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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乱世崛起-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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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辛苦苦七八载,公司刚好走向正轨,而你却不在了”

    “父母快到古稀年岁了,你却先于他们走了一步”

    “你不是说要送给妹妹一把吉他么?可这么简单的诺言你都失信了”

    今天被打了一顿,准确来说是被打了无数顿了!然后彻底累趴下了,最后醒来的时候就稀里糊涂变得上进了。

    乍一看匪夷所思,其实不然。

    人们总有个潜意识,例如潜意识里觉得鬼在旁边,那脑子里的鬼影将会不间断闪现,若是无法跳出来,久而久之人的神经会衰弱,最后变成神经质。

    余文来到陆朝后,他的潜意识并非对这个地方感到新奇,而是心态落寞,他感觉自己一无所有了,所以脑海里将会不断提醒他“你失去了什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等等。

    这一顿打如同当头棒喝,将余文彻底打醒了。

    老头眯着眼睛,看着露出浅笑的余文,许久后,摇了摇头叹息:“傻了,傻了,真傻了!”

    “老乞丐,你说什么呢?”

    这一次余文能清醒过来,这老头的敲打有决定性作用,这份功劳让余文没有那么厌恶这老头,但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好感,毕竟在其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小乞丐,看来你之前是装傻来着。”老头也不甘示弱,至少嘴皮子上不落下风,你咒我老乞丐,那我便还你一句小乞丐。

    接来下老小两个乞丐的聊天渐渐有意思起来,老乞丐一心想收小乞丐为徒,还是那句话,不能浪费了这天生的好骨骼!

    而小乞丐则抱着疑惑的态度,反问了一个问题。

    “你能同时打几个普通男子?”

    “二十个吧?老了,耐力不行啊!”

    二十个?余文脑子里有了个大概的概念,在部队里锻炼个两三年,怎么着出来也能打三五个普通男子,若是泰森前来,打二十个肯定也是没问题的。如果有一挺机枪,别说二十个,二百人又有何惧?

    再说了,打架再厉害也怕万一啊,俗话说的好,功夫再高也怕飞刀,倒是不如等自己赚钱了,花钱养一帮高手好了!

    还有一点尤其关键,那便是,武术这东西可没什么捷径可以走,必须持之以恒的练习才能造就一方高手,正如之前老头所说:跟我学,包你十年内成为一流高手!

    这可是十年啊,十年的时间,没准我都能成为青城首富了,用十年换一个成为一流高手的机会?孰优孰劣,答案早已在余文心中。

    “老乞丐,你不就是想骗酒喝吗?你每日来找我,有你的酒钱!至于跟你学武就罢了,我没兴趣!”余文摆了摆手,想着该如何去赚钱生活这码事了,至少要搬出这破院,再弄一身看的过去的衣裳。

    老头看出余文的态度,略有无奈,不过一听有酒喝,那就是乐事,于是便催促这余文赶紧去买酒去。

    买完酒回来,余文反而没了喝酒的兴致,一边啃着馒头,右手还不停用树枝在地面上写着什么。

    如何发展?第一个映入余文脑中的便是互联网,毕竟前身七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互联网行业里摸爬滚打。当然,这个想法第一时间便被余文排除脑海,陆朝可没有互联网!

    工业如何?余文脑子里满是历史课本上的工业革命,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蒸汽机,这玩意的原理余文是知晓的,简单来说就是运用蒸汽冲击来产生动力。可他毕竟没有做过蒸汽机,就算他此时全身心投入实验当中,恐怕要让蒸汽机成型也需要不短的时间,况且实验也是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啊!

    当下这个肯定不能做了!或许等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倒是可以尝试一下。不过这是后话了,此刻最迫切的是让自己的生活先好起来。

    人们的最基本的生活要求无非是衣食住行,余文想着还是从这四个方面来着手。

    “衣”指的是穿衣,这个对于余文来说,倒是有巨大的优势,毕竟见识的多,例如亵裤他就能做出不小的改良来。但首先他得有一家布纺店或者说服布纺店与他合作,再有,新东西要推广必然也会受到阻力。从出现到大家接受,这过程也不会太短,如此看来也是个长期谋划的事,无法解此刻燃眉之急。

    “住”指的是住房,手上银子多了倒是可以炒炒房,但现在肯定要排除在外。

    “行”就免了,这个年代的代步工具大概只有马车和马匹了!

