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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快穿女配有毒:男神专宠手册-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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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来准备自己默默在厨房把贴锅底得粥吃了时,却见沈乔安将锅底的粥都盛到了碗里,同样端上了桌。

    妻主光吃那一碗不够吗?路长歌楞了下,看来他又只有饿到中午了。

    却不想沈乔安拿了两双筷子放在桌子上,见他还愣在原地,笑道,“怎么还愣在那里?快过来吃饭啊,今天的粥很香。”

第582章 妻主在上我在下3() 
说起粥,其实不过是水里加了几颗米罢了,说汤还来得更为贴切。

    路长歌万万没有想到,沈乔安会让他上桌吃饭,以前不是都让他蹲厨房吃的吗?

    战战兢兢上桌后,路长歌一直低着头刨稀饭吃,酸菜都不敢去夹一下。

    沈乔安看着她碗里的一小口水粥,皱了皱眉头,吃这么少怪不得身体会这么弱!

    喝了几口汤,碗底全是饱满泡涨的小米,沈乔安全部都倒进路长歌的碗里。

    抬头便接触到对方惊讶的眼神,沈乔安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吃饱了,这些都吃不下了,你多吃些。”

    “快吃啊,不吃倒了多浪费啊!”沈乔安哄着他将碗里的米全部吃完,还不时夹几筷子酸菜到路长歌碗里。

    等路长歌喝完碗里的汤,吃完碗里的酸菜,满意的听到路长歌打了一个饱嗝后,沈乔安便开始收拾起了碗筷。

    路长歌面露恐惧,连忙上前,“我来吧,妻主好好休息就是。”

    “你坐在那里休息就是,我来吧。”沈乔安说着推开他的手,端着碗便去了厨房。

    两个人吃饭也就两个碗,沈乔安没两下就洗完了,等出来时便看到路长歌还站在原地不住的抽泣。

    沈乔安心里一紧连忙上前,手伸了伸想去握住他的肩膀,却被路长歌惊恐地躲开。

    原主到底混账到什么程度,让路长歌这么怕她?

    “长歌,你怎么了?”沈乔安尽量微笑着用最温和的语气和他说着话。

    “妻妻主是不是今日就要把长歌卖到花香楼,所以才对长歌这么好的?”路长歌越说越害怕,连忙跪下不住的磕着头,“求求妻主不要把长歌卖去花香楼,长歌愿意做什么事,以后夜晚也不会拒绝了妻主的。”

    “求求妻主不要把长歌卖去花香楼。”

    沈乔安见路长歌反应这么大,连忙上前扶起哭得撕心裂肺的瘦弱人儿,他得手因为长期做活皮肤有些粗糙,但是手腕以上的皮肤却光滑细腻。

    路长歌底子极好,皮肤楞滑,五官精致,若不是太过瘦弱,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平湖镇算是最漂亮的男子了。

    他这一哭起来,我见犹怜,哭着沈乔安心都一抽一抽的疼,扶起后就把他强制地搂在怀里。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把你卖去花香院了?”轻拍着路长歌的背,沈乔安轻声哄道。

    花香院就是专门为女人提供小官的地方。

    “就,就是前几日妻主喝醉酒说的。”路长歌哭得声音有些哽咽,断断续续的回答道。

    沈乔安一愣,笑道,“喝醉酒说的胡话你也相信?”

    路长歌听了后有些害怕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注意到自己从未被妻主这么爱怜地搂在怀里,脸一红,便挣扎着出了沈乔安的怀抱。

    “我该去编簸箕了。”路长歌低着头,小心翼翼说道,就要去院子里。

    “不用,以后家里开销、生计的问题都由我负责。”沈乔安却是摇摇头道,现在她才是当家做主,顶起一片天的人,怎么能让长歌再去劳累?

    “既然妻主不打算把我卖去花香院,那为何对长歌会这么好?”路长歌紧张地搅着手指问道。

    “你太瘦了,应该好好养身子,这样才好生养!”

第583章 妻主在上我在下4() 
妻主是想让他给她生个女儿?路长歌震惊地抬头,心里却越来越害怕,要是她身子不行,怀孕不上怎么办?

    要是他生不出女儿怎么办?

    沈乔安看着路长歌震惊的脸,一时有些尴尬,“我先想想该去做什么能挣点银子。”

    沈乔安摸着脑袋,看着自己比较强壮的身子,种田?

