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崛起-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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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搬运书籍嘛,反正每日里总有许多少年来杂志社溜达,余良也想起当初自己正是从这群孩子中脱颖而出才破格被余文带在身边,多少对这群流浪儿有帮助之心的,所以这搬运书籍交给他们也是一件好事。按照余文的话来说是——
我们这是造福人民,你看,一个杂志社养活了一大群人不是?
这一次与书商的谈判要顺利的多了,清一色都同意余良的提议,略有意见的大多都是三个月的合约是不是短了一些?余良打了个哈哈回应:是短了一些,我倒是想与贵书商签一辈子,不过这期限是我们总编的意思,我也没办法!
三个月就三个月吧,基本上也都与余良签订了合约,白纸黑字签上名字按上手印这便就生效了。
第七十章烤串()
对于利国书商,余良给予了特殊的照顾,这明明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极小的书商,但是余良照样给了他们七成的利润分成,并且合约期是一年。
明日就是九州异志的第二期发行日了,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余文手拿酒壶,坐在杂志社门外,抬头看着满空的繁星,神情略有暗淡,不时抿上一口。
“老板,这是我做的烤串,您尝尝。”余良拿着一个竹签,竹签上的牛肉色泽酱红,涂上芝麻油后散发着迷人的香味,惹人垂涎,放入嘴里外酥里嫩,咬上一口,唇齿生香。
“好小子,技术有进步啊!”余文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一串。
余良顿时挺起了小胸脯,哈哈一笑,“是老板教的好!”
这小子是越来越会说话了,余文拍了拍其肩膀,“再拿两串过来。”
“好嘞!”余良抹了抹被碳灰染得焦黑的脸蛋,再次投入到烤串的神圣事业上去了。
这几天余文由于工作量极大,一直都睡在杂志社里,晚上嘴馋的时候便传授了烤串的技巧给余良。
“老板,你说我是不是可以回到香辣虾店里做烤串的活计啊,这东西是你最新发现的,可没人见过,太好吃了,怕是生意火爆的紧!”余良一边娴熟拨动着烤串,一边说道。
“这东西做起来太简单了,山寨起来更容易,你只要摆上一天,第二天人家就可以跟风的,没必要的!还有,千万别跟你画梅姐姐那般没出息,都是一店之主了,还霸占着厨房不放!”
“可老板你以前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人各有志,不一定非要做人中龙凤,就像画梅姐姐一样,她看到你夸赞她的菜肴味美,比别人中了举人还开心呢!”
“额,似乎是这么说过。画梅她可以做厨师,是因为她真心喜好,能在厨房里找到乐趣,就如同那群才子喜爱风花雪月一样。小良你喜欢在厨房内?你倒是说说,学个烤串都要两天,很明显不擅长嘛,你不能去做厨师啊”
余良细细一想,自己确实并非因为喜欢厨艺而想去做烤串,说到底是以前穷疯了,所以只要能赚到银两就肯去做。
“知道了,呀刚才突然想事情,没注意肉串都烤焦了!”
“你看吧你,说了你不是做厨师的料子,若是画梅姐姐在,怎么着也焦不了,这就是差距啊!”
烤焦了就焦了吧,不过口感上差了一些而已,余良将焦了的那部分咬了下来,再将剩余的递给余文,余文拿着被去了焦肉的串不拘小节取来直接嚼起来,突然皱起了眉头。
“小良啊,你多久没刷牙了?”
“额那些牙粉味道怪怪的,用不惯,但是我每天都有漱口的,不应该有味道啊。”余良用手捂住嘴巴,呼出一口气,却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口气很清新嘛。
余文到不是因为烤串上沾了余良的口臭而发问,当看到余良用口咬去烤焦的部分时突然想到的,顿时想着敲打一番余良。
“人嘛,得注意卫生,你可知道口里每日都滋生许多细菌,细菌呢通俗来讲就是能让人致病的坏东西,所以我要求你注意卫生,勤刷牙洗手是对你好。”
“哦,知道了。老板,你跟我讲讲故事吧?这些天里偶尔听到有人讨论小倩,都是叹为观止,说是作者想象力惊为天人了,还说有作者是不是就是那个宁采臣啊?”余良缩了缩脖子,看向余文的目光有些敬畏,似乎比较认可老板是宁采臣的观点。
余文顿时觉得好笑,不过众人的无厘头猜测也能理解。试想一下,人鬼恋这可是颠覆性的情节,从来没人这般想过,而当你突然写出来的时候,别人看到后,一边惊叹的同时很可能也在一边猜测你是如何想到这些创意的?
