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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异世君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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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马车中传出一把动听的声音:“文伯,拿十个金币给这位公子。”

    “是,小姐。”文伯应了声,跳下车辕,拿出十个金币,用布包好,远远的抛给楚云。

    “谢了,这东西送给你们,能迅速回复所有战气与魔力,就当是交换的。”楚云接过钱袋,跟着丢出一个瓶子,里面放着一颗丹药,正是当初炼制回灵丹时,所产生的五颗丹王之一,原本他还舍不得,但是一来不想欠人情,二来,身上实在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那是?空间戒指!

    文伯眼神一凝,刚才睢得清楚,那确实是空间戒指,自从空间魔法失传后,只有那些身份尊贵的人才能拥有,眼前这个衣衫褴褴,连入城费都交不起的小伙子,竟然拥有空间戒指,这实在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再看看手中瓶子,这小小一颗丸子能回复所有战气与魔力?即使最高级的回复药剂都没有这种功效吧?

    将瓶子隔着窗帘递进马车,然后指挥车队向城门前进。这种事情,不是他这个赶车的老头能插手的,尽管马车里的人似乎对他很尊敬,但说到底,他始终是个仆人的身份。

    拿着十个金币,楚云慢悠悠的来到城门口,由于城门只开一半,因此进去的人需要排队,在楚云前面,还有几个挑着担子的农民,应该是进城赶集的。

    单人进城,只收十银币,带货物的,多收十个,小孩子收五个,按照银月的货币换算,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等于一万铜币,那守卫应该给他找回九十银币。

    等了一会,终于轮到楚云,拿出一颗金币交给守卫,那守卫眼神一亮,不声不响的放在口袋,偏偏头对他道:“进去吧。”

    “进去?还没找钱哪?”楚云一愕,随即伸出右手。

    “找什么钱?你就给我十个银币,快滚,不然将你当奸细拿了。”守卫脸色一沉,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那意思很明显,你要是安份进城就算了,不上道的话,有你苦头吃。

    “什么奸细,小爷明明给你一个金币,你丫的摆明想贪污。”楚云大怒,这十个金币可是用丹王换来的,进了城还得买衣服吃饭住宿,用钱的地方多了去,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贪污。

    “什么?本将军怀疑你是哥斯达帝国的奸细,来人哪,将他捉起来。”守卫恼羞成怒,大手一挥,一队约二十人的城卫队迅速赶过来,将楚云团团围住。

    “香蕉你大爷的,小爷怕你不成。”楚云手一扬,瞬间升起两个火球,此时他早已渡过护城河,打不过,开溜总不成问题,更何况,眼前这队士兵充其量就是强壮一点,大约也就战徒的级别,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怎么回事?闹哄哄的。”

    就在楚云正想大闹一场的时候,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正是那个叫文伯的赶车老头,车队停在城门不远处。

    守卫回身一看,立即换了个嘴脸,上前恭喜的道:“啊?是文老先生,是这样的,这小子在这闹事,本将正准备将他擒拿。”

    “哦?是这样吗?”文伯转头望向楚云:“小伙子,你不是要进城吗?怎么在这闹起事来了?”

    楚云不屑的道:“什么闹事,这丫的收了小爷一个金币,不找钱还说小爷是奸细。”

    “你胡说,你明明只给本将十个银币,何来金币,分明是敌国奸细,来呀,将他拿下。”

    文伯上前两步:“住手,达克将军,这只是一个金币的事情,何必大动干戈呢?不如这样,你就找他九十银币,然后由老夫垫上,如何?”

    “这似乎不合规距。”那守卫正想拒绝,忽然文伯走近他身边,低声道:“达克将军,凡事适可而止,这年轻人身上根本没有银币,只有十个金币,还是老夫给他的。”

    什么?这小子的金币竟然是文老先生给的?守卫一惊,这根本就等于戳穿了他的谎言,赶紧咳嗽两声:“既然文老先生说情,本将就放他一马。”说完不情不愿的拿出九十个银币丢给楚云。

    银币到手,楚云也不想闹大,收起手中火球,对文伯道:“文老先生,谢了。”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文伯轻笑一声,目送楚云入城,这才指挥车队缓缓穿过城门。

    维纳城并不算大,但是分岔路却极多,昏昏乎乎的从早上转到中午,楚云悲哀的发现,不但没有找到卖衣服的店铺,貌似还迷路了。

    “你大爷的的什么破城,没事建那么多街道干嘛。”感受到周围异样的目光,饶是楚云脸皮够厚,也不禁两耳发热,不得已之下,拉过旁边的一位老人:“请问老人家,这里哪有卖衣服的地方?”

