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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武侠游记-第1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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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留香的思量不过一闪而逝,他绝没有想要出手阻止的想法。因为四罗汉的出手委实太快,而他们的功力,也委实太高。

    一个愣神的瞬间,下一刻,铁肩已经再次吐出好大的一口血来。整个人立在原地,紧紧的盯着那白衣大和尚,一动不动。

    “阿弥陀佛,……铁肩大师佛法高深,今日已修成正果,前往西方极乐世界,善哉,善哉!”

    而此时的木道人却是和江风遥遥对立,开口说法:“江少侠,武当派本无意与江少侠为敌,这一切,都是青龙会在幕后主使的结果。如江少侠愿意,武当派愿意与江少侠一道,共同对付青龙会,如何?”

    而江风却只是紧紧的握着自己手中的刀,将气机牢牢锁定了木道人和四罗汉,开口冷声说道:“青龙会……不过,木道人你认为,江风一向是一个不记仇的人吗?”

    “我可以告诉江少侠一个消息,用来换取江少侠的友谊,如何?”

    “说出来,我看看它的价值!”

    “邀月和怜星二位宫主恐怕不能轻松回到移花宫了,据说,青龙会此次出手,乃是想要生擒二人,用来威胁你!”

    “威胁我?我有什么好威胁的,难不成,是青龙会想要得到这柄小楼一夜听春雨?”

    木道人只是摇摇头,随即继续开口说到:“是为了镜主,对于青龙会来说,没有什么比未知的高手更为可怕。从镜主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开始,他的过去,全部都是一个谜,一个没有任何人知道的谜。

    而你知不知道,这一次,青龙会请动了什么人出手?”

    江风此时几乎没有任何思量的开口说道:“告诉我什么人,在哪里动手,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骨毒剑,燕十三!”

    燕十三这个名字一出,就连楚留香,也不由为之动容。

    与谢晓峰同为绝世剑客,燕十三,却与谢晓峰截然不同。同是一心向武,执着于剑,然而两人际遇却迥然两异,当三少爷已经名动天下时,燕十三还是只不过是一个脱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的浪子。所以,三少爷只会为天下苍生拔剑,而燕十三,只会为了自己,为了生存,为了剑而拔剑。

    但无论如何,却也绝否认不了一点,那就是他燕十三,实在是一名不亚于谢晓峰的当代绝世剑客。

    “燕十三是谁?”

    如果说天底下还有一名名震江湖,但却对燕十三一无所知的人物,那一定是江风。

    楚留香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略带尴尬的说道:“燕十三是一个杀手,也可以说,是这天底下最贵最可怕的杀手。据说他的剑法,已经可以和刚刚离去的神剑山庄三少爷谢晓峰争锋,而他生平杀死的四十七名高手,无一不是当世第一流的高手。”

    江风点点头,回过头,对着那木道人开口问道:“你可知他们现在在哪里?”

    “请动燕十三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况且,燕十三只对绝顶的剑客感兴趣。若非青龙会开出的筹码太高,只怕也请不动燕十三,若是我所料不差,他们应该会在荆州拖住邀月和怜星二人,等待燕十三出手。”

    江风点点头,忽然开口说道:“秋夫人,你也该出来见一见他们四个了,至于我,则要与诸位说一声告辞了!”

    一道黑色的人影缓缓走出,此时此刻,就连木道人和四个大和尚的目光也不由的投向对方。更何况,是札木合四人和楚留香呢?

    秋灵素看着札木合四人,开口轻轻说道:“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可惜,我再也无法报答你们了……”

    她的声音刚刚落下,嘴角已露出一丝殷红。

    “不!”

    仿佛风一般冲到秋灵素身边的札木合四人只来得及听到秋灵素最后留下的一句话:“不要掀开我的面纱,将我烧了吧!”

