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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来,赚小钱钱-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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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茫看着条条大鱼变黑炭;只觉得浑身皮肉一紧,心道若不是遇上神使;随着她远离了那个可怕的地方,自己也难逃被烤焦的厄运。

    火山的动静小下来之后;虎族部落的伤也养得差不多了,于是一行人在金的带领之下;又重新出发了。

    这次没有了亡命天涯的急迫感,一路上颇有些游山玩水的悠哉,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底气;兽人们个个勇猛异常。

    路上遇到很多逃窜的兽人;有小部落的,也有像茫一样独身一人的兽人;看到了金的兽型之后,纷纷臣服。

    于是原本的虎族部落以一个海纳百川的架势,变得越来越强大,规模越来越大。

    而随着兽人种类繁多;他们已经不再适合用虎族部落这个名字;所以改成了金色部落。

    他们一路都很顺利;直到翻越了两座山,遇到了人数繁多的狼族部落。

    要论强大,狼族部落逊于如今的金色部落,但是要论团结,狼族部落要比这个刚刚组成的松散部落要强得多。

    他们像一股紧紧扭在一起的绳子,坚不可摧。

    金却没有迟疑的意思,他不会退让的,他一定要收服狼族部落。

    他要收服遇见的每一个部落。

    秦五涵已经很清楚地意识到,相对于曾经迷茫的那只老虎,金如今已经完全找到了他的目标,那就是收服所有遇上的兽人、部落,化为已用。

    他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成为这个强大部落的首领。

    或者说,他要成为这片大陆、这个兽人世界的领导者。

    而他确实有这个资格。

    秦五涵看着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王。

    狼族部落的族长,也就是狼群中的狼王,是一头长着银色纯毛的银狼,给人的感觉十分强悍而睿智。他看着金那双巨大的金色翅膀,眼底闪过惊讶,但是并没有任何慌张。

    “狼族不会随便臣服于别的兽人,即便你号称兽神之子,我们也不会将你奉若神明。”狼王昂着高贵的头颅,看着威风凛凛的金,冷静地说,“狼只会臣服于最强者。就像狼王之争,打败所有对手、战到最后的,才有资格称王,其他人才会臣服。”

    金明白他的意思,眼神冷冷的,语气没有丝毫起伏:“所以我们之间要有一场战斗。”

    狼王点头,“对,你输了,就要带着你的部落子民离开狼族部落的领地,永世不得干扰;赢了,我会臣服你,我的部落也会认你为王。”

    “很好。”

    金淡淡地说。面对狼王这样的强大对手,他眼中甚至没有任何的凝重,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而结果也确实如此。

    狼王固然实力强大,悍勇无谓,他战斗状态的气势令百兽也为之退避。

    但是却还是不及金。

    面对狠绝暴击而来的狼王,他双翅一展,猛地拔地而起,居高临下,狼王瞬间被绝对的实力死死地压制住,毫无反手之力。

    金不经意间流露的冷峻眼神,举手投足之间的致命动作,浑然天成让人战栗的气质与气势,仿佛不在兽人这个层面,已经上升到神的境界。

    狼王终于认识到了自己与对方之间的差距,心悦诚服,最后朝金屈膝下跪,姿态匍匐。

    让狼王感到真正震惊的是,自己愿意臣服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金色部落那名与众不同的美丽雌性,雪肤乌发,白袍圣洁,她不言不语,站在那儿就让人产生敬畏信仰的心,她是兽神座下的使者。

    既然同一个部落出现了两个神迹,那么说明兽神真的眷顾金色部落。于是整个狼族臣服了。

    紧接着,狮族部落,豹族部落,蛇族部落一一被金收服。他成为越来越多了兽人的首领。在他的领导下,原本相互摩擦不兼容的种族奇迹般地和平相处着。

    最后,这个空前强大的部落在草丛与林地之间一块平坦开阔的地方扎根了。兽人们开始开山取木,收集建筑材料,一座座崭新结实的房子拔地而起。

    清澈的河流流经草地,倒映着兽人们热火朝天干活的身影。这个建设中充满生机、富饶美丽的地方,不叫部落,叫城。

    城中心那座最高最大的房子住着城里最强大的兽人,他是他们的首领。兽人们不叫他族长,叫他——王。

    金成为王之后,王的子嗣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毕竟他成年已久,又是如此珍贵的血脉,部下们不得不重视。

