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金安-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地,十几米外就是小河,再往前便是青山,正是赏景的好去处。
“小姐,那边有人钓鱼,要不要叫他走开?”任梅问青筝。
“不用,一会儿太阳落山咱们就走了,别打扰人家了。”其实青筝也早就发现了,小河边儿上正有人在垂钓呢。离她们不远,从背影看是个书生打扮,身材有一点点瘦,不过要说是精干也行。看不清样子,此时正专注的看着鱼杆,应该并不知道来了她们几个不速之客。
江湖儿女,本就没什么男女大防的讲究,何况她们还是出自梨花谷,更没有那些个迂腐的毛病,大阳落山顶多也就两刻钟的工夫,何必打扰人家呢。
青筝坐在亭子里的石凳上,享受着难着的悠静时光。
不知道怎的,视线就落到了那书生的身上。
越看,青筝越觉得这人不简单了。
明明看着是个书生的打扮,可是青筝居然看不出他的功夫深浅,没错,这人居然是有功夫在身的。会不会功夫,那呼吸都是不一样的,到了青筝这个级别的高手,离这么进的距离,完全能从气吸上感受到周围人的功力深浅。但是这个人,青筝看不透。
哟,还真没想到,出来也不少天了,居然在这么一个僻静的小山村里,遇到高手了。
青筝回头看任梅与任梦两个,她们也算是梨花谷中年青一代数得着的高手了,看着神情并没有什么异样,再想想之前任梅还说想赶人家走的话,这是真没看出来人家会功夫吧?
有意思。
许是青筝盯着人家的时间太久了些,那人似有所感,回头向亭子这边儿看过来。
“完了完了完了”那人回头的时候,青筝心里就给自己默哀了。
以前老是报怨不知道啥叫一见钟情,老是稀里糊涂的就跟在任务里给人家过日子了,还一过就是一辈子,到任务结束了,都没搞明白,到底是利用多一些,还是感情多一些,或者只是想找个做伴的心情更多一些。
这下子,青筝终于明白啥叫一见钟情了。
要说,她也是经过几个世界的人了,什么人没见过,虽然情感都被抹掉了,就只当看电影的话,也算得上是久经考验了,怎么这么容易就动情了呢?
是受身体影响?还是受了原主外貌协会的性格影响呢?
青筝已经想不明白了。
此刻她的脑子里,自从那书生回头看向她这边的那一眼之后,就一直在放烟花。
怎么有这么好看的人?
怎么有人的眼睛能那么亮?
明明天还有黑,怎么就有星光在他眼睛里反射了?
青筝懵了不知道多久,回过神来,第一时间就飞身飘到了书生的身边。是的,飘,有轻功嘛,飞过去看着才更像仙女啊。青筝是什么人,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当然要立刻行动啊。
“公子有礼。”青筝眼睛都没离开过人家的脸,越看越喜欢了。站在边上,用她认为自己能发出的最温柔的声音,轻轻揖了一个礼。
“小姐有礼,小生还有事,先走了。”那人估计也没遇到过青筝这样的,眼神恨不得能吃了他,憋得满脸通红,再没了之前垂钓时的沉稳,慌慌张张的起身,差点儿把小马扎撞倒了,收了鱼杆,拿起马扎落荒而逃。连那装鱼的篓子都不要了。
“干吗?我又不吃人。”青筝郁闷了,头一回儿跟人家搭讪,居然把人给吓跑了,什么事儿嘛。下意识的往河里看了看自己的影子,明明很仙儿很美的呀,哪里吓人了?
