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里世界-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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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一开始还想着多吃几个药丸,用来增强实力,并且趁机干掉这几个人类,现在似乎并没有这种想法了,也没有什么仇恨心理了,除了依旧憎恨伽哈索之外,貌似跟以前生活的心理一样,还真是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啊!
第166章 三种能力类型()
里世界,街道上。
高空中挂着一轮血月。
木屋林立,充满了腐败气息。
沐子柚一行人行走在道路上。
两个高大的身影,异常醒目。
小丑,柯比罗。
铁匠,鲁迪。
此时的小丑一脸的迷茫,肩膀上扛着旗帜长枪,感觉有些摸不到头脑,乖乖的跟在几人的身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为了那几颗小药丸吧!
“咱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秦澜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把玩着金黄色的燧发枪,压低了帽沿,窈窕的身姿,搭配上利落的短发,让她充满了英姿飒爽的韵味,在这个腐朽的世界,也不乏是一种异常养眼的风景线。
“当然是继续搜寻物资啦!”
庞风背着那口大铁锅,一脸的笑容,他最喜欢的就是经历种种探索,并且收获各种物品了。
“搜寻物资,只需要两个人就可以了,小镇虽然大,但是最主要的地方只有两个,蜡像馆,还有那一栋占地面积广泛的豪宅。”
沐子柚手里捏着一个破碎纸张,时不时的低头进行翻阅,扭头撇了一眼小丑高大的身影,语气平淡的说道:“现在小丑应该算是我们的人了,剩下的就只有攻克豪宅了,不出意外,其余的零散木楼,也并没有强大的怪物了。”
“就让洒家去吧!”
鲁迪自告奋勇的一拍胸。
看着三人疑惑的目光,他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脑阔,咧嘴笑道:“为了对付这个丑厮,俺把所有能用的东西都用了,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就让洒家跟随另一个人前去吧,也算有个照应。”
沐子柚微皱起眉头。
扭头望了一眼庞风。
对方肯定是要去探索的,看他那股气势高涨的样子,充满了对物品资源的迫不及待,既然鲁迪也恰巧的毛遂自荐,那么他也就不用为难着究竟该让谁去了,毕竟只是刚认识,让谁去都有些不应该。
“既然这样,你们两个就做一次搭档吧,虽然小镇上以目前来看,已经没有什么具备威胁的怪物了,不过还是要多加小心。”
沐子柚点了点头,提醒道。
“放心,以洒家的实力来说,那些怪物就算再厉害,那还不是来几个,就死几个?不怕它们来,就怕它们故意躲着洒家!”
鲁迪一拍胸,充满了霸气。
庞风下意识的揉了揉额头。
他强忍住不去吐槽对方,看来跟这个鲁莽的汉子做搭档,那是在所难免了,只希望对方在路上少说一些大话,让他尽量不去进行吐槽,毕竟鲁迪人高马大的,他又明显打不过。
“老大,女神,我们走了!”
庞风摆了摆手,跟鲁迪转身朝着另一条路口行走,分道扬镳。
身影渐行渐远,融入黑暗。
秦澜望着他们两人消失不见,这才回过头,伸手撩起一缕发丝,看着沐子柚脸上的面具,秀眉轻挑,红唇轻启道:“柚子,现在可就只剩下咱们两个人了,你就没什么想说的话么?亦或者”
她的身躯向前靠拢,吐气如兰,“想做又不好意思做的事?”
“你把小丑当成空气了?”
沐子柚脸色平静的后退两步。
对于女人,他向来敬而远之。
这种做法有对有错。
在以前,那是因为他并没有什么资本,也没有什么把握可以留下另一半,所以也从来都不去主动靠拢那些女人,就算有同事表白,他也都委婉而拒,一直单身。
可能是他的眼光太挑剔,亦或者是从小一个人到大,已经养成了一个孤独的坏习惯,但至少在身处于这种环境下,他觉得是个非常明确的决定!
站在小丑身旁,扭头望着对方狰狞可怖的面容,还有那一把旗帜长枪,略微感觉有些不适应,毕竟昨天还被对方一顿追着乱跑,现在就突然间变成了自己人。
“怕什么?我都不怕!”