    城里有原部落成年的雌性,即便她们不再年轻,但是生育能力尚在。新加入的年轻健康的雌性也有好几十。她们也都对金十分温顺仰慕,因此一百个愿意为王产下血脉。

    可是王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们。

    其实对比着看看,她们也没有一个具备和日益强大的王站在一起的资格,差距实在太大了。

    看来看去,在所有的雌性之中,只有神使有资格和王站在一起。

    可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生疏起来,相互之间并无交流。

    神使一直在传授雅药草知识,从来没有为王献身的想法;王也从来没有特别关注过神使,似乎对孕育一事丝毫不着急。

    这可真叫人伤脑筋。

    “外伤流血用墨旱莲,牡芷和矮芝月枝条分别外敷内服可以快速解毒爪巨兽毒,青盐叶有慢性毒素,雌性和幼崽尤其不可食用,万一误食,伴生的苦叶可解毒1神使,我背的对不对?”

    “对。”

    “手臂大面积流血伤口,应该先用细绳子紧紧扎住上方,以免流血过多,再找草药止血,对吗?”

    秦五涵看着这小姑娘按照自己教的手法,规规矩矩地在模型上做着正确的步骤,眼中流露出了一丝欣慰:

    “对,雅做得很好。”

    雅被夸得不好意思了,谦虚地说:

    “我太笨了,学了好久才学会,还是神使耐心教诲呢。”

    秦五涵就喜欢她踏实谦虚的态度,不过还是要给予鼓励:

    “雅勤奋、爱护族人、能吃苦耐劳,是个好孩子。兽神看在眼里,也会赐福于你。”

    雅这下脸都红起来了,是因为得到了肯定而欢喜:

    “我一定不辜负兽神和神使的关爱,用学到的知识帮助族人。”

    秦五涵满意点头,突然话锋一转:

    “雅既然已经学到疗伤用药的精髓,以后就算我不在,你也可以独当一面了。”

    雅一愣,惊讶地问:

    “神使要走吗?”

    “你们已经度过了灭族危机,我的任务也完成了,要回去侍奉兽神了。雅,你就是下一任祭祀。”

    雅急了,慌忙抓住洁白的衣袖:

    “可是王”

    秦五涵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可是了。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地那么好,之所以再多停留一个月,不过是于心不忍,所以手把手教雅,把祭司的衣钵传下去,好继续造福这里的人们。

    现在雅已经出师了,自己不走还继续就在这里做面瘫?

    她去意已决,才不管雅可是什么,心中默念:

    “结束任务。”

第41章() 
“欢迎主人回来!恭喜主人第二次任务圆满成功!”

    蓝球顶着低沉的男性嗓音热烈欢迎;等了一会儿既没被一巴掌拍开;又没听见要奖励的下文;一瞧才发现自己主人正在发呆;面无表情地。

    这可把忠心耿耿的辅助者惊讶担忧坏了,毕竟玩家沉迷异界游戏/爱上游戏人物导致性情大变的案例不是没有。

    “主人;您怎么了?”

    听见蓝球小心翼翼的疑问;秦五涵才回过神来,猛地抬起双手揉揉自己脸庞;然后狠狠吐出一口气:

    “我没事儿!”

    见主人恢复正常了,蓝球才放缓了高速运转的中央芯片;只剩下好奇:

    “那主人刚刚是怎么了?”

    “上了个面瘫速成班,一时半会儿没恢复过来!”

    不得不说在远古世界待久了;秦五涵对蓝球怀念得很。

    她挣扎了一下,这次还是浑身僵硬,只能以一种龟速慢腾腾地坐起身;扶着脑袋皱眉问问:“我这次昏睡了多久?”

    古代还有个历法计时;远古世界完全没有章法,搞得她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

    “30小时24分钟58秒。”蓝球立刻给出了精确的答案。

    秦五涵十分虚弱地叹了口气;“怪不得我一点力气都没有,再久一点我会不会给自己饿死?”