    “公子要买衣服啊,你走错方向了,要在市集那边才有卖,从这里一直走,然后左拐,走到第二个路口再左拐,走到尽头后有条小路,从小路进去右拐,跟着。。。。。”老人滔滔不绝的讲了一分多钟,最后问道:“公子,你记清楚了吗?”

    记得清才有鬼了。楚云越听越迷糊,对老人道:“老人家,不如我给你十个银币,你带我过去如何?”

    “真的吗?真的给我十银币吗?”老人两眼放光。

第17章 将军血,英雄泪() 
呃,好像给多了。楚云有些后悔,不过既然话已出口,也不好意思再变卦:“请老人家带路,到了地方,自然给你十银币。”

    老人迟疑一阵,便向前走去,大不了也是白跑一趟,对他又没有什么损失。

    跟着老人七转八拐,也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耳边传来一阵喧闹,眼前的街道突然变得广阔起来,两边数不清的摊档,当中的小贩正卖力的吆喝着。

    老人继续前行,一边解释道:“这里只是集市外围,也就是地摊市场,里面才是店铺街,在那里是不允许摆地摊的。”

    穿过地摊街,再行十分钟左右,楚云眼前一亮,只见两边整齐的排列着一间间店铺,什么武器店,衣服店,酒档,应有尽有,就连街道都整洁得多。

    “公子,前面那间就是卖衣服的店铺了。”老人指了指前方不远的一间铺子。

    “好吧,谢谢你了老人家。”楚云拿出十个银币递给他,快速的向衣服店奔去。这一路上,不时有人对他指指点点,毕竟他的造型太突出了,着上身,几条碎布围在腰间,头顶扎着个奇怪的马尾巴,不像乞丐,倒像个野人。

    “欢迎光临,啊!!”店铺只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见到一道人影风风火火的闯进来,直觉以为是客人,待看清模样时,顿时吓了一大跳,情不自禁的惊叫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别过来。”少女脸色慌张,虽然隔着柜台,仍然不住的后退,双手死死的护着。

    他,这都什么事嘛,小爷就那么像吗?楚云发觉店外行人不时的将目光瞄来,顿时烦燥的丢出三个金币:“吵死了,快给我拿件衣服来。”

    “啊?你来买衣服?”少女一愣,稍稍放低戒备。

    “废话,不买衣服来干嘛,快点,呃,就那件吧。”楚云随手指了指旁边一套浅蓝色衣服,看那尺寸大小,即使不合身,也差不到哪去。

    少女将衣服拿出,放在柜台,指了指里间:“这套衣服刚好两个金币,更衣室在里面,公子要试试吗?”

    “当然要试。”楚云一把抓起衣服,一阵风似的冲了进去。三两下扯掉身上布条,将衣服往身上一套,束紧腰带,发觉除了袖子宽了些外,其地方正好合身,于是满意的走出来。

    “有鞋子没?拿双出来。”楚云也没有收回台上多出的一个金币,脚上的鞋子也磨得差不多了,一套衣服才两个金币,鞋子总贵不过衣服吧。

    等了半天不见回答,疑惑的抬头望去,只见少女两眼失神的盯着自己猛看,将手放在她面前摇晃几下:“喂喂?问你话呢。”

    “啊?你说什么?”少女回过神来,脸上泛起两片红晕,芳心砰砰的乱跳,暗想到,原来他长得这么帅。

    “鞋子啊,有没有,有就拿出来。”楚云有些不耐烦,这都快下午了,肚子正饿着呢。

    “啊,是,请稍等。”少女慌张的向里间走去。不一会就抱出几双鞋子:“这是新到的几种款式,公子看看哪种合意。”

