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犬得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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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大黄,这是一只很懂事的狗。主人出行一路护送,主人归来也是摇尾呜咽,夹道欢迎。平时也不偷东西吃,看家护院做的妥妥的,如果不出意外,张桂香简直把它当女儿来养,尤其是张秋良以前打工在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大黄陪着她。所以本来最有可能被带到城里去的是大黄,但是好死不死………苟胜来了。不,狗王来了!
第5章 健身计划()
张家依山而建。背靠小山面朝千亩平田。绕着后面这座小山,也有不少村户在山脚落户。通往外面就只有一条环山的大马路,所以平日里比较安静。偶尔有人路过,也只是在下面打声招呼。很少有人沿着山路的分岔走一段儿上来到张家。
远方一座高架桥也即将架设过来。沿着路线看,刚好要经过张家这个小山坡。
在张家屋子后面的山上,一片稀疏的树丛中。有一只强健的小黄狗,左右腾挪,上下扑闪,正是苟胜同学在这儿锻炼自己的体魄。
上辈子是寒门学子,对于狗狗锻炼这种事情,根本没有什么研究的苟胜同学,现在也只能配合自己上辈子的健身房经历单独的摸索着怎么强健自己的身体,并且避免锻炼过度导致受伤。反正以前家乡里面的土狗看着都是活蹦乱跳一个个的,踢两脚嗷嗷叫两下就没啥事儿了。想来这应该也是中华田园犬的天赋………身强体健吧。
现在已经是苟胜出生之后三个月了。小狗也已经长成了40厘米高,重达40多斤的少年狗。自从每日都能吃饱并且身子长开之后。苟胜便开始锻炼自己的身体。
想想也是,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新少年。没了手机,没了电脑,最重要的是连个沟通的人都没有。曾经苟胜还想试试是不是存在狗语这档子事,但是在某天夜里跟旺财汪汪叫了几嗓子也没个回信,反倒是这蠢狗跟着叫唤把张桂香召唤出来,被痛骂了一顿之后,苟胜就绝了狗语这种想法。狗的吠声也就传递下情绪,比如开心,愤怒,配合表情满足日常人狗交流还行,但是遇到稍微复杂点的东西,瞬间傻眼!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找点事情发泄一下精力。别说三个月了,两天都够呛。而且要成为狗王,或者是逃离本家都必须要一个强健的体魄。也幸而上辈子苟胜是一个健身狂人,健身这种事情早就铭刻到灵魂里面了(骨头里面没用,没带过来)。说起健身来,这里头还有点头头道道。
健身的初始目的完全是因为程序员太容易秃顶,而且一个个不是大腹便便,就是瘦骨嶙峋。对此,秉承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一基本原则的苟胜同学,自从上了大三之后就对健身投下了重资………帮新开业的老板写了一个收银系统,后来还附赠了一套人脸识别,最终成功获得三年的vip。
三年里面,铁打不动的每周五次健身。每次一到两个小时。当然对于苟胜来说,都是在写代码的闲余时间来锻炼身体。工作时间还舍不得来锻炼,得赚钱养家。不过健身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起码村里边那几个酒鬼自从苟胜健身之后就再也不敢喝醉酒以后莫名其妙往苟胜家里来“做客”了。
只见后山腰的一块平地上。三三两两稀稀拉拉的长出了几株小树。而狗胜就站在两棵直径差不多的小树比中间。然后人立而起,一只爪子分别抠住一棵小树,然后往中间压拢。这么练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狗爪子直面着抓住小树,把两棵小树往自己身前推,类似于健身房的坐姿推胸机。
