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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快穿攻略:备胎逆袭记-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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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还对着她在笑,一时间连身上的伤痛也减轻了不少。

    “云妈妈,这个小女孩以后就跟着我了。”

    “是,是,是。恋歌姑娘您说了算!来人,还不帮她收拾一下,送姑娘房里去?”

    恋歌道:“不必了,你们都退下吧。楚澜给她收拾下,晚点来见我。”

    楚澜点了点头,牵着香浮的手就走了。

第112章 花魁(2)() 
香浮一边洗着澡,一边问楚澜。“姐姐,刚才的那位姐姐是谁啊?”

    楚澜笑着说道:“那位啊,可是天上人间的头牌,这扬州府内的花魁,叫恋歌,曲恋歌!”

    原来叫恋歌啊,好名字!

    “那恋歌姐姐好相处吗?”

    楚澜道:“姑娘很好说话,对我们也好。在天上人间,就是连几位妈妈都要礼让姑娘三分。你跟着姑娘,是你的造化!”

    香浮对那个绝色美人不由好奇起来,既然都像他们说的那么好,为什么会沦落青楼呢?

    楚澜看出了香浮的小想法,叹了口气。“姑娘她家境没落,为了替家里人还债才卖身为妓。姑娘原先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若不是家里犯了事情也不会沦落至此。

    不过既然到了这里,就需要听从妈妈的。姑娘天资聪颖,没过多久就因为一舞动倾城,成为了这天上人间里面最值钱的姑娘。文人墨客无不闻名而来,想要见我家姑娘呢!

    若不是今天得了点空,也不会遇上你了。”

    香浮突然庆幸自己有好的运气,承蒙了楚澜以及恋歌的照顾。

    “姑娘她现在去哪了?”

    楚澜说道:“姑娘怕是过去陪客了!你洗完就跟我一起去用饭吧。”

    歌声款款,笑语晏晏,那丝竹声中透露出一丝清亮,仿佛置身于漫漫红尘中。叫那路过的客人垂怜驻足,喊那路过的商贩回头眺望。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恋歌姑娘出来了!”顿时大街小巷变得水泄不通,车来车往好不热闹!

    那抛花的,抛果的一早就在天上人间候着了,凡是路过的客人都说道:“这是恋歌姑娘最喜欢的花,买点吧!”

    千金难买一笑,说的就是这位女子了。

    高启臣跟随从不远千里从京都而来,来这扬州城一探究竟。顺便查访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地方特色,明察暗访说的就是这位钦差大人。

    他看到天上人间的门口有大量香客拼命往里头挤,找了一个老伯问道:“敢问老伯,里头是怎么了?”

    老伯看了他一眼,道:“外乡人吧?”

    高启臣点了点头。

    “你知道我们这里有位恋歌姑娘吗?那可是名动扬州城的人物,就是那姑苏的苏倾城都难以与她比拟呢!”

    高启臣想起那姑苏城中的妓子苏倾城,当真是万紫千红当中的一抹艳色,而且还带着江南水乡那婀娜多姿的身材。当真是像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既然那唤作恋歌的比这苏倾城还有美上三分,他就必须去看一看了。

    黑凛道:“主子,我帮你进去。”

    高启臣摇了摇头。“既然那恋歌姑娘如此难求,我必然要亲自到访,看看那名动扬州城的姑娘到底是何等的尤物令的无数文人墨客驻足于此!”

    门外的阵仗不是盖的,光是见那恋歌姑娘得花上一千两银子。普通人家五年攒下来的钱也未必能看得上这恋歌姑娘一面。而且这漫天的要价让高启臣想起了一位沾满了铜臭气的女子,顿时在他心目中像仙女一样的恋歌被打入谷底。

    他刚要离开,听那卷帘中有人唱道:“风吹云动天不动,

    水对船移岸不移

    刀切莲藕丝不断

    山高水远情不离

    雨绵绵情依依

    多少故事在心里

    雾夜烟雨蒙蒙唱扬州

    百年巧合化今情”

第113章 花魁(3)() 
高启臣认得那是扬州城的一曲小调,小调里头情意绵绵,像是一位俏丽家人在盼望着她的情郎归来。他从这丝竹悦耳声中听出了一丝凄凉,来自原唱者的凄凉。

    光是那一曲,高启臣就知道,这位叫做恋歌的姑娘果然名不虚传,一点也不比那苏倾城逊色,反而还要技高一筹。

    听她的声线不是甜美的,而是那种缥缈如烟云的朦胧感,加上这卷帘,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老鸨说道:“好了,今天恋歌姑娘的表演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捧场了。”

    周围的人不由发出了一声唏嘘,有个胆大的人讲。“我不远万里来到这扬州城,就是为了一睹恋歌姑娘的姿容。如今连人都没见过就走了,实在是不甘心。妈妈,你说出多少钱我才能见那恋歌姑娘一面。我立马出!”