    她的手在说完了之后已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气力,一封信和一柄沾着血的匕首已经咣当落地。(。)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夺马() 
“驾驾驾……”

    烈日透过官道旁那交叉茂密的树林,将一道道散乱的光阴照耀下来。

    一匹快马,一名背着弯刀的白衣少年,正在管道之上放肆的狂奔。

    酷热的天,似火的骄阳挡不住少年急切的心。每当马儿想要偷懒的时候,他都毫不吝啬手中的鞭子。

    “镇远……扬威……”趟子手老赵吃镖局这行饭也已有二十年,年纪虽不小,嗓门却还是很冲,再加上中午打尖时喝了一二两烧刀子,此刻正卖弄精神,在前面喊着镖。

    就凭他们一杆“金枪铁剑旗”,再加上总镖头和副总镖头二人身上的几处内外伤。东南一带的****朋友,已没有人敢动“镇远”保的镖。

    但这趟镖却实在太重要,镖主又指定要他们师兄弟亲自护送,总镖头的风湿最近又发了副总镖头常漫天就只好又挂上他那柄二十七斤重的巨铁剑,亲自出马了。

    这一天的天气确实很热,就连知了,似乎都热的不想开口。常漫天掏出块青布帕擦了擦汗,岁月不饶人,他忽然发觉自己真是老了。走完了这趟镖也该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天气又实在太热,前面若有阴凉的地方歇一歇再走也不迟。

    “御……”

    一声勒马之音,再加上一连串马儿的哀鸣之音,下一刻,一匹看起来因为脱力而失控的马儿已经侧飞而来。

    “什么人?”

    “小心护着镖!”

    仿佛鹞子翻身一般,那马上的少年一个轻巧的转身,便已经落下马儿,看着地下已经彻底脱力的马儿,自言自语道:“又脱力了一匹,这鬼天气,马儿都不禁用了。”

    言罢,他目光随意的朝着镇远镖局这边一扫,目光忽然之间已落在了常漫天坐下的骏马身上。

    身为镇远镖局的副总镖头,常漫天每个月单单是薪奉,就足足有五百两银子。他坐下的马儿,虽然不是什么珍奇异种,但也是西域大宛国的上等良马。况且,镖师队伍因为押运花红的缘故,一路行来,速度并不是很快,是以,此时这匹马儿除了呼气有些频繁之外,还是精神的很。

    那少年嘴角挂起一丝笑容,随即对着那常漫天开口说道:“把你的马留下!”

    笑声,接连不断的笑声,区区一人,看起来,还不如那些三两结伴的打吊子的劫匪。居然胆敢大言不惭,一开口,就要他们副总镖头常漫天坐下的宝马。

    但常漫天却不一样,活的越久,他的胆子也越小,只要对方不是为了镖银而来,他情愿破财免灾。当然,自己坐下这匹价值千金的宝马自然不能拱手让人,否则,不仅仅是钱财的问题,还有他常漫天和镇远镖局的面子。

    走镖这个行当,很多时候,面子比手上的功夫更为重要,那是万万丢不得的。

    常漫天皱了皱眉,挥手拦住了后面的镖车,向趟子手老赵使了个眼色。老赵毕竟也是老江湖了,从常漫天第一趟走镖时,他就跟着做趟子手。

    老主人的意思,他当然明白,轻轻咳嗽了两声,老赵下了马,打起精神牵着马走过去,开口对着江风说道:“这位少侠,在江湖上混口饭吃都不容易,今天咱们副总镖头就交了您这个朋友,这匹马,就当是镇远镖局给您的见面礼了,如何?”

    一缕透过树梢的阳光挪到了少年的脸上,一双眼睛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但见得他摇摇头,开口淡淡的说道:“将那匹马交给我,我马上就走,否则的话,我可就不客气了!”

    “不客气,年轻人,说话口气不要太大,我镇远镖局走遍大江南北,靠的可不仅仅是一块牌子。”

    常漫天言罢,剑也出鞘。这柄白铁剑虽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却是昔年“铁剑先生”的真传。常漫天在这柄剑上、至少已下了四十年的苦功夫,否则,他又怎么能活到现在。随行的镖师也都亮出了兵刃,一口雁翎刀,一根练子枪一柄丧门剑。镖客们对付劫镖的绿林朋友,是用不着讲什么江湖道义的,也不必讲究单打独斗。

    “都不要动,我自己解决他!”

