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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辛夷花开-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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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陆风。

    “太子殿下心系百姓疾苦,有勇有谋,受天庇佑,臣弟当誓死效忠。”齐王爷率先表示支持。其他几位大臣也表示赞同,靖帝子嗣单薄,除了陆风,还有一位皇子殿下脑子有问题,那位皇子殿下还是胡贵妃的养子,那样的人无论怎样都不能继承大统。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太子陆风直接拒绝了靖帝的提议,“父皇,儿臣天资愚钝,不堪大任。小王爷陆越铭有胆有谋,为靖国立下汗马功劳,且为人胸襟开阔,乃治国之良才。儿臣建议,传位于陆小王爷。”

    “太子殿下!万万不可!”齐王爷早已猜到陆风有这样的打算,几个月前,他从巴蜀之地请来鸿儒到齐王府做客,说是做客,实际上就是教导两位小王爷治国之道,那时候,齐王爷就隐隐猜到陆风的用意,“越铭无论是才华还是谋略都难及太子殿下分毫,岂能让他掌管天下!”

    “王叔,越铭将来一定会是一位好皇帝。”陆风心意已决,对着靖帝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父皇请宽恕儿臣。儿臣从小最大的愿望,就是手刃仇敌,为母亲报仇,如今胡贵妃已死,母亲大仇得报,儿臣心中再无任何仇怨。儿臣只想和心爱的人,寻一片静谧山水,共度余生。”

    “你――”靖帝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罢了罢了,你的心思父皇如何不懂。只是,陆风,值得吗?”为了一个前朝余孽,值得吗?虽然王忆竹和其他前朝余孽不同,可她流着轩辕一族的血!那日,他陷入昏睡之中,等他醒来,发现陆风的脸色大为好转,他就知道,她来过了,这样的人,如若不是有着那样的身世,足以母仪天下。

    “值得!”和天下相比,丫头才是他此生最大的追求,如果不能和丫头在一起,就算拥有天下又有什么意义?虽然不知道丫头去了哪里,可他想,只要他一直找,一直找,总会找到的!而他的丫头,必定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他!

    靖帝点了点头,“既然你认为值得,那便去追逐你想要的生活吧。”这一刻,他想到了多年前那张如花笑脸,当年她站在合欢树下,对着他盈盈一笑,合欢花轻轻落下,落在她的发丝上,肩膀上,绣花鞋上她说,她想过的生活很简单,有你,有我,有家。他想,终究有那么一年,终究有那么一天,他会带着她离开深宫牢笼,去过那样的生活。可到头来,他终究是没能实现那些诺言,而她,早已消逝在多年前那个血雨腥风的夜晚。这些年来,每次看到胡贵妃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他就会无数次后悔,后悔自己没有保护好她。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他想,或许,他会做出另外一种选择。

    这一次密谈之后,朝臣们发现,小王爷陆越铭出现在朝堂之上的时间越来越多,而他的治国治军之才堪称天下无双,而太子殿下则像是消失了一般。朝臣们纷纷感叹,看来,靖国要变天了,这变化对他们而言,是福是祸,他们难以判断,他们所能做的只是效忠于龙椅上的那个人。

第一百九十四章 父亲() 
“公子,一切准备妥当。”何啸天的办事效率极快,半天时间就将东宫所有人事安置妥当,“说实话,我还真不习惯这种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就是粗人一个,适合过浪迹天涯刀剑无眼的江湖生活。走喽——,闯荡江湖去喽——”白陆风看着他那副高兴的模样,也受到了感染,心情陡然变得愉悦起来。

    刚走出东宫,一抹粉色身影就扑了上来。白陆风往后一退,何啸天用剑一挡,就将那人挡在一米开外。来人正是青梅,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了,整个人丰腴了不少,原本娇俏的脸添了几分圆润。她一见白陆风,眼眶就忍不住红了,这是白陆风醒来后,她第一次见到他。每次到东宫,侍卫都会将她拦在门外,无论她怎么威胁,都不管用。后来,她就每天守在门外,她相信总有一天,会见到白陆风。

