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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三国重生之战神吕布-第3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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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

    诸将士自然无不应命,随后便看到他们陆续错落有致的退“场”,花的时间很短,直到土岗边、吕布等人面前只剩下了那三千水军,当然还有前头的魏续和宋宪。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吕布便先是勉励了魏续、宋宪二人一番,然后由陈宫向他们以及他们身后的那三千新嫩水军将士告知一些作为水军需要注意和去做的事项,接着吕布便也遣散了他们,让魏续二人领着他们先去陈宫为他们准备的水军训练所在。

    这些事情其实都是小事,及至此时,这场弄得浩浩荡荡的分兵式才算告全部结束,而在离开土岗回城内的路上,吕布却一直陷入沉默中。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今天上场表演累着了,老实说,似今日这样的运动量,对于吕布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现在的沉默是因为有心事。

    不管是民政、还是军政要务都在定下大计之后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吕布还是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一些事情,而今日在军中大比上上场时听到曹性在介绍那些方阵的时候多次会重申到的军中军规的问题,他脑中刹那如同被击中一般,也终于想到了自己忽略的是什么了。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虽说吕布现在还只是掌控四郡,但也不能够缺了法度,自己虽然定下了人事还有未来的发展大计,但想要其继续按照自己所想进行下去,不可能时时靠自己的监督,这个时候就需要一套法度来规制和保障。

    法是什么?

    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是这样阐释的:“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

    这其中的灋便是同法,是法的古写法,它的本意,所指的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兽,据说能够辨别是非曲直,尤其是与刑法、刑罚有关,据说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这种神兽会用其角去触理屈的人。

    这或许是一种传说,但无疑放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王朝里,法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东西方历代的伟人中,吕布为什么最喜欢拿破仑?并不是他曾经给法兰西带来巨大的荣耀,吕布又不是法国人不会有半点荣耀感;也不是由他主导的许多战争都成为世界战争史上的经典案例,因为他只是中外历史上众多璀璨将星的其中一个,而且所有的成功最后都被一次滑铁卢几乎抹杀殆尽;更不是因为他从一个科西嘉岛的小矮子成长为一个纵横欧亚大陆的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法国共和历史的倒退;而正是因为那部一直流传后世、对大陆法系影响颇深的,由他主导并在他手下诞生的拿破仑法典。

    尤其是其中的民法典,更是成为后世各个国家立法的渊源和典范。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拿破仑曾经如此说过,而他也是这么做的,这句名言也成为他一生的写照。

    但就连他自己也说过,他一生最骄傲的不是在战场上的功勋,因为一次滑铁卢战役就几乎将这一切抹去,因为他也曾失败过而且第二次彻底的失败被流放直接让他整个人生跌入低谷再也没有复起过;他最感到骄傲的正是这部直接由他促成诞生的法典,因为人总会死,但法典jingshén永存,而且在这其中还有许多他自己本人的真知灼见,而不是简单地召集一些法学家商讨一下,便即付诸颁行。

    无论一个人生前如何辉煌,死后都要化为一柸黄土,更关键的是,他能够为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吕布没有拿破仑那么高尚,他没想过自己制作一部可以传世千百年的法典,他也不觉得以现在自己的能力和自己这些手下人的想法能够编纂出那样一部法典来,但至少也要能够创造出一部能够在他有生之年在他统治范围内起到该有作用的法典。

    编纂法典不是说说那么容易地,从华夏历史的角度来看,最早最全的法律应该是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其中包含有盗、贼、囚、捕、杂、具,其中具相当于一部法律的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定罪量刑从重从轻的原则等,其它则是法律的正文部分,“盗”代表的是与私有财产有关的犯罪,“贼”是指伤害人身及妨害封建管理秩序的犯罪,“囚”是指审判、狱讼,“捕”是有关于追捕犯罪的内容,“杂”则是处理一些其他行为譬如狡诈、赌博、贪污等。

    从那之后历朝历代立国都要有一套基本的法度,哪怕不是一部健全的法典。

    而在东方历史上完整系统的法典应当还是从唐朝开始,以《唐律疏议》为核心的唐法典,标志着中国法系的成熟。

    严格来说中国法系与欧美法系、大陆法系都不相同,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里不得不从二者中借鉴一些东西,但实际上中国法系在自己的发展中也还是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突出的东西。

    对于这一点,吕布还是有着一定发言权的,他前世虽然是个宅男,但好歹也是从法学系毕业的本科生,对于有关的事情还是知道不少。

    不过很多时候要他说能够头头是道,但要归纳整理出来,这毕竟不像是《三字经》只靠死记硬背就行了的,所以吕布现在所能够选择的参考对象,除了自己脑海里还残存的一些可以作为参考的模糊印象之外,就只有在这个时代之前的那些法律了。(……)

第五十一章 、立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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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布虽然是法学专业毕业,但其专业水准实在让他自己都不信服,再加上法律毕竟不同于《三字经》这种东西,若只是法条规范还可以死记硬背,但要知道便是在后世的不同时期,同样面对的问题法条的规定也是不yiyàng的,这证明其实法律在有时间滞后性的同时,也是具备很大时代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现这个时代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群众观念等东西的,所以想要像是《三字经》yiyàng完全照搬法条下来是没有用的。

    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根本上最有价值的东西还是那些法律精神和原则,可这种东西一来如果没有一定的研究和理解根本也无法运用得好,以吕布的水平显然还不够;二来也是和前面法条yiyàng的问题,那就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精神和准则也可能不同,吕布倒是也知道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可在这个时候适用么,能说出来么?与其到后面可能会造成问题,吕布干脆就不用。

