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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快穿之专治黑化男配-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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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熟,你是不是除了喜欢剑之外,还有别的特殊爱好!

    谢允修没敢问,毕竟自己眼前这个,是真的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啊。

    他怕被大魔头给

    咳咳,做人啊,要识时务一点,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樊期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许久,还是十分满意的,毕竟底子好,五官也算精致,只要打扮打扮,就挺漂亮的。

    “行了,完美。”樊期期淡定的从旁边拿过一把折扇,本来她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就是煞气十足,十分凶残,一看就是个大魔头。

    换了一身白色的衣服,手里拿上了一把折扇之后,樊期期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简直像是一个温柔文雅的翩翩公子。

    谢允修在旁边都傻了眼,这换画风怎么比喝水还快?

    大魔头原来不止杀人不眨眼,演技还一流啊!

    谢允修自然不敢怎么吐槽樊期期,但是在心里吐槽吐槽还是没有关系的,他很别扭的站起身,走了两步,差点没被绊倒了。

    樊期期绊的:“你现在是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知道吗?走路的时候要温柔,要淑女!”

    于是可怜的谢允修被樊期期拉着在屋子里学了一整天坐姿行走的姿势,各种各样的知识。

    等到了下午的时候,谢允修都快疯了,才被樊期期允许出门。

    因为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形象,腰上佩着一把剑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违和,毕竟这年头不管会不会武功,都喜欢在腰上带着把剑,好像这样子看起来能够有点什么范儿似的。

    樊期期拉着谢允修就出门了,谢允修一出门就开始不适应了,毕竟在屋子里的时候不管怎么练习,旁边都只有一个樊期期,他时间久了就习惯旁边有个人注视了。

    可出了门之后,注视他的人就很多了!

    被一个人看着,和被一百个人看着,感觉能一样吗?

    谢允修当时就僵硬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迈腿走路,因为看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长相漂亮的小姑娘,穿着一身俏丽的鹅黄色裙子,羞答答的走出来。

    十分的引人注目呀!

    虽然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是欣赏打量的目光,但是难免有那么一部分人,目光就十分的猥琐了。

    谢允修是第一次尝试站在阳光底下,周围看他的眼神,像是在一层一层扒掉他的衣服。

    谢允修那一瞬间是真的想哭的,想回家找妈妈,总感觉日子没法过了

    不过大魔头在身边呢,想哭也只能憋着,谢允修发现,自从被大魔头俘虏以后,他好像被锻炼的接受能力越来越强了,而且以前可能哭了,想哭的感觉上来了,止都止不住。

    现在居然可以强忍住哭泣,感觉再过不久,就不用做小哭包了呢!

    然后谢允修走进人群的时候,就被人偷偷的摸了一把屁股。

    上一秒钟还给不哭的自己点个赞,下一秒钟眼泪就出来了。

    麻麻!有人摸我屁股!

    樊期期在旁边都笑了,她展开了手中的折扇,遮住眼睛以下的部位,哪怕是这样,弯弯的双眼也暴露了她正在偷笑这个事实。

    谢允修心里更委屈了

    但是不得不说,做完了变装之后,就算旁边有衙门里的人路过,也没有怀疑他们两个人就是那个通缉犯。

    谢允修一直提心吊胆的,总觉得他们分分钟就会暴露,直到见到了衙门门口张贴的通缉令,那一瞬间他就彻底的放心了。

    因为通缉令实在是画得太抽象了,就算他们两个不变装,站在通缉令对面,恐怕也没有人怀疑通缉令上画的就是樊期期。

    他心疼了一秒钟这个衙门,要是通缉令每次都这么抽象,他们能抓到人才怪了呢。

    “我们去租一匹马吧。”樊期期出门的时候没有去买,毕竟她的轻功比马快多了,谢允修倒是骑了马,但是他的马被樊期期征用了呀。

    樊期期觉得自己欺负这个小可怜已经欺负的很厉害了,可以对他稍微好一点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谢允修还有点哀怨,因为他发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实,大概是这段时间被欺负的太狠了吧,一听到樊期期要给他买马,他那一瞬间竟然有些感激。

    qaq

    明明他的马就是被樊期期给抢走的呀!