    老鸨伸出了三根手指,那位路人立马就出了三千两。

    老鸨捧着钱喜滋滋的去找恋歌,说道:“我的心肝宝贝儿,有人想要见你啊!你快收拾打扮了,去舞台上让人瞅瞅!”

    恋歌冷笑道:“随便什么人都见,这不是掉了我的品格了。但凡妈妈你替我考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跟那苏州的苏倾城比较的地步!便是那杭州城的姑娘我也不放在眼底,偏偏妈妈用那铜臭味侮辱了我的名头!”

    “哎哟,我的心肝宝贝儿,你这是说什么话呢!”老鸨笑道:“你且听着,这扬州城的姑娘啊,没有你一个懂事的。你就当帮帮妈妈这一次,妈妈下次啊再也不会财迷心窍了!”

    恋歌道:“行吧,楚澜帮我收拾打扮下,我即刻就去。”

    老鸨的脸顿时笑成一朵花。“行啦,有盼头喽!“

    恋歌出场的不偏不倚,正好是人声鼎沸,最为喧哗的时候,她也没有弄那么多花架子,只是让人揭开了挡住的帘子。

    美人面如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光是那超凡脱俗的美就足够让人挪不开目光,一双盈盈美目眼波流转,眼中夹带的情绪是众人看不透的,明白不了的。

    恋歌盈盈一拜,行了个福礼。“奴家给各位请安了!”

    “恋歌姑娘,你跟了我吧。我愿意出价三千俩!”那穿着黄袍的男子拿着银票激动的飞舞着。

    “去你的,三千两够么,我出五千两!”

    “我出八千两!”

    老鸨笑吟吟的说道:“我们姑娘啊只卖艺,不卖身。各位楼中请,要是有挑上合适的,跟我说一声,立马给你好酒好茶送过去!”

    那黄袍男子瞪着眼睛,说道:“你让我们看了如此出尘的女子,怎么还看得上其他庸脂俗粉?”

    “对,对。今天就要恋歌姑娘陪!老鸨,你就说一句话,一万两肯不肯陪?”

    眼瞧着恋歌的身价越喊越高,黑凛担忧的说道:“主子,你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你见那恋歌姑娘慌了吗?”

    黑凛摇了摇头。

    “既然没慌,就知道她胸有成竹。我们且看她该如何收场才是!”

    眼瞅着老鸨就要花两万俩将自己卖掉,恋歌不慌不忙的说道:“不是恋歌不愿意陪各位老爷。实在是恋歌今日有个不情之请,需要大家为恋歌解答一二。若是答对了,恋歌自然作陪!”

第114章 花魁(4)() 
“恋歌姑娘说的可作数?”

    恋歌点点头。“句句是真。你且听好了,这山上的花为什么这么红?”

    那人道:“当然是染红的呗!”

    恋歌笑道:“那是用什么染红的呢?”

    “这!”那人迟疑了半天,道:“是染料?”

    恋歌摇了摇头。

    又有人回道:“是季节变化?”

    恋歌依然摇头。

    众人纷纷猜测,依旧回答不出恋歌心中所想。也看着恋歌就要消失于众人面前,高启臣答道:“是鲜血染红的。”

    恋歌眉毛一挑,道:“怎讲?”

    “姑娘可曾记得三十年前扬州城曾被一群倭寇给占领,那倭寇所到之处,尸横遍野,鲜血染红了那块地。恰逢月季盛开,那片山谷的月季就比往常的月季开的红艳。姑娘适才所说,这山上的花为何那么红,我想不是花红。而是被人的鲜血灌溉而红。姑娘是在顾左右言其他吧!”

    恋歌笑道:“公子说什么,奴家一个妇道人家不懂。公子猜错了我的意思,其实我的厢房内种植的便是月季。为何会红,是因为充足的阳光照耀,肥料灌溉,才会花开百日红。”

    高启臣不依不饶道:“那也得良好的肥料才是。那人血,岂不是花肥最好的肥料?”