    “表哥,我终于见到你了。”青梅定定地瞧着白陆风,从上到下,眼里是化不开的柔情,“表哥,太好了,你终于好了。你不知道,得到你受伤的消息,我差点晕倒过去,为了见到你,我连夜奔波,终于在东宫中见到了昏迷不醒的你。看着你躺在床上,我真害怕你会醒不过来,我都想好了,如果你醒不过来,我就到阴曹地府陪你。那样,你就不会寂寞了。”

    “上天保佑,你终于挺了过来。”青梅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眼里满是热切的祈盼,“表哥,你看我们的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再过几个月,他就会出生了,他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孩子。我知道你心里只有王姑娘,你放心,我不会怎么样,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想他了,我希望你能来看看他。”

    何啸天原本想说什么,但转念又想,有些事或许不应该出自他的口。

    白陆风冷冷地盯着青梅,接下来,他说出的话,让青梅整个人僵在原地,“青梅,念在我们一起长大的情分上,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你,没想到你不仅不知道悔改,还变本加厉,想方设法拆散我和丫头。你以为,我当真不知道你肚子的孩子究竟是谁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丫头才能生下我的孩子!”

    “你——,”青梅脸色煞白,“表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肚子里的孩子当然是你的!”对,是他的,这个孩子只能姓陆!

    白陆风不想继续和她争辩,只将一封书信扔在她身上,书信上清清楚楚地记载着这个孩子生父的情况,“如果你还顾忌肚子里无辜的小生命,就给我乖乖地滚回辛夷镇,和他好好过日子,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暗卫们查探到的消息完全颠覆了青梅的形象,这个口口声声只爱白陆风一人的女人,竟然和家丁偷偷搞在一起,还怀上了孩子。不过,大小姐和下人突破重重阻碍,相亲相爱在一起的俗套故事并没有在青梅身上上演,她达到目的后,迅速将那可怜的家丁赶出家门,多次派人企图将他杀死。

    “表哥,你不能这样,若不是为了你,我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地步。”表哥不碰她,她能有什么办法。就算她用了迷药,表哥依旧对她无动于衷,为了达到目的,她不得不利用家丁。如今,她肚子里怀着太子殿下的孩子,如果太子殿下不要她,她的名声将彻底扫地。

    何啸天再也忍不住,插嘴道,“为了公子?笑话!你这也叫为了公子!你的爱还真是奇特。青梅,你也不看看,这些年你都干了些什么,你还是那个善良可爱的青梅吗?为了你所谓的爱情,不择手段,罔顾人命。”

    “善良?可爱?”青梅怔怔地重复着这两个词,“你说的是我吗?呵呵——,我也想一直善良可爱,可那又能怎么样,那样的我表哥依旧不喜欢!我爱他,想要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为他生孩子,我错了吗?我不再是当年的青梅,那表哥呢,你还是当年的表哥吗?过去,他不会让我伤心,让我难过,而现在,他的心就像万年冰山一样,将我隔绝在万里之外。啸天,你帮帮我,帮我劝劝表哥,我真的不能没有他,求求你,帮帮我——”

    青梅说着,一把跪在何啸天面前。何啸天无语望天,一个孕妇光天化日之下,跪在他面前,他的一世英名算是毁了,“青梅,你赶紧起来,你还怀着孩子呢,别动了胎气。”

    “我不起来。”青梅铁了心跪在地上。

    她早就看到了何啸天身上的行礼,她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机会,她一定要为自己争取一把,错过了这次机会,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见表哥一面,“表哥,我知道我现在配不上你,可我依旧卑微地求你,让我呆在你的身边,哪怕是让我远远地看着你也好。这个孩子,我会处理掉的,不会给你和王姑娘添任何麻烦。”

    “不行,大小姐,那是我们的孩子,你不能这么狠心。”这道声音让青梅如触电般瘫软在地,这个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出现,这不是存心害她吗?青梅回头,看到的正是家丁蓝离月,蓝离月是一年前到青家的,当时他不过是个落魄的少年,眉目清秀儒雅有礼,他只是说他来自京城,家中突遭变故,这才流落到了辛夷镇。蓝离月有一双明亮的双眼,和白陆风很像,正是这一点让青梅多看了他几眼,这才有了后面的一大堆事儿。