    “不会的,饥饿只是您的错觉而已。任务期间您的身体处于休眠状态,不会有任何能量消耗活动。”

    “哦。”

    “要是有个冰箱多好;提前备好吃的;醒来直接吃就好;就不用大费周折地爬上爬下了,五楼呢。”她忍不住抱怨。

    十分折腾地下楼填饱肚子补充能量之后,秦五涵开始觉得一个冰箱有多么必要。

    蓝球立刻说:“主人现在完全支付得起一个冰箱的价格。”

    “可是我在寝室里买个冰箱会不会太土豪了点?而且这明显是违禁电器啊。”五涵白了它一眼。

    蓝球认真地给出建议:“暑假期间没有查寝,您可以先买来放在寝室,开学之前杏和园就可以装修完毕,到时候直接搬过去就行。”

    杏和园是本市有名的花园小区,环境好,安保高,秦五涵上次买的那套房子就在那里。

    五涵听了它的建议只是“嗯”了声,托着腮发了一会儿呆,才说:“我要神使光环。”

    蓝球没想到她的话题一下子跳跃到任务奖励上,愣了一下才说:“当然可以。只是神使光环太过超现实,在现实里使用十分受限。”

    她眉毛一皱,“十分受限是什么意思?”

    “只有虔诚的使徒才有信仰,有信仰才有神,有神才有神使。而这个世界信教的人非常少,虔诚的更少,这部分人群还在不断减少之中。神使光环只对虔诚的使徒有作用,心中没有信仰的人是不会受影响的。”

    “那能在其他世界同等条件中使用吗??”

    “可以。不过神使光环太过强大,每个游戏异界只能用一次。”

    “啧,简直不能更受限!”秦五涵十分不满。

    蓝球:“您可以选其他奖励。”

    她想了会儿,那件水火不侵、冬暖夏凉的法袍固然经久耐用,低调奢华,但是还是神使光环拉风啊!

    哪怕只有一次,那也是霸气侧漏、震慑全场的装逼神器!

    比如说以后在别的世界遇到野兽妖怪之类的,神使光环就是个神级镇场符/救命符啊!

    于是她严肃地说:“不必了,我就看中了神使光环,非它不要!”

    “好的。”

    蓝球当然没有反对意见,反正在奖励发放环节,它也不过是个搬运工而已。

    只是当秦五涵听到它说发放完毕却没有半点感觉的时候,觉得挺不真实。

    蓝球:“主人你还想怎样,要闪闪发光一阵吗?”

    好吧。

    又呆呆地坐了会儿,五涵才问蓝球:“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什么?”蓝球快被她这跳跃神速的思维搞得乱码了。

    “我要买个冰箱!”五涵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从来到y市这个鬼地方经历过夏季的酷暑之后就能想着有一个冰箱,现在有钱了,当然要买!你快给我看看选个质量最好的、容量最大的、距离最近的,我要立刻冰冻上一堆吃的!”

    作为来自高等文明的机器,蓝球的搜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十分强悍。不一会儿就把y市所有在售的冰箱品牌列出来,去掉差评多的、容量小的、距离远的,再如此筛选几遍,最后剩下了几个,价格都高得吓人。

    不过现在人不差钱不是。

    秦五涵不想大热天地在外面跑,立刻和蓝球拍板了最终的冰箱,打个电话过去让送货上门。刚好那是个大超市,她厚着脸皮让顺便拎俩大西瓜过来,一起付钱。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竟然答应了。

    秦五涵挂了电话,摸着下巴笑得贼开心:“唔这是个好人!”

    蓝球:“”

    超市送货效率十分之高,挂了电话没多久,就接到了货到的电话,说让她下去刷开门禁。

    秦五涵屁颠颠跑下去,刷开门,就看见了个帅哥一手拎一个大西瓜悠哉悠哉,身后俩大叔抬着一台大冰箱大汗淋漓。

    三个人看看宿舍区,又看看这个从宿舍区跑下来的小姑娘,都是一脸懵逼。

    他们之前还以为是某个住在宿舍区的老师或者宿管,没想到这明显是个学生嘛!

    沉默了几秒钟,帅哥才不敢置信地问:

    “你确定,要抬上寝室吗?”

    秦五涵点头,“确定!”

    “学生宿舍能自己弄个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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