,直接使用应能发挥效用。若是有虑,可辅以牛膝、酸木瓜,与五加皮一同研成粉末,每服一钱半,粥饮调服。”
黄岚抬眼向丹歌子规一看。丹歌也有些迟疑,他并不懂医,所以无法判别真假。但想到这金勿虽未必真是倒腾药材的,但此时金勿既然想借此机会证明他自己身份属实,是必不会作假的。丹歌于是点头,道:“这位大师常与药材打交道,精通药理,你信他。”
黄岚点了点头,暗暗将药方记下。
子规左右看了看,轻咳一声,道:“黄岚,你将黄可黄见交给栗狗看管,我和丹歌有事相询。”黄岚朝栗狗点了点头,丹歌向金勿拱了拱手,两人一鼬就此走出丛林,走到了沙颍河畔。
“我知道你们问什么。”黄岚道,但她摇了摇头,“栗狗确实是从过往悲哀之中走了出来,但它依然心扉紧闭不开,我也从不敢轻易提及它的往事,虽有旁敲侧击,但收效甚微。我观它的右足,应是永无痊愈之期了。”
丹歌子规接皱眉,问道:“为何?”
黄岚道:“它每日清晨去往华佗冢,将香灰裹在右前足上,它就可以安然无恙地行动一个上午,等到了下午,他的右前足就恢复成那种难以支持的状态了。我看他每日叹息,就将我的孩子们引到它身边陪伴他,它的心境才日见好转。”
“哦对了!”黄岚想到了一件事,“那日我提及小黄见依然没有学会走路,它说不要紧的,幸好不是脓疮,有药石可医,不至于犯下罪行。我不解其意,只是感觉那是它透露的唯一关于它自身的事情,我猜它必是曾患过脓疮的。”
丹歌子规齐齐点头,对黄岚的猜测给以肯定,“黄岚,你猜的不错,它确实患过脓疮,确切地说,是它体内的魂患过脓疮!你这一语,价值千金,我们之前的许多猜测,如今终于知道,全是正确的猜测了!”
“它体内的魂?”黄岚挠了挠头,“它不是矢口否认过它并非借尸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