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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大宋好土匪-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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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匹黑马能否继续黑下去,便成为了解决双方争端的唯一办法。大家对明日他与吕方一战空前的关注。

    据梁山路边社报道,目前分别押注吕方、程风胜的人各占一半。毕竟这两人都没有两军对垒,单挑搦战的记录。

    从兵器长短轻重来看,吕方占优,毕竟一寸长一寸强,一分重一分猛,他那杆方天画戟不是一般人能使得转;从擂台经验来看,程风占优,毕竟他已经有今日击败王英的战例,而且胜得快捷、迅猛。

    宋江和花荣还是比较看好吕方,毕竟他俩亲眼见过他和郭盛在对影山下鏖战,两人都使得一手好戟,金石相交、雷鸣电闪,果真是一对好厮杀。

    而且程风使的是两柄短刀,对上刺、勾、削、砸均可的长戟,劣势明显,毕竟明日吕方不会像王英一样轻敌。

第309章 汤隆献钩镶() 
程风对周围的议论浑然不觉,晚饭后他略微休息后,便在屋前耍了一趟刀法。

    他对那些经常打家劫舍、捉对厮杀的头领们没有丝毫的轻视之心。既然已经被迫上了台,那就得全力以赴,借这个机会亮相立威,不能坠了少华山的脸面,即便他自己心中也没底能够在台上站多久。

    此时太阳还未完全落山,一趟刀法练完,程风身上微微出了一身细汗,他正要打点水来洗一洗,却看见汤隆乐呵呵的,手里捧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儿走了进来。

    “嘿!汤豹子,啥事这么乐呵?”程风边用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边冲汤隆打招呼。

    “寨主,你看俺手里拿的啥?”汤隆一脸兴奋。

    程风见他手里拿着一种似乎是钩和盾结合的奇怪木制兵器,整体呈弓形,上下有向前弯曲的钩,中部是后有把手的小型圆盾。

    上钩顶端锐尖,下钩末端为小球,两钩中间连接盾后的把手。盾为圆角方形的木板,盾面中间有一刺,可以向前刺击。

    “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起来像羊角?”程风从他手中接了过来,掂了掂分量,上下打量着。

    “这东西叫钩镶,话说还是两汉时期,那时两军交战多用铁戟,戟兵主宰战场。

    戟可刺可推,可钩可啄,使用灵活,威力巨大。为了克制铁戟,古人发明了这种造型奇特的武器,主要与环首刀配合使用。

    因戟有横出的小枝,很容易被钩镶勾束,持戟者很难迅速抽回,持钩镶的人便可乘机用环首刀砍刺对手。

    我见吕方用长戟,怕明天你用双刀与他对抗太吃亏,所以赶制了一副木制钩镶来,你可以试一试,感觉一下好不好使。”

    汤家世代打造兵器,汤隆对各种流派武器的形制和优劣如数家珍,他见吕方使的是长戟,可亏得他用心,竟然想出这等偏门兵器来。

    “来!陪我练练!”程风从一旁的兵器架上取下一杆长枪抛给了他,自己一手举着钩镶,一手提着带鞘的杨家宝刀,摆开了架势。

    汤隆接过枪来,甩了几个枪花,笑了笑,持枪向程风刺去,他怕把木制的钩镶损坏,所以并未使上全力。

    两人就轻来轻往,对练了小半个时辰,程风很快熟悉了钩镶的使用方法和招式。

    他发现钩镶并不是捕兽夹,能够咬住敌方的戟头不放,毕竟持戟的人是双手,如两相拉扯较劲,双手使劲的人肯定占优势,而且也不能拿钩镶完全当盾牌用,硬吃长重兵器会非常吃劲。

    钩镶正确的用法是一接触对方的长戟,就运用杠杆作用,一瞬间控制住对方的武器,迅速把对方的力引开中轴线、导向自己以外的位置,扭转化解其攻势。

    由此可见,要想灵活使用钩镶,很大程度上依赖强劲的腕力,通过顺时针、逆时针转腕扣绞,从而控制住对方的武器。

    随后更重要的是,右手的刀要毫无阻滞得流畅跟进,紧紧抓住战机,及时杀伤敌人,这需要很好的身体协调性,双手和脚步的动作都要连贯。

    腕劲和步伐正好是惯用库克利弯刀的程风所擅长的,所以他很快掌握了使用钩镶的要领。

    程风将钩镶和刀放下,从一旁桌上拿起一碗凉水,咕噜咕噜地灌下,擦了擦嘴角的水渍,赞叹道:“咱们古人真是有智慧,发明出这等奇怪却有效的兵器,对起霸道的长戟来,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想当年,勇冠三军的汉朝武士,一手持钩镶,一手持环首刀,万军阵前,以势若雷霆般的攻击以短击长,披荆斩棘、破阵前行,是何等豪迈!”