条件有限,只能用这两棵小树来负载压力了。十分钟后,苟胜明显感觉到整个身体都已经在颤抖了。这也是狗躯的缺陷。狗的前腿肌肉不怎么发达。而且只能上下弯曲。如果要展开,做成人类的拥抱那种姿势,近乎不可能。所以狗的前腿部分有很多肌肉无法锻炼到位。也得亏是苟胜这个狗躯身体里面有个人的灵魂,才能够想到这么一种法子来锻炼腿部的肌肉。
稍微歇息了一会儿之后。苟胜开始叼起一根小木棍,在平地上画了一个类似正方形的形状。边长大约是五米,然后又在四个角上,分别画上了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圈。
深呼一口气,苟胜开始沿着画的正方形开始跑,在到达每一个圆圈后,猛的一蹬,骤转90度,然后如同兔子出笼一般冲刺出去。就这样,来来回回疯跑了半个小时。苟胜甚至没有力气站着(四肢着地),只能直接趴在地上,舌头露出来散热,差点垂到地上。
不过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现在不仅是两个狗兄弟联合都堵不住苟胜,就连大黄都在苟胜的骚扰战术下与苟胜展开了一次追逐。结果也是大黄被苟胜完爆。
苟胜休息好了之后,又开始直立而起,沿着直线行走。当实在站不稳了,就前脚趴在旁边的大树上休息。一会儿后又马上进入下一轮直立。
兜兜转转,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从后山穿过稀稀拉拉的树枝树叶,可以看到张家厨房已经开始有袅袅青烟开始飘起。不用说,又是张桂香在做饭了。休息好的苟胜开始了今天的最后一个项目。
只见在平地的另外一个角落里面有一棵小树已经被压倒了,小树顶端直接落在了周围的乔木丛里面,被石头压住无法回弹。小树大概五厘米的直径粗细。
苟胜站在小树半米外,然后猛的一个前扑,咬住了小树开始疯狂撕咬。当然已经长成这么大的小树了,肯定不是苟胜能够直接咬断的,不过随着苟胜的撕咬,小树的顶端树叶,开始簌簌作响。
可以看到小树露出的光杆部分全都是犬牙形状的咬痕。深的足有2厘米,浅的也有半厘米了。这就是苟胜自从两个月前发现了后山这处平地以来的成绩。论撕咬能力,现在的苟胜已经远远的超过了犬类的平均水平。尤其是上下颚的肌肉群鼓鼓的,看起来就知道咬合力惊人。也是因为苟胜时常坐在张家门前,所以最近来张家这边问路的人都少了不少。
没错,这就是苟胜的锻炼计划,通过合拢小树,锻炼前腿的伸展能力,通过直立锻炼后腿,而咬小树则是训练犬类最强攻击能力………撕咬。至于跑圈,则是对全身协调性以及肌肉群的平衡锻炼。
两个多月以来的战果是显赫的。现在的苟胜,无论精气神,都已经脱离了普通的犬类行列。可能打不过那些战斗犬类。但要说土狗这个品种的话,就俩字:平推!
无论是灵活性、持久度以及爆发力等各个素质方面,都可以说是比警犬更强了。毕竟,最直观的例子,主动学习一般都是学霸,被动学习要成学霸那就看命了。而苟胜则是田园犬中主动锻炼最为坚定地那一只!而且好吃好喝待着,品种上欠缺的潜力也不能阻止一只有着锻炼意识的中华田园犬!
苟胜甚至想着要不要现在就出去开疆拓土,日后如果要跑路也能尽早的应对过来。不过忙着锻炼身体,而且附近也没啥流浪狗,所以苟胜就没跑大老远出去降服手下了。
不过,狗王的地位已经是牢不可摧了。
隔壁老王家的那条狼狗以前三天两头过来勾搭大黄,自从被苟胜逮着咬掉了脖子上一圈毛之后就见到苟胜就夹尾巴,掉头就跑,那拼命的架势活生生让没啥战斗欲望的苟胜没追上。
平静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第6章 营养跟不上()
拖着疲惫的身体,苟胜缓步下山回到张家的水泥地坪上。此时地坪上有两个人坐在椅子上。一个是张家女主人张桂香。一个是隔壁老王家的王婶儿。
王婶儿面目粗糙,膀大腰圆,鼻子微塌,额头宽大。一张血盆大口,笑起来的时候格外渗人,妥妥的一个农家悍妇形象。她此时正在跟张桂香两个人拉家常。
“桂香妹子。你家男人还没回来呢?”
