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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帝王辞-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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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漪的心灰意冷是表现在脸上的,而且身边没有别人,只有一望无际的慌色沙漠和身边的忠实蜂鸟。她的暴躁和郁闷就像现在的天气一样闷,煎雪和岚曦有些担忧地看了对方一眼。

    走出半日后,时漪突然停下脚步,她坐在骆驼背上转过身,又看了一眼古城的方向,然后对所有人喊道,“你们现在这里等着,我的煎雪岚曦去去就来。”然后看了两人一眼,就驾驶着骆驼快速朝原路跑回去。

    煎雪岚曦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惊讶,但既然是主人的号令,她们连问的权利都没有,所以也立即驾驶在骆驼跟上去。

    一个半时辰后,十一终于再度回到猎狼古城。但是眼前的一幕却刺痛了她的眼睛,这里是沙漠深处,茫茫一片黄色,古城的城墙是黛青色,点缀在这里却不是太显眼,但是当黛青色上蒙了一层白色,其意味不言而喻。

    “是……谁死了?”时漪突然脸色煞白,冷汗不自觉的冒出来,回想刚才和自己对话还游刃有余的那个身影,时漪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会是他的,一定不会,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可能才刚过了这么一段时间就变成这样了呢……”虽然根本就不愿意承认,但心中却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告诉自己,“就是他,就是他死了……”后面跟上来的煎雪和岚曦见到这一幕也惊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漫天飞舞的白色布幔,就连隐隐约约能看到的,站在门口守着的猎狼身上也系着白布。

    时漪突然猛地撕下脸上的纱巾,扬起头,朝着古城的方向怒喊,“不!”这声音响破天际,就连现在站在神殿里的猎狼之主也不禁抬头朝外看去。

    时漪喊完之后就驾着骆驼疯狂的朝古城的门口跑去,守门的人见她们去而复返,而且还满身煞气,面目狰狞,里脊上前拦住。

    但是此刻的时漪却成了疯魔一般的人物,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没几下就把门前的几个人杀了个干净,有人见情况不对,立即朝里面发出讯号。

    煎雪岚曦察觉到情况不对,但此刻时漪却是已经听不见任何的劝告,时漪直接拔出背在身后的剑,驾驶着骆驼冲了进去。

    煎雪岚曦顿时感觉情况不妙,却拦不住了,只能赶紧跟上去,害怕时漪受伤。

    当情况紧急的烟火在古城上方炸开时,猎狼之主眉头紧皱,看着神殿门口的方向,目光复杂。

    不一会儿,三匹骆驼就同时冲进来,因为奔跑了太久,骆驼体力不支,在还不到神殿门口的地方就口吐白沫倒了下去,时漪也一下子就被甩了出去,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形,然后又立刻朝神殿内奔去。

    可是神殿向来是猎狼的精神中心,很多人在看见时漪的疯狂之后,害怕她会打扰到祭司的安宁,就立即自发的跑到神殿旁边,在门口死死地挡住。

    可时漪既然已经都跑到这里了,自然不会罢休,开始硬闯。身后的两人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危,也立即下了骆驼加入战斗。

    时漪虽然外表形似小孩,但这么多年来,武功却是一点没落下,要对付这些人自然是不在话下,就在打斗正酣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高声喊道,“狼主有令,迎时姑娘进殿!”

    众人这才脸上带着不愿地纷纷让开,时漪累得大口的喘着粗气,从里面走去。

    虽然防身功夫练得不错,但也难敌这么多人的同时攻击,时漪的身上有好多伤口,此刻都在咕咕的往外流着血,但她这好像感受不到似的,提着剑就往里冲,一步一个血脚印。

    身后的两人含泪紧紧跟上,三人的心里只想着一件事,“这人死的不是他……”

    (本章完)

第222章 回奔() 
当走到大殿的第一道门的时候,时漪的眼睛里就被满目的白色所覆盖,那是死亡的颜色,时漪再熟悉不过。当年父母离她而去的时候,因为实在太匆忙,连衣物都没有带走,所以就连一个衣冠冢,时漪都做不起来。她大病一场,穿了一整年的丧服。然后在初愈的时候,就开始拖着疲惫的身子开始谋划,她绝对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但这样的杀父杀母之仇,即使蜂鸟劝她千遍万遍,她也绝对不会罢休。