    是的,跟了樊期期几天以后,他的智商也有所上涨,起码思考一个问题的时候,想到的东西比以前多了呀。

    樊期期就这么带着正在努力思考的谢允修到了市场上,她想去买马也不是一时兴起的事儿,毕竟不能每天都靠两条腿走路,还是骑着马要方便一些的。

    毕竟以后的日子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两个都要一块走,这一个人骑马,一个人走的效率,总归没有两个人一块骑马好。

    两个人在市场上走了一圈,然后就发现角落里有一个青年,灰头土脸的,牵着一匹马蹲在那里卖。

    关键是这匹马不是普通的马,已经算得上是名驹了。

    谢允修看到以后就走不动路了。

第406章 小弟二号() 
“这匹马真好看”谢允修咂吧咂吧嘴,有些艳羡的道:“定然是一匹上佳的好马,要我才舍不得卖呢”

    “何止是上佳。”樊期期眯了眯眼睛,总觉得这匹马有点眼熟,像极了她曾经见过的一匹名马,叫做白蹄乌。

    白蹄乌同体黑色,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的,跑起来速度飞快,宛如踏在云上。

    眼前这匹马也是黑色的,除了白色的蹄子,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看起来就十分的神骏。

    但是有意思的是,周围人来来往往,就没有人去去问这匹马的价格。

    想想也是,普通人看不出这匹马的真正价值,能够看出来的不一定买得起,或者是缺一匹马。

    尤其是这种小市场,想要找到几个能够买得起这种名马的,恐怕很难。

    樊期期带着谢允修上前两步:“你这个马怎么卖?”

    在马旁边蹲着的青年,其实年纪也不是很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看起来还有些狼狈,他颇为不舍的道:“我能不能将这匹马压在你那里?你给我个几两银子,等我有钱了,我再回来赎行吗?”

    樊期期反而笑了:“如果现在我把马带走了,到时候你有钱了,回来也找不着我,岂不是等于我几两银子买了一匹骏马?”

    青年眨巴眨巴一双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十分阳光:“我一看阁下就知道阁下是个有信誉的人,别人我都不愿卖给他们呢!”

    “你这一路想往哪去?”樊期期有些好奇,她觉得这个年轻男人,不是一个普通人,他的表情是很温和的,也很平易近人,身上却透着一股上位者独有的威势。

    青年道:“我去京都。”

    樊期期摸了摸那匹马:“这倒是一匹好马,但我这个人,实在做不来这样的买卖,要么不买,要到了我的手里,你还想赎回去,那就没意思得紧了。”

    青年苦着脸道:“这马是我娘给我的,打小骑到大的,要不是这一趟出来出了事啊,我真舍不得买的”

    谢允修一听,可怜巴巴的扯了扯樊期期的袖子:“咱们夺人所爱不好吧?何况就是几两银子而已也不多”

    “你有吗?”樊期期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谢大少爷整个人就僵住了,他没有沦为阶下囚之后,身上的钱早就被樊期期扒走了。

    美其名曰防止他‘畏罪潜逃’。

    青年觉得这生意谈不拢了,只能可怜巴巴的等下一家,然后他就听到樊期期道:“我真的蛮喜欢这匹马的,不过既然你不想卖的话,我也不好欺负你,马我不买了,我雇你如何?”

    她从怀里掏出了之前客栈那边换来的碎银子:“正巧我也是要去京都的,刚好顺路,你会做饭吗?”

    “会。”青年下意识的道。

    “那咱们三个一路同行,如果路上遇到那种没有地方住宿的,就由你来负责做饭怎么样?”樊期期歪着头去摸那匹马,这匹神似白蹄乌的马,特别乖巧的对着樊期期低了头,让她摸个够。

    青年笑了:“小黑平时脾气可大了,看来你们也算有缘,多谢这位兄台,但我真的不能随你们一同去,我担心会”

    “啰嗦。”樊期期微微皱了皱眉,直接把人拎起来,丢到了马上,连马带人一起牵走了。

    青年:

    谢允修默默的在心里同情了一下这个青年,你说你叭叭的嘴硬干啥呢,把大魔头给惹着了吧!

