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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刺客无名-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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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我救了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就可以代替顾安。可我终究不能,因为她认识了唐欢。我从她的眼睛里重新看到了光彩和希望,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眼神比冷淡生动得多。

    毒杀李义是楚怀卿的主意,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反对。只是那天在樱花榭,我忍不住问她愿不愿跟我走。她当时已经听到了唐欢已有婚约的流言,却仍是拒绝了。在唐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身上有璧琉珠。明知自己在利用她,我却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她不会有事。事后,我还是可以带她走。

    大婚当晚,我隐在暗处。原来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局,甚至李义也只是将计就计。我终究低估了他们。李义自然没有碰她,我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只知道自己必须带她走。所以,我明知那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放过李义。李义居然威胁我,如果她有事,他会踏平整个赤焰。可笑,我认识她那么多年,甚至比顾安还早,可是我从未挡在她的身前,光明正大地护过她。我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唐欢来了。

第107章 番外2()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夜风劲疾。

    我坐在永宁宫的飞檐上,仰望天上星辰。身上的五爪金龙常服被吹得猎猎作响。

    今日是初一,我本应歇在皇后处。

    皇后是谢宰辅的掌上明珠,出身名门却无一丝骄矜之气,温婉贤良,德言容功无一不美。

    谢家在文官中的声望当世无二。昔日我之所为算不得光彩,逼宫弑弟之举亦不免被人诟病。而这两年朝局稳固,谢家功不可没。因此我待皇后格外礼遇。

    方才她身若无骨地躺在我的怀中,对我说了一句话:“臣妾瞧皇上每每于众人欢欣之时神情恍惚,可是有心爱之人思之不得?臣妾愿以后位让之,助皇上得偿心愿。”看着她莹润恳切的双眸,我几乎要以为便是怀疑她的诚意半分也只是亵渎了她。

    下一刻,我披衣而起,拂袖而去。

    皇后恐怕不会明白,她汲汲营营,以退为进要保住的后位,在那人眼中只怕不值一提。

    那人有一双冰魄寒芒般的眼睛,至清至深,叫人直直沉下去而不自知。我在她眼中只见过一次脉脉温情。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当时看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的胞弟顾安。

    说起来,她的真实身份是我最不屑的江湖草莽。那么一个看似羸弱的女孩子,干的居然还是刀口舔血的行当。冯绍向我回报之时,我几疑自己听错了。那一刻我心中狂怒。我为了她冒险接受楚怀卿的投诚算什么,平生第一次费心挑选送给一个女子的礼物又算什么。后来送的那些虽然价值连城,却都是表面功夫罢了。没想到瞒得了智计无双的楚怀卿,却没有瞒过她的眼睛。便是冯绍跟了我这么多年,都未必及得上她能体察我的心思。

    可是那又如何,我不断告诫自己,最了解我的人,才是我最应该防范的人。

    于是,我将计就计娶了她。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她的轿子走过蜿蜒数里的红妆时,我的心情犹如第一次跃马疆场,忐忑却又兴奋。

    大婚当晚,她自掀盖头,上了胭脂的脸上却无一丝新嫁娘应有的娇羞腼腆。原来她虽为棋子,却早已洞悉一切。这桩婚事在她眼中只是对我的一场成全。而她之所以成全我,只为脱身。

    再后来,她替我挡去了慕凤栖的暗器。金戈铁马数十年,我从来都是身先士卒,更从未有过任何人站在我身前。替我挡去明枪暗箭的,独她一人。

    当日我纵马疾行原只为送她一程。可不知为何,见他二人衣袂飘飘携手而来,我心中执念再无可抑。她却叫我成全。可笑,谁又来成全我。

    她以湛卢为谏,我终是罢了手。

    想我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贫瘠若此,唯一可以给她的只有自由。

    自她离去,我便将她大婚当夜弃置于我手心的那顶“百鸟朝凤”凤冠锁起,永远尘封。本以为可以将她就此一同沉埋于心,不复记忆。可每当夜阑人静,站在这九重宫阙的最高处,我只觉寒意刻骨。每每又禁不住去想,如果当时我不为君王贤名所缚,执意要将她带回,又当如何。只是这个答案我再也无从知晓。