    恋歌抿唇不语,过了好半响,那老鸨催促道:“我的心肝儿,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恋歌叹了口气,道:“公子,随我来吧。”

    黑凛推了高启臣一把,高启臣笑道:“那就谢过姑娘了。”

    恋歌的厢房也不像文人墨客似的堆满了书籍,也不像其他姑娘似的,堆满了衣服跟饰品。她的房间,干净,简洁。除了有个琴架外,有的就是那一道纱幔了。

    高启臣就坐在纱幔外头,听那里头传来的琴声。

    琴声悠扬,可他偏偏从里头听出了一丝绵绵不绝的思念。思念忧愁至极,令他也同样感同身受。

    想来离开京城也有数月,也不知道京城中的母妃可还安好?家中的事物打理的怎么样!还有家中的妻子可有跟姬妾争吵?

    高启臣的人生从来由不得自己,不管是嫁娶还是身处低位,若是步步错,怕是要满盘皆输。若是一步对,可能一步登天。

    他如今要到而立之年了,若非靠着妻子的本家,怕是还混不到今天的地位。

    一想到回去之后又是腥风血雨,高启臣不免叹了口气。

    恋歌停止了弹琴,道:“贵客既然有心事,今天的琴不听也罢!”

    “姑娘怀有一颗玲珑心,那你猜猜,我此刻在想什么?”

    恋歌道:“公子在想什么,奴家不知。来天上人间的有各自的忧愁跟烦恼,奴家能活到现在,全凭着奴家无知才避免了杀身之祸。实在是不想知道公子的事情!”

    “那真是可惜了!”

    高启臣重重的叹了口气,难得碰到一个心思通透的,结果她还是跟刚才一样的散漫状态,丝毫不把自己放在眼底。

    高启臣不免多喝了几杯,酒劲上来之后,他便找到了内心深处隐藏的另一个自己。

    他撕裂了纱幔,看到了纱幔后站着的恋歌就一把抱住了,抱住之后,就对着她的唇吻了下去。

    任凭恋歌拳打脚踢,都没有松开。

第115章 花魁(5)() 
恋歌趁着他接吻的空隙,说道:“公子,奴家卖艺不卖身的!”

    “既然到了青楼了,就少装贞洁烈女!若不是我今日回答对了问题,指不定你的身体还被别人糟蹋了。与其糟蹋了别人,倒不如让我来好好疼疼你!”说着撕开了恋歌的衣服。

    恋歌发出了一声惊呼,随机踹了他一脚。高启臣抓住了她的脚踝,轻轻的往自己身边一拉,随后他将恋歌压在了自己身下。

    恋歌哭着说道:“你醒醒,醒醒。我卖艺不卖身的!”

    高启臣像是没有听到似的,吻着恋歌的唇,脖颈。恋歌终于趁着她解开多余衣服的时候,拔出耳后插着的簪子,插到了他的胸口。

    高启臣感受到了疼痛,来自肉体的疼痛。

    也就是那点疼痛,让意识逐渐恢复。他看到了一张泪流满面的脸,还看到了她握着簪子颤抖的手。

    他不由松开了她,道了声对不起。

    恋歌像是没有听到,眼神呆滞,双眼无神。

    直到他再说了一遍,恋歌才发出了一声惊呼,随机将自己的脑袋埋在了双臂之前,慢慢的哭出声来。

    “姑娘,姑娘,我对不起!”

    恋歌没有抬头,而是吼道:“你给我滚,我不想看到你!”

    高启臣说了几句,见恋歌缩的跟鹌鹑似的,就直接作罢。

    等高启臣彻底走了之后,恋歌才止住了自己的情绪。她来到梳妆镜前,将自己的泪痕一点点擦去。随后拍了拍手道:“楚澜,去把门口放着的那盆依兰花扔到柴房里去。”

    楚澜道:“是。”

    等门关上后,恋歌的一双眼睛从泪眼朦胧到冷静睿智。

    她是恋歌,也是云凰。

    高启臣的身份不言而喻,就是那秋烨三千分身中的一人。

    她知道用平常的方式是不能将高启臣勾上的,所以她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让自己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姑娘变成了名动扬州城的花魁。

    三年的时间足够她好好谋划自己的人生的了。

    高启臣的真实身份是京城的安王。安王并非皇后所生,而是皇帝后宫三千佳丽中的一个洗脚婢而生。皇上宠幸了洗脚婢后,没过多久这洗脚婢就怀了孕,于是皇帝就封为美人。

    等孩子出生后,就将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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