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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天赐阴缘之鬼夫送上门-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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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但是他却有一层无形的软刺,谁也走不进他的心里。

    这样的人都是薄凉的,但是他却对我很好。地狱很大,我不知道这里是第几层,然而这种地方,用膝盖想都知道物资是匮乏到了什么程度。我问过阿仁他平时吃什么,阿仁说他不吃东西,伴伴也不需要吃东西,一旦嘴馋得狠了,外头拔一根无毒的草含在嘴里也是一场美味。

    可是他给我带来了鲜活的鱼。我不知道他跛着脚走了多久走了多远,那条鱼最后却一定是进了我的肚子。我现在浑身都是伤,没法下厨,阿仁厨艺没法见人,也就只好让伴伴动手。这才几日的功夫,小家伙做菜的功夫精进得可怕。

    “我的伤没有大碍,阿仁你明日就不要出去了。你这样多累啊。”我对着阿仁说道,转了个身就坐了回去。“你们收留我,我就已经很感激了。等我以后出去了,我一定会也带你出去走走转转,看看今天的地府和人间是什么样子的才好。”

    我心疼阿仁,却更加想要回去。见余江蓠,然后,报仇。

    阿仁也在我身旁坐下,不曾去动桌上用那稀少的一点劣质茶叶泡出来的汤水,他悠闲地靠在身后的墙壁上,淡淡地说,“我在这儿已经待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了,为了你出去走走也好。这世间多少变化,在这儿,大概也会有变化的。”来往的妖魔鬼怪甚至神仙都不在少数,新的人带来新的变化,地狱在受灾的同时,也伴随着新的挑战。

    外头的风声大了一点,我裹紧了身上的宽大的男士长袍,还是觉得有点冷。这地狱里头的气温变化之快简直是我闻所未闻的。清城在山里,山里的气温变化也不过是早晚之间,然而这处则是不分昼夜,不分时间的片刻之间。前一刻还热得大汗淋漓,下一刻就可以冻得你连热身操都抖不起来。真是太可怕了。

    我本来还抱怨过,阿仁的一句“你以为来地狱是来享福的吗”瞬间把我怼了回去。身在地狱的人,除了倒霉的我,还真的算是所有人都犯了罪过,被判决下了地狱来的。

    不对,除了这些犯人,还有一个,和我一样不是有过错的人也在这里。

    我搓了搓手,有些夸张谄媚地朝着阿仁笑起来,标准的八颗牙齿笑容。“那个,阿仁,我想打听一下,你知不知道地藏菩萨?”以前整天在超市里看地藏菩萨,甚至还和余江蓠一起靠在地藏菩萨身上过,他老人家说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经典名人名言,被阿仁一提醒,我还真就想起这位住在地狱里的老人家了。

    没准地狱就是一个迷宫,而地藏菩萨知道这迷宫的唯一出口呢。

    被我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阿仁罕见地有了强烈的精神波动。他脚下一点,那把小板凳带着他一起离开了我一米远。我伸着手,半杯茶都泼出去了,却还是苦于手短,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之前听过,地藏菩萨在地狱的消息,但是我从未见过菩萨。阿浅,对不住,只怕我是帮不了你了。”

    失败了。

    我垂下手臂,撕扯过程中,明明已经好了的伤口却在我的精神上隐隐作痛,我揉着手臂,也没有多少难过的情绪。这本来就是灵机一闪,有好处自然是好的,没有得到消息,也无所谓。

    “没关系,阿仁你别放在心上。”我研究着身上衣袖的纹路,这简单的纹路也好看得紧,比我的衣服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来到这里,本就与黄泉有关。要不是伤口没好,我之前喝下去的麻醉剂竟然在几天之后有了反复,我早就跳到黄泉里游泳跑走了。

    我们两人都不是多话的人,坐在一起难免尴尬。我刚从我轰轰烈烈的跳河计划中回过神来,正苦于不知找什么话题让我和阿仁都可以聊聊的时候,伴伴拯救了我。

    小家伙抱着一锅子看不出来颜色的汤,站在房子里面,对着我们大声喊道,“阿仁,阿浅,你们该回来吃饭了!”

