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在纽约-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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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如此,她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也变得更加谨慎和细心,这直接导致她迅速攀升为剧组人缘最好的年轻人,天赋出众、阳光、和善、有背景却又不斤斤计较,实在是让人难以挑剔。
李杰来到剧组的时候,刚好没有瑞秋的戏份,这位美丽的姑娘开心到眼睛都快眯起来,毫不避讳与他来了一个大大的熊抱。反倒是一天到晚跟在她身后的尾巴菲利普?沃尔特斯有些畏畏缩缩,眼珠乱转站得远远,压根不敢看向这边。
“菲利普,你怎么了?”
瑞秋用狐疑的眼光看着这个家伙,为什么好像很怕布鲁斯,难道他们之前有过矛盾的事情是真的?她只是隐约听人提到过,不过随即那个工作人员就尴尬笑笑借故走开了,忙于排戏的瑞秋也就忘到脑后,此时见到菲利普的反应,又想起这一茬。
“好久不见,菲利普。”李杰露出温和微笑,主动对着他挥了挥手。“听说你在剧组非常尽责,而且对瑞秋很照顾,我早就想对你表达谢意了。”
菲利普脸上表情怪异至极,扭曲到五官都快挤成一团,他磨磨蹭蹭上前,用不知道哭还是笑的语气回答:“不……不……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噢,不,不是,我是说我会继续认真工作的……”
看来克莱德对这位主管先生的改造非常成功,如果不是看出李杰不想暴露,恐怕他都快要跪下来了,现在则只能谦卑地讨好。
李杰干脆上前一步,握了握他的手:“我相信你能做好,我对你的表现非常满意,菲利普。好好干。我会考虑给你一些奖励的。”
菲利普再三确认他不是在讽刺或者说反话,脸上都快笑开了花:“我会好好表现的,李先生。”他会有这样的态度也并不奇怪,在度过了最初的恐惧和忐忑之后,菲利普很快发现只要自己巴结好瑞秋?泰勒。蛛魔克莱德就不会找自己任何麻烦,甚至偶尔还会冒出一句夸奖。这让他大喜过望,跑前跑后拍马屁更加积极,这是自己最擅长不过的事情了。
而且扫去了被恐怖惩罚的阴影之后,他不仅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体内有什么异样或者不舒服,更发现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精神都变得越来越好。再也不复从前酒色过度的孱弱混沌,就连大脑思维都清晰了不少。和小妞们鏖战几百回合也不觉疲倦,真是舒爽到了骨子里,打牌算牌也利索许多,隔三差五都能赢来不少外块。让那些牌友都大骂见鬼。
如此种种,可以说现在菲利普简直过的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快活到不知所以。
把这个想要顺杆爬的家伙打发掉之后,李杰又象征性地关心了一下拍摄的进度,就离开了摄影棚,赶往《神奇女侠》剧组的拍摄地。
这可让那些狗仔队和记者们高兴坏了,总算有新闻素材,拿着相机大拍特拍他频繁出入片场。和主创团队、盖尔等人交谈的照片,估计连第二天的标题都想好了。
不过等到他把盖尔接出片场,显然两人准备约会的关键时刻。由保镖驾驶的最后一辆凯迪拉克凯雷德突然强行急转,打横挡在道路中间,把跟在后面想要再接再厉的长长一串狗仔车全数拦住,让这些家伙气到直骂娘。
这不是比喻,是真的骂娘!
