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霉女大翻身 >

第69章

霉女大翻身-第69章

小说: 霉女大翻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动产你始终没有提及。你现在还没有考虑好吗?”

    陈阳闻言不禁笑了。这话要是在国内被人听见,或者狭隘的说,这话要是被王怡媛听见,她一定会说怀特的这种说法有点咒人赶紧死的意思,多半动机不纯——王怡媛的思维可一向都是天马行空的。

    不过陈阳自己知道,怀特其实并没有恶意。

    从公事上来讲,怀特是尽到自己作为律师的义务,有必要对当事人在遗嘱方面的不完善给予提醒;从私人交情上来说,怀特为陈阳的父母办事多年,跟陈阳的关系也是亦亲亦友,关心一下也是无可厚非。

    另外,英国人的观念跟国人确实有很大的差别,国人也许会对提及“死”这个字比较忌讳。但英国人不同,他们并不觉得提前立遗嘱会有什么不妥,与之相反的是,大部分英国人都觉得意外是不可控的,提前立好遗嘱是对自己和亲人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很多英国人就连出门旅行度假前,都会预先拟好遗嘱,以防不测的降临,这种“度假遗嘱”的形式,最近在英国很是流行,当然这可能跟近几年来空难频频出现以及欧洲国家多次遭遇恐怖袭击有关。但在国内,这种概念很难被大众所接受。

    此前还有外媒报导过,称我国国人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已成为了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

    我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存款比率最高、财富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因为文化传统的缘故,在国内,谈及死亡始终是一个禁忌,很多人都会觉得立遗嘱就类似于自己诅咒自己。

    我国国内的媒体也有报导过,在首都法院所处理的遗产继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都是由于缺少遗嘱而造成的,而在这些案件里,受到质疑的遗嘱中,有百分之六十都是无效的。

    媒体曾发出警告,称人们过世后,若生前没有立遗嘱,他们的子女会因遗产争夺而破坏家庭关系,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借此来呼吁民众提高对遗嘱的重视程度。

    不过,由于传统思想的禁锢,再加上法律普及的程度不够,很少有人会主动去咨询律师有关立遗嘱的相关问题。曾有媒体分析,我国超过22000万的老年人中,仅仅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拟定了遗嘱,这还是最乐观的估计。老年人都没有立遗嘱的心思,更遑论觉得自己距离死亡还很遥远的年轻人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也在呼吁全国地方机构建立免费的法律中心为那些六十岁以上的人群进行法律服务。由律师陈凯创建的慈善机构“中华遗嘱库”(China…Will…Registration…Center),自2013年开始就一直在做这件事情,已经免费处理了超过四万份遗嘱,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遗嘱认证服务提供机构。

    陈阳因为一句话而想起了很多东西,一时之间没有回应怀特的问题。

    怀特那边见陈阳没回应,以为陈阳暂时不想提及此事,叹了口气道:“好吧,你考虑清楚后再做决定也不迟。我先帮你把有关动产部分的遗嘱更改做出来,周一上午十点你来我办公室吧,我到时候约好见证人,你确认签字后就可以生效了。”

    “哦,好,谢谢。”陈阳有点尴尬自己刚才又走神了,不过他也没打算再解释什么,跟怀特再次确认了一下约见的时间后,就此挂断了电话。

    陈阳回忆了一下刚才的两通电话,想了想,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昨天才跟王怡媛分开,从国内飞到英国,中午时也跟王怡媛通过电话,怎么这还没多久,就总是会想到她呢?

    当万冬提到雕塑群,自己会去猜想王怡媛若是看到雕塑群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当怀特问及遗嘱问题时,自己也会去猜测王怡媛若是听到那些话会有什么样的回应。

    原本已经起身坐在床边的陈阳重新又倒回了床上,双手抱着头,口中则念叨着:“完了完了,中了那个霉女的毒了!”

    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当地时间晚上八点过,算起来国内已经是凌晨三点多,正是大部分人熟睡的时候,明显这不是打电话回国的好时机。

    放弃了打电话回国的念头,陈阳起床胡乱吃了点中午出门时顺带购买回来的零食,又倒回床上继续睡觉调整时差去了。

第134章 私家侦探业() 
周日上午起床后,陈阳挨个拜访了自己以前委托的几家私家侦探社。

    在我国,“私家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并未被政府所认可。

    1992年,我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成立,但随即在次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禁止“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

    直到我国加入WTO,根据世界商标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200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扩大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新增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和寻人调查等“安全服务“。然而允许注册并不意味着中国“私家侦探“禁令已开,目前企业登记还没有涉及到侦探类的范围,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之内。

    有研究者把国人对私人侦探的需求归为四大类:一是婚姻问题调查;二是在债务纠纷;三是在商业活动调查;四是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希望获取更多证据用以抗辩或控告。这四项对普通人来说很有精力或能力亲自介入,因此催生了对私人侦探的需求。不过在法律上,私家侦探的处境很尴尬,始终是处于灰色地带的。

    尽管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但近几年来,冠以“事务调查所“名称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在全国,这样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约有2、3000家。不过,公众事务调查并不等于私家侦探,我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家侦探。

    与我国不同的是,在英国,私家侦探是属于合法的职业。

    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一向具有“以民为主、以官为辅”的传统,因此其四人侦探业发展较早,早在16世纪开始,在伦敦等大城市就出现了警务官花钱去雇佣穷人代替执行勤务的现象,这应该算是私人侦探最早的雏形。

    17世纪末,一些大城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犯罪活动也剧增,由政府正式任命的执法官员和被雇佣的代理警务官都无法满足打击犯罪活动的需求。于是,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政府或者有钱的受害人只好想社会悬赏求助,吸引普通市民提供情报和抓捕罪犯。