    她后来曾在父母的坟前立誓,“实在有负父母所托,时漪今生的目标就是为你们报仇!你们放心,我虽然不是个聪明人,但也确实不是蠢人,蜂鸟是你们的心血,我绝不会让他们飞蛾扑火,有耐心,可以等下去,但意志力却绝不会被消磨。你们放心,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

    十几年了,一直韬光养晦。当终于有了至亲的消息的时候,时漪感觉身边的任何人都不能完全感受的到自己的欣喜若狂。时漪向来不是个喜形于色的人,所以到底有多在意他们的生死存亡,也许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在找到时琉的那一刻,时漪真的想抱紧他大哭一场。多年来自己支撑着蜂鸟的压力和委屈无人能懂。曾无数次期盼着想要出现一个人帮自己分担一些,可仔细一想,又会有谁呢?自己的家族早已在多年前分崩离析,如果有人能知道自己的下落,那么他们对自己闭口不言就已经是最大的袒护了,所以,时漪从来都没有妄想过得到谁的帮助。

    直到时琉的出现,时漪才惊奇的发现,好像老天并没有完全遗忘自己,在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送来了弟弟。所以当时锦也露出出蛛丝马迹的时候,时漪才毫不犹豫的选择相信。可是现如今,时漪看着这漫天飞舞的白布,才终于想起来,自己从来都不是个宠儿,既然给了自己东西,又怎么会豪不索取……

    “时锦……”时漪站在神殿的门口,突然跪在地上,放声大喊。刚才打斗中受伤流出的鲜血和如今痛苦的眼泪混合在一起,组成了最腥咸的滋味。

    猎狼之主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这个崩溃大哭的女孩,身边有个侍女上前问了一句,“主,要不要把她请进来?”

    猎狼之主摇了摇头,“不用管她。”然后转身离去。

    时漪就这样伏在地上痛哭,直到哭到嗓子都沙哑了,再也发不出声音了,才忽然倒了下去。煎雪和岚曦这才赶紧上前,把她抱了起来,然后慢慢的走进屋内。

    神殿里的人好像早有准备,看见时漪被抱紧来了,他们立即拿出热水和纱布,还有各种药品,开始熟练地换药包扎。煎雪和岚曦站在一旁都有些插不上手,目光复杂的看着他们。时漪不知是哭累了还是伤心过度,即使是把箭头从她身体里拔出来,也愣是没有任何动静。

    两人都是通药理的,神殿里的仆人们给主人用过的药都是先经她们鉴定过的,这些伤药都是上好的。

    煎雪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戳了戳岚曦,“你先在这里盯着,主人以有什么状况立刻叫我。我去棺材那边看一看,到底主人心心念念的是不是大少爷。”

    岚曦瞬间就想到了煎雪想干什么,然后点了点头,“你小心点,我会盯着这边的。”

    神殿里本身就是非常空旷的,只有一个高高的祭台,周围放的都是一些烛台,还有就是主人现在躺在这个小榻,如今整个神殿里的仆人似乎都在这边照顾时漪了,这在棺材旁边的只有两个人。煎雪不动声色地走过去,然后这两个守着棺材的侍卫不注意,立即转移到棺材的后面。

    煎雪掏出藏在衣袖里的两根针,朝两人的后颈发射过去,击中他们之后,竟然还没来得及呼喊就直接倒了下去。煎雪立即走上前打开棺材盖,里面的人的面容吓了她一跳,因为严格来说,那并不算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该有的面容。事发之前,时锦也像所有高门大户家的贵公子一样,长得十分俊俏,但是如今躺在棺材里的这个,却如上了年纪的老人一般,骨瘦如柴,皮肤松弛,尽显老态。

    这绝对不是时锦!一时间煎雪脑子里全都是这句话。

    她立即奔回去,用力摇晃着时漪,“主人,你醒醒!那不是少爷,绝对不是啊!”

    可是时漪依旧没有醒来,倒是岚曦先开口问了,“你如何知道那不是时锦少爷?”

