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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盛世田妻:腹黑相公来种田-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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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猪头骨和猪脑也不错的,如果你们家里有读书的人,炖了吃,可以补脑的。”

    吉祥肉皮见文秀买了好多渔场骨,就赶紧推销着猪头骨和猪脑,又生怕她不买,“其实,猪头骨不值几个钱,我可以送给你,猪脑很新鲜的,真的补的哦。”

    文秀飞快晙殷殷一眼,“弟媳,要不买些猪脑给文轩弟弟熬汤喝吧,我也听老人家说,猪脑汤炖了喝是可以补脑的呢。”

    “是呀,如果再加几颗核桃一起炖的话,会更加好的,你们知道,核桃也是补脑的好东西,读书人吃了嘴适合了。”

    吉祥肉铺老板也看着殷殷,他也只是随便猜一猜他们家中说不定有读书人,没有想到还真的说中了。

    “好,买了。”文秀笑看着一言不发的殷殷,文秀心里太清楚明白了,这个殷殷弟媳嘴上说不在乎什么的,可心里面肯定在乎啊。

    殷殷并不知道大姐心里在想着什么,却走到旁边一个发簪看看,却是突然想到楚文轩那个死鬼相公好像从来不曾给自己买过什么发簪,倒是买了一个耳环,对对对,文轩相公没有买过发簪呢。

    想起来,殷殷有些不开心,看着满街上,有相公带着自己的娘子逛街然后亲手将发簪插在头上,这样的温馨场景,殷殷真的也好想要好想要呢。

    “殷殷,这把发簪很适合你啊,我帮你戴上。”

    熟悉而又给殷殷带来错觉的好听男声,叫殷殷一阵沉醉,殷殷摸摸头上的发簪,再仔细看看眼前的男人,却着实吓了一大跳,“宁致远?怎么是你?”

第224章美妙脆响() 
“哈哈,当然是我,你以为是你相公楚文轩吗?

    我跟文轩刚刚教完村中孩子们读书,我们就打赌看看谁最先找到你们,没有想到,竟然是我先找到你,殷殷,看来我们很有缘分嘛。”

    宁致远很是得意。

    他从东市西坊一路走来,看见一款很不错的银鹤簪子,心想着殷殷戴起来一定会更加绝色美艳的。

    “我不要你的簪子!还给你!”

    殷殷粗暴得将自己头上银鹤发簪拔下。

    宁致远心里头一慌乱赶紧银鹤发簪接过来,这到底花费他宁致远一百两的发簪,可不能随随便便丢在地上砸坏的呢。

    而此时此刻,楚文轩已经向殷殷走过来,不屑得看了宁致远一眼珠子,“我娘子才不稀罕你的簪子!娘子,你看看我手里拿得是什么,这是小渔凤簪,好看吗?”

    小渔凤簪是一款西坊八宝轩陈县新到是货样,在人手中,仿佛一只小凤仁凰即将从手中破空翱翔九天,耀目夺彩,小渔生辉煌!

    “好看好看!”

    殷殷一心想要将漂亮的簪子占为自有同时也知道,这是文轩相公特意卖给自己的,别人想要夺也夺不走,忍不住心中一甜,深情得望着楚文轩,“烦劳相公帮我戴上。”

    殊不知,在殷殷还没有开始说话,楚文轩已经将小渔凤簪插|入殷殷那无限鸦青美鬓之中。

    殷殷用手探摸了一下,小渔凤簪扎扎实实得没入鬓发深处,走起路也不怕掉,倒是那小渔凤簪摇曳而出的波光犹如清波上的旖旎秋色,叫人心醉沉溺。

    站在一旁的文秀很是羡慕,“好好看!文轩弟弟从来不曾买过朱钗?没有想到,文轩弟弟第一次购买的朱钗这样好,真是好有眼光的,如果诸葛大哥也给我一支那就太好了。”

    “一定会的!诸葛峰姐夫说不定明日儿就给大姐买。”

    殷殷也赶紧安慰着文秀大姐一把,不能光顾着自己高兴,平日里头大姐料理着整个楚家,也着实辛苦。

    “这样吧,弟弟再去八宝轩一趟吧,也帮大姐买个一模一样的,大姐一定欢喜。”

    面对文秀大姐,楚文轩的心难免有些愧疚,总不能娶了媳妇忘记劳心劳力的大姐吧,大姐一如既往得辛苦,不可能亏待大姐,让大姐心里难受。

    “弟弟何必多此一举呢。”

