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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人形凶器-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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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个人杀害了自己从未见过的母亲,只是他从一出生起就被告知,他这一生的价值就是要扳倒那个人。

    仇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习惯则更是可怕。当一个孩子从出生起就注定要成为一个杀手,当他懂事后知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向某人复仇,等他长大以后,他也只有去复仇了。因为除此而外,他实在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为此,他付出了比常人艰辛百倍的努力,度过了普通人不能想象的童年,连他自己都不愿回首。

    茶几上有一个闪着蓝色荧光的cd唱机,正在放一首英文的老歌,披头士的《昨天》。歌手略微沙哑的嗓音伴随着简单的吉它旋律,飘荡在整个屋子里。空气在歌声中变的飘摇不定,一股股蓝光和着旋律一起流动。

    披头士的《昨天》,让人追忆自己那似水的年华,有人相信昨天,有人在今天成长。

    那个沙发上的年轻人呢?他的昨天在那里,他是否相信昨天?

    注1:方言中的骂人话 

第一章 张家旧宅() 
九十年代,中国

    钱塘江和太湖之间,有一片富庶的平原———杭嘉湖平原,这里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南北而过的京航运河引来千万条交错纵横、环绕村头地边的小河,而河边便是一个个水乡小镇。

    小镇上的居民,自从他們出生起,就过着平静而恬淡的舒适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虽然有些单调乏味,却也悠然自得。小镇的人們在屋外河水的流淌声中,镇上古老的茶馆酒楼里,慢慢度过了自己的大半岁月。生活是那么平静,现代文明的喧闹和繁杂,在这里都不见踪影,连时钟的钟摆,也摇的仿佛慢了一些。

    然而,某一天,其中一个小镇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你知不知道,官家巷的那座大屋子,张家旧宅,被人买下来了!”在一家叫作“五福居”的小面馆里,老板娘神秘的说到。老板娘身材高挑,嘴唇画的血一样红,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每当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下雪似的,一片一片的往下掉。

    “是么?不会是真的吧,有人买得起那个老房子?”一个穿着廉价西装,三十几岁的男人笑着说到,眼睛却盯着老板娘水蛇一般的腰身,象是要喷出火来。在小镇上,穿着这种衣服的人,通常都是去外地跑丝绸业务的销售员,出去见过点世面,赚了点钱,在小镇上倒也十分神气。

    “我的消息怎么会错!”老板娘不屑的哼了一声,。这话倒也不假,在这个不大的小镇中,她的消息灵通,可是出了名的。镇上的闲人有事没事,都喜欢来她的面馆坐坐,聊聊天。这一来二去的,“五福居”面馆,倒成了小镇的情报集散中心。

    “乖乖,要买下张家旧居,怎么也得十几万吧!”一个船工摸样的男人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到。

    老板娘鄙薄的看了他一眼:“我说你这个不长进的死脑筋,怎么思想还停留在十年前呢?十几万?人家花了整整两百万,据说一箱子百元大钞,匡一声砸在镇长的办公桌上,硬把镇长给唬的个一愣一愣的!”

    老板娘说到得意处,眉飞色舞,连眼睛也亮了起来,仿佛砸下那两百万的,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周围的人都惊叹了起来,一起沉浸于百万大钞的幻想中。在九十年代,两百万人民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难怪这些小镇的居民吃惊,至于这其中种种细节老板娘是从哪里得来,却无人关心。

    穿西装的男人看到大家都在惊叹,心里顿时不服起来,想说几句嘲讽的话,但转眼一想,这两百万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这几年走南闯北,推销小镇的特产生丝,也挣了些零碎的小钱,但小生意总是小生意,他琢磨着家里藏在箱子底上的那本存折,上面也就十几万的数,突然就泻了气。

    有个外乡人,花了两百万,买下了张家旧宅,这个消息迅速的在小镇上传了开去,有如一颗炸弹,投入了原本风平浪静的湖水。这实在是因为,张家旧宅在小镇人心目中的地位,就象紫禁城于北京一样,是荣耀和富贵的象征。

    张家原来是这个小镇地方上的大户,富甲一方,张家当年的主人,张石铭,更是高中清光绪二十年举人,酷爱收藏古籍、金石碑刻和玩赏奇石,为清未民初著名藏书家之一。张石铭作为一个有钱的读书人,他居住的宅子,自然是小镇上的一大著名景观。