    不知不觉,已过四更天。

    再过一会儿,便要上朝了。

    金殿之上,我是九五至尊。这一世,无人可与我并肩。

第108章 番外3() 
(一)问情

    夜幕低垂。

    崇遥舞榭歌台之上,一男一女各执一只琥珀色琉璃盏,靠在一处听着台前琵琶铮铮。身前紫檀木的长桌上立着一只细颈白瓷酒瓶,其上绘着一杆墨竹,微微晚风中好似随时会沙沙作响。

    男子不知说了什么,斜倚在他怀中的白衫女子笑了起来,酒盏一歪便撒了几滴在绣着一串紫藤花的襟口。男子忙掏出帕子替她擦拭。女子却不甚在意,只凑过去在他耳边低语道:“便是我将鱼丸落在你身上,替你擦拭衣裳时。”

    男子俊眉一扬,气笑道:“又胡说。便是后来你还想刮花我的脸。”

    莫熙听了他的指控,反倒越发信誓旦旦道:“真的。”

    唐欢每每见她面露狡黠却又故作正经的样子,实是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只得一歪头,道:“不说便算了。”

    莫熙见他真有些恼了,便笑嘻嘻地道:“你给我做冰皮红豆糕我便告诉你。”那一日,素来谪仙一般的唐四少面上染灰,衣袍褶皱,却献宝一般给了她一盘用水晶荷叶滚珠碟子盛的红豆糕。薄似红叶,入口即化。那股红豆香气直沁到她心里,叫她念念不忘,却一直因恐他操劳,不叫他再做。

    唐欢眉间一松,笑道:“就知道吃。”话是这么说,却扣住她不盈一握的腰,往怀中一带,道:“明日一早便做给你。”

    淡淡星光之下,眼前之人腰系五彩罗缨,身着湖水色锦袍,眉眼清俊如山中静月。莫熙将头抵上他的下巴,轻轻来回蹭着,低低道:“我的糖糖长得这般好看,为妻怎么舍得刮花你的脸。”

    自洞房花烛之后,已过一月有余,便是情热如火之时,她却再没叫过他这两个字。此刻忽然叫来,气息之间尚带着淡淡白梅酒香,唐欢怎能不忆及当时情境当下便沙哑了嗓音,道:“搂紧我。”

    莫熙方环住他的脖子,身子已腾空而起,月白裙裾顿时如花绽开。

    底下一排怀抱琵琶的女乐师见他二人中途离席,并未停下手上动作,只弯了唇微微低下头去。那乐声却仿佛多了一丝婉转情意。

    丢人丢在自己家,莫熙除了捶唐欢两下泄愤以外,还能如何。心道:这孩子真是学坏了,越发不管不顾。听着耳边依稀淡去的促弦之声,她继而有些感慨地想到,当日初来唐门,便想着若是能在崇遥台上花天酒地该是何等美事,谁知如今却成真了。

    她这么一走神间便已直接被唐欢带到了浴池。氤氲水汽中,唐欢替她除了外袍,又脱去了自己的,仔细将两条罗缨并排放到一旁的架子上,这才伸臂将她抱入池中。

    唐欢让莫熙背过身去,缓缓退下她的里衣,审视左肩背后的伤痕。烛光之下,原本狰狞蜿蜒的疤痕如今只留下淡淡粉色。他一边轻轻抚上,一边柔声道:“再用几次药,这道疤便瞧不见了。”一顿,他接着道:“用药之后,每逢阴雨肩膀还会疼么?”

    莫熙轻道“不似以前疼得那般厉害。”那药是他翻了无数典籍才制出来的,如何能不好。犹记当日他说会治好她此生所有伤痛。如今她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果真好了大半。如此想着,便转过头去,主动以唇相就。

    唐欢此刻如何经得住她这般撩拨,动作带着丝丝急迫,却又格外温柔。

    这一洗便足足洗了一个时辰。

    唐欢抱她出来,放到榻上,便用绸绢替她擦头发。

    莫熙忽道:“你将我的习字簿拿来,替我看看进益了没。”

    为了证明退休的刺客也是有文化的,莫熙近日常常央求唐欢教她书画。

    唐欢依言而去,一会儿便从书房取了来,一页页翻过去,点头笑道:“是进益了不少。”待阅至最后一页,不禁一呆。

    那上头密密麻麻翻来覆去只写了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莫熙方才被他好一番折腾,已然倦极,也不去理这个呆子,只道:“明日红豆糕可不许赖。”便侧身睡去。