    “好的,我知道了。”我站起来,把小板凳放到屋檐下面,免得忽然下雨打湿了,朝着屋子里面就走。阿仁跟在我的身后。

    坐到了饭桌上,我一个人喝着味道“醉人”的鱼汤,伴伴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生怕我浪费了他的心思。阿仁闭着嘴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216章 风留夏(二)() 
我正喝着汤,伴伴忽然递给我一根我不需要的筷子,怀着某种期待问我。见我还有些疑惑,伴伴急忙解释道,“应该是一本爱情小说,是个女作家写的,我猜想,应该正好是你这个年纪可能看过的,我就随便问一问。”

    我咽下嘴里已经被挑了刺的鱼肉,仔细想了想,我发现我还真的看过这本书。

    确切的说,这本书在出版之初,名字应该是叫做《清风留夏》,但是作者本人也不知道是处于什么考量,后来再版的时候,名字就变成了《风留夏》。当初我念初中那会儿,正好是这种出版读物大肆兴盛之时,看网络小说还没有成风,大批的纸质书稿放在书店里,被拆了包装,中学生们走过去一待就是一整天。

    我拿到的那本《清风留夏》已经是本斑驳的老书了。而崭新的《风留夏》放在这本老书旁边,像是要把这最后的一点空间也挤占个够。

    一提起《风留夏》,我就想起魏佳。魏佳高中那会儿也推荐我去看这本书,说这是本可以流眼泪的书,青春文学一提起来就仿佛有种悲痛的意味。她还不知道,我早就看过了。

    现在想来,当初抱着故事不撒手的我和魏佳,好像还有点傻乎乎的可爱。

    然而伴伴不允许我再回忆过去了,他伸出小手来拉扯我的衣袖,圆乎乎的小脸上带着点显而易见的渴望。

    “阿浅,好阿浅,我都天天给你做鱼汤喝了,你看,我把刺儿都挑干净了,就为了给你做汤呢。你能不能和我讲讲,《风留夏》,它到底讲了什么?”

    我又咽了一口鱼肉,还真是,这汤的颜色不咋地,味道不咋地,汤里的材料的味道却非常鲜美。也许这就是伴伴的天赋吧。

    “你怎么忽然想到这个故事了?能告诉我吗?”伴伴的语速不断地加快,要不是我适应过奶奶念咒,还有高三老师讲话的语速,还真的不能一时间听懂伴伴在讲什么。

    我挥了挥手,有点茫然。

    “别提了,我初中时候看的书,现在能记得的已经不多了,伴伴你要是真的想知道,等我出去了,我去家里的仓库里把书本给你翻出来。”那本书我当初嗨掏钱买了呢,谁知道过几年网络就这么发达,连本纸质书,都可能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了呢。

    “别啊,我就想现在听,阿浅,你是个好人,你这么漂亮,你想想你肯定就会记得的,阿浅你想想嘛……”伴伴不遗余力地扯着我各种撒娇,一定要叫我松了口才好。

    我想了想,也对,谁知道我以后出不出的去,就算我有那个信心,我想伴伴应该也不会相信。心里头那个惆怅啊,不知道该朝着谁发泄才好。

    阿仁这时候出了声。他先是把伴伴的爪子从我的衣服上拿下来,我衣服上大大的两个湿漉漉的手印表明了伴伴此刻的紧张。伴伴搓了搓胖爪子,身上的肚兜也动了动,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气呼呼地瞪了阿仁一眼。

    阿仁没动静,就像是没看见一样。他笑着给我倒了杯水,一滴都没有洒在外面,非常适宜的一小杯水。那清瘦的手指推着水过来的时候,也仅仅是手指尖儿碰到了茶杯的杯面。

    “鱼汤的口味应该是偏咸的,阿浅你先喝口水吧。”

    我端起茶杯,下意识地喝了一口。有个事儿阿仁还真没说错,尝了口鱼汤的我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味觉现在是否正常了。可是除此之外,我总觉得阿仁有话没说完。

    我的眼珠子一时都黏在了阿仁的身上,阿仁眯弯了一双眉眼,冲着我微笑。“阿浅,伴伴是几年前来地狱的,一开始的时候简直就是小魔王,心里头有个人,他总是想要出去。被鬼差们教训了一顿,这才老实了……”

    “喂,阿仁,你不要揭我老底啊!”伴伴跳了起来。

    “我哪有那个闲工夫,你还有多少老底可以揭开的。伴伴,看看你这样子……”阿仁欲言又止,瞅了瞅伴伴的小短腿儿。伴伴的小脸红如苹果,气呼呼地坐下了。

    我捂了捂嘴巴,肚子忽然又饿了,嘴里的鱼肉也鲜美了起来。

    “不说伴伴,就算是你,也无时无刻不再思念着远方的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带来他想要的消息,谁不会高兴期望。阿浅,将心比心,在地狱之中的日子已经足够辛苦,你就当,给这小子弄件遮身的衣裳吧,让他满足一会儿。”

