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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巫山有云也有毒-第2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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獗�/再辛苦都不觉累。。。。。。”

    金凤的胳膊支在桌子上,两手握在一起捂在鼻子上,心潮那叫一个澎湃,那叫一个起伏,望向巫海的眼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这还是她头一次亲眼目睹巫海的创作过程。

    他肿么可以这么快就想好歌词呢?他肿么可以这么光速就编出曲调呢?巫海他一定是文曲星转世来着!还是那个爱迪生,呃不对不对,爱因斯坦,不对不对,贝多芬,对,应该是贝多芬转世!

    当乐曲收尾之后,不大的店面里寂静了两秒钟,掉根针都能听得见。接着,澎湃的掌声响起来。

    有人拍桌子,有人拿筷子敲碗,还有人高声喊:“唱得好,接地气,再来一个!这才是属于我们劳动人民的音乐!”

    金凤真为自己的男人骄傲。

    “再来一个就再来一个呗。”

    巫海也不扭捏,坐到桌子上又自弹自唱了几首原创民谣,大多是还没发行的。

    由于他的歌词极度口语化且富有哲理,曲调又极为好听且朗朗上口,还有他的音质实在太好(这冒似也是巫海为数不多的可以跟亲哥媲美的东西),所以人群沸腾了,都像捡到宝一样听他唱歌。

    外面的路人从敞开的大门口听到好听的音乐,都纷纷往里看往里挤,进来以后受不住香味,纷纷来一份物美价廉的肉饼边吃边听,所以无形中增加了肉饼店的收入。

    今天老板忙疯了,头一次觉得该请俩跑堂的伙计帮忙了。

    没想到巫海这一唱就唱到了小店打烊,好不容易把客人都送走之后,老板一双油腻的手握着他的手说:“大兄弟,我信了,你真会唱歌,唱得比那个什么真如海还要好,要不我每个月从牙缝里挤出800块给你,你每天来唱歌,中不?”

    800?金凤的拳头握了起来,心想,这老板也太没眼力价儿了!居然用800块糊弄我家财万贯、音乐才华赶超爱因斯坦的大才子!哦不对,是音乐才华赶超贝多芬!

    没想到巫海丝毫不觉得什么,听完呵呵一笑:“每天来我恐怕没时间,不过我有空就过来,也不要你钱,就图个大家高兴,中不?”

380 下面我简单说几句() 
“中!太中了!”

    老板深受感动,鸡冻万分。

    巫海也不跟他客气:“我唱了一晚上了,老板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就给我打包一打肉饼带回去当夜宵吧。”

    “好好好,没问题!”

    老板把剩下没卖完的全给他打包了。

    还吃夜宵啊?金凤想,你再吃,爬10座山也减不下来肥咧。如果唱歌能减肥就好了,那个比较适合你。不过没关系,只要不影响健康,你胖成球也不影响我稀罕你!

    巫海一手拎着摇摇晃晃的肉饼袋子,另一只手牵着金凤压马路,不时还打个饱嗝,猪肉大葱味儿的。

    奇怪,这饱嗝它倒是蛮听话的,你看刚才唱歌的时候它就乖乖不出来,现在积压的全出来了,一个接一个。

    也许是因为巫海对音乐太过投入感动了天地的缘故,他只要一唱歌,别说饱嗝了,哈欠、喷嚏、咳嗽、p,还有大号小号从来都不光顾,非常给面子的,但是通常唱完之后他需要第一时间找厕所。

    等他打完嗝,金凤让他再把肉饼那歌专门对着自己唱一次,巫海满足了她:“就是专门给你写的。”

    金凤听完忽然扭头:“诶不对啊小海子,你这歌词写得有点儿问题。”

    她喜欢管巫海叫“小海子”,谐音就是“小孩子”,她觉得巫海单纯的就像个儿童,这也是自己喜欢他的原因之一。现在这个社会,还有几个成年人能像小孩儿一样纯真地活着?

    巫海:“什么问题?”

    “你看啊,这句,‘吃一口你烙的肉饼/再辛苦都不觉累’,”金凤两手一摊,“肉饼既然是我烙的,你啥都没干,上来就吃,当然不会累呀!”