    不过片刻,唐欢便吹熄了灯,将她揽入怀中,轻声道:“我心已许,如何赖得。”

    黑暗中,莫熙微微一笑,安然入眠。

    (二)承影自述

    我名“承影”,是一把苦命的剑。自出生起就跟我的孪生兄弟“含光”分开,独自闯荡江湖。也许因为生不逢时,其后的主人大都是庸才。但作为一柄具备专业素养并具有强大心理素质的剑,为了我的百年声名,我不能弑主,只能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由于消极不作为,我在十大名剑中排名始终垫底。后来便有了我不能杀人的谣言,这简直是对我剑格的侮辱。可见做剑难,做一把名剑更难。

    我真正开始容光焕发是在前主人何群手中。他带着我仗剑江湖好不快意。我着实意气风发了几年,走向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个辉煌。可惜好景不长,难怪人都说男儿负心薄幸,他对我的喜爱只有昙花一现。他的前半生几乎对我爱不释手。可后半生他为情所困,渐渐地对武学一道也不再痴迷,于是我便受了冷落。

    我常常想,他的悲剧在于得到了不知道珍惜,得不到的却总是念念不忘。虽然人类的感情我不甚明了,但道理总是一样的。他对我孜孜以求多年,走遍穷山恶水才寻到了名剑蒙尘的我。可是后来他无心于剑道,便将我随意抛给了瞿耀这个蠢材,实在叫我伤心失望了一阵子。活该他的徒儿林美人一去不回头,我终于理解了她当时的心情。罢了,当年何群为了寻我错过林美人的生辰,今日何群为了林美人黯然神伤,将我易主。有道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只怪我命不好,碰到何群这样走极端的孩子,我的一颗老心伤不起啊。

    其实,作为一柄名剑,我常常被人误解,就连何群这样的主人也不列外。我一直坚定地认为,剑为器,跟一柄剑讨论正邪之分完全属于浪费感情。所谓的正邪一直在掌握我的人心中,与我本身没有一两银子的关系。说我有镇邪之功更是无稽之谈,我只是不肯降低格调,为庸才所用罢了。剑的世界,只以强者为尊。其实遁入魔道也有至强之人,但瞿耀显然不在此列。于是我每日躺在盒中沉睡,偶尔听到这个蠢材骂我无用,也只一笑而过不做计较。

    人说名剑如美人,慕之者多矣。我活了几百年,被争来夺去地早已淡定了。但这次不同,来夺我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她的手干燥稳定强而有力,当她触摸我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也许这种说法听起来有些猥琐,但那真的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在她手中我得到了与排名第七的湛卢交手的机会。可惜湛卢的主人本身实力不怎么样,不能激发出我所有的潜质。我不禁替湛卢扼腕。他明显已被人类教化,相信什么仁者无敌的废话,才选了这样一个二流货色,真是白白浪费了他可以自行择主的优势。

    我的新主人是一名刺客,本以为跟着她可以大展宏图,结果她却早早嫁了人,真是浪费大好青春年华。所幸,她并未将我束之高阁。我每日跟着她,在崇遥台金顶之上迎风而展。当晨光照耀在我身上,我不禁舒服地发出龙吟,这是属于我光芒万丈的一刻。

    我的主人经常跟她的丈夫出门游山玩水,我自然也跟着沾光。偶尔遇上些宵小之辈,不必他二人出面,绿云这小丫头随手便打发了。在此顺便插一句题外话,绿云丫头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居然被唐仁这个满口正义道德的二木头捕快拐了去。两人每每在我跟前吵得我头疼,真是一对欢喜冤家。

    言归正传。有一次,我跟着主人去蝴蝶泉过成亲周年纪念日,路遇少林寺方丈明济。这老秃驴说我的主人杀孽过重,要度她出家。我一直以为法海这样看不惯别人谈恋爱,想尽办法也要拆散的心理变态和尚只是传说,没想到还真有。一个和尚想叫一名女子出家,委实怪异,可见不是个安分守己的。既然对方蛮不讲理,我们只能用暴力解决。那一战天地变色。最终明济落败,输在一名后生晚辈手中,他脸色十分不好,原本油光锃亮的脑门也黯淡了不少。我的主人一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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