    “可惜,随着长戟退出常备兵器之列,它的死对头也销声匿迹了。它俩真是相克又相生。”汤隆将长枪插入枪架,在一旁感叹。

    “是啊!想想也是,钩镶是一种步战利器,却难以对付骑兵,只能让位于能够对付重骑兵的长矛,而且镶体的防御面积过小,不能有效防御弓弩,这点就不如盾牌了。

    总之,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优胜劣汰,这不过是自然法则而已。”

    汤隆听了他的话,眨巴眨巴眼睛,似乎能听懂一些,但又还有一些不明白。

    从程风的嘴巴里总能冒出一些新奇的词汇,值得他琢磨半天,这也成为他乐意追随程风的一个原因,因为这个人总透着一丝新鲜和神秘,带着几分洞察先机、智珠在握的自信和乐观。

    连绵春雨,一连下了好几天了,兰锦心从小窗里伸出一只纤纤玉手,银丝飘飘而下,入手微凉,落在她那张细白柔软的掌心,溅起几缕微香。

    从狭小的窗户往外望去,只见万千白丝垂下,触目迷蒙,风过处,银丝舞乱,乍然而断,落入小池中,点出微微涟漪,圈圈相融,生生灭灭,循环往复。

    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这雨,不知什么时候能停,这人,不知什么时候能重获自由。

    整个事情就像眼前的春雨一般,遮人眼目、扑朔迷离,不知因何而起、又因何而变,自从提刑官问过一次话后,兰家人仿佛被遗忘一般,关在牢里一晃快一个月了。

    狱卒们倒是没有为难他们,甚至待之甚宽,特别是前几日,还给他们抱来了干净的被褥,饮食也更加讲究了,还说想吃什么都可以出去代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世上没有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隐隐约约的,兰锦心觉得这事与之前上门来威胁她的张邦安有关。

    关键的物证不就是金铤吗?除了他还有谁知道呢?只是己在明、敌在暗,这仅仅只是猜测而已。

    没有自由,没有人可以说话,天天枯坐牢房,人愈静,心愈不止。她低声吟道:“屈指数春来,弹指惊春去。牢外蛛丝网落花,也要留春住。几日喜春晴,几夜愁春雨。京北驿路五百里,里里都是梦。”

    京北驿路五百里,那是她和程风一起走过的路。

    在这条路上,留下过太多的美好回忆,一起走过的路,赏过的花,观过的夜景,看过的河灯,唱过的曲儿,留下的欢声笑语,离别时送的礼物,依旧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日。

第310章 雨中访牢() 
兰锦心心里依旧对程风恋恋不忘。女人一旦心里有了人,便容不下其他男人。

    尽管知道两人并不可能,但她始终难以割舍,难以放手,难以放下执念,将自己许配出去。

    妾还未嫁,不知君已娶否?

    春雨连绵,对提刑司大牢来说,尤显潮湿。虽是白天,但狱中光线昏暗,潮湿的空气中带着股发霉的味道,这样的天气,谁都愿意窝在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不仅犯人们都昏沉沉、懒洋洋地坐着、躺着,就连说话也都没人说。

    牢房里静悄悄的,巡弋的牢头儿按常例转了一圈,便回到了大牢出口处,据桌而坐,摸出一包猪肉干,从床底下掏出一坛子浊酒,吃两口肉,吱溜一口酒,悠哉乐哉,打发时间,时不时地感叹两句,“他娘的!这雨下得真够长的!”

    一连多日细雨,大街上到处是湿漉漉、滑溜溜的。烟雨雾蒙中,一辆马车快速行来,车夫披一身蓑衣,看不清形貌,但他躬身向前,鞭子抽得频繁,看得出来他是着急赶路。车轮压在不太平整的路面上,溅起一路泥水。

    马车到门前,那人翻身下马,将马儿匆匆拴在系马桩上,腿脚带水一路小跑走进大门。

    “干什么的?”

    两个狱卒懒洋洋地迎了上去,那人沉声道:“我从汴梁来,梅记茶庄的,我们家员外想见兰景祥兰员外。”

    两个狱卒一瞪眼:“你以为这提刑司大牢是你家娘子,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没有提刑司的传票,这大牢天王老子也进不得!”