    也是因此要确立自己势力范围内的法度和行为准则,乃至于编纂法典的话,目前而言只能先借鉴于在这之前的那些法典法律。

    而如果要借鉴在这之前的法典的话,先秦时代的虽有如《法经》这样的先驱之法,但其余大多不可考。而《法经》之所以地位特殊更多在于其成文时间早且确立了此后一直沿用到了隋朝之前的格式,在成熟以及周密性上还是无法与秦汉之际的法典相比的,所以参考自然还是要选择后者。

    再来将秦汉之际的法典仔细考量比较一下的话,秦时的严刑峻法实在太过于严苛了,这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历经不到二十年便二世而亡,秦律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肯定是不符合吕布现在的要求,不需细想便可以忽略。

    相比之下汉时主张“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相对于秦朝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尤其是文、景二帝改革肉刑。将西周确立的所谓旧五刑(刺字、割鼻、宫刑等。都属于肉刑),都改为笞刑,从而也确立了新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其中的“上请”、“恤刑”和“亲亲得相首匿”等刑罚原则都是后来王朝一个很好的借鉴。“春秋决狱”算是一个尝试。与现代西方的自有心证制度有些相似。以儒家经典《春秋》中的精神原则来定罪量刑,论心定罪;而秋冬行刑更在近两千年的封建历史上流传下来,并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扬。

    这些对于吕布来书无疑都是一个很好的借鉴。而且他通熟接下去一千多年法制的简略发展史,不管是在法律的制定本身,还是在司法机构的确立上,都能有一个相对明确而正确的思路。

    其实之所以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要直接套用汉律,也是有原因的。

    中华法系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它属于成文法典,但常常是由许多的法律共同构成一部完整的法典,而没有一部像是拿破仑民法典那样做为基础的法典存在,当然重刑轻民也算是一个相当大的弊病。

    就像是这大汉朝,一般来说,基础的汉律某种角度来说并不是行之有效的,更有效的是九五之尊天子之命,这相当于是一种法律解释,而汉朝中央对于律令的解释除了皇帝本身的命令之外,最有效的当要数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和九卿之一的当朝廷尉,但很多时候他们的有效,是发生在断案的时候,这就造成了许多所谓的“解释”只能够成为个案的个例,而不能够得到普及。

    这其实和那些发明创造也是yiyàng的,在汉人的思维方式里,并没有系统整理的习惯,没有归纳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和特点的习惯,所以做起来可以是一套一套的,但理论上却常常是含糊其辞。

    而吕布如今要做的是先确立起出一套能够行之有效、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可的这样一套法度规范,他不求真地名垂青史,但要确保有效实用,而与以往那些法典最大的不同莫过于他是站在一个很高的起点来俯瞰,视角选的不同,所编制出来的法律自然也会不同。

    要做到这一点光光凭借着他自己一个人自然是不可能的,就像是拿破仑法典的编制过程中虽然拿破仑做了监督和统筹安排,但具体的编著过程中,还是那些法学家们起到了主要作用。

    当然吕布也完全可以将律令制定的大致方向确定下来,剩下的都交给这些专业的人去做,但吕布心里又清楚地知道,这些人受到现在的局限性,所以他也必须要全程参与其中,因而吕布甚至想到会不会那拿破仑也是穿越重生的。

    不过只是提提建议还可以,但在具体的法律条文方面,却不是吕布所能够做出来的,而实际上在这个时代也有专门编写律法的人,如西汉武帝、昭帝时期的杜周、杜延年父子,他们对于汉律的一些注释、一些狱讼律例,就被合称为大杜律和小杜律,所以吕布也要首先召集起一个立法小组来,其中可能有于律法有钻研的人,如荀爽、陈宫、贾诩、良乐和路粹他们,也有可能是非专业人士,像是曹性、华佗以及典韦等。

    将这些人都聚起来,可是很不容易,要知道更现在在吕布身边的文臣武将本就不多,最为倚重的军队部属张辽和高顺,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仓慈、百里渡这些重要的文臣也都不在身边;而现在还在的每个人身上也都担负着一件并不轻松的任务,像是贾诩、曹性此时因为要筹备去西河郡、准备要将这个可谓真正是百废待兴的郡重整起来,中间的安排很繁琐也都需要他们劳心劳力。

    可得到了吕布的邀请或通知之后,这些人都还是赶来了,可以说这其中如荀爽这样的对于吕布未尝没有怀着一些期待的,毕竟上一次他郑重其事找上他的时候,便是提到并州书院的事情,这也是荀爽觉得吕布干的也会是自己干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情,那么他这一次又会想到什么呢?

    其他人也都差不多,只是陈宫、贾诩和曹性等人作为臣属,虽然有建议和劝谏的权利,但若是吕布坚持的话他们也是不能阻止,所以更多了几分忐忑,毕竟之前吕布要建立水军让他们纷纷出来阻止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呢。

    不得不说现在在陈宫等人心目中,吕布可以说什么都好,就是实在是太喜欢折腾了,而且还不定是文的还是武的,要不就干脆一起上来,虽然他的建议往往都能让人眼前一亮,很多时候连陈宫都自愧不如实在难以想象吕布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简直不像是和他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人yiyàng,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一些东西甚至都显得超前了一些,虽然提出来也并没有什么不对,反而有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

第五十二章 、立法小组 续() 
“诸位,某今日召大家过来,其实主要是想谈一谈,关于咱们这四郡治下,法度规则的问题。”

    吕布一开口,就是开门见山,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明说什么时候可以绕绕弯子,确立法度的这事情说急也不算很急,但对于自己找来的这些人他根本不需要和他们兜圈子,所以直说便是。

    吕布话音一落,在座众人反应不一,有人诧异、有人犹疑,有人立刻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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