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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开着房车回大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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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便跑到二楼,保险柜在角落里,焊接在车厢上,李浩输入父母的生日,“啪”地一声,保险柜打开了。

    只见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把迷彩色的军用十字弩和一大堆箭矢,箭矢很多,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多支。

    箭矢堆上有几个木匣子,李浩拿起来一看,顿时失声惊呼:“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箭匣式连弩!”

    箭匣式连弩其实就是根据手枪弹夹的原理制作的连弩,不仅可以连发,更加便于装填,这个想法还是李浩提出来的,没想到李成竟不声不响地做出来了。

    这里一共有三只箭匣,每个箭匣里都装满了箭矢,李浩拿起一只箭夹,取出里面的箭矢数了数,竟有二十五根箭矢,箭矢很细,比筷子还细上几分,长度约二十五公分,箭矢的矢尖似乎是合金锻造的,十分锐利,矢尾镶嵌着十字形羽毛,羽毛很短,这是为了在保持平衡的同时减小空气阻力。

    “老哥到底是军人出身啊,做出来的弩就是牛逼。”李浩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连弩,忽然有点手痒,绝对试试这十字弩的威力。

    他将箭矢匣装到连弩上,拿着手电筒走出房车,挑选了一颗三十米外的大槐树为目标,调紧弓弦后就开始上弦。

    这弩的弓臂实在太硬,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上弦成功,借助手电筒的光瞄准大树,扣动扳机,“嗡”“笃”弓弦声和箭矢射中声几乎同时传来,箭矢钉入树身之上,箭尾颤动不止。

    虽然远隔30米,但李浩已经能感觉得到这十字弩的巨大威力,赶忙跑过去,靠近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箭矢竟然钉入树身十几公分深,把周围的树皮都给震飞了,即使他早有心理准备,还是被这十字弩强大的威力给震撼到了。

    望着手中的十字弩,李浩做出决定,将它放回到保险柜里,这可他的一个杀手锏,兵圣孙子不也说过,“国之利器,不示于人”,现在可是唐朝,虽说唐朝的弩十分厉害,但却不能连发,他的这个弩基本就是这个时代最高端的武器了,怎能轻易让人看到。

    锁好保险箱后,李浩忽然想到了什么,找来几本厚厚的笔记本和铅笔,然后打开手机网页,开始上网搜资料,记录各种资料,资料内容包括唐朝贞观年间的重要的人,事,以及现代各种技艺,比如冶金,玻璃,肥皂,牙膏,美食,农业,医术等等。反正能在古代用得上的现代技术,他一股脑全都抄录下来。

    半夜三更时分,至元真人的道房门忽然打开,只见他穿着一身月白道袍走了出来,然后来到三清殿旁的观星台上,负手抬头仰望星空,口中嘀嘀咕咕个不停,似乎是在推衍什么。

    至元真人这是在观星象,身为鬼谷一脉的传人,必然精通各种技艺,阴阳数术,奇门遁甲,风水堪舆,医卜星象,兵法韬略,纵横捭阖,水利农桑……

    鬼谷一脉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神秘最高深的门派势力之一,虽然人丁单薄,但每一代传人都是身兼数技的高手,传说,鬼谷一脉还分文脉和武脉,具体内容,不得而知。

    至元真人身为当代鬼谷一脉的传人,对于星象一道也颇有涉猎,不过,今日的星象,让他感觉诧异,他明显感觉到紫薇帝星之旁出现了一颗新星,这新星虽然还有点暗淡,不过却出现得十分突兀,他记得七天前自己曾看过一次星象,那时候还没有这颗星。

    晚风吹拂起至元真人的道袍和白发,在茫茫夜色之中,似要羽化登仙一般,不知何时,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没有一丝声响。

    “师兄,可曾发现我的命星啊?”黑色身影忽然开口,从声音可以听出来,他年纪不大。

    “你来了……”至元真人轻吟一声,缓缓转身,只见一个头戴斗笠身穿水蓝道服的人站在他面前五尺之处,斗笠边沿垂着一层黑纱,遮住了他的面容。

    “师兄你年纪虽然大了,可这身本事却一丝都未落下啊。”来人轻笑一声。

    至元真人淡然一笑,摇头轻叹:“老了,不中用了,哪像师弟你……还是这么年轻。”

    斗笠人缓缓道:“廉颇虽老,尤善用兵,师兄你虽老,却智冠天下,师兄,出山助我吧,我已筹备多年,就待时机了,只要师兄你助我,我可以少等十年。”

    至元真人摇头苦笑:“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如此执着。”

    “我自然执着!”斗笠人的声音忽然变得森冷,胸中似有无限怒火,“你若是与我有过一样的经历,也会执着!我为的不是我自己,我为的乃是天下苍生,为的是民族大义!”

