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驾到-第4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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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血法师等级的不断提高,高登可以获得一系列新的类法术能力,或者换一个比较有特色的名字,叫做“血法术”。
之前,高登掌握了鲜血吸取、鲜血奥能,鲜血潮汐,血之特性等等一系列血法师的特殊能力。这一次升级以后,他又多了一种名为“鲜血创伤”的类法术能力。
这个能力一天可以使用一次,其描述为“血法师控制敌人的血液在体内沸腾翻涌,对范围内敌对目标造成伤害并且使其痉挛。未通过强韧检定,则禁锢状态。”
这个类法术能力。相当于一个强力的伤害兼控制法术。
随着掌握的法术数量越来越多,高登现在早就过了一招鲜打遍天下的时候。他现在对敌手段已经十分丰富,这个特殊能力对他的战斗力而言。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不过血法师一系的各种特殊类法术能力,还是有其独到优势的。使用这些能力不需要耗费法力值。而且正相反,相当多的“血法术”可以为高登补充生命力。在他开启了血法师状态的时候,也就相当于间接增加法力值了。
而且血法术直接作用与人体中的血液成分,这种攻击方式往往出其不意,诡异神秘,常见的法术防御手段,几乎无效。所以作为杀手锏和偷袭手段的话,血法术还是相当有用的。
查看了一下血法师的能力以后。高登依然将升级获得技能点全部平均分配给了法阵学、符文学、使用魔法物品、物品附魔、炼金术这五个技能。
在获得了本源与创造之盘以后,高登愈发觉得自己在物品制造方面有所欠缺。现实可不像这个虚拟的世界,他能够如同神祗一般随意利用各种。
在幻境中的一系列战斗,虽然不是在真实世界进行的,但是对于高登的大脑而言,这依然是一种真实的经历。他从战斗中所吸取的经验教训,获得的感悟,同样也是真实的记忆。所以就算是回到了现实世界以后,他的等级也不会啪的一下,重新跌落到十级。
关闭状态栏。高登把玩着手中的奈瑟金冠宝石,一边思考着一个问题。
虽然已经升到十一级,能够学习六环法术了。但是如今他要从什么途径去学习新法术。却是一个问题。
以前抱着罗伯。安泰洛大公的大腿,倒是没有这方面的烦恼。而且就算是大公过世以后,高登其实也有所准备。他在碧水城的时候,把那一面连通大公私人图书馆的落地镜子抢到手中,就是未雨绸缪,为将来做的打算。
但是问题在于,如今那一面落地镜还没有来得及被他修复,就被中了暴食之力的魔宠给吃掉了。
那么问题来了。接下来,他该怎么去弄到六环法术书呢?
要知道。六环法术已经属于“准高阶法术”的范畴了,绝对不是烂大街的货色。你可以在随便那个大城市的魔法商店里。买到一环二环的低阶法术。稍微拉一拉关系,也能够弄到三环法术书。
而抛开那些低阶法术。一个施法者——除了术士这种能够随着血脉觉醒而自动掌握新法术的异类之外,要想学习更高一个层次的法术,要么寻找一位老师,要么加入某个施法者组织。
高登以前走的路,算是第一种。有罗伯。安泰洛这位前传奇法师在,他绝对不愁学习新法术的途径。就算不能随便大公建立在某个异次元空间的私人图书馆,就是彩虹泉庄园里的公共图书馆,也让他获益匪浅。
不过现在嘛,这条路已经断了。
虽然元素皇帝陛下是一个可供高登去抱的新大腿,而且奈瑟都兰魔法帝国的最强大奥术师,也比安泰洛大公这样一位前传奇法师更加厉害,不过高登却并不想这么做。
高登不喜欢有求于人,更讨厌欠别人什么。对于他来说,等价交换要比平白施舍,更能够接受。
以前为罗伯。安泰洛大公效力的时候,他要去和兽人恶魔教徒这些敌人战斗。那现在如果为亚萨。奥古斯都效力的话,不知道又会面临怎样的状况。
亚萨。奥古斯都是很厉害,但是他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会更加棘手。
就是这一次击杀神孽,高登虽然一直表现得信心满满,而且最后也的确获得了完美的胜利,但是他为此付出的时间与心血,却一点也不少。
在实力还不足的时候,与远超自己这个层次的人打交道,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既然元素皇帝的路子高登不想走,那么就只能从其他渠道去学习六环法术了。
