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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我的小姑娘-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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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在中国,年轻人扶着老年人走路,除非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不可以随便乱扶老人家,不然就会遭到一系列谩骂与喋喋不休……至于在外国,尤其是美国。

    老人家,你可以选择去扶,也可以选择不扶,扶了他们则会感谢你的作为,并不会恶言相向。

    这是被气走的语文老师说过的某个故事,我深深的记住了它,并在看到老人的时候,不自觉会想起这件事。

    所以我伸出去的手,最终还是缩了回来!

    ……

    跟在老爷爷来到偏房,里面有着一张老式的木床,本该上着朱红色的漆,由于年代过久,色漆早已斑驳不堪,掉落了许多,露出树木本该有的棕色。

    床上摆放很简单,一张被子,两个枕头,在木床的下方是一张古式衣柜,衣柜正中间有面半米长、三十公分宽的镜面,镜面泛黄,与古人所用的一般无二。

    不似现代的镜面,有种特殊的莹白光泽,很亮!

    在我右侧是张到我腰腹的长桌,桌子色彩也是脱落了许多,在老家也有这样的长桌,手放在上面很容易被突起的木刺扎伤,并且还会深深地陷入肉里。

    除此之外,便只剩下两张躺椅,也是古式的。

    老爷爷邀我坐在一把躺椅上,我毫不客气的一把躺了下去,躺椅发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咯吱’声响,对此我却不太在意,要说这玩意,真的很结实。

    以前的人们虽然穷,但是几乎每家每户都是实在人,一些商家卖的家具也是童叟无欺的货色,很是耐用。

    “喝茶!”老爷爷端起一杯,递了过来。

    我赶忙两手捧住,这是应该的,晚辈对于长辈就要尊敬,礼貌有加,除非对方为老不尊,否则这是必须要做到的……我妈常常这样教导着我。

    “爷爷你客气了。”我虽然不怎么喝茶,可现在也不好意思不喝,毕竟不喝有驳老人家的脸面。

    “喝了这杯茶先暖暖身子吧,在听老家伙我细细道来。”老爷爷呵呵一笑,扒拉扒拉的抽着烟感,迷蒙的烟雾下,他那苍老的显得十分有意境,朦胧中有点仙界仙人之感。

    老人家吧唧抽了口烟,突然一阵咳嗽,随后才逐渐平缓了下来,语气里有着说不尽的沧桑,道:“我们镇,在清代是隶属某位高官掌管,此人死后,埋在了此镇的某处,多年来无数盗墓贼均想要盗取此人的墓穴,却一直未曾有人得手……”

    在老人的讲述中,一幅显示着沧桑古意的画卷铺展在了我眼前。

    在清代那位高官死后,曾有许多盗墓贼,也就是传说中的摸金校尉之类的,依靠吃死人饭而发大财的盗贼们,曾经多次聚众要去刨了此人的墓穴,可是所去之人,事后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全部消失不见。

    老人的曾祖父也曾是一位盗墓贼,随着他的师父下了墓穴,从此便再也不曾见过……传闻,要想下墓,必须先找到灵屋,一间充斥着隐阴之气的灵宅。

    找到它,然后在里面得到某物,便能够顺利进入墓穴中,此物便是一颗夜明珠,是子珠……与墓穴内的夜明珠是同根同源,相伴而生,彼此间有着特殊的感应。

    这颗夜明珠在皇帝生前,曾经是当时太后最珍重的宝物,据说夜明珠内封存着一件秘密,有关于长生,也有人说与仙有关,得到它便可以见到仙人。

    传闻众说纷纭,但全部指向一点……得到它,便可以拥有知晓长生的秘法。

    而得到子珠之人,五年内必须下一趟墓穴,去朝拜母珠,否则便会在五年后人间蒸发。

    ……

    听到这里,老者恢复了常态,而我则是紧了紧拳头……因为我他娘的在当时将小凡抱向墙壁依靠时,手曾触摸到一物,那是一颗比拳头小一倍,刚好可以一手握满的一颗珠子。

    我当时好奇,加上那时情况不一样,我只好将此珠子放在小凡兜里,待我回去警局时,我几乎都忘了此事,若非老人家说出这件事,我都忘了我得到过子珠。

    也就是丫的,我五年内如果不下墓,去朝拜母珠,我就会狗日的人间蒸发。

    “子珠在我身上!”我想了想还是说出了这件事。

    “什么!”老人双腿一蹬,猛地站起身来,双眸绽放明亮之极的光芒。

    烟杆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气,茶水同样如此,空气有点凝结,处境有点古怪。

    这一刻,我看着老人家,老人家看着我,彼此之间寂静无声!

