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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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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乞站着犹豫了一会,觉得站在这里也不是一个事,不过去的话看着就向怕了阿九一样,虽然莫乞明白自己的确是怕阿九的,怕阿九带来更大的麻烦,而自己现在只想因为有衣惹上麻烦。

    莫乞磨磨蹭蹭走到阿九身边,磨磨蹭蹭在樱花树下坐下,就像阿九说的,透过樱花花枝去看天上的明月疏星。

    明月疏星确实很亮,像是被镶嵌在樱花花枝做成的画框里,似乎只有伸出手就能摸得到,摘得下。

    然而,即使再触手可及这也只是一种假相。

    阿九躺着,目光依旧是看着上空,声音淡淡道:“我方才躺在树下看风景,透过花枝看到窗户旁站了个人,看着有点像你,没想到还真是你。”

    刚才莫乞站在窗户边看风景,阿九在树下看莫乞。莫乞忽然就想起以前的一个任务对象约会时那人说的情话。

    那人说:你在看风景,我看的最美的风景就是你。

    当时莫乞觉得这话虚伪,纯属哄姑娘的情话。现在想来,这句话除去前面美丽的形容修饰,这其实是一句对事实现象的哲理表现。

    不过,从男子嘴里说出来也的确是句动听的情话,然而那时候自己怀着几百岁的心披着几十岁的皮,即使知道他说的是情话,奈何自己听在耳里便是假话。

    其实到最后也确实是假话,这证明自己确实是不傻,只是有点倔,明明知道他说的是假话,明明知道他看得风景其实是自己的银子,却还是坚信着爱钱是人之天性,是天性的东西就要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

    只是没想到太过宽容,结果把自己也给搭了进去。

    莫乞揉了揉脑袋,有点记不得当时那次试图完成任务最后是怎么失败收场的。死的次数太多,死着死着就习惯了,太过习惯,到后来便忘了那次任务最后到底是自己杀了别人收场,还是别人杀了自己收场。

    不管如何,总归是不好的下场,这大抵是有钱没罪,显富遭罪的道理。

    阿墨有话要说:大家的留言我都会看哦,因为大家是书城看书,网页上直接回复大家是看不到的,所以只能在留言前加精表示我看过了哦。木木哒,欢迎大家留言。

第134章 我请你喝酒() 
莫乞由一句看风景的话生出万千感慨,阿九歪过头忽然道:“怎么了,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莫乞适时收回自己从来都管不住的思绪,心想自己在凡间厮混了这几百年,也许到最后没完成任务,倒是有了哲学家的思路就不好了。

    太上老君说过,什么也不会的家就是哲学家,莫乞不想这样,赌约这么久,干了不少事的自己要是轮到这个地位那也就太冤枉了。

    天上朗月高照,四周一片亮堂,银白的月光透过繁茂的花枝铺泄而下,斑斑驳驳洒在阿九白玉般的脸上。

    高挺的鼻梁,英俊的眉眼,阿九这孩子当真是个美人,和义父离九一样的美人。

    莫乞低头看着阿九,抬手想去摸阿九的眉眼,手伸了出去忽地觉得不对,手腕一转,拈起阿九头发上的花瓣。

    阿九眼睛眨了眨没有说话。

    莫乞镇定地收回视线,淡淡道:“你怎么在这里?”

    阿九道:“投奔亲戚。”

    哦,投奔亲戚也能遭遇蒙面人追杀。莫乞默不作声。

    “你怎么也在这里?”阿九嘴角一弯,笑道,“我这刚到苏城你也就到了,难道是舍不得我跟着我来的?”

    莫乞斜了眼阿九,坦言:“我是来找有衣的。”

    阿九笑了笑没有说话,莫乞也不说话,一时安静无声。

    过了一会莫乞觉得自己该走了,阿九才又道:“这次相遇还不错。”

    这句话没头没脑的,但莫乞听懂了。想起每次相遇阿九都在被追杀,莫乞很没同情心地忍不住想笑,忍住笑意,回头看着阿九道:“我们这次相遇的第一面不在这里,是在天下第一好吃楼。”

    阿九听完这句话,先是怔了怔,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莫乞原本就在忍着笑,见阿九笑,终究是没忍住也弯着眉眼笑了起来。

    阿九眼睛眯了眯,看着莫乞不说话。

    莫乞笑够了,心里的郁闷好了不少便准备回房睡觉。

    阿九看着天上依旧亮堂堂的明月笑道:“现在时间还早,一起出去走走吧,我请你喝酒。”