奥法联合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直接从其他六环以上的法师手中购买法术也可以。高登现在也不是一穷二白,他手中能够让法师们动心的珍贵材料,也有不少。
打定主意以后,高登定下的法术结束倒计时刻表,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刻度。
那些正在神孽尸骸上敲敲打打一脸兴奋的冒险者,化为一团银白色的细微粒子,无风而散。
坐在高登脚边的灰矮人特拉沃克、掰着指头细数任务报酬的骑士阿金翰、在一个墙角阴暗处打坐养神的武僧克里维西、西格丽德与维尼娅和艾妮亚,这三个聚在一起说悄悄话的女孩子……
高登的队友们也一个接一个化为银色的粒子消失。
然后,是他周围的景物,背靠的石墙,脚下的大地,都连续不断的崩溃解体,直至消散得无影无踪。
最后,高登发现自己身处在一片无尽的虚空之中。
这时候,一道传送门打开,元素皇帝忠实的仆人彭萨,临空踏步,来到了高登身边。
523 元素皇帝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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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祝贺你,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完成这项任务的。”老者眉毛微微一挑,唇角翘起。就算是神祗,他似乎也没有达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或者说,他觉得在高登面前,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喜悦之情。
高登耸耸肩,不发一言,只是将那颗奈瑟金冠宝石扔了过去。
彭萨接过奈瑟金冠,打量一番这颗金光灿灿的圆石:“很好,蕴藏的能量饱满充足,剩下的事情,就容易很多了。”
他微微颤抖的枯槁双手忽然在宝石表面微微拂过,就直接将一束如刺芒一样的暗红色细线给抽离出来。
那细线如同一条凶狠的毒蛇一样,在彭萨掌心里不断挣扎,仿佛要摆脱那束缚它的奥术能量。
“这是墨菲斯托的神力?”
“没错。”彭萨晗首笑道,“为主人塑造身体的时候,并不需要这种多余的东西,所以我自然就将它给剥离出来了。”
老者说完,看了一眼高登:“把你的本源创造之盘拿出来。”
高登没有多问,依言照办,不过对方要做什么,他大概已经知道了。
彭萨抬指轻弹,将红色细线送到本源创造之盘上。
本源之土从秘银圆盘上一跃而起,以其封绝一切的特性,将那红色的细线给牢牢禁锢起来。
“神孽的尸体主人他会将其好好处理掉,这一次不会再留下后患。而憎恨之神的那一部分神力,对于主人并没有什么作用,所以他想了想,觉得还不如废物利用,送给你好了。”
把神力看作是废物……也只有那位亚萨。奥古斯都陛下。能够如此任性了。
不过彭萨和元素皇帝都明白,以高登现在的实力,还远不足以操控憎恨之神死亡后所留下的全部神力。所以也只是将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就是之前高登通过天命首饰。从维尼娅体内吸取的那一部分憎恨之神的神力,交给了他。
要说这么一点神力用来杀人的话。确实没什么大用,最多能够当作是一种出其不意阴人的小手段而已。
但是对于高登的奥术研究,甚至以后晋升传奇的道路而言,这一丝神力,却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神祗是掌握了规则的凡人,或者说是规则本身的人格化身。在泰洛斯世界的智慧生物,要想让自己的力量进一步提升,达到“传奇”这一个层次。就必须要对规则之力有深入的理解。
如果把法师看成是科研人员的话,高登可以说这下子得到了一个极为珍贵的实验样本。
“另外,主人他在山中留下的一些又笨重又没什么大用处的东西,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全部拿走。唔,其中也包括那颗已经有部分损坏的秘瑟能核。”
元素皇帝陛下大约就是一种搬家之前把不需要的老家具送人的心态吧。
“主人重新塑造了身体以后,有许多事情要去做。而且,这座浮空城太过破败不堪,也不适合再居住了。那些过于老化的实验室,根本满足不了主人的需求。另外。主人他要去外层界旅行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那个问题的方法。”