    他说完话,站起来就走了,一点儿都不管自己说完话的后续发展了。

    我眨巴眨巴眼睛,这事儿被阿仁一说,还怪有趣的,伴伴那么可怜,连条裤子都没有,满足他一下也没事儿。我闲得无聊,而伴伴,又渴望得可怕。当初纸质书稿的故事都是我们一遍一遍看过去的,比起上了高中和大学之后看的网络小说,我还真的就之回想得起来那几本纸质书。

    “我想想吧,伴伴别急,我先吃着饭捋捋。”苦中作乐,总比一直愁眉苦脸要好得多。

    等我吃好饭以后,伴伴不知道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上了哪儿去,他弄来了一件大人才穿得进去的长袍,盖在自己的屁股底下,昂着小脖子。

    我看着看着就乐了,这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什么区别。看在伴伴那么用心的份儿上,我就仔细想想吧。

    “伴伴,我记得《风留夏》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故事现在与以前穿插得来回尤其之多,我看的时候,还是很乱的,现在自己这么一捋,反倒清晰了不少。

    故事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叫杨凌风,还有一个叫夏苕。

    夏苕是一个当下最红的知名写手,住着豪宅,有昂贵的衣服和最好的食物,但是她依旧过得不算幸福。家人居住的地方离她太远,她现在长期失眠,连个谈话的人都没有。

第217章 风留夏(三)() 
今夜还是睡不着觉。空调的运作带来呼呼的风声,风声很大,安静下来的只有她一个人的室内,这种微小的风声就变成了烦躁的噪音,她想了想,又翻了个身,捂住自己的耳朵。

    一个小时以后,夏苕还是醒着的,她无奈地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决定先去修改出一点稿子来。结果自己白天时分整理好的稿子,因为放在空调底下的缘故,被空调吹得漫天乱飞。

    她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开始弯下腰捡东西。把桌子上乱糟糟的纸片全部清空,桌上摆着的唯一一支钢笔就凸显了出来,上面有着小孩子才喜欢的花里胡哨的廉价图案,这和那张昂贵的书桌还有桌上的摆件都完全不同。

    夏苕的反应却很大,她手上的稿子再一次落地,而她本人的眼睛忽然就流出了眼泪。

    这支钢笔就像是一把封存的钥匙,那个刻意被遗忘的角落忽然就波涛汹涌了起来。

    夏苕的童年过得非常平淡,也可以说是不幸。脾气糟糕的父亲,只懂忍耐的母亲,她从来没有那么渴望过离开家,上学是个不错的途径。所以她非常努力地考上了只有住校才能上学的重点高中。

    再然后,她遇见了一个男孩。

    沉默寡言的夏苕的新同桌,是个出乎她意料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开朗的男孩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男孩子就非常绅士地帮她搬了书桌,还礼貌客气地介绍了自己。

    “同桌你好,我叫杨凌风。从今天起,我们两个也要相互扶持哦!”他对着夏苕眨了眨眼睛,青春的气息开始蔓延,而夏苕身上更多的,则是一种行将就木般的死气。

    夏苕低着头,抱紧了领到的新书,木然地点点头。人都是一样的,杨凌风只是没有表现出他的另一面吧。夏苕这么想着。

    然而事实并没有向着她想象的方向发展。杨凌风真的是个挺善良热情的男孩子,一到下课,他这里必定是风起云涌之地,夏苕起初还不耐烦,却被杨凌风撒娇弄得没办法,最后也适应了这种喧闹。和同学们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有一次上体育课,夏苕先离开了队伍,老师说的自由活动,她就去了学校的一棵百年大树底下的草坪上坐着发呆。昨天回去,夏苕听见的又是一顿打骂,她的心情已然不能再待在操场上了。

    电视剧里的主角们坐在草坪上,漂亮的人和碧绿碧绿的草坪,画面构图都很好看,充满一种诗意的美感。但是当夏苕自己坐下来的时候,草皮的尖锐的草尖儿愣是扎在了裤子上,甚至是如坐针毡的错觉。

    这种美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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