第七十二章 黑色催命符() 
老人家抬脚就是踹了过来,正中老子下怀,那痛的着实痛彻心扉。

    “你……你干嘛啊!”我咬牙切齿的问道。

    老人家耍了个漂亮的烟杆,吧唧抽了口烟:“也不知道你小子啥狗屎运,这都能被你赶上,多少人想遇到都不得终,偏偏你随意出门就能碰上,该说你什么好点!”

    卧槽!这他妈的跟踹我有什么关系。

    足足过了十分钟,我的疼痛才缓解下来。

    扶着墙缓缓站起身子,老子现在一肚子火,若非对方是位老者,我绝对会一脚踹过去,骑在他身上用力暴揍。

    “走,吃饭去……饭桌上说。”老人家提着烟杆这样对我说道。

    前后对比之下,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他孙儿,被他打完还得低眉顺耳。

    忍着怒火,我与他离开了偏方,来到饭桌上。

    老妪看见我还没离开,当即眉头扬起,不满的念叨了句:“怎么还不走!老东西你留他下来做什么!”

    “他得到了子珠,我需要他。”老人家神色淡然回答。

    “什么?他,他,他得到了子珠?你说他得到了子珠?”老妪一脸的不可置信之色,双手停止了盛饭的动作,一惊一乍的看着我。

    搞得老子像国宝一样,妈的!

    “少年郎,先坐下吃饭,一会儿老头子我会一一解释清楚。”老人家点点头,端起饭碗自顾自吃了起来。

    我皱着眉头,到底搞什么鬼东西,真他娘的操蛋!

    ……

    饭过三巡,肚子也有了七分饱,饭菜很富裕,有菜有海鲜,还有可口的萝卜汤。

    萝卜是腌制过的,很咸,非常之咸。

    与腌萝卜放在一起煮熟的,则是猪肉,猪肉特地剁碎,揉成肉丸子,与切碎的腌萝卜放在一起煮沸,几乎用不着放盐,只需要将它煮沸即可食用。

    这样的做法,在闽南地区很常见,我姨婆我妈妈都知道我喜欢喝这种汤,三不五时会煮一次。(天天吃,也会腻味啊!迷离吐槽时间)

    “噹!”

    碗筷落桌,老人家放下了碗筷,抹去了嘴角的油渍,清了清喉咙,道:“少年郎,老头子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您有何需要帮忙的,直说吧。”我‘满不在乎’!

    “好啊,少年郎真有英雄气概。”

    英雄你妹夫,那一脚我还没找你算账,这顿饭只能算是抵消了点。

    ……

    老爷爷在自家婆娘不满的眼神中,点燃了烟杆,幽幽叹了声,一下子给老子感觉像是又衰老了几十岁一般,即将入土的赶脚。

    “几十年前,我与我老伴唯一的儿子失踪了,就因为我带了陌生人来了家里,那是位乞丐,当时人们生活质量普遍很差,每家每户能够一顿三餐吃饱便称得上‘富裕家庭’!”

    “只是!当时的乞丐,在我进屋拿了几个馒头准备给他时,转头消失了,随后屋子内传来我老伴的喊叫声……孩子不见了,我老伴告诉我,他亲眼见到一身破烂衣服的乞丐抱着我们唯一的儿子离开了。”

    老爷爷讲到这里,抹了把老泪,让我颇感心酸不已,至于老妪好像是回忆起了以前,伤感的哽咽了几声,竟然没有骂人。

    “从那以后,长达几十年内,我一直在寻找我儿子,天正!可惜啊,一直未曾有消息。”老人家喝了口汤,叹气道。

    我蹙着眉头,几十年前?孩子被乞丐抱走?唯一的儿子?

    这三个问题困扰着我,这都几十年了,为何一定要坚持找回儿子?即便届时真找回了,还认识嘛?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还在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出声问道:“那当时您没有追出去嘛?”