    至元真人依旧摇头:“你可知道师父在世之时为何不赞同你的决定,将你拘禁三十多年?”

    “为何?”斗笠人讶问。

    至元真人负手踱步,轻声叹道:“师父临终之前曾跟我说,历史就是历史,任何人都无权篡改,你若一意孤行,得到的必然不是你想要的结果,或许……会南辕北辙。”

    “一派胡言!”斗笠人冷喝,“我们鬼谷一脉的传人皆有左右天下大势之能,我又通晓历史走向,怎会南辕北辙!”

    至元真人闻言沉默了许久,忽然道:“我们能够左右天下,却不能掌控天下。”

    斗笠人闻言一愣,盯着至元真人看了许久,冷冷道:“只要师兄你不阻我,我便能掌控天下。”

    至元真人苦笑:“我已苍老若斯,你却春秋鼎盛,我哪还有本事阻拦你。”

    “好。”斗笠人满意一笑,“我们不妨打个赌,二十年内,我必让你看到一个全新的大唐!”他说完转身就走,轻轻一跃,飘下观星台,进入黑暗之中,消失不见。

    至元真人望着他消失的方向,面色凝重无比,许久之后,他长吸一口气,蹙眉轻叹:“想要阻止他……看来只有在李浩和裴渺当中选一个了。”

3章:风波将至() 
李浩忙碌了七天,终于把能想到的资料全都搜集抄录了下来,足足用了五本笔记本,他用胶水把这五本笔记本粘到一起,整合成一本,这就是他混迹大唐的作弊宝典,将来封侯拜相发家致富什么的全都靠它了。

    由于李浩现在记忆力超凡,仅抄录一遍就将其中的内容记住了七七八八,短期内应该不会忘记,而且他将要在山中住上一段时间,暂时也用不着这宝典,所以他最后决定把这作弊宝典也锁进了保险柜里。

    这七天里,李成几乎每天都会发微信过来,问他在这边过的怎么样,李浩把自己上网搜资料的事告诉了他,李成无语,敢情这小子准备在大唐开挂装逼呢,小日子滋润呀,害他白担心。

    第八天一大早,李浩将车里能带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背着一只旅行包爬出山坳,回到静云观。

    道观院门大开,李浩刚进大门,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在院中打拳,只见他穿着藏蓝道服,眉粗眼大,看起来十分憨厚,他叫裴渺,至元真人的徒弟,李浩的师兄。

    “师兄。”李浩上前叫了声。

    裴渺闻言惊喜大叫,赶忙过来跟他打招呼:“师弟,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害我好找。”

    李浩咧嘴笑了笑:“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那个山坳,你用绳子把我救出去的那个山坳。”

    “啊!你这些天一直都在那里呀!”裴渺恍然摸头,“我真笨,早该想到的。”

    李浩刚想说话,忽听一声咳嗽传来,转头一看,只见至元真人从三清殿中走出来。

    “师父。”二人一起朝至元真人行礼。

    “练拳。”至元真人冷冷地丢下这两个字,转身就走。

    李浩丢下背包,和裴渺笑着对视一眼,然而开始练拳。

    李浩这次回来后发现至元真人变了,变得更加严厉,就好像故意针对自己似的,每天天还没亮就拿着藤条来催自己起床练拳,吃过早饭后还要跟着他学字,可不单单是学繁体字,连那些秦国小篆燕国小篆什么的都要学,因为鬼谷一脉很多藏书都是用先秦的一些字体撰写的。

    生平最厌烦上学的李浩感觉生无可恋,还好,他穿越后记忆力超凡,近乎过目不忘,学字什么的也不算难,两三个月后,字学的差不多了,他以为自己终于解脱了,然而至元真人又开始出幺蛾子了,逼他学奇门遁甲兵法韬略什么的,还说这些都是什么乱世屠龙之术,将来有大用。

    李浩听完直缩脑袋,乱世屠龙,呵呵……这话要是被李世民听到的话,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被切成多少份呢。