    在这种条件下,专为获得赏金去调查案情和追捕罪犯的“捕盗人”应运而生,他们所行之事,类似与美国西部片中的赏金猎人,都是为了酬金不择手段地去追捕罪犯。当然,从事捕盗人和赏金猎人这种行业的人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在缉捕罪犯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定因素。

    即使在19世纪英国的正规警察机构建立之后,私人侦探也依然存在,所以当时的柯南道尔笔下才会孕育出“福尔摩斯”这个深入人心的虚拟人物,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

    英国的侦探行业发展到现在,犯罪侦查工作已经主要是由警察负责了,但在一些警方不方便介入或者无暇介入的普通案件中,或者是工业、商业领域里伪造活动的调查中,以及民事和经济纠纷的调查中,私人侦探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英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人侦探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就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开展调查活动,但不得染指涉及国家和政府机关机密的案件,也不得妨碍警方的犯罪侦查和执法工作。若四人侦探接手的委托中有涉及到重大犯罪案件的,则有义务向警方提供全部案情材料并将该案移交给警方处理。

    不管法律上对私家侦探有什么样的限制,最起码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在英国是属于合法的存在,所以在英国,尤其是伦敦这种大城市,私家侦探机构很容易寻找到。

    本来按照陈阳父母死于被谋杀这种恶性犯罪的情况,私家侦探社是不应当介入此类调查的。不过,任何规定都无法做到一丝不漏,关于法律对于私家侦探的限制亦是如此,自然也就有漏洞可钻。

    于是,几乎接受陈阳委托的所有侦探社与陈阳所签订的协议中,都不是接手调查陈阳父母被谋杀一事,而是变成了调查陈阳父母生前有哪些仇人,以及安放在小型飞机上的炸弹是哪里来的这两项。

    原本谋杀的恶性罪案,就此变成了普通的寻人和寻物,属于民事案件,自然也就不再受到英国法律对于私人侦探的限制了。

    这四年来,虽然接受陈阳委托的几家私人侦探社在调查上都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突破,但陈阳从来没有提出过明显的抱怨,依旧每半年一次按时支付不菲的调查费用。

    对这样的顾客,各家私人侦探社自然是将其奉为上宾,对所收集到的资料都特地安排有专人进行归纳整理,提供给陈阳的资料中,既有详细客观的调查记录,也有简约的总结性案情分析。

    因为要去好几家侦探社,所以陈阳并没有时间在其中一家待着慢慢阅读所有调查记录,在现场只能简单地翻阅了侦探社所提供的总结性分析资料,若实在有疑问再询问一下负责接待自己的人,然后就得再转去下一家。

    目前还接受陈阳委托并继续调查的只有四家侦探社,饶是如此,等陈阳挨个拜访完,带着几个厚厚的资料袋返还家中时,已经是下午19点过了。

    奔波了一天的陈阳没有顾得上休息,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后,坐在沙发上抽出了其中两家侦探社的详细调查记录,便开始开始依次翻阅起来。

    之所以只看这两家的资料,是因为另外两家提供的都是例行调查,没有提出任何特别之处,而这两家在总结分析中都提到了新的情况。一家是表示找到了有可能有犯罪动机的怀疑对象,另一家是表示对安放在飞机上的炸弹调查有了新的突破。

第135章 新推论() 
对于陈阳来说,首要的事情是找到谋害自己双亲的真正凶手,自然对安放在飞机上的炸弹更为关注,于是他首先看了表示对此调查有了新突破的那家侦探社所提供的资料。

    根据那家侦探社所提供的资料,他们反复查看了当时飞行俱乐部里提供的影像资料,但始终对在事发前一天的录像有所怀疑。

    当陈逍遥夫妇遇害之后,飞行俱乐部有将相关的录像资料提供给警方,侦探社只是想办法从警方处拷贝了一份。在对录像慢放、进行一帧一帧的分析时,侦探社发现事发当天凌晨,在存放出事飞机的维护间的录像有两次出现跳帧的现象,中间相隔的时间大约有二十几分钟。

    私人侦探怀疑有人篡改了当时的录像资料,并借用被篡改的那二十几分钟时间在飞机上安放了炸弹。但由于他们拿到的不是原始录像,所以也没办法完全确认录像是否有造假。

    不过这家侦探社也算是相当有本事了。他们之前从事发后警方收集的飞机残骸和炸弹碎片中分析出了制造炸弹所需材料的来源,这次更进一步,得出了一个就连警方都没有公布的结论:关于炸弹的引爆方式。

    由于飞机产生了两次爆炸,残骸破损严重,就连伦敦警方的爆破专家也只能猜测第二个炸弹应该是由于第一个炸弹爆炸后的高温而被引爆,但却无法确认第一个炸弹的引爆方式。

    而私人侦探社的好处就在这里体现出来了。他们不需要像警方那样对大众给予一个交待,所以并不需要确切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只需要列出所有的可能性然后一一排除,并把最后剩下的最有可能的一种可能性提供给委托人参考即可。

    可以确定的是,飞机上的炸弹并非使用无线遥控引爆,因为就算没有启动,接受无线信号的装备也会不断产生电磁波,对飞机本身的设备仪器都会产生干扰,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定时炸弹的可能性也不大,首先计时装置会发出声音,容易被检查飞机的技师发现,其次,虽然陈逍遥夫妇事发前几天已经预定了飞机的机型,但没人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试飞,所以这个可能性也基本可以排除。

    至于采用重力引爆或者借用飞机启动的电磁信号来引爆的方式也基本可以排除。因为在陈逍遥夫妇试飞前,会由飞行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将飞机从维护间内驶出,然后再由技师进行最后的检查。如果是那两种方式的话,那么在工作人员将飞机开出维护间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