    巫海沉默半晌:“对呀,你烙我吃行。饼要是我烙的话,我怎么可能不累呢?光和面就得累死我。”

    金凤笑得花枝乱颤:“没事儿,有我呢,我去学学,烙给你吃。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在床上烙饼就可以了,辗转难眠多想想我。”

    巫海:“呵呵呵,这个可以有,我经常在床上一边数羊一边烙饼,以后不数羊了,我数金凤儿,一个凤儿,2个凤儿,3个凤儿,zzzzzz”

    巫海走着走着忽然打起了呼噜,爬山对他来说太累了,吃饱了更困!

    金凤用力摇醒他,霓虹灯下的马路边回荡着金凤的呼喊——“喂喂喂,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睡呢?怎么可以夜宵还没吃就睡呐!”

    她没有食言。

    不久就安排暂停西点业务3天,天天系着围裙看着菜谱在面粉堆里打滚儿,摸爬滚打终于学会做肉饼了,兴奋地打电话:“巫海你来我家,我有东西给你看!”

    巫海去了。

    金凤神秘兮兮端上来一个盖了盖儿的盘子。

    巫海以为是她新研发的饼干,还挺有兴趣的,因为她烤的每种饼干都好吃。

    结果打开一看,巫海龇了龇牙。

    里面的东西说实话闻着还行,就是形状有点儿奇怪,猪腰子形的。

    颜色也有点儿奇怪,有一半的面积颜色也像猪腰子。

    原来是她刚烙好的饼!

    “小海子你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鸡不鸡冻!”金凤递给他一双筷子,闪闪发光的眼神充满期待,“吃啊,趁热赶快吃,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巫海凝视了3分钟,各种下决心,各种找下口的地方,最后终于眼一闭心一横,大义凛然地咬了下去。。。。。。然后脸色由红润转而更加红,特别红,超级红,然后发紫,然后又转绿。

    金凤的眼珠滴溜溜地望着他。

    巫海都快忍出内伤了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找了个垃圾桶,把刚才吃进去的东西都无私地还给了大地母亲。

    金凤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小脸儿变得很难看:“有那么难吃吗?”

    大难不死的巫海抬起头,比哭还难看地笑着说:“挺好吃嗒,很有创意,我只是,我只是肚子不太舒服。”

    金凤奇怪地问:“肚子不舒服难道不应该去厕所吗?”

    巫海无言以对。

    金凤:“好吃就多吃点儿啊!”

    巫海心里叫苦连天。

    金凤自己撕了一块:“好吃我也尝尝。”

    巫海惊问:“原来你还没尝啊?”

    金凤瞪了他一眼:“人家不是想把第一口留给你吗?”

    结果尝了一口之后,她也立马还给大地母亲了:“哎呀,那啥,我应该是不小心把糖当成盐了!这不是做西点做顺手了嘛!”

    她毕竟是个西点师,蛋糕饼干啥的用盐量很少,但都是上百克上百克地用糖,用习惯了。

    巫海强忍不适:“不要紧不要紧,你这种钻研和奋斗的精神还是相当可嘉的,再接再厉!”

    一个愿意3天3夜放下工作,努力学着给自己烙肉饼的女人,巫海断定她是必须值得娶回家的。自己选的媳妇儿做的饼,就算再难吃,自己哭着也要吃下去!

    金凤第一次去巫氏大宅,巫海只说带个朋友回来吃顿家常便饭,他想在亲切祥和的氛围里把金凤介绍给家人,而不是在全家人审视罪犯般的目光里。

    结果呢,没什么心理准备的沈长歌受惊不小。

    要知道,一个人身上的衣物鞋子,全部颜色加起来以不超过3种为宜,多了就会让人觉得眼花缭乱,失去美感。

    沈长歌想,这女孩子怎么五颜六色的?

    金凤的头发是巧克力色的,上衣是姜黄和灰色双拼,裤子是深紫色的,鞋子是大地色的,包包是黑色带金流苏的,手上的镯子是绿色的,项链是银色的,口红是玫瑰色的,指甲则是天蓝色的。。。。。。从头到脚加起来一共有11种颜色之多。

    而且金属首饰叮铃咣啷的,说话声儿还那么洪亮,这审美。。。。。。

    沈长歌出于礼貌,想夸她几句,可实在没什么好夸的,只好说:“好羡慕你的头发那么多,发质真好。”

    “不用羡慕我,”没想到金凤大大咧咧一伸手,巧克力色的中长卷发瞬间拿在手上了,“我戴的是假发,呵呵呵。”

    沈长歌受惊不小。

    金凤真正的头发并没有那么多,还有点儿天然的发黄,一看就是小时候营养不良导致的。可能正是因为发质不好,不适于烫染,所以她才选择了假发,而且假发丰富多样,可以今天这发型,明天那发型,天天不重样。