“我怎么可能是宁采臣嘛!老板我的才华你不是不晓得,怎么会那般穷酸潦倒?再如何不济也不会被女友给甩了是不?你啊,小聪明是有的,但要懂得从细节上发现问题,想想是不是我说的这样?”
“那老板你跟我说说是怎么想到的?”
“额,有位威武的骑士跟我说过的,不过那是很小时候的事了”余文信口胡诌了起来,总不能说我这是抄了蒲松龄大家的书,为了表示歉意还给自己特意取字“留仙”。
“哦,那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小倩有没有跟宁采臣在一起?她最后有没有变成人呢?”关心小倩结局的人不在少数啊,余文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哪怕是余良也看不到结尾部分。
当然,若是余良非要看的话,他还是可以拿到的,堆积成山的九州异志第二期就放在杂志社的密封室内,这些都是才拿到没多久准备明日发行的。
“明日你就知道啦,做大事的人,得沉得住气,烤串吃完了,你就不会每次拷个十串二十串的?”余文砸吧了两下嘴巴,一个烤串显然远远解不了馋。
“一下子放上去二十个,我怕控制不来。”若这些烤串是给自己吃的,余良早就会尝试一下拷个十个八个的,可这些是给老板吃的,自然不能有任何差池,尽管只有两串,结果也还是焦了。
“控制不来就不去做了?想当年我不会吃饭,不会喝酒,也不会办杂志社,可现在不都会了么。既然想好了就得去做,放开手脚去做,失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连失败的勇气都没有。”余文口中的大道理信手拈来,余良明显有些不服,这道理他其实也明白的,不过是给老板烤他有些缩手缩脚了,心里想着:老板啊,你若是我也敢这么大胆?不怕被敲上满头包?
深夜来临,烤串也做完了,余文催着余良进屋睡觉,而他自己思绪惆怅,脑子里并非是明日九州异志发行的桥段,而是在前世的点点滴滴,那年初创业可不比现在从容啊
夏日的夜晚不宁静,哪怕是在城里也能听到虫子的鸣叫,若是回到郊外的小院里,满耳都伴随着蛙声一片一片。
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黑布,余文抬头向上看去,那朵朵星光如同黑布上破了一个小洞。数不清的星光闪耀着,乍一想来,这块黑布得多破啊?
奶奶说过,今夜若是繁星满天,明日必是大晴天。
“奶奶你还好吗?”
第七十一章发刊日()
大清早余文便起床了,不过当他洗漱完后,却发现杂志社的大门已经敞开了,横桌也摆到了门口位置,以往时候,杂志都是放在横桌上往外发的。
这一切自然都是余良做好的,无论晚上多晚睡,他总是能在天微微亮的时候就爬了起来,这跟他以前有过拾荒的经历有关。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余良不擅打架抢物,只能比人起得早才能勉强活下来。
随后杂志社陆陆续续也有人前来,今日毕竟是发行期刊的日子,哪怕余文没有交代几位员工,他们也都很自觉早早赶来。
“老板、小良,早。”
“早,吃过了没?”
“吃过了。”
接下来是做短工的四个少年也陆陆续续来了,虽然来的时候各有不同,但皆比之约定的时间要早,令人惊讶的是,余羽也回来了,看那走路的姿势似乎伤也痊愈了。
“偷偷跑出来的?还不回到病床上!”