由马奇一手操练出来带保镖们虽然生猛威武,但也并不是什么人都畏惧。特别是这些狗仔队们。美国的狗仔队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他们把明星当成猎物。全天候窥探、偷拍他们的照片。在美国报纸媒体没落、正经记者成为最差职业的时候,依旧能让娱乐杂志创造利润。
这些狗仔队队员们有着共同的特质:年轻、爷们、争强好胜、长期漂泊在外——他们必须紧随热点。保持兴奋度。潜伏、飙车追新闻、非法入侵、打点小道消息者还有私下联盟,这些都是他们的日常生活。像纽约这样的大都市,甚至建立了gawker(搞客)这样的狗仔信息中心,任何人都可以匿名发布自己目击明星行踪的信息到这个网站上,简直就像天网一样无处不在,堪称恐怖。
而这些人最令人佩服的一点就是擅长穷追猛打,像一条疯狗咬住你再也不松口,所以才有了那个形象的称呼——狗仔队。
被誉为全球狗仔队先驱的纽约摄影记者罗恩?克拉拉,曾跟踪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长达几年,不胜其扰的白兰度一拳打掉过他五颗牙齿。你猜结果怎么样?——后来继续戴着防爆头盔尾随白兰度。他一生拍了几百万张的照片,出了六本画册,不少作品被博物馆永久收藏,一部关于他的纪录片《砸烂他的相机》一度在美国热映。
所以,尽管李杰的保镖们体格健壮、眼神犀利,这些狗仔队们却完全不买账,根本不像一般普通人那样畏惧或者吃瘪,发倒是纷纷破口大骂,甚至把照相机快凑到这些保镖的脸上,你要是对着那张可恶的脸来上一拳?那太好了,有罗恩这样的榜样在前,明天布鲁斯?李嚣张大牌、保镖当众打人的新闻就会出现在每一个报道上。
不过他们并没有得逞,专业的保镖们就像一块块坚硬冰冷没有生气的钢铁矗立在街道正中,面对狗仔们的挑衅毫无反应,想要把车开过去?压根没戏。
这些沉默的硬汉足足把街道堵了两分钟,直到李杰的车连影子都看不到了,怨声载道的路人开始狂按喇叭,他们才再次上车离开,留下后面一排狗仔面面相觑、徒呼奈何。
第四十八章 狗仔与狗()
但是,狗仔队之所以声名显赫,不对,应该说声名狼藉,就是因为他们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疯狂劲。虽然跟丢了李杰和盖尔,但总有些人不会轻易放弃的。比如准备以某某保镖阻塞交通为题的不满者,比如继续尾随保镖车而来的狗子们。
再比如《soap?opera?digest(肥皂剧文摘)》的得力干将拉金?林奇。
在夜色的遮蔽下,这位资深狗仔正小心翼翼地爬上一棵高大桑树,这棵桑树冠盖茂密、叶大如斗,顶端刚好对着李杰位于比弗利山的豪宅后院,中间只隔着一条十几米宽街道,与别墅主体的直线距离也不过几十米,对于以上的长焦镜头来说不算太大问题。
拉金小心翼翼地坐在枝桠上,用套锁固定住自己,关闭叼在嘴里的小手电筒塞到口袋里,然后拿出夜视望远镜,他身上那多达十几个口袋的马甲堪称百宝袋,能够确保关键时刻有称手的工具。
从这个位置果然能够看到别墅的几个主要房间,靠向这边的窗口隐隐绰绰有人影闪动。拉金嘿嘿一笑,该死的黄皮小子,居然那么傲慢,压根不接受媒体的采访,等自己拍到他和盖尔的亲密照片,看他还怎么得意。
有人喜欢就自然有人讨厌,显然像拉金这样在心里仇视李杰的人并不在少数,只是大部分人没什么机会找他麻烦,而拉金显然是位实干家,拍到劲爆新闻不仅能给这个华裔天才造成麻烦、出出丑,自己还能赚上一笔。以布鲁斯?李现在的知名度和最近火爆全球的风头。如果能拿到有料消息,六位数的美金是少不了的。
拉金仿佛已经看到绿油油的钞票在向自己招手,不过他很快晃晃脑袋,回过神来,现在还是做好眼前的事情吧。要是出现精彩一幕,自己来不及拍照那可就要悔断肠了。
他再次用望远镜扫视了一圈,嗯,还没有什么动静,而且有些位置是拉上窗帘的。没关系,自己有的是耐心。只是希望好运的自己能够拍到对方疏忽的样子,这些明星也总会有遗忘的时候,一天不行就两天好了。在等待的时候,拉金稍微调整了下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一些。开始有些随意地用望远镜到处扫视着别墅区的情况。
也许是天性如此,又或者是职业习惯使然,他特别享受这种暗地里窥视别人的感觉,好像能够满足自己心里那一丝阴暗*,让拉金甘之如饴、难以自拔。
*!有钱人真好!
看到别墅里高度智能化的豪华设施和遍布各处的警惕保镖,拉金有些咋舌地腹诽着,又不自觉开始在脑中幻想自己有钱以后的生活,手上的望远镜继续到处东张西望。
见鬼!