    这张家旧居,位于小镇官家巷,占地四千平方米以上,背靠运河,面向南方,有五落四进和中、西各式楼房一百五十余间,风格奇特、结构恢宏,工艺精湛,尤其是众多精美生动的木雕、砖雕、石雕以及从法国进口的玻璃刻花等,更是体现出了当时主人的品位。只是可惜,这些雕刻在后来,被人为的破坏了,只留下些残骸,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让人称道的是,在旧居的各式楼房前,有一个中国古典风格的园林,回廊、亭阁、假山、老树、古藤点缀其间,一条曲而长的回廊包围着半个荷花池塘,因为年久失修,庭园看来有些萧条,每到黄昏,一抹夕阳照在老树荷花的枯梗残叶上,使人想起当年此间主人的无限风采,已随岁月的流逝消失不见,只有这古藤仍然静静的盘旋在斑驳的墙面上,不由扼腕叹息。

    这么一间可以称作文物的大宅子,竟然两百万就被镇政府卖了?一时间,当地居民大多群情激愤,一些愤怒的老人,几乎要跑去镇政府闹事。

    最后镇长不得不出来解释,张氏旧居并没有卖,只不过是出租了使用权,而且,这笔租金,是要用在小镇建设上的,这才平息了部分人的怒气。虽然到了后来,谁也不知道这笔钱到底用在了哪里,只有几个细心的人发现镇政府的公车,从老旧的上海牌轿车悄悄换成了崭新的日产尼桑,但到了那个时候,大多数居民早已经忘了当时镇长的话。

    “原来只是租下了张家旧宅,老板娘,这次你的消息可有些不准了吧。”好几天后,五福居面馆里,穿着西装的那个男人嘲笑的说道。

    “哟,只是租下了张家旧宅,瞧这话说的,你到是给我去租个一样的来呀。”老板娘白了他一眼,脸上似笑非笑。

    “只要我的姑奶奶想要,就是天上的月亮,我也给你摘下来。”男人嘻皮笑脸的凑上去,拉住了老板娘的手。

    老板娘“啪”一声打掉了他的手:“想吃老娘豆腐,等给我买个大宅子再说吧。”

    西装男人揉着被打红的手背,脸上嘻笑着,心里却暗暗骂道:好你个骚女人,不就开了家小面馆吗,只有五张桌子,竟然就叫五福居!你要是真有福,怎么就把你老公早早的克死了呢?妈的,总是勾的我不上不下的,都在你这吃了上百碗面了,也就摸过几下手,总有一天要把你弄上床!

    想到这里,他不禁想起了张家旧宅,那个租下它的神秘人物。究竟对方是什么人,花了那么多钱,就来租一个已经破落的旧宅子?

    就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两个外乡人,背着简单的行囊,已经悄悄的搬进了那个破落的大宅子,安顿了下来。 

第二章 特种军营() 
在张家旧宅里,两个人站在满是枯枝落叶的庭院里,正在看着他們的新家。

    “你觉得怎么样?”一个身材壮实,约摸三十几岁的中年男人突然开口问道。

    “还可以。”在他旁边站着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长的很清秀,只是略有些单薄,如果不是他的肤色被晒的很黑,乍看之下,大概有人会错认他是个女孩。但很奇怪,这个男孩并没有给人虚弱的感觉,虽然他的眼神十分空洞,有时候,身边的男人几乎要把他想成一头野狼,至少,是个狼的幼崽。

    “只是还可以吗?”那个男人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从青藏高原那个鬼地方上下来,这里已经是天堂了呢。”

    “在哪里不是都一样,我难道指望着有好日子过?”少年冷冷的反问道。

    “嘿嘿,对你来说没区别,我可就不同了。”男人笑了起来。他的长相很普通,脸四四方方,落腮胡子像钢针一样四处乱翘,浓眉大眼,一笑起来,给人感觉很和善。然而,在他不笑的时候,那双眼睛非常的有神,目光甚至可以称为凌厉。当然,这种凌厉的目光往往转瞬即逝,只是,从他干练的动作,还有手上某些部位特殊的老茧,有经验的人难免会推断,他曾经当过兵。