    莫乞犹豫了几秒,瞧着阿九一身锦袍,想起以前阿九的狼狈不堪,心想他投奔的亲戚家里肯定很有钱,不趁机敲诈一番似乎对不起自己。

    反正无事,也无心睡眠,莫乞点了头,跟着阿九翻出客栈的院子,跑到了人来人往的街上。

    阿九所谓的请喝酒真的只是请喝酒,连一个小菜也没有准备。在酒坊买了一坛酒,带着莫乞便到了远离街上的小山坡。

    虽然不稀罕那点小菜,但对于阿九如此吝啬的行为莫乞表示不满,有酒没下酒菜,喝起酒来没个东西缓冲。

    再者,虽然月亮高悬,但终究是大晚上的,到灯火通明的酒楼不好要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不小心被蛇咬了怎么办?

    虽然被蛇咬了自己也会中毒,但由于这些年里中毒中习惯了,身体抗毒也抗习惯了。要是被蛇咬了,一般的毒蛇对身体没什么影响,没有中毒现象不是显得自己很另类?

    这么多年了,莫乞一直致力于和凡人相同,这些不同的事情要尽量避免,免得让别人当自己是怪物。

第135章 骨子里的优雅() 
不想被当成怪物就要避免会被当成怪物的影响因素。莫乞摸了摸下巴,唔,要是遇到蛇就把阿九踢出去挡蛇似乎不错,如果他真的不幸被咬中毒了,大不了给他医治嘛,保证用好药,绝对去毒消肿见效快。

    阿九从包袱里拿出一块灰布铺在草地上,拿出酒壶酒杯,把酒坛里的酒一滴不漏倒进酒壶。

    阿九做这些事时莫乞一直在一旁看着,直到阿九倒好了酒,莫乞依旧是站着。

    阿九倒好了酒,惊讶地看了莫乞一眼,邀请莫乞坐下,笑道:“你还站着做什么,我可是很少伺候人的。”

    莫乞之所以不坐,不过是看阿九做这些事时的动作还比较赏心悦目。

    有衣倒酒,抬手之间带着仙人自有的出尘不染气质,带着凡事不在眼中的随意优雅。

    而阿九做着这些事,井井有条中带着贵气优雅,这优雅不是潇洒,不是出尘,而是长时间形成的一种习惯。

    这种优雅,莫乞以前在很多人身上见过,只是阿九的显得更加随意。

    莫乞低低一声笑,擎起一只酒杯喝酒,缓缓开口:“你这么一说,这酒喝着倒是多了几分味道。”

    阿九:“哦,什么味道?”

    莫乞淡淡一笑:“荣幸啊,我一个乞丐被你伺候难道不该感到荣幸?”

    阿九哈哈大笑,一杯酒一饮而尽很是豪爽,但即使再豪爽,看着也十分优雅,这个人的优雅已经浸到骨子里去了,不是一夕一朝可以养成的。

    莫乞眯了眯眼。原先见阿九的前两次都没有这种感觉呢。

    原因么莫乞瞟了瞟阿九身上的蓝色锦袍,就当是义父的缘故吧,不用多想。

    不是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那大大的石头砌的佛像要是没有渡上金装,再怎么眉目悲悯,这世人的香火钱也不会更多,反倒是披上了金装在寺庙里高高拱起便能赚得一大笔香火灯油什么的。人也是如此。

    莫乞和离九在小草坡上喝酒,由于地势不错的原因,视野宽阔,前方远处是万家灯火,不远的两侧有着几棵高大的樱花树,樱花树或两三棵成景,或一颗遗世独立自成一景,皆是很美的风景。

    莫乞看着附近的樱花树道:“苏城这地方樱花树挺多的。”

    “是挺多。”阿九点头,喝了一口酒道,“不过只有观赏作用,不像桃树,开了花可以观赏,最后还有桃子可吃,枯了桃树枝当柴火也是比较好的。”

    阿九顿了顿继续道:“虽然两者也许就是一个结果不结果的区别,但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桃树,也比较喜欢桃花。”

    虽然莫乞也比较喜欢桃花,但不是因为阿九所说的原因。喜欢桃花,只是因为自己种了这么多年的桃花,只是因为有衣也喜欢桃花。

    莫乞笑了笑道:“苏城种了这么多樱花,看来苏城的人不在乎樱树是否比桃树有实用,都比较喜欢樱花。”