    李浩前世的时候就喜欢玩,他喜欢泡妞,喜欢K歌,喜欢骑马,喜欢射击,喜欢旅游……就是不喜欢学习和工作,其实究其根本原因,一个字:懒。

    让懒癌晚期的李浩忽然学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能乐意吗,答案是不乐意也得乐意,因为至元真人手中的藤条已经饥渴难耐了。

    李浩现在的日子过的很苦逼,不仅每天被至元真人逼着学这学那,还要忙着种田,为啥种田,因为要他要试验自己带来的各种水果蔬菜种子啊,唐朝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粮食可是大事,李浩带来了不少农作物,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

    山里的日子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他每个月都会跟裴渺去山下村镇里卖药材,遇到有人生病的话还可以帮忙诊治一番,裴渺的医术已经得到至元真人的真传,基本药到病除,远胜那些游方郎中,他们师兄弟二人在附近的村庄和小镇里颇有名望,村民们都称裴渺为小神医,称李浩为白眼小道长,为啥会获得这么一个奇葩称号呢,因为李浩这货没事老喜欢翻白眼。

    李浩对于这个称呼不怎么喜欢,首先是因为很不好听,其次,因为他不是道士,只是因为身材小,穿上了裴渺小时候的道服而已,他曾经不止一次要求买几件新衣服,然而裴渺一听到这个提议就把头摇成拨浪鼓,理由很简单,赚钱不容易,钱要省着花,李浩忽然发现他很有守财奴的潜质。

    岁月流转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就到了贞观八年,李浩也已十四岁,到了开始长身体的年纪,最近这段日子里,他明显感觉自己长高了不少,脸上的婴儿肥也褪去了少许,渐渐显露出棱角,越发俊气。

    照镜子的时候,他翻出手机里前世的照片对比,发现穿越之后竟还有点整容效果,比以前帅了好多,就是满脸稚气未消,看上去有点萌萌哒,这个让他很不满,于是乎,他开始养成了臭美的毛病,每天会拿着镜子照来照去,各种挤眉弄眼摆造型,乐此不疲。

    今天是个很平常的日子,李浩吃完早饭后就坐在前院手拿继续挤眉弄眼,这是他每天的日常,就跟大姨妈一样,非常准时,他正撅嘴对着镜子摆萌萌哒的表情时,裴渺从关牲口的侧院走了出来,气呼呼地道:“师弟,你今天下山一趟吧。”

    “干嘛?”李浩继续照镜子挤表情,眼睛都不带瞥一下的。

    “可别提了。”裴渺气恼地说,“驴蛋又不老实了,把驴棚给踹坏了,每年到这个时候就闹腾,还是大黑乖,从来都不闹。”

    大黑是他们养的一头牛,驴蛋则是一头驴。

    李浩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刘海,一边说:“这也不怪它啊,它这是思春想母驴了,呀,有颗青春痘!”他忽然发现刘海下面藏着一颗青春痘,有挤逗强迫症的他怎么能放过这罪恶的痘痘,搁下镜子,双手就跟脸上的青春痘开始较劲。

    裴渺走到石磨边,在李浩对面坐下,道:“所以我想让你带驴蛋下山去找母驴配个种啊。”

    他说完还小声嘟哝,“唉,真不懂,母驴有什么好的。”

    听到这话,李浩笑了,连青春痘都忘记挤了,一脸坏笑地望着裴渺:“师兄,这你就不懂了,对于驴蛋来说,胡老汉家的那头翠花就是个大美女,跟翠花配个种,它能激动得三天睡不着。”

    裴渺两眼一翻:“女人有啥好的。”

    李浩:……

    最后李浩还是骑着驴蛋下山了,因为裴渺要去采药,没空下山,这次是他独自一人下山的,反正这四年来他已经下山很多趟了,熟门熟路的,走不丢。

    驴蛋一路很激动,很亢奋,跑的好快,都快赶上马的速度了,李浩被它颠得七荤八素,暗叹爱情的力量果然强大,想了想又觉得不对,这似乎还算不上爱情,顶多算是以年为周期的****不对,是一日情。

    六十里的崎岖山路,被驴蛋半天就颠完了,李浩到达胡柳村的时候才刚过中午,望着背后的遥远的南陀山,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快就到了。

    胡柳村有三十多户人家,其中十几家姓胡,十几家姓柳,所以叫胡柳村,村子南边有条河,叫金水河,金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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