    只剩下“食”似乎可以短期内便能见得成效。去开个酒楼暂且不现实,难道推辆小车摆个摊子,卖些别人没吃过的东西?余文点了点头,心里想着兴许可以。

    余文是个利落的人,凡事不拖沓,既然想好了对策便行动了起来,该是出去考察一番的时候了。不过考察之前他有一件事需要弄明白,他这是来到了哪里?反正绝对不是横店的古装拍戏场所。

    经过一番了解、询问,以及去书坊翻阅资料,他才明白,这个地方同样也是华夏大地,同样信奉儒家思想。不同的是,唐朝被推翻后,顶替它的并非是宋朝,而是陆朝。

    而他现在身处的地方属于东浙,一个叫做青城的地方,大约位于余文所在世界的浙江台州的位置。

    回想以前历史课本上学过的知识,似乎没有青城这个地名,或许是后来冒出来的地名吧?陆朝本就不同于宋朝,地名上有出入再正常不过了。余文也没有太纠结这一块,他一边了解历史的同时,一边外出探察着可能的商机。

第五章第一桶金() 
如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余文脑海里浮现太多的小吃,再经过考察后,他觉得最有搞头的是香辣虾。

    例如南瓜饼这种甜点,若是能制作出来必然会受到追捧,可惜余文他不会做啊!但是香辣虾不同,他有个表哥开了一家香辣虾楼,大学暑假时候他曾帮过忙,于是配料秘方他也是知道的。

    香辣虾主料虽然是虾,但是最重要的却不是虾,而是其中的配料,配料若是不好,则做出来的味道可相差千万里。

    “社会阅历还是很重要啊!”余文感慨了一番。

    这配料虽然是独家秘方,但制作的原料也很是普通,在集市里都能买到,这一天余文买了一辆小车,一个移动的炉灶,若干餐具,两张小桌和若干小板凳,再加上制作配料的原材料。

    回到破庙后,余文便埋头苦干起来,这配料制作起来很是复杂,原材料放多少也颇有讲究。不过余文只要想到顾客咧着嘴,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便充满了干劲!

    “银两银两你快来嘿哟嘿哟快到我碗里来”

    一天的时间一晃而过,不觉天已经黑了下来,这年头可不像他所在时代的晚上,依然灯火通明,晚上正是吃宵夜聊天打屁的时候。

    陆朝可没路灯这种高级货,大部分的地方晚上都黑灯瞎火的,推个车卖小吃肯定是不现实的,只能等到白天了,余文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进入了梦乡。

    翌日早上,余文拾掇了下自身,推着小车便往味亭厝而去,味亭厝是青城最繁华的街道之一,整条街上酒楼众多,算是青城的美食街了。

    余文选了个十字路口的位置,将小车停了下来,放下了炉灶便开始吆喝起来,无论哪个年头,吆喝都是吸引人注意力的一种方式,简单实用。

    “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了,余记香辣虾小孩吃了不尿床,老人吃了不腰疼三十文一碟”

    “只要三十文,只要三十文了,三十文你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但你却能真真切切买到一碟全陆朝最好吃的香辣虾”

    遥想当年大学暑假那会,做促销的时候,余文就叫的最响亮,如今时隔八年多了,他依旧喊的响亮,并不怯场。

    小车小小装修了一番,余记香辣虾的招牌自然要又大又闪亮,这五个大字镶上金色,很是大气。

    而小车正面示人于一副画,画的质量不算上乘,但也不赖。此话与水墨画倒是有几分相似,主体用毛笔画出了五只大龙虾,然后再用红泥着色,正是因为这红泥才使得画中的龙虾更具神韵,这也是其与正统的水墨画区别所在。

    新奇的东西总是会让人眼前一亮,这小车的装扮以及余文新奇的吆喝,顿时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眼目。

    余文的小摊放在他所在的年代也能算得上文艺派了,更别提在陆朝这个落后的国度,这可是跨时代的东西。

    “三十文一碟?一碟有多少?”