在臆想到超爽的时候。一个硕大到恐怖的脑袋突然出现在拉金眼前,占据了整个镜筒的视线,差点把他吓到栽倒。如果不是有固定身体的套锁,搞不好就掉下去了。他心里大骂着,手忙脚乱再次稳住身形,举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小心翼翼移向刚才的位置,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全身乌黑的大狗。在夜幕下很难发现,难怪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只大狗有着硕大的头颅、结实厚重的上唇、满是褶皱的脸。面部的皱纹重到耷拉下来,延伸过下巴几乎垂到脖子。着实是看起来有些丑陋似鬼怪,令人心生怯意,猝不及防难免被吓到。
拉金从不养宠物,对狗的品种也完全不了解,压根认不出这是一只意大利的纽波利顿,只知道看起来凶狠,不太好惹的样子。不过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是丝毫不怕的,放下心来暗骂了两句,刚想移开望远镜,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只见那只漆黑的大狗一双绿油油的眼珠直直盯着自己这个方向,就好像能够跨越遥远的距离,穿透枝叶的遮蔽看到自己,特别是配合着那低吊的眼角,愈发显得冷漠而阴沉,让他觉得有点不寒而栗,下意识缩了缩身子。
真他妈的邪门!
拉金暗暗嘀咕,这么远的距离,那只丑啦吧唧的大狗不可能发现自己吧,他压下心里泛起的不安,再次把目光移向别墅的其他区域,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两位主角身影。
几分钟之后,拉金有些鬼使神差般又把望远镜移动到刚才那只黑狗的位置。
不见了!
他来回在草地上看了几圈,都没见有黑狗的身影,只有两个保镖交谈走过。除非那只狗躲进灌木丛里了,否则多半是离开了。
果然是错觉,拉金松了口气,但他很快发现有些不妙,因为有两个高大的保镖从别墅后门走了出来,一面用耳麦对讲机交流,一面朝着他所藏身的桑树指指点点,越走越近,明显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会吧!
拉金脑中乱成一团浆糊,赶紧手忙脚乱卸下套锁,把东西收起来,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从树上爬了下来,还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不过总算是赶在对方走过来之前溜掉了,几乎是用百米赛跑的速度蹿到了街道拐角自己隐蔽停好的车里,一踩油门飚了出去,这才惊魂未定地喘息起来。
这些该死的家伙也是狗鼻子吗?他们是怎么发现自己的?难道有隐藏摄像头?
拉金?林奇满脑子疑问,实在有点想不通,不过开出一段路之后他也算是安心了,反正只要没被逮到就行,甚至他已经开始回忆还有没有其他的位置可以躲藏。
想要就这样打发掉拉金大爷?没那么容易!
正在心中得意发狠的拉金完全没有察觉到,在他行驶的车侧后方,一团黑影正以极快的速度贴住地面移动,紧紧缀在他黑色的现代劳恩斯车后保险杠下面。
那是一只黑色的纽波利顿。
虽然拉金并不太熟悉动物,甚至经常分不清狗的样子。但是如果让他看到这只纽波利顿,一定会坚信这就是之前自己看到的那只奇丑无比的大狗——同样的幽绿眼球,同样的低吊眼角,透着股阴测测的味道。
而且他绝对能够看出这只纽波利顿和普通狗的不一样,它的脚爪在地面飞快跑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不像一般的狗那样把长长的舌头伸出口中,呼哧呼哧地散发剧烈运动导致体内攀升的热量,就那样始终没有其他举动,沉稳而犹有余力地随着汽车奔跑。
说是极快的速度,好像也不太准确,因为这只纽波利顿的速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与拉金的车保持一致,车速快它就快,车速慢它就慢。这就导致它始终恰到好处地隐藏在车身的侧面阴影中,像一个黑夜的幽灵。
比弗利山的豪宅区晚上人并不多,而且这一段都是占地极广的大房子,间隔也非常大。因此,直到开出了五分多钟,仍旧没有人注意到这只奇怪的狗。
车里的拉金大约是觉得有点气闷,随手把前面的两扇车窗都摇了下来,放慢车速惬意地吹着晚风,开始哼起歌来。他决定多兜两圈,看看比弗利山的其他明星们有没有什么新闻能够恰好碰到,如果实在没收获的话,那些保镖也应该放松了警惕,自己可以再绕回去杀个回马枪。
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