秦澜撇了撇嘴角,真没劲。
沐子柚并没有理会她的挑逗,因为他知道,这只是对方用来让他出丑的小手段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无聊,还是因为记仇。
可以肯定的是,但凡他有那么一丁点的回应,对方绝对会毫不留情的抬起燧发枪,冷笑着说上一句‘你信不信老娘一枪嘣了你?’
女人啊,不都是这样么?
他早就摸清楚了秦澜的性格。
而对方,却连他的脸都没有看过哪怕一眼,依旧充满了好奇。
低下头,继续观看着线索纸张,这是从小丑身上找到的,除了这个线索之外,还有一本能力书籍,不出所料,那并不是什么狂暴之心,亦或者复仇怒焰,正是那一本独特的‘搬岩苦力之书’。
也只有这个能力,才是真正由书籍上所记载的,并不是前两种带有玄幻色彩的能力。那两种一看就是属于超能力的天赋,很难能够让人学会,狂暴之心的能力,明显是小丑自带的,如果他们要学习的话,总不能给你直接换颗心吧?
亦或者把你做成蜡像,丢入粉碎机,经历一次绝望又愤怒过程?这根本就有些不太现实。
就好像血蛛嵘的天赋能力,无性繁殖,这也是根本无法去用书籍描述的,所以也无法让人去进行学习,人类也根本就学不会。
所以,能力应该分为三种。
可学习的普通能力书籍。
可学习的超能力书籍。
不可学习的天赋能力。
类似于‘杀人术’‘厨艺之书’‘搬岩苦力之书’,这种需要自己去缓慢磨练的能力书籍,就属于最为普遍,也是最为重要的基础能力,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种类,但是却不会没有。
超能力书籍,就属于比较稀缺,学习门槛也很高,但是却很强大,也很实用的能力,类似于‘洞察之眼’还需要用到学习的祭品才行,而且学习之后的入门等级,也不容易去让人掌控这个能力,分分钟就把你的体力给榨干净!
不可学习的天赋能力,也就是那种天生自带的能力,无法用书籍记载,也无法令人主动的去学会。
通俗易懂的讲,就是一个人领悟的血脉天赋,基因突变,只有遗传到下一代,才有可能有第二个学会的,除非还有其他的怪物,也同样经历过类似领悟的情景。
暂时只发现这三种能力类型。
不确定有没有第四种。
第一种,普通,成长艰难。
第二种,强,但有缺陷。
第三种,不确定,又稀缺。
强大的能力真的很难得,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得到第三种能力!
第167章 不是一个人()
‘搬岩苦力之书’
并不是以上的第二,第三种。
它依旧只是普通的能力书籍。
虽然看上去似乎也很强大。
但是对他却没有什么用处!
他走的是技巧+灵敏,这种笨重的力量体系,想要学会的话,或许会很简单,但是后续的发展却很慢,只会拖累他的整体成长。
力量跟速度,以人类的身体来说,是不可能同时拥有的,追求速度,势必会降低身体的重量,肌肉的力量保持在均衡线,以求取轻巧的机制,达到身轻如燕。
追求力量的话,人体的肌肉就会增长,体重变沉,身高骨骼变大,速度下降,就像是鲁迪的铁匠能力一样,跟他那种恐怖的力量与之相比,他的速度就显得很慢了。
小丑的力量很大,但是却也从都到尾都跑不过他,顶多就是仗着本身的战斗经验,加上反应思维的敏捷,还有手中的那把旗帜长枪,用来进行投掷的远程进攻。
毕竟投掷也是需要力量的。
力量越强大,惯性也就越强!
本身的经验和力量,以及思维反应,导致它的近战不可力敌,但是如果要论追人的话,特别是追像他这种灵敏性质的人类,那对方明显就有些不够看了,从头到尾都没追上过他一次,只是在后面吃灰!