    不同于小白,这丫头一点不认生:“阿姨,下面我就说几句,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哈。”

    沈长歌强迫自己微笑。

    金凤:“我,宫金凤,22年零8个月前出生在西北农村,我们那村儿叫宫家村,80%村民都姓宫,以前属于全国贫困县。小时候,我家住的是那种黄沙和泥土砌成的房子,5个兄弟姐妹成天吃不饱穿不暖,别说什么牛奶糖果了,连喝水都不能随心所欲喝,因为常年干旱。不过这几年好多了,物质丰富一些了。跟大城市比,我们那儿虽然落后,但因为没有化工厂的污染,天比这里蓝多了!有人看不起农村的,可农村又怎么了?穷又怎么了?我宫金凤从小聪明伶俐,敢拼敢闯能吃苦,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而且比别人做得更快更好,我从来就没觉得自己比城里人低过半头。。。。。。”

    她的“说几句”,一说就滔滔不绝说了10分钟。

    沈长歌的表情非常之不可描述。

    她想,好吧,能吃苦算是一种美德,但,这是一个女孩子初次见男孩子家长的正确打开方式吗?

    难道女孩子不该规规矩矩、礼礼貌貌地讲讲她自己有什么兴趣爱好、在哪里受的教育、读过哪些好书吗?

    在沈长歌的上流社会交际圈里,一个敢这样自夸的女孩都没有,那里面的名媛都是笑不露齿行不摆裙,学业有成多才多艺不说,不管多出色,被别人夸的是时候也必须微笑着谦虚“哪里哪里”,还要礼貌地恭维对方几句,可是眼前这位五颜六色姑娘,冲得像只“二踢脚(双响爆竹)”一样。。。。。。

    可是一旁的巫海投向金凤的目光里,却充满了欣赏,甚至敬意。

    他觉得这姑娘太稀少了,太独特了,太棒了,太漂亮了,而且越看越耐看,以后再也不拿她跟豹尾虎齿、蓬发戴胜的西王母比了。

    沈长歌要说见过的大世面可不少,但这种情况她还是头一次碰到,一时语塞,憋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招呼用餐。

    家丁们将一道道美食端了出来,香气四溢。

    金凤的肚子咕噜噜叫得毫不客气,她揉了揉胃说:“太好了,我还真饿了,不过小海子,你家这菜量不怎么厚道啊,这么大盘子就这么一小坨,还不够我塞牙缝儿的呢!”

    沈长歌脸色煞白。

    要知道,巫家今天吃的是法式大餐,十几道菜依次上,每道只有一丢丢的那种。

    巫海没有提前说要带女朋友回来,家里也没特殊准备饭菜。只是沈长歌自己今天忽然想吃法式大餐,所以大宅里的主厨就按开胃菜、汤、鱼、间菜、烧烤、沙拉、甜点这个顺序上的。

    别说工序繁琐,法国人一向以善于吃并精于吃而闻名,法式大餐至今仍名列世界西菜之首。

    比如鹅肝,超级小的一块装在巨大的盘子里,旁边点缀点儿菜叶子巧克力汁神马的,好看是挺好看,跟中餐尤其是东北菜比起来,确实有中看不中吃的华而不实之嫌。但有的人吃的就是个情调嘛。

    现在端上来的只是开胃菜,自然分量很小喽。

381 就这么爽爽地决定了() 
巫海并不点破,只是宠溺地对金凤说:“喜欢哪道菜你使劲吃,不够吃我的,再不够,我一会儿带你吃肉饼去。”

    沈长歌不悦地叹了口气,对二儿子的审美表示出婶婶的担忧。

    接下来,金凤喝汤的声音在奢华的餐厅里响得惊天动地,荡气回肠。

    旁边服务的家丁都咬着嘴唇努力不笑出来。

    而沈长歌听着那声音,就跟听惊雷似的触耳惊心,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忽然觉得自己以前对小白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小白已经算很不错了,跟这位“小太妹”比起来。

    巫海无意中瞥见母亲的脸色,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但他不但没有阻止金凤喝汤的声音,反而自己也开始大口大口很响地喝汤,声音甚至盖过了金凤,这样就不显得金凤的动静太突兀了。

    他是觉得如果当场提醒金凤的话,也许会让她难堪。再说他知道金凤的性子,“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不希望她到自己家里来,连吃个饭都要小心翼翼的。

    沈长歌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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