    “就这双吧。”楚云挑了双蓝色长靴,跟衣服正好配套。

    “一共两金币六十银币,找你四十银币,公子还要点什么吗?”少女将四十银币推到他面前。

    “不要了。”楚云收起银币,抬脚走了出去。

    “欢迎下次光临。”少女看着他远去,心中泛起淡淡的失落。

    从衣服店出来,楚云便四处寻找酒楼,在经过一间装备店时,停下脚步,走了进去。

    这间店铺很小,没有衣服店一半大,里面的种类也不多,大约十件青铜盔甲,两件白银,而且标价高得离谱,最便宜的一件青铜盔甲都要三十金币。

    看了一会,楚云摇摇头走出去,别说买不起,就是买得起也不买,这种货色非但起不了多大防御,反而还降低了自身速度。

    佣兵酒吧?这里面应该有饭吃吧,旁边还有间佣兵公会,这又是什么?楚云疑惑的推开酒吧的门,那个叫大地战神的老头并没有跟他讲过有关佣兵的事。

    酒吧里面很热闹,四五个人围着桌子猜拳喝酒,不时爆出笑声,像这样的客人,还有十多桌。楚云的出现将他们注意力吸引过去,很快又转过头,继续谈笑生风。

    “请问要点什么?”在他出现后,一个少女快步奔过来,将他引向一张空桌。

    楚云虽然饿,却不知道这里有些什么,就指了指旁边那张桌子:“给我一瓶酒,随便来点吃的。”

    话音刚落,酒吧的门“砰”的一声被人粗鲁的撞开,紧接着一个扛着大剑,身穿银铠的大胡子走了进来,年纪大约三十左右,身后还跟着四个,一个灵士打扮,另外三个也穿着盔甲,应该是战士。

    “老板娘,来两瓶金麦,再上一盘火烧羊。”大胡子不理会周围的目光,找了张空桌,大咧咧的坐上去。

    柜台上原本在记账的老板娘,惊讶的抬起头:“哥达鲁,我没听错吗?你刚刚说要金麦?还要两瓶?”

    老板娘并不老,非但不老,还很年轻,若非身上散发着成熟的风韵,还真想不到她已嫁人。

    “哈哈哈,不用担心。”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一阵大笑,从腰间拿出一袋金币,摊在桌上:“刚刚完成个任务,赚了一笔,少不了你的酒钱。”

    任务?赚了一笔?楚云听得两耳一竖,赶紧将注意力集中过去,似乎看见了一条赚钱的路。

    过了一会,年轻的少女将酒菜送上来,楚云叫住她,低声问道:“小姐,请问哪里能接到能赚钱的任务?”

    “咦?公子难道不是佣兵?这里可是佣兵酒吧呀。”少女奇怪的反问,高调的声音将酒吧里的视线统统吸引过去。

    我擦,难道这破酒吧还非要佣兵才能进来?感受到数十道目光扫射,楚云脸一热,期期艾艾的道:“这个,我不是佣兵,我只是来吃东西的。”

    吃东西?

    周围先是一片寂静,接着暴发阵阵哄笑声。

    “小兄弟,你想赚钱吗?那就得先成为佣兵。”那个叫哥达鲁的大胡子似乎心情很好,拿着瓶酒晃悠悠的来到楚云身边坐下。

    “大哥请坐,小子刚从山里出来,什么也不懂,麻烦大哥帮忙解说一下,来,尝尝咱山里人自己酿的酒。”楚云不动声色的将手藏在衣服下,从戒指里掏出一瓶果子酒,那空间戒指能不还是的好。

    “咦,你这酒好像不错啊。”哥达鲁用力耸耸鼻子,果子酒发出的清香,比他手中的金麦子酒浓郁得多。楚云不失时机的为他倒上满满一杯。

    “嘶~~~好酒,够劲,入齿留香,下喉火热,他,老子以前喝的都是水。”哥达鲁一口吞了一杯,黑脸开始发红。

    够劲?不是吧,比猴儿酒差远了。楚云先是一愣,接着倒了一杯普通麦子酒尝了一下,呸呸,他大爷的,还真跟水差不多。

    “哥达鲁,你这是拆我的台吗?别忘了,你手上可是拿着金麦子酒呢。”酒吧老板娘不知何时离开柜台,走过来对楚云道:“公子,能让我尝尝吗?这顿酒菜,就当我请了。”

    “啊?你随便尝,自家酿的酒,不值几个钱。”楚云将酒推到她面前。

    看着老板娘满满的倒上一杯,哥达鲁那张黑脸竟然微微有些抽蓄,看样子很是肉痛。

    老板娘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浅尝一口,然后闭上眼睛,细细的品味,双频竟然泛起两片红晕,让人不禁想入非非。

    良久,睁开双眼,老板娘轻轻呼出酒气:“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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