    她回忆起这个世界不论是工业还是农业甚至文明都很匮乏,这个世界也没有皇帝,官最大的人就是城主,一个城分下来有好几个镇。

    她们所在的平湖镇就是鸿城最贫困的镇,每家每户吃饱都是问题了,更别说是其它。

    所以种田似乎是最好的养家糊口的办法,她记得家中还有一亩还是两亩地,一直荒废着,可以利用起来。

    但是种田那是往长远了的打算,收获也要一些时间,现在家里米缸见底,身上也没有铜板银子,短暂的温饱都不能解决,那她该如何才能先填饱肚子呢?

    这让沈乔安想起了平湖镇后面的深山树林。

    深山树林在这个世界是个很危险的存在,因为许多人不知道如何打猎,也没有打猎的工具,很多人虽然有心想进山带回些野兽,却经常有去无回。

    久而久之,便再也没有人敢再进山了。

    沈乔安眼睛一亮,连忙去院子挑了一根坚实又有韧性的竹条,将其弯成一个半圆,然后将裤腰带那根有紧松度的带子抽了出来,套在竹条的两端。

    虽然比起皮筋差了一些,但是威力算是不小了。

    路长歌在一旁看了好半天,都没有看懂沈乔安在做什么,直到沈乔安将削尖了的竹条备好准备往深山走时,他吓得脸色都白了。

    “妻主,深山里危险,你别去!”

    沈乔安看着他消瘦的脸,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一个人带着简陋的弓和许多削尖了的竹条去了深山。

    路长歌担心了一上午,坐力难安,连活也没有兴致去做,沈乔安是对他不好,但是那是他的妻主啊,要是他的妻主死了,他该怎么活?

    临近晌午,路长歌正准备去镇子口等沈乔安,还没有出门,她便满载而归了。

    沈乔安带回了一只肥沃的兔子,一只矮小的野鸡,身上都插着竹条,显然是被伤了后才被抓住的。

    “这是兔子和山鸡?他们跑得那么快,妻主居然会抓到!”路长歌惊讶的看着沈乔安手里的东西,在心里惊讶道。

    这兔子和山鸡他只在市场上见过,一两肉还要好多个铜板呢,那可能买好几斤小米了,贼贵!

    妻主居然上一次山就抓到了,好厉害!

    路长歌心里的沈乔安,第一次从不学无术什么都不会的形象,发生了一些改变。

    “这只鸡肉拿来炒着吃,骨头拿来炖汤给你补身体,这只兔子拿去市场上卖,长歌你觉得呢?”

    沈乔安一手提着鸡,一手提着兔子眼睛亮闪闪得朝路长歌问道。

    “好好。”路长歌受宠弱惊,连忙点头道好。

    这种事情原主向来都是不会和他商量的,这么贵的肉也从来不会分给他吃,所以沈乔安一时问起,路长歌心中就害怕了。

    妻主这是在试探他会不会和妻主挣吃的吗?

第584章 妻主在上我在下5() 
沈乔安对于路长歌心里想的这些全然不觉,将兔子关进院子很多年不用的笼子里后,她便开始收拾起这只山鸡来。

    别看这只鸡长得瘦小,扒了毛里面的肉多的很,看来这次她和长歌是有口福了。

    沈乔安的一系列举动却是将路长歌给惊着了,往日这位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今日动作怎么这么熟练?

    杀鸡、放血、淋下滚烫的开水,然后开始拔毛,动作一气呵成。

    更让路长歌惊讶的是,进了厨房沈乔安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她让长歌乖乖烧火就好。

    沈乔安利用两个灶,一个煮鸡汤,一个用来炒菜,先是炒了个鸡杂,然后用一部分鸡肉炒炒放点盐,最后煮了个鸡血旺,盛上一大碗鸡汤,两人就开始吃午饭了。

    “炒菜没有辅菜,佐料也不齐,油也不知道是什么油不香,今天你先将就吃着点,晚上我再给你做好吃的。”沈乔安给路长歌夹了一筷子鸡肉,又遗憾道,“可惜家里米也没有,多吃菜,吃了菜再喝鸡汤。”

    路长歌看了看桌子上的菜,真的好久都没有看到过这么丰盛的菜了,有多久了?三四年了吧!

    看着桌子上的鸡肉路长歌忍不住的吞吞口水,最后还是将碗推到桌子中间,“妻主,这些都是你的,长歌不能贪嘴吃了妻主的食物。”

    他记得刚嫁给沈乔安那会,晚上饿得不行,将炕上放了几天的素饼啃掉后,妻主第二天就将他暴打了一顿,那时腰上的伤最严重,现在都还有疤痕呢!