余文脸色严厉,但余羽学着大猩猩用力锤了锤胸膛,发出咚咚声,表示自己已经没有大碍了,可余文伸手过来就要撵人了。
“老板,小羽可以跟着他们送杂志去各书商,他作为一个监工,这样的工作并不重,肯定是可以做的。”余良拦住余文,他明白余羽这小子是呆不住的,在病床上没准还能闷出抑郁症来,还不如干些不费力气的活,如此心情就好了,或许伤也好的更快了。
余文一听可以,也就如此安排了,余羽手里攥着五两银子交到余文手里,“老板,我这没住几天,就从那厮手里拿回一半的银两了。”
余羽是知道余文给了十两银子到那刘郎中的伙计,为的是买些鸡啊鸽子啊什么的营养品,用来补充他的身子。但他在病床上才住了三天,也就喝了三顿鸡汤外加三顿鸽子肉,那自然得要回来一点,哪怕只剩下五两银子,其实那伙计还是能余下不少的。
余文一听想笑,他倒是没想过余羽会这样做,如今要余羽还回去嘛,也不太好,如此会寒了兄弟的心。怎么能将交出去的钱拿回来呢?但如果这个过程有暴力恐吓什么的,无论如何也得好好训一番余羽。
“你打人了没?有威胁他么?”
“打他到不至于,毕竟他照顾我的时候还是尽心尽力的。”
“那你怎么做的?那伙计肯吐出五两银子来?”
“我说我们老板是李家的红人,哪怕在李家老爷子面前也是可以坐着的。就这样淡淡一说,他就主动交出七两银子来,说是用掉了三两,只剩下七两了,这三天吃了什么我一清二楚,所有的花费肯定不到三两,我猜他手里起码还余有一两以上。”
“然后你就还回去二两了?”余文摸着下巴饶有兴趣问道,心想余羽这孩子变化不可谓不大,也没那么鲁莽嘛,竟然知晓扯虎皮挂大旗,用李家来吓唬人。
“他毕竟替我干了几天活,而且这钱本来就交出去了,所以我也不想做得太抠了,原本我就是打算要回来三两或四两银子就好了。既然他交出来七两,我索性做个好人,再给他二两也无妨。”余羽那神情看起来似乎是在等着余文夸赞一般。
“哈哈做得不错,不愧是我余文看好的兄弟!这五两银子就作为你的奖励,由你自由支配不用交给我。”余文拍了拍余羽的肩膀,含笑夸赞了一番。
余良等到余文走后,走到余羽身边悄悄咬耳朵。
“但是小羽你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那伙计毕竟对你有照顾之情,还替你来杂志社帮工,总归你吓唬他是不太好的。五两银子虽然不是小数目,可也不算大数目,老板时常跟我们说,吃亏是福,总是去追求一些蝇头小利,反而会让自己错过更大的财富,甚至会错过一些比财富更重要的东西!”
听完余良的话,余羽皱起了眉头,他之前确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心里觉得那伙计就轻松照顾了自己三日,拿十两太不厚道!
“比财富更有价值的东西,原本我以为只有学问,现在我知道有许多,比如老板对我们的兄弟之情,这是用银子没法衡量的东西!”余羽深有感触,眼中有晶莹在闪烁,不过随后立刻恢复了情绪继续说道,“才三日啊,那伙计没做多少事就白赚十两银子,我心里实在忍不住!”
“这倒也是,十两银子说起来也不少,他本来就该主动交出来才对!你主动去要,别人可能会在背后嚼舌头说老板不够气量。”
“他敢背后说老板坏话,我去捏碎他的脑袋!你这样一说,为了避免他乱说话,我是不是该将那五两银子送回去?”余羽多少还是觉得自己鲁莽了些,万一让老板的声誉受损了,这可就坏事了!
“送回去就不必了,下次记住了,你现在不是孑然一身,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只考虑自己,要想着自己是杂志社的一份子,无论做什么都代表着杂志社的形象。”余良仿若余文化身,语气深长说起老板惯用的话来。
此时还是大清早的,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在杂志社门口,众人正在围在一张大桌子旁吃着早餐,有人坐着,大部分人站在桌边上,无论余文怎么说他们就是不敢坐在桌子上。
早餐有一大锅粥,还有若干小吃菜系,都来自于画梅香辣虾小店里。
老板说了,待会要搬书,是力气活,都吃饱了,不吃饱就是不给面子了!那几个少年被余良领着乐呵呵地从香辣虾小店抱来大锅粥和小菜。
虽然是大锅,但八宝粥的味道很好,因为叶画梅放下去的料可不少,甚至还放入了少许香辣虾的佐料,做出来后便不是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