    此时的蓝离月一身蓝色绸缎长衫,腰佩羊脂玉佩,俨然翩翩公子哥,和之前的家丁判若两人,“大小姐,我们回家吧。”他的声音温润如玉,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他一步步走向青梅,而青梅却只能往后退缩。这个男人带给了她欢笑,可也带给了她痛苦,“不,不,你走开,我不会跟你走的。”

    蓝离月的步伐不徐不疾,脸上始终带着笑意,他停在青梅面前,一把将她从冰冷的地面上捞起来,“听话,我们回家。你看,孩子都在动了。”这时候,肚子里的小家伙正好踢了青梅一脚。这一下,让青梅错愕不已,小家伙这一脚沉稳有力,似乎很开心,她摸着肚子,泪如雨下,“宝宝,宝宝。”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大结局() 
最终,蓝离月带走了青梅。

    何啸天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希望蓝公子能和青梅安安稳稳过日子。”虽然对青梅后来的所作所为十分不满,甚至出离愤怒,但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她最大的错,就是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人。

    蓝离月的生世白陆风安排他查探过,还算家世清白。蓝家在京城原本从事布匹生意,岂料蓝家小儿到处拈花惹草,招来灭门之祸。蓝离月当日正好到外地谈生意,这才躲过一劫。说来这蓝离月倒好有几分经商头脑,蓝家被灭门前,八成以上生意由他打点,不曾出过任何差错。

    “他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这些年,青梅之所以过得这么痛苦,完全在于放不下心中的执念。终究有那么一天,她会发现,真正的幸福一直守候在她身边。而有些人,无论她这辈子如何努力,都遥不可及。

    离开京城,两人开始了漫无目的的生活。何啸天提过无数次建议,包括回青龙帮总舵,远赴云南,到月城等,都被白陆风一一否定,那些地方,他无数次派人探寻过,无疑所获。丫头和巫族要么藏身深山,要么藏在地底下,无论他们藏在哪里,他都要找到。

    何啸天发现自己都快成神经病了,每到一处就询问当地老百姓,附近有没有什么人迹罕至的深山或者洞穴。深山倒是碰到过几处,但他和白陆风像野人一样翻山越岭寻找一番后,往往半个鬼影都没发现。何啸天不止一次在心里狂喊,帮主夫人,你到底在哪里?你要是再不出现,我何大业就快被你家白大爷折磨死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呼喊起了作用,这日,他们竟然在街头碰到了一位鹤发童颜的老头。那老头听了他们的描述后,努力地想了想,一双小眼睛发出灼灼的光来,“你说的这个人我还真看见过。可是,你们说的不是住在山里的仙子吗?”

    白陆风才不管什么仙子,当他听到老头说见过丫头时惊喜不已,以至于抓住老头的手用力过猛,疼得老头嗷嗷直叫。“年轻人,老头子我虽然看起来很年轻,可我真的已经一百二十岁了,不骗你,你要是再用半点力气,老头子今天就要死在你手上了。”

    白陆风赶紧松开老头的胳膊,“老人家,你在哪里见过她?”

    一提到山中的仙子,老头聊天的兴致就被激发了,平时他给周边的人讲,他真的在山里见到过仙子,乡邻们刚开始还当笑话般听他讲,后来干脆撇撇嘴,躲得远远的,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疯子,笑话,他怎么可能是疯子,他真的见过仙子好不好!“两个月前我在乌蒙山中见过仙子。”

    老头是这一带有名的郎中,家里世代习医。老头子一生痴迷医术,不曾婚娶,也没有一儿半女,除了给人看病,他就摆着药篓上山采药,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两个月前,他一头扎进烟雾迷蒙的乌蒙山,他走了好多路,采了好多药,就在接近山巅的地方,竟然生长着一枚灵芝草。那灵芝足足有木盆大小,殷红如血,受高山云雾滋养,极其难得。老头一高兴,就忘了脚下是万丈悬崖,刚迈出腿就踩了个空,身体猛地往下坠,就在他认为必死无疑,闭上双眼等死的时候,一道碧色轻纱将他整个卷住救了上来。

    “救我的就是仙子。她穿着一身绿色长裙,眉目如画。我当即就跪在她面前,磕头谢恩。当我抬起头来时,仙子已经飞走了。”老头说完,举起右手,对着天空发誓,“我以性命担保,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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