    如今桌子上这么多的肉,她是万万再不敢逾越吃掉的,否则怕是小命都要没了。

    沈乔安表情完全是懵逼状态,但是见着路长歌那种想吃却不敢吃的表情,她又似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叹了口气,沈乔安半是威胁半是诱哄道,“你不吃我就把你卖到花香院去!”

    “你乖乖听话,把这些菜都吃了,我就不卖!”

    路长歌听了沈乔安的话果然面色一白,身子猛然顿住,然后慢悠悠地拿了筷子开始扒碗里的饭。

    看到路长歌总算开始吃了,沈乔安高兴得又给他夹了快鸡肉,路长歌以为沈乔安要打他,吓得手都哆嗦了下。

    路长歌只吃饭不敢夹桌子上的菜,沈乔安就一直给他夹菜,直到对方将满满的一碗饭吃完为止,沈乔安才起身去看锅里的鸡汤。

    盛了鸡汤,加点盐,再撒上点葱花,沈乔安便端给了路长歌。

    她没敢盛太多,因为路长歌一直以来吃的东西都太清淡了,一下吃这么多油得不仅身体,胃肠道也受不了。

    看着路长歌颤颤巍巍得喝下后,沈乔安满意的收了碗。

    这次路长歌抢着洗碗,沈乔安没有拒绝,她今天忙了一上午加一个中午,真的是累坏了。

    回了她那个破败的卧房,沈乔安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睡了大概半个时辰,沈乔安便起来了,伸了伸懒腰她准备将早晨打猎得到的那只兔子拿到镇上去卖,

第585章 妻主在上我在下6(原)() 
和笼子一起沈乔安便带着那只肥沃的兔子,去了镇里最繁华的街道。

    沈乔安当然不会傻得到街边叫卖,大多数人都是不会买这么贵的兔子肉来吃的,他们大多吃的都是最便宜的猪肉。

    她直接去了街道上最大的饭店,说是饭店其实也不过是两间铺子,但是在平湖镇来说就是很大很有钱的饭店了。

    将兔子提着找了饭店的掌柜,掌柜的见了居然是兔子很是热情的迎了上去,开价五十,最后沈乔安以五十二铜板的价格卖了出去。

    掌柜的依然很高兴,一只兔子做成熟食,分成一盘一盘的那可是能卖好多钱,平湖镇几个有钱的人不就喜欢吃兔子肉吗?

    嘱咐好沈乔安下次要是还有兔子,还给她带来后,便将沈乔安送出了店铺。

    沈乔安荷包里突然多出了五十二个铜板,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想起路长歌身上那件洗了穿,穿了洗缝缝补补不知道多少次的衣服,沈乔安便想去扯一匹布回去给长歌做新衣服。

    布匹店的布有很多材质的布,不同材质手感的布颜色也不尽相同,沈乔安选的有些眼花缭乱,想起长歌性子素净,想来是不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的。

    便选中了一款淡蓝色的布匹,虽然花了十个铜板,的确有些贵,但是老板说这布穿着舒服,做成任何样式的衣服都好看,穿着显气质,沈乔安便买了。

    买完了布后,沈乔安去买了些做菜用的佐料,花去的钱不多,买齐了也才五个铜板,够他们用很久的。

    接着沈乔安又去了种子店,将容易繁殖和生命力顽强生长周期短的作物买了好几样回去,未来几天他准备一边打猎对付温饱,一边种田。

    这样赶在今年年底寒冬来临前收成一次,存下点钱,好度过个好过一些的冬天。

    她记得往年春节,原主都是啃地瓜度过的,真是太寒酸了

    带了种子后,沈乔安又去米店买了十斤米,东西实在太多,沈乔安又买了一辆手推车,这个手推车以后用到的地方极多,不仅收成时能用到,以后买东西卖东西也能用到。

    在集市上兜兜转转,沈乔安买的差不多了,临回去之时,沈乔安在街边买了几块桂花糕,绿豆糕,以及瓜子,和糖块。

    这个世界上的男子大多都喜欢吃这些零嘴,路长歌也是的吧?沈乔安这么想着便高高兴兴地推着一车的东西满载而归。

    “哟,这不是沈家女吗?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赌钱赌赢了发了吧?”

    “罕见啊,居然突然这么有钱买这些东西了!”

    沈乔安推着车子回镇子边上的家,边走一旁便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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