    常漫天言罢,将手中的长剑舞出一个剑花。剑花这种东西,但凡是江湖之中学了几年剑法,又不是特别愚笨的人,人人都能舞两手。甚至,很多人,比常漫天舞的更繁复,更漂亮。

    但常漫天手中的长剑却足足有二十七斤之重,剑花飞舞之中,却能够不给人丝毫的沉重之感。足见他的剑法已经到了举重若轻,随心所欲的高深境界。

    他常漫天已经好些年没有踏足江湖,他的白铁剑上的血迹早已干涸,而他的威名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的变成了人们的记忆。此时此刻,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岂非是一个最好的靶子。

    只可惜,常漫天的剑花刚刚舞完,下一刻,那少年的身影已经忽然之间消失在原地。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速度,几乎也没有人能闪避,常漫天狂吼一声,铁剑突然脱手飞出,他的人却已倒下。“夺”的声,铁剑远远的钉入道旁大树上。入木一尺。

    而常漫天整个人却已经跌落马下,他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做,只感觉自己的剑花舞到最后,一股沛然难当的大力自剑身之上猛然传来。下一刻,便是长剑脱手,自身跌落。

    “多谢你的马儿了,驾……”

    少年一夹马肚子,调转马头便朝着远处狂奔而去。而此时的常漫天这才反应过来,不甘心大声喊道:“小贼,留下万来……”

    “江风!”

    “江风?什么破名字?副总镖头,您没事吧!”

    江风那一下出手并没有准备伤人,所以,常漫天便绝不会受伤。

    但很多人的伤口却绝非招式所致,比如,常漫天的伤口,不在身上,在心里。

    “老了,老了,也罢,这一次走完镖,也是该洗手的年纪了!”

    “副总镖头,您怎么?别啊,这一次这小子仗着偷袭,下一次,等咱们镖局邀齐了助拳的兄弟,非要他好看不可!”

    “你懂什么,你知道他是谁吗?还想找回场子,那是找祸患啊!”

    常漫天言罢,看着江风离去的方向,开口说道:“魔刀江风,想不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第三百三十八章 可怕的燕十三()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因为地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馀地。

    他掌中有剑。一柄里****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

    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他这个人的也不多。他的人与剑十七岁时就已名满江湖,如今他年近中年,他已放不下这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这柄剑。

    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名声,有时就像是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脱的包袱。

    他来杀人,杀得是两个女人,很美丽,很有名,同时也很可怕的女人。

    但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他的眼里只有两种人,活人,还有死人!

    两道人影已经伴随着一阵阵倒卷的旋风而来,原本雪白的宫装长裙之上,此时已经沾满了血迹。

    但凡高手,对血迹都十分的敏感。只要有可能,杀人的时候,他们都绝不会给血迹溅到自己身上的机会。因为血迹如果溅到了身上,通常就会很难洗掉,而且,别人的鲜血,味道通常都不是很好。

    “这次居然只有一个人!”

    邀月看着来人,疑惑的说道,毕竟,无论是谁,只要不断的遇到一排接着一排前来送死的杀手。那么惯性的就会认为,下一次遇见的,必定还是很多杀手!

    “姐姐,小心……”

    怜星似乎已经受了伤,此时她的脸色之中已经出现了不少不正常的惨白与红晕。

    那个人实在太过安静,安静就好像一个死人一般,从他的身上,怜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生机与活力。但死人是不会杀人的,能杀人的都是活人。

    能够解释这种情况的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对方周身的气息已没有一丝一毫泄露在外。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江湖之中便一定会流传着他的传说。

    “你是什么人?”

    “燕十三。”

    提到燕十三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名字,燕七。燕七曾经死过七次,后来,她已不想去死第八次,所以,她叫燕七。一个人若是能够死七次,岂非已经是江湖之中一个骇人听闻的传说。

    燕七的时代过去,江湖之中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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