    感觉我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自己的儿子丢了怎么可能会不追出去,一定是发生了何事。

    “找不到,追出去,人已经没了,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找不到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件事。”老人家一脸唏嘘之色。

    哦?明白了一件事情?(迷离也很好奇,究竟是何事。)

    “灵屋的看管者出现了,要寻找下一代看管者,而且必须是婴儿,天正当时刚出世不足三个月,正符合这项要求。”

    妈的!怎么越说越玄了,还灵屋?看管者?难道说那天晚上遇到的青年人便是他们的儿子?卧槽,看他们唏嘘的模样至少得有三十年以上吧?!!

    那位青年才几岁?至多二十岁上下……我猛然惊醒,那位青年的模样与眼前的老者有着五分相似,难怪老子觉得脸熟,原来如此!原来啊!

    可我没印象什么时候见过这位老人的,难道是以前来过这里,见过他,脑子里有他的印象,却始终不记得此人,这算什么?暂时性脑子短路?

    “老爷爷,您说您儿子被捉去当看管者,是不是在灵屋内呆着,会有某种好处,比如减缓苍老?”我问出了这个问题后,老人家一把抓住我的手肘!

    “你真在里面见过他?你真见过天正?他真在的里面嘛!”

    “跟你面相有五分相似,尤其是眼神,与您一般无二,应该是您儿子吧!”

    “什么?!”老妪猛地站起身来,随后捂着脸突然痛声大哭,边哭边哽咽的道:“老东西,我们,我们……我们的天正还活着,真的还活着。”

    老爷爷点了点头,道:“那老家伙我能够求你一件事嘛!”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五年内我必须进一趟灵屋,去朝拜所谓的母珠的话,那我只能够硬着头皮进去一趟了。

    “如果五年内当真必须去一趟,那我会去的。”我这样说,相当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少年郎,我知道你多少还是会有些担心,那摊开手掌,在你掌心是不是有几条黑线延伸而出,它会顺着你手掌的纹络延伸,每年不定长短延伸,持续不断,顺着你的手掌直至延伸到心脏……届时也就是你死亡之际。”老人家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确实心底有点不信这套,但现在我不得不信了。

    “只有我该去,还是我那位发小也必须一起去?”我紧张的问道,我最担心的还是小凡,如果她也跟着去,万一在底下发生些什么咋办?

    “如果他(她)也有黑色纹络,也必须去,必须去朝拜,才能救治!”老人家很笃定的说道。

    可是我有一事还不太明白,到底朝拜什么!朝拜一颗夜明珠?你。他妈绝对再跟老子开玩笑,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去朝拜一颗三无死物?

    没思想,不会讲话,不会活动的死物,要我去朝拜它?

    “最后一个问题,为何要去朝拜母珠?这点您清楚嘛!”我开口问道。

    老人家摇摇头,他所知也有限,可是有一点他很笃定,或许并不是去朝拜母珠,而是持有母珠之人,至于为何要去朝拜此人,只怕跟那些消失的人一般,并非朝拜如此简单。

    这么说的话,那些盗墓贼,本身是去盗墓,可是得到了子珠,想要的同时也不得不下墓,结果均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也就是我一旦下墓,有很大几率会死在下面!

    底下可能有僵尸,可能有恶鬼,可能有一切未知的恐怖生物……一定很恐怖。

    告别了老人家,我在回去警局的路上,不时注视着掌心的黑色纹络,这就是催命符啊!五年啊,五年内必须下去一趟,真他娘的衰!!!

    希望小凡没有得这种怪病才好!

    我看着西落的残阳,这一刻潮红的晚霞洒落全身,我摊开双臂享受着,或许这辈子在五年后便再无任何可能享受日照的温暖了,我……必须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

    PS:写到了现在,三十万字吧!迷离觉得故事要有一个篇章,而非整本书全是搞怪的情节,幽默的情绪会有,惊悚的剧情不容错过,温情更是会时刻存在,这才是这本书最终想要展现的一个点。

    《我的小姑娘》,最终想要的展示的并非惊悚、幽默、搞怪……而是我对于小凡这个人物,因为失去的一种伤感,我很后悔……如果当初我能够在与她最后一次温存时告白,是否一切真的就会不一样了?

    提前说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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