    说话之人是个年约四十的中年人,一副管家的装束,其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和两个家丁。

    一看便知是管家与家丁带着自家的小家伙出来玩耍的,余文心头一喜,有人开口问便是一个好的开头,待会不怕没人买。

    “一碟有半打虾,客观你要几碟?”

    陆朝一打为十二,半打则是六只虾,这价格虽不令人发指,可也贵的有些离谱了。因为三十分可买上一斤猪肉或是三大碗阳春面了!

    “你怎么不去抢?奸商!”

    “哼,你这年轻人是想钱财想疯了!”

    那中年管家还未说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评价起来,有些露出一副鄙夷神情,更有些露出愤慨的面貌,几乎都是呵斥余文无耻!

    站在中年管家身后的小姑娘约莫六岁,头上左右一边拢了一个包包,俗称包包头,使得其粉嫩的脸蛋更圆乎,让人有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下的冲动,很是可爱,她露出惹人怜爱的神情,鼻子翕动了两下,扯了扯中年管家。

    “廖伯伯,肚子好饿!好想吃呀”

    旁边的小男孩年纪大一些,大约有十岁,身着儒袍,俨然一个小大人模样,朝着小姑娘撇了撇嘴,“小馋猫!”

    小姑娘撅了撅嘴,并不争辩,看来她是宁愿做一只小馋猫也不愿意放过美食。

    中年管家刚才还是一副神情厌恶的表情,瞬间变成了笑脸,当然了,这笑脸并未迎向余文。他摸了摸小姑娘的包包头,“好,不过只准吃一碟!”

    “好嘞,客观请坐,稍等片刻。”

    几个月前还是公司董事长,站在主席台上指点江山,如今的余文俨然一个称职的小二,招呼客人坐下,再生火做起香辣虾来。

    这些虾本就已经做熟了,此刻只需用上大火,使得配料入味至虾中便可。

    不多时,虾已经做好,香味逸散开来,惹人垂涎,小姑娘猛地吞了两下唾沫,搓着双手眼巴巴看着余文将六只大虾放入小蝶中。

    虾身色泽偏红,撒上了几片小葱,红配绿,卖相极好。

    中年管家很是爽快,从兜里取出了三十文放在桌上,这点小钱对于大户人家来说算不上什么。

    小姑娘伸出双手轻轻剥开虾壳,丢入嘴里的那一刻,她如同一个被买通的美食家一般,露出了惊诧的神情,余文忍不住要替她说出话来——嗯,嗯?啊人间美味!能吃到如此美食,不枉此生!

    当然,小姑娘就算有这番感想,也无法用这些极具夸张的文字表达出来,她只是点头,呜呜恩恩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大概便是“好吃”、“好喜欢吃”这些话吧。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应了余文之前的预测。

    对于新奇的东西,有第一个敢吃的,就会有第二个,关键是第一个人吃起来还赞不绝口,那第二个、第三个第十个买家很快便会出现。

    中年管家也尝了一个香辣虾,临后点了点头,余文心头一喜,别看这中年管家是一副面无表情模样,要知道刚才这厮那瞪人的眼神,这可是有想砸了余文小摊的想法。现在好了,余文可以确定这人是肯定了香辣虾的味道。

    有钱人毕竟是少数,三十文可是能买一斤猪肉的,舍不得花钱买香辣虾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也不走,便站在了余文的小车前,大有一番要讨伐余文的韵味。

    “你为什么卖这么贵?你家的虾是含着珍珠长大的么?”

    “是啊,是啊,你为什么卖那么贵?附近黄仁饭庄的醉酒虾一大盘也只需要一百文。”

    黄仁饭庄是一家奢华的饭店,里面的菜食比之外面都要贵上数倍,而余文的香辣虾竟然比黄仁饭庄的菜还要贵!这颠覆常理啊!

    人家黄仁饭庄那是老字号,处于黄金地段,进门便能享受尊贵的服务,说白了,来这不是去吃饭的,是来享受心情的!而你这小摊呢?能提供什么?这便是人们愤怒的地方。

    余文冷哼了一声,那神情大有一番“你们都是土鳖,都是井底之蛙”的气势,不屑说道:“我这虾与其他店的虾并无区别,区别在于我的佐料,可是由许多珍贵的材料制成!”

    这时,恰好有位个子矮小的青年附和了一句:“买不起的靠边站!”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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