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最强反派-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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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速度太快,快到很多汉奸和金国武士想要逃走都没有机会。有的金人武士被洛天像收割机般收割稻麦的速度吓着了,想要退走,却死得比未逃的人还快。
城外的天空,忽然间充满了恐惧和压抑,仿若生在地狱之中,令人说不出的阴森和静寂。洛天和林朝英都没有说话,默默的杀人,这样沉寂的状态最令人惊惧。
就连观看的武林豪客也不由打起了寒颤,那些曾袭杀过金人的豪客,见识了洛天和林朝英杀人的速度后,心中那点骄傲具都消失不见了。
心中大呼过瘾,这才是杀人,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未曾料想到一个人的力量竟然可以做到这般恐怖的杀人速度,就是两军对垒互相厮杀,也没有洛天这般杀人快速。他所杀的人,从来就没有活的希望,具是眉心出现一个窟窿,一个人一粒豆子,太划算了。
感受主人杀人的快活,竟然发出了欢快的嘶鸣,哪里人群密集就朝那里奔袭。肆无忌惮,横行无忌。硕大的血红大旗就像一张充满了血的云层,漂浮在洛天的头顶,他到哪儿,旗帜就飘到哪儿。洛天快,旗帜也快。诡异的一幕看得众人胆颤心惊,惊骇不已。
就是那些刺头,看到洛天和林朝英两人构建出来的绝杀阵,喉咙好像干涸了,心在不停的跳动着。有的是激动,有的是惊吓过度。虽然洛天不是杀他们,但他们的后背就是凉飕飕的,汗毛倒立。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洛天和林朝英已杀了三分之二,余下的人具都被林朝英和洛天堵在了中间。瞧着惊恐的众人,洛天露出了轻蔑的笑容,蔑视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们把汉人当猪狗,老子也把你们当猪狗,不是不报而是时候不到。”
很大一部人都跪了下来,实在是被洛天血腥的杀戮吓得直打哆嗦,两腿间更是屎尿味,洛天无视这些人的怯弱,冷冷的哼了一声,手忽然撒出,一把把的豆子再次飞了出去。快,以肉眼难及的速度飞离。
无声无息的屠杀着,人渐渐的少了,无论场中的人如何反抗,具都徒劳。当力量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已然发生了质变,不可抗拒的洪流,彷如卑微的生命在急速的流逝。
城门已紧紧的关上,城垛上的金兵更是露出了惶恐的目光,就像瘟疫般在众人心中蔓延。心中出现了魔鬼这个词,还不到一顿饭功夫,城外已经没有人气了,死人般沉寂。
直至林朝英把最后一人杀了后,腾空而起,遂又落到了汗血宝马上面,剑已入鞘,抱着洛天,美目朝着城墙上望去,似乎在为城门关闭而忧虑。
城外观看的人,他们的心又悬了起来,不知道洛天会以何种方式入城。倘使从城垛上掠过,城墙上的弓箭兵可不是吃素的,定然反击,得不偿失。期待的眼神俱都汇集到洛天身上,想看洛天会以何种神奇的方式杀进城内。
但从方才杀人的速度来看,洛天才是最恐怖的那一个。也许只有他才能做到,洛天没有急着进城,而是朝着林朝英笑了笑,道:“刚刚是热身,今天看来就要把活儿干完。嘿嘿,关起城门有用么?等喝点酒,杀人喝酒才能领略到笑谈渴饮匈奴血的韵味。”
说着,拿出了一个白玉酒壶,朝着口中灌了下去,接着又把玉壶递给林朝英,但见林朝英喝了一口,遂又把玉壶给了汗血宝马。只见汗血宝马扭过头来,朝着林朝英露出讨好的神色,叫了几声,然后用嘴含住玉壶,一抬头,就把玉壶中的酒喝尽。
那杵着拐杖的瘸子一副神往的样子,低声道:“可惜老夫已是个废人,好想跟两位大英雄痛饮一杯。”
另一位粗懂文墨的中年人笑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不就是这样么?若非金人实在凶残,视我汉家儿郎如猪狗,也不会把这位爷惹恼了。日后不论胜败,金人再也不敢这般对待我汉家百姓了。”