当然,还有一种罕见的。
力量和速度都保持均衡的。
在他看来,那是最为平庸的策略,华而不实,多而不精,力量没人家强,速度没人家快,体力没人家多,这就会显得很尴尬,面对弱的怪物还好说,如果碰上强大的怪物,几乎算得上是一无是处,他根本就不打算去考虑。
所以,学会这个能力,只会让他陷入平庸,有害无利!
沐子柚脸色沉稳。
低下头,将目光放在手中的线索纸张上,上面的内容还没有看完,线索肯定又是不完全的,另一部分需要去集齐才可以,而他现在所需要思考的,就是如何解决掉伽哈索这个大麻烦。
首先,他们有了小丑这个强悍的战斗力加入,在人数一方面来说,已经不怎么缺少了,其次就是资源,有关这一点,庞风跟鲁迪之前已经去探索了,他跟秦澜还有小丑,只需要在约定好的小旅馆,慢慢等待他们归来就可以了!
他作为团队的领袖(自封),必须凡事都要考虑得体,否则但凡走错一条路,那付出的就会是血的代价,还有他们几个人的性命,以这一点来说,明显就有些考验他的智慧和见识以及经验了!
智慧还算可以吧,勉强够用。
毕竟随着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深入了解,有关各种细节的分析,也都八九不离十,仅仅依靠着普通人的智商,也能够发挥出很大的作用,而且这里的天才又不是满地乱跑的,他还从未遇见过。
当然,只限于熟知的小镇!
而且除了那些凉透了的尸体外,至少在他们这个四人团队中,暂且忽略掉小丑,其中除了秦澜有一些小聪明,眼光超前,他们其余三个人也都很普通的样子。
庞风是懒得动脑子,除了在他自己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时刻,会突然间超水平发挥,其余时间几乎都不用去考虑,就算是他在闲暇时间突然冒出来了什么想法,也可以直接忽略掉,因为都是废话!
鲁迪,一个莽汉子你指望他?
他能够保持良好的冷静状态,那也就是谢天谢地了,对方明显是属于那种战斗天赋不错,局势分析比较差的,适合在前方冲锋陷阵,不适合运筹帷幄的布局,所以对方是一个好将军,而不是个好元帅。
至于他自己本身emmm,说了这么多,看了这么长时间,你们心里难道还不清楚么?
以上都分析的有条有理的。
得到一个团队最佳贡献奖,最佳优秀领导奖,总不虚吧?加起来那就是团队里最重要的核心存在,智慧与力量的化身,精神支柱。
偶尔皮一下,很开心!
回归正题
至于需要的见识和经验。
他这二十几年也是白混的!
没错,就是白混过来的。
毕竟现代世界的见识和经验,放在这个破地方,有个屁用?分分钟把你的脸庞抽肿,那从头到尾可不就是白混了二十几年么,然后到前不久才重新的刷新了世界观。
一个人,艰难又轻松。
一群人,轻松又艰难。
话虽然很矛盾,却也很真实。
说实在的,现在团队里的人数虽然开始逐渐变多了,但是反而没有以前他一个人那么轻松了。
孑然一身的时候,他只需要考虑到自身的安全,心里想到了什么就去做,虽然面临的危险系数很高,又充满了孤独感,死了也没人知道,但是却也显得很轻松自在。
心中渴望着同伴,现在有了!
但是精神明显又有些疲惫了。
虽然有了可以在战斗中相互扶持,彼此交于对方后背的同伴,一起经历同生共死,但是在种种大事件上的考虑,也愈发的需要去过多的操心,毕竟是好几条人命,总要有人来负主要责任的!
还是那句话,一个失误,满盘皆输,整个团队都会因此丧命。
领导这种事情,真不是人干的,还好,他也并非是那种妒贤嫉能,喜欢独揽大权的人,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大男子主义,巴不得趁机偷个懒,一有事情,大家就在一起好好的进行商量呢。
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
大不了就一起挂掉,临死前尽量留下一个挖坑埋尸的就行。
很明显,在这个破地方待的时间一长,他的思想已经差不多都融入进来了,除了对环境的适应,对恐怖怪物的熟悉,对一系列线索的掌握,他所能够考虑到的事物也越来越多,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