“小姐?小姐?”耳边传来任梅的呼声。
“啊?”青筝回神儿。
“小姐,那书生怎么了?”任梅一脸的担心,就怕青筝再重蹈覆辙,上一回被帅哥打的伤可是才刚好了不久呢。
“任梅,我恋爱了。”青筝看着那书生离去的方面,嘴里发出梦幻般的声音,眼睛里也便是粉红色的小泡泡。
“啊?”任梅显然没听明白啥叫恋爱。但是青筝的表现说明了一切啊。
“走,回院子。”只到那身影一点儿都看不到了,青筝才转身,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都黑了。
“任梅,你去,看看那公子是村里的村民还是外客。仔细查一查他的背景,别太靠近他,你的功夫太底,会被发现的。”青筝边往回走,就吩咐任梅去查那书生的资料。
“小姐,一个书生,如果您真的看上了,直接绑回去就好了,何必费这些功夫呢?他有功夫吗?属下怎么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任梅还没有说什么,另一边儿的任梦倒是先开口了。
“你们感觉不到不正是说明他功内深厚吗?我都看不透他功内的深浅。江湖上有这么一位爱做书生打扮的高手吗?”这人其实特征还挺明显的,如果是成名的人物,应该好打听的。
“那要回去问问任柯了,他是江湖百事通,没什么他不知道的事儿。”任梦回道。
“快去啊。”青筝见任梅还没走,又崔了一句,任梅看了看她,到底叹了口气,走开了。
“做书生打扮的高手?江湖上倒是有那么几位好做书生打扮的,像是鬼书生,老秀才,半面状元等等,但是那些人顶多只能算是高手,并不会比任梅与任梦功力高。如小姐所说,年纪在二十五岁左右,长相俊逸,一身青衣的书生,属下倒真没有听说过。”回到院子后,青筝叫来任柯,把那书生的外形详细的描述了一下,结果,任柯居然没听过。
“我相信他的功夫不会比我的低。这种高手怎么会一点儿名声都没有?”青筝再次切认。
“与小姐不相上下?据属下所知,江湖中能与小姐功力不相上下的,不会超过五人之数,年纪在五十岁以下的,也就新任武林盟主江中流的独子江夜可以算做一个。江中流如果不是有那么个好儿子,哪里能他当武林盟主的份儿。不过据属下所知,那位江公子痴迷剑道,一直在他们家的藏剑谷中练功,从不出门啊。”任柯有点自言自语的样子。
“江湖这么大,有几个隐世高手也是很正常的。我不是也没在江湖上走动过,也没人知道我的功夫高低嘛。等任梅回来看看她能探到什么吧。”青筝倒是不怎么着急,只要人在,他还能跑到哪去?还在为找不到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公众号:r/d/w/w444或搜索热/度/网/文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第71章 大侠你别走啊(3)()
“小姐;那书子跑了。”任梅去后没多久就回来了。
“跑了?”青筝是真惊讶了。
“是啊。我问过村子里的人;他也是从外面过来,说是要进京赶考,路过这里;看到柳条湾风景好才留下的,已经住了半个多月了,住的跟咱们就隔了两个院子。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去山上看风景,要么就是在河边钓鱼,村子里的人都没见他练过武;都说不知道他有武功;看着也不像是会武功的样子,倒是对书本儿痴迷得很。”任梅办事儿还是稳当的,周围的人都问过了才来回话儿。
“进京赶考?离会试还有一年半呢,这么早就进京赶考?”青筝没有问任梅为啥能确定那书生已经走了。
“他是那么说的;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任梅合理推测了一下。
“既然他要进京,那咱们也往京城走吧。不留了;明天就起程。”既然有了一个方向,那就往京城去看看吧,反正去哪还不是溜达。
“是;属下这就下去准备。”任林在边儿上回话。
于是;就这么匆匆忙忙的;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的,青筝一行人就又着急忙慌的开始赶路,向京城行进。
青筝原本没以为进京前还能遇到小书生,就是进京之后,能不能见到,还得看运气,虽然说是进京赶考,是不是真的进京赶考都不好说啊。明明功力深厚,却要做出一幅书生的样子,也是让人想不到,谁知道他真实的目的是什么呢!