他比这些不懂文墨的草莽更加明白洛天的目的,如果他有洛天的实力也会这般做。只有这样才能制止金人的残暴,制止金人的欺辱和蔑视。
不如此,不能让金国上下长记心,让他们知道可以灭了大宋,但不能灭了汉民族的不屈精神。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王朝就可以说灭就能灭的。
灭宋易,灭汉家文化难。金人一边大肆杀戮,以满足心中那点自卑,没有文化的民族是非常可悲的。大金国上层人物无不是以学习汉家文化为荣,但又无视汉民族百姓,肆掠的奸杀。
高高在上的武夫,忽然间为他们那点武勇而带来了惨痛的记忆。把洛天这等奇人惹怒了,承受的代价是如此的高昂。如果知道有洛天这号人物,无论如何也不敢如此放肆,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四处烧杀抢掠。
金国朝廷是意识到如果继续这般高压下去,会导致统治不稳,汉家儿郎又不是不懂反抗,只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罢了。如今洛天忽然杀出,给金国上下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大家头冒金星。
汉不可轻辱,侮辱者死,就是大金国打下大宋半壁江山也未曾有过如此大的损失,这般惨痛,这般狠辣。他们算是狼性十足,但洛天出手的残忍令金国上下都充满了恐惧。
灭族的危机忽然降临,使得金国上下手足无措,中都外的一些州县也曾用百姓做威胁,但洛天直接无视,直接叫那些金人杀了,杀一个汉人,他就杀十个金人,看谁杀的速度快,看哪个民族最后亡族灭种。
威胁的州县,直接被洛天活活虐待十天才死去,手段歹毒阴狠,就是金人听了后都不由打起了寒颤。像洛天这样的人,威胁对他一点用处都没有。
而且洛天也没有对那些百姓生出同情之心,甚觉一个不懂得反抗的民族就该死。一个大活人,横竖都是死,为什么就不能死的轰轰烈烈,求人不如求己。
现在的中都也有三分之二的汉人在里面居住,但是金国上下都不敢拿出来威胁。如果威胁,中都中汉奸和金人绝对不会有一个活口。
洛天瞧着城垛上一群心生胆怯的金人,露出了笑容,非常的阴险和狡黠。他并未打算直接用拳头把城门砸烂,然后长驱直入。这样不能体现出他洛大少的风范,所以洛天拿出了一根绿色的玉笛子,放在口中吹了起来。陡然间,一声声悠扬而急促的声音响起。
众人都不知道洛天在做什么,只有林朝英知道,心中恍然。洛天这是在通过笛声召集周边的走兽飞禽。少顷,整个城外传来声势浩大的兽啸声。
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近,来得最快的当属飞禽一类,地面上的走兽,不论是豺狼虎豹蛇,就连城内的老鼠都全体出动,忽然朝着城垛外汇集。
天空中乌云盖顶,密密麻麻的蜂群、鹰群以及各种飞禽具都在中都城上空集结。这等神奇的手段,令所有人惊目结舌,不敢置信,洛天竟然可以召集禽兽的能力。
随着笛声不断的传递出去的信息,就像军队般开始有秩序的排列起来。周边蛇群、虎群、狼群、豺豹等等族类具都有序的跟在洛天身后,天空中也是如此。如此庞大的兽群,令城内的军士感到惊憟,脸上的恐惧更是越来越浓。
洛天见汇集的兽群已然差不多后,忽然像野兽般昂天长啸,彷如神兽降临,响彻百里之内,天空中飞禽猛然无畏的朝着城垛上的金兵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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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神的儿子()
整个中都乱了,再也看不到金人的肆掠,反而看到金人的恐惧和凄厉的惨叫。很多百姓感觉非常的奇怪,老鼠、蛇等物种从不向百姓攻击,只向穿着华丽彩衣或是军服的人进攻。