    “租下了这个地方,是不是有点太招摇了?”他挠了挠头,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也许,我教你教的太辛苦,也改享受一下了,哈哈。”

    少年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独自向边上的一栋欧式的小楼走了过去:“如果你没其它话说,我先去打扫房间的卫生。”

    这个孩子,越来越阴阳怪气了,真难相信他才十四岁。看着男孩离开的背影,男人不禁在心里暗暗叹气。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如果其他任何的孩子有着和他一样的童年,恐怕早就夭折了吧,他能活到现在,真是不容易。

    男人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最后坐在了池塘边的一块假山上,晒着暖暖的阳光,心里感慨,在外面飘荡了这么多年,如今,总算暂时安顿下来了。这几年来,过的真是辛苦的日子啊。为了训练那个男孩,自己可谓是煞费苦心,几乎用上了全部的心血。

    想着想着,他的思绪不禁完全飘回了过去,自己人生一路上的风霜雪雨,一幕幕的出现在了眼前。

    男人名叫王勇,是前中国特种部队的战士,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现在早已经退伍多年,这最近的十年,他便是一直和那个叫男孩一起度过的。

    王勇老家河南,世代务农,他是家里的老二,初中毕业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因为他从小身体就好,加上有股不怕吃苦的狠劲,各方面军事素质非常优秀,两年后调至王牌军第三十八野战师,后被部队推荐加入了特种兵训练营,在经历了残酷的魔鬼训练后,终于成了一名特种兵。

    中国特种兵的实力,在世界上绝对是前三之列。虽然武器装备没有欧美的特种部队那么花绡,名气不如美国的三角洲,绿色贝雷帽,英国的“哥曼德”、德意志的“捷豹”、以色列的“野小子”,但实战能力一点也不逊色。这和中国特种部队地狱般的训练,还有中**人不怕牺牲的作风密不可分。

    在特种训练营地里,王勇认识了一个人,一个睡在他上铺的年轻人,名叫墨言,来自浙江,看上去不怎么强壮,在王勇的观点里,甚至有些文弱,虽然他比自己大一岁,但王勇心里总称呼他为“江南来的小子”。

    然而,他当时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不大爱说话的江南小子墨言(王勇后来常说,这半天放不出个屁的毛病,是因为名字取坏了),在训练的时候,是那么的强悍。

    虽然王勇自认为自己很厉害,但他从来没有想到世界上还会有比自己强上几倍的家伙。刚到训练营,每天两万米武装跑,背着近60公斤的负重,简直把王勇这个肌肉强健的大个子累的够呛,直到后来才慢慢适应。然而墨言就象玩一样的跑完全程,还接着在王勇面前加练200个附卧撑,常常把他气的半死。

    在其他训练项目里,墨言的成绩也相当的好。王勇使出自己吃奶的劲,也最多拿个第二,第一永远属于墨言,这曾让年轻气盛的他很不服气。

    速射:300米开外的啤酒瓶墨言一枪一个,枪枪间几乎连个顿也没有,仿佛他只要凭着感觉就能射中目标。王勇只能做到200米的距离,再远的话,就得花时间瞄准一会;

    移动射击:墨言能在80公里时速的汽车上准确射中200米外移动的人靶,王勇10枪内总会落空四五枪,车速降到50公里他才有把握;

    攀岩训练:王勇要1小时才能徒手登上的悬崖绝壁,墨言只要半小时,好像还没出全力;

    徒手格斗:不提了……对付十来个普通壮汉没一点问题的王勇,在看似文弱的墨言面前,没有赢过一次;

    跳伞:虽然王勇不怕跳伞,但第一次在雷雨交加的夜晚进行400米低空跳伞训练时,他的腿还是打起了哆嗦,如果不是墨言一脚把他踢了下去,他还真不一定有勇气跳下去。说起来墨言也真是命大,有一次低空跳伞训练,因为飞机速度过快,把主伞刮成了几块布片,在那个高度,也没有时间打开副伞包,但这小子楞是通过调节那几块破布的角度,往一片树林飞了过去,最后被挂在树上,竟然捡了一条命。当然,对于这个被传为奇迹的事件,王勇的评价是,那小子命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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