    文秀对着宁致远一笑,这样的笑容着实令宁致远有点汗毛倒竖起来。

    “什么?”楚文轩有点不明白大姐想要说什么。

    更为好笑的是,殷殷却听见文秀对宁致远嬉皮得说道,“我说宁先生,你把的这把银鹤簪子,反正殷殷弟媳也不要,倒不如便宜送给我罢,反正你一个男儿汉家的也不好身上带这样的东西,你说呢。”

    “呃我我我”

    宁致远眼睁睁得看着楚文秀将银鹤簪子从自己手中夺了过去,还不带客气的。

    文秀又神补刀一句,大令宁致远懊恼难当,“对了,宁先生,你这几天在我们楚家也不能白吃白喝不是?那个啥,就当做伙食钱和住宿费吧。”

    “”

    这回宁致远整个人彻底傻掉,这银鹤簪子他本来是打算送给殷殷的,如今却是免费便宜给了楚家大姐,这个银鹤簪子可是足足价值一百两,一百两,一百两一百两的呀!

    宁致远不知道为什么,给殷殷一点儿也不会心疼,但是给了楚文秀,宁致远的心里面忍不住狠狠得一阵子肉痛。

    殷殷何尝不知道宁致远的意图,他是打算将银鹤簪子送给自己,可她已经是文轩的妻子,又怎么可能接收别人的男人送的簪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宁先生看起来不愿意?”

    殷殷继续拿着好笑得眼眸看他,“这样吧,我叫相公再去八宝轩一趟买个跟我一模一样的小渔凤簪子,大姐啊,你还是把如斯名贵的银鹤簪还给人家吧。”

    听弟媳话,文秀还真的打算将头上银鹤簪子拔下来还给宁致远的。

    宁致远却着急了,“算了算了,反正都是给你们楚家人买的,给谁戴还不一样,不用还了,文秀大姐也说的对,就权当做是这些日子的伙食费,不过说好了,我可能要住个三五个岁的,哼。”

    “好呢,随便你。”文秀又将那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横看竖看,觉得此簪子成色上乘,没有一百两也有八十两的,就算以后自己不喜欢戴了,拿去变卖也使得,上面的可都是真银做的呢。

    回去的路上,宁致远咬着银牙,自己买的簪子银鹤簪子,可是全部用真银做的呢,价值一百两,貌似那个楚文轩买给殷殷的小渔凤簪,也不过是表面鎏了一层薄薄的金片过去,根本不会比自己的簪子名贵,可是为什么杭殷殷要了楚文轩的簪子,却不要他宁致远的簪子。

    想起来宁致远就一肚子苦水,在马车里,殷殷文轩夫妻两个双双对对你侬我侬笑意连连的,至少文秀也捞了一个大便宜,平白无故得了一百两的簪子。

    再差点的,就是绿儿果果两个人一边驾驭马车,一边嘴边哼着乡村农家小曲儿,别提有多惬意。

    眼下,就他宁致远在马车之上全程哭丧着脸,就好像刚刚失恋了似的,那种感觉,只怕失恋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到宁致远此刻的心境,这,便是失恋的味道。

    偏偏这个时候,玉瑶夫妇还百般虐死宁致远这个可怜的单身犬。

    “娘子,你爱戴为夫给你买的簪子吗?”

    楚文轩深情得凝着属于他的娘子。

    “爱戴,相公买的簪子,我很满意。”

    说着这话,殷殷又忍不住拿手摸了摸簪子,又忍不住摇摇头,让小渔凤簪在鬓发上发出金玉碰撞的美妙脆响。

    看得宁致远一路眼红,宁致远不甘心得两只手对掰着,眼看着马车抵达小渔村口的边界,宁致远心想干脆跳下去得了。

    回去不用多少工夫,殷殷和文秀去厨房将饭菜上大厅,殷殷见宁致远一个人闷闷不乐得坐在砖楼门槛上,“宁先生,该吃饭了。”

第225章痴痴呆呆() 
宁致远头也不回,两颗眼珠子痴痴呆呆凝着西方沉坠的夕阳,仿佛夕阳上有仙女影子,他才这般流连。

    不过呢殷殷才理他,饭点叫他一次是客气,总不能让殷殷时时刻刻去请吧,他又不是殷殷的相公。

    殷殷相公姓楚名文轩,又不是他宁致远。

    “哇!娘子!今天不仅有我喜欢吃的白萝卜炖渔场骨,还有猪脑汤啊,我一定得尝尝娘子的手艺。”

    话音声刚落,这厢又传来楚文轩大口大口喝汤的时候发出得那种吸溜声。

    这声音无疑是要激怒宁致远。

    重重拍了拍膝盖,楚文轩走到文秀跟前大声得道,“文秀大姐,我也要喝猪脑汤。”

    “哦?宁医棍也要喝猪脑汤也不是不行。”

    楚文轩呵呵打趣着他,“只是这猪脑汤是娘子亲手熬给身为相公的我喝的,并不是你啊,宁医棍你喝这个貌似貌似不合适吧。”

    老祖母听着这话怎么感觉别别扭扭的,那宁致远先生虽然身为楚家客人,可一点也没有客人的架子,倒是有主人的架子,说想要喝什么却说什么,然而文轩孙女婿对宁先生也无半点的那种主人对客人的客气。

    这到底为何?