开始百姓还非常害怕怪兽会朝他们攻击,甚是惶恐,躲在家里不敢出来,直至时间久了,也不见动物到家里来,整个街道或是城门口的尸体堆积如山,血更是流淌一地,在洼地之处汇集,一股扑鼻而来的腥膻之气袭来,具都打了个寒颤。
虎啸狼嚎,鹰鸣蜂嗡,无处不在。守城的金兵已经躺下了四五万的人,毒是被毒蛇咬或是毒蜂蜇死。洛天一直站在城门口,无动于衷,冷冷的听着城头上传来的惨呼声、呼喊声……
外面观看的侠客更是惊惧无比,心中未曾有过的震撼,杀人如同杀狗,以前凶悍残暴的金人却成了被动物肆虐的对象。有的成为了蟒蛇的腹中之物,有的成为了猛虎口中的食材,豺狼虎豹就像饥饿了一个冬天般的动物,见到金人就扑了上去,防不胜防,杀不胜杀。
天空中的毒蜂和雄鹰好像受到了刺激,更是暴怒,义无反顾的择人而噬。人与动物的厮杀一直持续着,如今城头上再也看不到任何金人,洛天笑眯眯的走到紧闭的城门,忽然手中一弹,一道星微的火苗忽然间飞了出去。登时间,铜铁包裹的城门燃烧了起来,就是铁也能点燃,几个呼吸间,城门就被神奇的火燃烧殆尽。
洛天和林朝英两人所骑的汗血宝马猛然发力,冲入了城中,只听洛天嚣张的声音在空中萦回。洛天神识一展,直接锁定大金的军营,非常清楚,现在军营里真有高手和士兵枕戈待旦,期待他的到来,没有一场厮杀是无法解决的了。
来至中途,林朝英忽然飘身而起,周边的百姓只见一个白衣天使般的仙女掠头而过。向那些汉奸大臣中奔去,现在正是杀汉奸大臣最好的时机。她非常痛恨这些汉奸,林家的覆灭,与这些汉奸脱离不了关系,与投靠大金的武林脱离不了关系,心变得更加冷凝,更加狠辣。
洛天所过之处,所有的禽兽具都退避三舍,匍匐在地上,好像在迎接它们的王。直至洛天过去后,这些动物又恢复到了原先的凶残。在整个中都,乃有史以来以动物进攻的一次经典的战例,成为后世历史学家无法解开的谜底。自从以后也成了百姓祭拜的神灵,被百姓称为华夏守护神、神之子等等神之名。
整个城上的十万金兵差不多都惨死在这些凶兽中,令大金胆寒无比,其后再也不敢胡乱地把汉人当成猪仔了。害怕引起了神的怒火,洛天无疑是神的代言,神的儿子。
其后的日子,这场金国浩劫也成了一些大金百姓都把洛天推上了神坛的关键所在,再也无人可以渺视他。如今洛天不知道,自己已经成神了,成了百姓心目中的超级无敌大神。
你不信也得信,自古就有生而知之的人,这样的人,历朝历代中都把他们归为神的范畴。圣人都不能与之比肩。
“哈哈哈!”悦耳的童音,在百姓心中听着是如此的悦耳,在这些敌对人眼中却成了刺耳而又恐惧的魔音,像是地狱中的恶魔之声。
“大金的精华啊,今日小爷就送你们一程罢!”洛天跳下马来,身体犹如疾风般肆虐而过,远门根本阻挡不了洛天的进攻,周身十米之内,具都变成了残躯断肢。
后天大成的高手在洛天眼里就是一个个滋补的药材,全都被他吸成了人干,变成了骷髅,白骨累累,堆积成山。整个营地更是肃杀之气充盈着整个空间,煞气逼人。
唯一让洛天感到惊喜的是,在这里还遇到了几个先天境界的高手,心中的喜悦不言而喻,戏虐更是欢实得很。猫捉老鼠般的戏弄,把这些先天高手当成了玩具,当成了蝼蚁。
他虽然无法利用轻功,但洛天可以展开领域进行攻击,落入到他领域内的先天高手,就成了他的虐耍对象。周边的金兵像割稻麦般,刷刷的不断倒下。有的尸体更是成为了齑粉,再无一块完整的了。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乃一面倒的屠杀。金兵后悔了,为什么招惹了这个杀神呢?他就是个杀人狂,是一个没有任何仁念的屠夫,把金人当成了一只只蝼蚁,没把他们当人。
方圆十里之内的军营,竟然被洛天纳入了领域之内,在自己的领域内,肆意的屠杀。忽然间,洛天停止了屠杀。冷漠而阴狠的目光扫向已经胆寒了的金人,冷笑道:“咱们换一种方式来玩,你们不是喜欢把汉人当成猎物么?今天少爷高兴,让你们见识一下真正的火。”
言罢,手中登时出现了几团火焰,有别于大家见过的火,乃五彩火焰。金兵不由自主的分成了几个区域,聚集在一起。内心的抗拒也无法控制身体不自主的移动,就是那些所谓的大力神也是妄动力气,根本不可抗拒。
一道道美丽的火焰忽然间飞入人群中,周边恰好形成了一道火圈,自外及内开始蔓延,所过之处,就连铁器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