    煎雪却没来得及理她,只是紧紧地抓住时漪的手,“主人,快醒醒,求你了……”

    时漪依旧没有醒来,但是他旁边的一个仆人听了煎雪的话却皱了皱眉,朝后面一看,就看见放祭司尸身的棺材被人打开了一块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立即吓得惊声尖叫起来,因为祭司在这个还不能完全摆脱愚昧的古城里,享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向来都是被所有的人尊敬的神之子,就算是活着的时候也不能有人随便冒犯他们。如今,在他死后却有人打开了棺材,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气愤,她的惊声尖叫很快引来了其他人的注意,当看到这一幕时,他们同样感到十分气愤。

    最先反应过来的那位女仆指着跪在时漪身旁的煎雪,“我们虽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我们的祭司,绝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居然敢趁我不备的时候,瞎猜了存放祭司大人尸身的棺材,实在是太大不敬了!而且你刚才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你曾提过时锦,这个名字你怎能随便说这样说出口呢!在我们这里这个名字可是圣名,除了祭司以外,是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叫这个名字的!”

    其他仆人听了这段指控后纷纷点头表示赞同,而煎雪则是满脸煞白,“你说什么?时锦?你们的祭司也叫时锦!这怎么可能,我刚才那些都已经看过了,那棺材里的绝对不可能是我们的大少爷!绝对不可能……”

    然而那群仆人可不听她是怎么说的,直接有几个跑出去叫人了,岚曦拦住了几个,却还是有跑掉的。

    “这下糟糕了……”岚曦低声呢喃着。

    (本章完)

第223章 故去() 
镇北军关口

    一行黑衣人勒马站在门口,为首的一个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关口,然后笑了笑。

    “总领,我们是否……”身后的一人刚要请示就被制止了,为首的男子缓缓放下手臂,“我们比预计的快了几日?”

    “回总领,两日。”

    “好,那既然如此的话,咱们就先去玩一日再进去。”

    “可是总领……”

    “这向来是我的风格,你是新来的,可能不清楚。”为首的黑衣人说完后就打马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剩下的人顿了顿,也跟了上去。有一个人在路过打断总领的那人时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抬起头看了看,然后叹了口气,也跟了上去。

    云鹄最大的功用就在于监视诸人,传递情报。本来云鹄影卫内部之人,也是部分云鹄负责监视的人,但是由于两任主人都是心胸宽广之人,对云鹄影卫十分信任,并没有过多的猜疑,所以这类负责监督和提醒总领及各级拥有高职位的云鹄,就有点可有可无了。

    邵雁辰又是典型的和六位总领的关系非常好,所以就更不需要找人来监视他们了。而且六出凝鹬绮墨泠涯又几乎一直跟在他身边,更没有什么不放心的,所以就连带着剩下两位一直没有在他身边的总领,即墨和重岚也丝毫没有受到这样的“特殊照顾。”

    即墨是当年的白阳王达奚从一群奴隶中选出来的,当初选他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求长得和邵雁辰极像。因为一直是邵雁辰的替身,所以即墨并没有和邵雁辰真正相处过一段时间。只有在刚被领回来的时候,即墨这个特意学习模仿邵雁辰的生活习惯和各方面特征,在一起了一段时间。因为早早就知道自己只是个替代品,所以即墨从小就养成了相对而言比较乖戾的性格,这些特点都是与邵雁辰不相符的,但是在别人面前,即墨还是可以把这些都很好的隐藏起来,只做邵雁辰。这是因为他这个无伤大雅却能识大体的习惯,令达奚放弃了换人的想法,一直把他作为邵雁辰最好的替身。

    做一个替身当然要比做自己更不情愿,所以邵雁辰也知道即墨心中的难言和郁闷之处,从未强求他做过什么,反而处处给予他方便,也许即墨懂得邵雁辰的良苦用心,做的事都是从未出过什么岔子。

    但是像这样的情况,即墨可是向来不听任何人的,他是个生性洒脱之人,本就不愿意受人束缚,对于各种规矩更是懒得遵循其实,依照他的作风,邵雁辰身边的几位长老曾不止一次提起过,而且言辞中颇多微词。但邵雁辰依旧没有把他真的怎么样,好兄弟一般对待。

    也行正是这种信任和包容,即墨每次做的都不是很过分,顶多会让他头疼一下罢了。

    即墨被从这么多奴隶中选出来的原因是那父母赐给他的一张好脸皮。见过邵雁辰的人都知道他长的非常俊美,而且属于那种过目不忘的相貌,还有一点,邵雁辰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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