“嗯,最近高架桥那边不是招工吗?他去干活去了。”
“那敢情好啊,我听说高架桥那边给的工资300块1天呢。而且一天只要干八个小时的活,这种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可不是。这两三个月下来。我家老张都已经攒了两万多块了。以前在工地上,一天给160。这都差不多翻了一个番了。”
“是啊,可惜我家老王啊不争气,每天只想着打牌。我让他去工地上干活,他死活不去。哎”
就在此时,王婶恰好看到从后山下来的苟胜,指了指苟胜,问道:“这只黄狗是你家的吗?看起来好恶(湖南方言,凶狠的意思)啊。”
“确实很恶,我还没见过能打得过我家狗剩的狗呢,它不仅打架厉害,而且特别聪明。你见过会自己开门关门的狗吗?”张桂香脸上浮现了笑容,颇为自得。虽然这只是苟胜某次吃饭的时候心情激动下的无心之举,但是也被她看成了是被她训练的效果。
有一次张馨月带着苟胜出去吃饭。因为手里端着一个盆子,所以苟胜想着帮个忙直接推开。等张馨月出去之后,苟胜习惯性了一个后脚回蹬把门给踢关了。为了这,之后张桂香特地喂饭的时候要求苟胜自己关门,美其名曰………“训练”。苟胜无奈,不关门不给饭吃我也很绝望啊,索性破罐子破摔,今后开门关门都是自己来。这让张桂香每次说到苟胜就会说起这事,自得之意,溢于言表。
“狗剩来,去开个门”说着,张桂香一指厨房。
扭过头,苟胜翻了一个白眼,不过还是遵从了。讨好女主人中午可能会有加餐,多根肉骨头啥的。自从发现了苟胜的特别之处,张桂香就联合张馨月以两票对一票的优势给苟胜换成了大份的饭菜。
说着。苟胜兀自走到厨房门前。厨房的小门,一般都是用来拦鸡进去的,用一个门框,中间隔几厘米钉一根木板就成了这个简单的门。并且是从里面向外面开,也就是进去要拉小门,推大门。
对于一般只会推门的狗来说,从外面是没法拉开到里面的。但是苟胜显然并不是一般的狗,只见他把右手(姑且称之为右手,反正苟胜是不承认自己没有手的)伸到小门的空隙,然后勾住了下边的门框。轻轻一带,瞬间开门,不带一丝烟火气,对于勤学苦练狗爪功的苟胜来说这都不是事。司空见惯的张桂香明显对此并不感到奇怪。但是初次见到的王氏,简直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厉害啊,你家这狗真是厉害,聪明的都不像狗了。我家那狗吃饭的时候只会用脑袋顶门,你家这狗还能用爪子开门的?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听说。”
“那当然,我平时没事,在家的时候都喜欢训狗的。我家狗剩可不止这点本事。”对于王婶的惊讶,张桂香很是受用。
‘哼哼哼,我胜哥的本事岂止这么点,你不知道的还多呢。’低着头,正咬着地上的猪骨头的苟胜暗暗想到。
门外兀的响起大黄的犬吠声。不过叫了两声之后,马上又呜咽的冲了下去。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张秋良回来了。所以苟胜完全不以为意。王婶也起身告辞。
午饭后,地坪上。
苟胜一个人卧坐着,眺望着远方的千亩平田。一条马路从山上蜿蜒而下,穿过大片的田地直通往更远方的公路,而在近乎垂直于这条马路的方向上一座高架桥已经比之前几天更加清晰了。估摸着只要两三个月工期就能建设到张家这边。
‘tmd,好饿啊!明明我现在吃的已经是大份餐了。天哪,最近提高了运动量,所以现在营养跟不上了吗?这可咋办呢?加餐是别想了,不减就不错了。难道还要上山去打点野味吗?上次那只兔子味道真不错呀,就是没法生火带毛吃不太舒服。”
已经长成大狗并且每天大量锻炼的苟胜,已经并不满足于张家的那点饭菜了。偶尔必须还自己打点野味才能不挨饿。人群聚集地附近是没什么是没多少野生动物的。上次那只兔子也还是好死不死从山上下来,被正在训练的苟胜逮着了。锻炼过的苟胜与四条小短腿的兔子赛跑,兔子十秒嗝屁。虽然一开始对于生吃比较膈应,但是吃着吃着,居然感觉挺好吃。
说起吃这个问题,有一次苟胜正趴在地上小憩休息。结果一只大肥鸡从面前走着八字步过去。在离苟胜还有半米左右的时候,直接撅起屁股来了一泡屎。
拉完之后,不知道鸡摇头晃脑的甩是不是代表了舒爽的意思,反正那那只鸡抖了两下就留下一泡热shit离开了。苟胜感觉那味道传到鼻子边的时候身体居然感觉到一阵饥饿。如果不是人的灵魂在压制,苟胜不敢保证这愚蠢的狗躯,能不能抵抗住鸡屎的诱惑?
也是鉴于这个狗躯对食物的生冷不忌,以及超低下限。苟胜对于吃带毛的兔子,还是生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