    阿九嗤笑一声:“那只是他们习惯了,因为太过习惯,所以把樱花当成了苏城的一种象征。”

    莫乞有些惊讶,不明白阿九语气里的嘲讽从何而来。

第136章 苏城历史() 
以前的桃枝县之所以叫桃枝县就是因为县里到处都是桃树,但也仅限于此。象征是一种高层面的东西,例如精神方面,比如一个英雄人物的存在。

    这苏城虽然樱树很多,但也不至于是苏城的一种象征吧,最多只能算是一种城花吧。

    阿九笑道:“你以前大概是没来过苏城,也不知道苏城的历史吧。无菜下酒,不如我就讲讲故事并着这明月花期给你下酒吧。”

    苏城有着很久很久的历史,久到阿九也说不清具体有多少年的历史。

    苏城原先不叫苏城,叫安城,安城原先也没有那么富饶没有那么大的领土范围。

    苏城是后来改名的,是因为安城越来越富饶,合并的县城也越来越多,居民生活等级普遍提高,皆是过得十分惬意。来往商人都道这安城太过安逸舒服,太过舒服是舒城,但也许是舒字太俗,太浅显易懂,这让大家觉得太不雅致,后来便慢慢成了苏城。

    而安城太过舒服的原因都来源于一个美好而又悲伤的故事,一个至今苏城依旧代代流传的故事。

    传闻中故事的主人公是真实存在的,但故事却带有太过奇幻色彩,这让故事本身除了神秘外多了供人猜想的可行性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认为这只是一个美丽哀伤的遥远传说。

    而古往今来,传说大多来源现实但又超越现实,超越现实的传说只可听着不能相信。然而莫乞却在听完后相信了,并且深深觉得事实也许比故事更加美好更加悲伤。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男子,在传闻中世人称其为公子轻尘。公子轻尘虽英年早逝,但在短短的生命里为安城做了极大的贡献。

    传闻中公子轻尘原先只是个小商人家的三公子,且是个终日坐在轮椅行动不便的残疾公子,但即使是这样,也在安城非常有名。

    这世上能出名的不是壮烈牺牲有价值的死了,便是已经老了一生值得尊重,大家提起来知道是哪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

    要么,就是神童什么的,因为太小太过聪明出名,然而,神童什么的不是过早夭折,就是随着长大后平凡大众而重新变得不出名。

    所以如果你还年轻且还没有死,也不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成了恶霸出名,那剩下的一般是英俊好看且比一般人有能力那就容易出名。

    而公子轻尘便是因英俊出尘的容貌和不凡的经商能力而出名的。长得好又会赚钱,还是个孱弱的翩翩公子,这么励志的浊世翩翩佳公子,那就更没有理由不出名了。

    然这只是一般的出名,公子轻尘出名是因为他的残疾好了,且成了一个能走的赚钱公子,且赚得不是一般的多。

    公子轻尘的病好得稀奇,听说只是出了一趟海便好了,有人说是遇到了海上神仙,这让公子轻尘又多了一层神秘面纱。

    只是,公子轻尘身体虽然是好了,但大家觉得这人其实已经死了。

    公子轻尘自海上回来后就不知疲倦地工作,很少休息,生意蒸蒸日上,而公子轻尘却是越来越憔悴不堪。

    阿墨有话要说:谢谢dummer浅时光的打赏,为表谢意,加更一章,木木哒。

第137章 爱好做好事() 
公子轻尘回来后即使那张脸再微笑再平淡,但那双好看的眼却日渐灰暗。

    生意再好,即使成了安城首富,公子轻尘身边却永远只是孤单一人,城中多少姑娘只能看着,只能思慕着,却从来得不到任何回应。

    眼见着公子轻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的家人请了大夫给他强行医治。

    大夫说公子轻尘的身体没事,是心病,且是相思病。

    苏城传闻,公子轻尘相思的对象是个神仙。神仙治好了公子轻尘的身体却带走了他的心,也不知道这划不划算。

    安城的人都知道公子轻尘没什么爱好,除了做生意和晒太阳外就是做好事。

    办学堂,修收容所,种树种花,鼓励大家酿酒做点心,将安城的人养得舒舒服服。

    名声太好,以至于大家到了安城,甚至出了安城,很少有人不知公子轻尘这个人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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