外层界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除了主物质界以外,其他的位面都可以看作是外层界。高登看彭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一改之前轻松微笑的表情,神色趋于凝重,便知道亚萨。奥古斯都想要解决的问题,恐怕不那么简单。或许跟一个纪元以前毁灭了魔法帝国的那场庞大的源能潮汐有关系。
“年轻人,下一次我们再见面之时,恐怕已经物是人非,大有不同了。主人他让我拜托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见彭萨脸上写满了经过时间磨砺的沧桑,高登也不禁面容一肃。
“帮主人留意一下,他女儿的消息。”
“这……”高登本以为对方一脸认真拜托自己的事情。是攸关国家存亡文明兴衰甚至世界毁灭的大事,结果哪想到是对方的家庭私事。
“我还以为陛下他没有子嗣呢。”新晋十一级法师苦笑道。
“就算是再贫瘠的土地。如果勤奋耕耘的话,依然会有收获的。这只是一个概率问题。”彭萨嘿嘿一笑。“法师实力越强,诞生后代的机会就越小,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就连主人他自己,都一直深信不移,以至于自己有一个女儿这个消息,直到很多年以后才得知。”
呃,这种又送法宝又送秘籍,还附带一个美貌女儿的白胡子老爷爷剧情,似乎有点熟悉呢……
不过仔细想一想的话,元素皇帝陛下的那个宝贝女儿,再怎么样也是上一个纪元出生,如今恐怕已经至少一千多岁了。
彭萨并不知道高登此时心中正在纠结这种细节问题,说道:“主人这个女儿的母亲,是一位日精灵公主。”
他一抛出“日精灵公主”这个身份,高登立即就明白,为什么元素皇帝陛下很多年以后,才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
奈瑟人和日精灵之间,那可是不死不休永世为敌的关系。当初两大文明争夺主物质界霸权的战争极为惨烈,死伤枕藉,城市与村镇损毁的不知凡几。最后,日精灵一手建立的伟大帝国分崩瓦解不说,甚至还被迫整个族群一起撤离大陆,远遁永恒群岛。
直到第四纪元208年,这些精灵中最高贵的一支,才再一次把自己的足迹踏上了大陆。不过这时候,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的影响力,已经微乎其微了。
既然双方的关系势同水火,那么当时虽然还不是奈瑟都兰魔法帝国开国皇帝,但也是一名大奥术师领主的亚萨。奥古斯都,如何与一位日精灵公主勾搭上的,其过程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要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苦情戏,要么就是强抢民女,之后日久生情的段子。唔,至于“日”是个动词还是名词,那就只能自己领悟了。
不过依高登对于亚萨。奥古斯都本人以及奈瑟大奥术师这个群体的了解,多半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524 回到现实()
彭萨对主人的那点风流韵事倒是没有保留,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高登。
实际上,事实的真相与高登猜测的两种可能性,都有关系。
那位传说中的日精灵公主,叫做芙蕾雅。金瞳,是统治日精灵帝国的末代皇帝亚特兰。金瞳的小女儿。
这位小公主的样貌自不必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类的词语用在她身上,都显得苍白无力。吟游诗人们每天都在绞尽脑汁谱写新的歌曲去赞美芙蕾雅,每一个有幸目睹了小公主娇颜的年轻男子,无一例外的会在当夜失眠。这位小公主每一次出行,帝都居民们都会自发的用鲜,最娇艳的花朵为这位小公主铺就一条五彩缤纷的繁盛道路——即便是在冬天,也是如此。
如果说金瞳家族是整个日精灵帝国上,最耀眼的皇冠。那么芙蕾雅就是这顶皇冠上,最美丽的一颗珍珠。
也许以上对于芙蕾雅。金瞳的叙述有夸张之处。不过那位小公主是个千年难得一见的美人儿,是确凿的事实。
然而,在整个日精灵帝国的人民看来,最悲惨的事情还是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