“咦?那不是小书生吗?”青筝正在车上晃得迷迷糊糊差点睡过去,突然感觉到有股强大的气息传过来,还在感慨,这世上果然高人多,随便看了那么一眼,居然是小书生。
“停车停车,咱们也去茶寮喝个茶。”青筝赶紧叫停车。
这地方是一个松阳县的县城,离城门还有二三里路的样子,已经能看到城墙了,周围官道边上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小贩在摆摊,卖米的卖菜的,卖柴的都有。小书生所在是路边的一个小茶寮,只是支个小茶棚,边儿上放着两张桌子,每张桌子配着四个长条儿凳子。小书生就在其中的一张桌子边儿上坐着,一边儿喝茶,一边儿看书。
“公子,咱们又见面啦,幸会幸会。”青筝直接坐到了书生的桌子边上。
“呃,您好。”小书生显然也是认识青筝的,看了一眼,行了个礼,马上就低下了头,耳朵都红了。
还没见过这么腼腆的男人,青筝被书生的样子逗得笑。
“已经第二次遇到了,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青筝开始套进乎了。
“小姐有礼,小生叶进。”小书生连头都没赶抬。
“原来是叶公子,妾身姓任。这厢有礼了。”青筝像模像样的行了个礼,既然是守礼的书生,那她就做个贤良吧,谁让看上人家了呢。
不是青筝不想抢啊,他要是个真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那青筝上回就直接抢了,还等什么呀。关键人家深藏不露,抢不了啊。打的话,青筝也不是打不过,问题是原主都被坑死一回了,这身上有功夫的人,她可不敢用强的。就算是她不像原主那么小白,也架不住防不胜防啊。万一小书生再给她来一掌,可不是要了亲命儿了嘛。
“小生还有事,先走了,告辞。”小书生也不傻,这是明白青筝啥意思了,那茶才喝了一小半,把书往随身的笈里一放,提起来匆匆的行了个礼,再次的落荒而逃了。
“哎,叶公子,叶公子”青筝出声喊了两声儿,结果,越喊越跑,看那意思,轻功都要用上了。
“这人,我又不吃人,干嘛呀。”青筝就服气了,想她这个身体也是千娇百媚的大美女一枚,怎么还有人送上门儿的便宜都不占呢?
“这样,任林,我自个儿上路追小书生去,你们别跟着了。”青筝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自个儿的排场实在大了点儿,把质朴的小书生给吓住了。
“大小姐,那可不行。左护法派我们出来,就是要保护大小姐的安全,我们不跟着怎么行。”任林立马就不乐意了。
“咳,笨不笨啊!非得这么明晃晃的跟着啊。就不会由明转暗,偷偷的保护着?”青筝也是服气了。
“呃是属下愚钝了。”任林愣了片刻,自个儿也笑了,枉他还是这辈儿人里的翘楚呢,这脑子,也有不灵的时候。
“不过你们可要离得远一点儿,小书生功力深厚,让他看出来,跟明着跟也没什么区别了。”青筝又补了一句。
“是。”这回任林很痛快的就同意了,他也想明白了,能伤到青筝的人,他们在边儿上也没啥用了。既然小姐想要自在,那他何必惹她不高兴呢。
青筝也没急着进城找人去,坐下来把剩下的那半杯茶喝了,又回到马车上,换了一身儿简洁点儿的衣服,青筝一路上也看了,时不时的也能看到个把侠女的行走江湖,到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啥的。但是她之前的衣服确实太张扬了点,好看是好看,动手也跟跳舞似的,就是走路啥的不太方便。
青筝选的是一身儿正红的劲装,红红火火的热烈。可能是过去的几辈子多多少少不是在勾心斗角的,就是忧国忧民,要么就是刨土块儿挣食儿吃,确实在是累了,这辈子,好像没那么些事儿,后面没有小鞭儿抽着了,青筝就想怎么张扬怎么活着。也可能是江湖儿女自带的洒脱吧。
红衣,再配上黑马。青筝自己别提多美了。
进城的时候,青筝在城门口又问了人,知道松阳县城一共就横三竖四七条街。进了城,也不急着找客栈,骑着马慢悠悠的一条街一条街的逛着。就不信找不到小书生。
嘿,还挺精,穿得挺穷酸的,按理是什么大店的,没想到,居然在最大的一家叫云来的客栈里找到了人。
“小二,订房,要三楼东首第一间。”青筝探好了小书生的具体位置,就下楼订房间。
“这位小姐,那是天字一号房,一天五两银子,您要订多久?”小二一听来了大买卖,脸立马就笑成了菊花儿,把青筝引到掌柜的柜台前去。
“先订两天的吧。”青筝随手拿了个元宝交上去,不是她扣儿,实在是觉得小书生见了她之后,估计还是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