    那人正要解释,却被后面车上下来的两个人一手扒开,“这两位是裴相公的朋友,两位兄弟赶紧带路吧!”

    “哎呀!原来是裴老丈呀!您都亲自来了!一切好说好说!”其中一个机灵点的狱卒已经认出眼前这人正是提刑官裴克庄家的管家裴峪。

    裴峪顾不上与他们俩寒暄,不耐烦地道:“头前带路。”

    梅太常和裴峪撑着油纸伞,赶车的张邦安则是一身蓑衣,三人跟着一位狱卒穿过天井直奔牢房。

    大门咣啷一声开了,里边正在吃酒嚼肉干的牢头儿吃了一惊,赶紧把肉干揣回怀里,好在里边昏暗,外边闯进来的四人眼睛一时难以适应室内的光线,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牢头儿趁这机会又把酒坛放到桌子下的一角,方才站起身,腰杆一挺,气哄哄地道:“李猪儿,你干啥呢?吓老子一跳,跟着你后面的是什么人?”

    那个叫李猪儿的狱卒赔笑道:“头儿,裴相公家的裴老丈过来了,带两个朋友见见兰景祥。”

    那牢头儿听说是裴相公家里来人,忙也换上一副笑脸,点头哈腰地道:“裴老丈,您来了啊?咋不提前打声招呼,我好去迎着您。”

    “小朱子,在这暗无天日的大牢里待得挺滋润啊!人模狗样、吆五喝六的!”

    裴峪与这牢头向来熟悉,他原本是提刑司衙门里的兵士,通过打点裴峪,裴克庄给他安排到提刑司大牢里当了个头儿,这可是个肥差。所以他裴峪见了他说话也就很随意。

    “哪里,吃的也是碗提心吊胆的饭,守着这大牢责任重大啊!”牢头儿脸上挂着谦卑的笑容。

    “是吗?!这么辛苦啊?!那赶明儿我求求相公把你调回衙门当差?”裴峪笑呵呵地消遣着他。

    “别别别!小朱子就是吃这碗饭的贱命,还请裴老丈多多照拂!”牢头儿很配合地与他表演着这场不知重复多少遍的戏码。

    裴峪的自尊心终于得到充分满足,捋着花白的胡子,颇为开心地笑了起来。

    张邦安等着着急,忍不住在他身后扯了扯衣服,提醒他赶紧进入正题,办正事。

    正好牢头儿不失时机地发问,“对了!老丈,后面这两位官人怎么称呼?”

    “哦!这两位是相公的朋友,姓梅,来见见那个叫兰景祥的员外。”

    “这个方便,请跟我往前去。”牢头儿在前面引着路,迎面而来的是一道硬木制成的栅栏门,栅栏都有杯口粗细,牢头儿拿着铜环圈着的一大串钥匙在栅栏上哗啦啦地一阵敲:“开门、快点开门。”

    一会儿功夫,从里边的班房里走出个人高马大的狱卒,正打着呵欠,一见是牢头儿喊门,忙将打了一半的呵欠吞回去了,自里边打开栅栏,牢头儿引着梅太常进了牢区,向牢房深处走去,而裴峪和张邦安则驻足留在了外面。

    兰景祥单独一个牢间,他穿着一身囚衣,正躺在有些潮乎乎的褥子上养神,忽地听到脚步声在自己牢门前停下,他张开眼睛一看,慢慢地坐了起来。

    “兄弟,帮忙打开牢门。”

    梅太常吩咐一声,牢头儿忙取了钥匙打开牢门,梅太常走进去,扭头对他说道:“兄弟,有些话,我想单独对兰员外说。”

    牢头儿面露为难之色,支支吾吾地道:“梅员外,您也知道,这牢里也有牢里的规矩,万一这被关押的犯人出了事,我这可要吃不了兜着走哇!”

    梅太常笑了笑,道:“小兄弟,你看我这样子,能给你惹出什么麻烦不成?别忘了,是裴相公的管家带着我们见来的,这样你都信不过吗?”他边说这话,便往牢头儿手里塞了一样东西。

    牢头儿感觉手里多了块温乎乎、沉甸甸的金属块儿,便知是啥玩意儿了。他在提刑司当差十几年,这大牢也守了两年了,这里面什么门道不明白,该变通的时候就得变通,他呲牙一笑,二话不说,立即闪人。

    梅太常趋步向前,搂着兰景祥双臂道:“老兄弟,哥哥来迟了!让你受苦了!”

    “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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