    殷殷的祖母虽然觉得奇怪,不过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笑意拳拳得示意宁致远,“宁先生啊,可能殷殷文秀疏忽了,忘记多熬一份猪脑汤给你,明天再熬可以吗?今天的萝卜渔场骨汤也很新鲜的。”

    “祖母,我就是想要单纯尝尝殷殷的手艺,别无其他意思,我还真的从来没有喝过猪脑汤就是不知道是啥滋味儿。今天真的想要品尝一番。”

    宁致远说这话的时候竟然对殷殷的祖母改了称呼,以往宁致远都是称呼殷殷祖母为“老人家的”,现如今,却学着跟殷殷叫起“老祖母”来。

    这一点,不免胥成文涛侧目,“这位宁哥哥,祖母好像不是你叫的吧。你应该叫老奶奶或者老人家,不是吗?”

    到底童言无忌,宁致远哪里将它当做一回事儿,笑着对胥成文涛二人温柔得说道,“胥成弟弟,文涛弟弟,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何必分什么你我彼此呢?殷殷祖母,便是我的祖母,殷殷的”

    “按你这么说,那么殷殷相公便是你的相公了!宁医棍你这么喜欢当我的小妾吗?”

    皱着眉头,楚文轩心想这一次要狠狠侮辱一下宁致远,“可惜啊,我天生不喜欢男人,反而很讨厌男人!难道你不知道吗?”

    楚文轩一说完至少孩子们都哄堂大笑,笑声都传遍整个楚家砖楼的上上下下,人多势众的笑声是非常猛烈的,都把隔壁的李奶奶,陈改丫大嫂,菜花婶婶她们都给招来。

    农家妇女们最爱听这些八卦儿笑话儿的,毕竟你想一想,无论是哪个时代,生存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民们是最最没有娱乐,也不似高阶级层面上的贵族,她们闷了可以招几个歌姬唱唱歌,招几个舞女跳跳舞,又或者请大戏班子在园子里听着,磕着瓜子皮儿娱乐着,底层百姓俨然不是这般,他们是见着什么娱乐好听的笑话就挪动着自家的椅子过来瞧着。

    别说,就连村大的三个孙子们也搬来几个椅子,顺道儿将饭端在手上,直接就蹲在楚家砖楼的门槛上,一边吃着一边津津有味得听着小渔村两个才子楚文轩与宁致远之间的辩论。

    其实殷殷挺讨厌相公与宁致远之间的各种撕逼风云,但是又不能不让他们辩论,次数一多的话,殷殷也就见怪不怪。

    “我不知道你讨厌男人,但我最起码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宁致远口若悬河的样子貌似很令人讨厌,“楚文轩!实际上你还是男人的对不对!我拜托你千万不要不要爱上我!反正你也不喜欢女人!干脆把殷殷让给我得了。你知道,我一定会给他带来幸福的!你这样子你知道不知道你会害殷殷一生的!”

    “不对,宁医棍你别逃避话题?你刚刚已经承认自己喜欢当我楚文轩的小妾不是吗?宁医棍你别因为我不爱你抛弃你!所以你干脆因爱生恨!而这样跟我不对付!你还是赶紧回你的京城!那里盛行你的男风应该是最适合你!我们淳朴的小渔村是留不得你了。”

    楚文轩将一大碗猪脑汤全部干掉一滴也没宁致远剩下,弄得凝致远真想大吐几口黑血出来才罢休。

    “去你的!谁要做你的小妾!”

    宁致远指着楚文轩的面门,“楚文轩是你自己一直喜欢的男人,别扯到我身上来,你不就是一个龙阳癖嘛,好借着娶着殷殷这个由头来遮蔽你无限阴暗的心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太无耻了呢!殷殷这样好的女人!怎么可以葬送你这种人的手里呢。”

    你一语我一句的,殷殷和文秀简直快要把眼珠子瞎掉了,天底下哪有这样一对奇葩的男人,竟然用龙阳之癖作为污水泼到对方的身上,这叫什么跟什么嘛,说点别的不行嘛?非要扯到这块。

    弄得殷殷现在总是感觉自己肌肤上起了各种各样的鸡皮疙瘩,难受恶心得要死:吵架能正常一点吗?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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