    看来他们两个要做一对难兄难弟了

    樊期期又买了两匹别的马,让谢允修和青年骑着,她很淡定的霸占了这一匹白蹄乌,毕竟她蛮喜欢这匹马的。

    总归是会借着它想起一些年轻时候的故人。

    于是两人行就变成了三人行,正好之前的时候樊期期也还没有定下一个目标,想着要去哪里好,不如就去京都,瞧瞧这一国都城有多繁华。

    开始同行之后就发现,那个名字叫言三的青年,居然是个话痨

    对,话痨的症状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是谁让樊期期是个只喜欢对剑诉衷肠的大魔头呢?

    言三又不敢唠叨樊期期,就只能去唠叨谢允修了,被唠叨了两天之后,谢允修眼睛都开始泛红了,见了樊期期就开始说:“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做大魔头了不需要在意自己的形象,生气了就可以揍人的感觉是极好的!”

    樊期期忍不住反省自身,她是不是把人调教过头了?

    不过还好,谢允修下手是十分的有分寸的,言三除了嘴角有点青之外,身上并没有其他伤势,大概是有仇报仇,所以说直接照着脸揍吧。

    言三可委屈了,可是谁让他武功最差呢?

    于是他们之间的食物链大概是樊期期>白蹄乌>谢允修>言三。

    嗯,言三是食物链底层,还要兼任保姆。

    他们离开城市的第三天,彻底的远离了城市,周围有没有什么村庄之类的东西,就只能野营了。

    在樊期期的鞭策下,谢允修提着剑就去捉猎物了,他学的剑其实像个花架子,累了整整一下午,就捉回来一只老残病弱的兔子。

    被樊期期好一顿揍,樊期期只得亲自出手,捉了几只山鸡回来,然后对着谢允修冷笑:“下一次如果还是这样,我就扒了你的皮。”

    谢允修:qaq

    打小也没人教过他,怎么拿着剑捉兔子呀

    “他也不会嘛!”

    谢允修振振有词的指着一边的言三,然后低头一看,言三已经十分自觉的拿着猎物在一旁处理了。

    他处理猎物的手法并不是特别的熟练,但是能够看得出来平时肯定是隔三差五自己下厨的那种。

    谢允修闭了嘴,好像这三个人当中,最没用的就是他了

    樊期期还在旁边淡定的嘲讽他:“学了这么多年剑,连只兔子都抓不到,我替你爹感觉到悲哀。”

    谢允修听完之后,深深的低下了头,自责了两秒钟之后,猛然的发现了两件事。

    第一,学剑跟抓兔子有什么关系?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第二

    为什么樊期期连嘲讽他的时候都要在辈分上占他便宜

    可是谢允修不敢反抗,老老实实的抱着自己的大腿,缩到角落里嘤嘤嘤了。

    言三淡定的将所有猎物处理完毕之后,抹上了盐开始腌制,他拍了拍谢允修的肩膀:“女孩子嘛,不会做这种事情很正常嘛,你不要听”

    “走开!”谢允修一脸梨花带雨的瞪着言三:“你才是女孩子,你全家都是女孩子!我是纯爷们!”

    言三沉默的看了一下他的脸,老老实实去捡柴火去了。

    他觉得自己可能上了贼船,樊期期那么凶那么凶就不说了,连这个受压榨的谢允修,看起来都有些不正常,想想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身的女装,十分的娇艳。

    现在又一身的男装,还那么爱哭,又非说自己是个男的。

    他如果真的是个男人的话,那就是个爱穿女装的变态,如果他真的是个女的的话

    言三默默的打了个寒颤,无法想象谢允修作为一个女孩子,把他嘴角都揍青了,是多么凶残的一件事。

    樊期期懒洋洋的,坐在一边等着吃饭。

    言三手艺还是很不错的,兔子和野鸡被架在火堆上,烤的油吱呀吱啦往外冒,落在下面燃烧的柴火上,就会散发出一阵浓烈的焦香。

    谢允修都忍不住揉揉肚子,觉得樊期期又带上了一个言三,简直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要是在外面露宿的时候,只能吃那些干巴巴的干粮,那就实在是太惨了。

    樊期期等吃的时候就抱着自己的剑,和顾北执低声联络,虽然顾北执每次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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