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好朋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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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我的双眼沉默了好一会,似乎是被我的突然爆发吓了一跳。
我没有再说话,他也不言不语,我们就这么安静地对峙着。
然后,我们头顶的路灯闪了一下。
然后,路边的行人走过去了两三个,其中有一个还好奇地往我们的方向看了两眼。
。
他忽然就打破了沉默,用他温柔的声音对我说:“我是真心的,不是可怜你。”
“如果你愿意把我当朋友,那以后就跟王京他们一样,叫我石头吧。再也别叫什么‘石少爷’了,他们都笑话我,说你叫我少爷的时候特别像我的丫鬟。”
说到第二句的时候,他的声音里甚至染上了几分笑意。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的眼睛,不得不说是真的很漂亮,哪怕是被脸上的肉肉挤得有些狭促。
我的脑袋里有立马有两个小人打起了架。
一个我说:能和未来老板做朋友额,你要是放弃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就是猪!
另一个我说:你和他怎么成得了朋友?你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醒醒吧,郑十年!
也许是见我迟迟没有反应,他有些失了耐心,居然学我刚才的样子准备离开。
“别别走。”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
他回过头,向我勾了勾嘴角。
如果忽略掉那一小坨被挤变形的肉,那个笑容还是挺美好的。
“石”
他皱了皱眉头,于是我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话给临时改成了——
“石头。”
。
。
。
从那一天开始,我和石逆安,哦不,是我和石头,成为了朋友,“普通”朋友。
从那一天开始,我们的相处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我们还是和之前一样,周一到周四的时候,我会在上学前给他要抄的作业,他会在放学后在校门口等我,然后一边练习口语,一边走到我家。还有,我和他还要在周五的下午一起去顾老师家里补课。
只是,他对着我的话越来越多,我对着他也越来越放肆了。
元旦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我们迎来了我最害怕的英语口试。
不知道是他这段时间对我的突击起了作用,还是英语口试本来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这次口试我完成地出奇的顺利,也成功拿到了满分。
为了感谢他,我花了我半个月的零花钱请他在顾老师家隔壁的上岛咖啡吃了一顿牛排。
第一次吃牛排的我,还差点闹了笑话。还好石逆安不仅没有笑话我,他还耐心地教了我使用心得和西餐礼仪。
。
在2004年的最后一天,我躺在床上总结这丰富多彩的一年。
这一年,我从小镇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虽然也遇到了一些让我讨厌的人,但我也认识并交到了我在这里的第一个朋友。
临睡前,我准备给我的“第一个朋友”发一条新年祝福。
摒弃了那些虽然好听但十分套路的祝福短信之后,我编辑了一条虽然朴素,但情真意切的祝福:新年快乐!我的朋友。
几乎就在我的短信发送成功的下一秒,他的回复就已经过来了。
他说:祝你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快乐每一天!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她的眼睛,因为那天的月色并不好,所以我只能看到她眼镜下哭得肿肿的双眼,并没有多好看。
只是我突然发现,她瞳孔的颜色跟我一样,都不属于黑漆漆的那种,据说皮肤白的人都这样。
我小的时候经常因为白皮肤和非黑的瞳孔被人误以为是混血儿,我想她应该也是吧,她的眸色比我还要浅上三分。
当时的我忽然觉得她如果卸掉眼镜,蓄起长发应该会挺漂亮的。
后来的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这并不是我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连阅遍万千美女的萧笑也这么认为。
。
自那一天以后,我们的相处还是和以前一样。
但其实,也是有变化的。
比如,她已经把对我的称谓渐渐从“您”改成了“你”;再比如,她也开始习惯叫我石头,而不是石少爷或者石同学。
当然,如果还有第三个人在的话,她大部分时候还是毕恭毕敬地叫我石少爷。
口试结束之后,她为了感谢我还特地请我吃了牛排,那应该是为了配合我的身份特地挑选的地方。
我其实并不喜欢吃那里的牛排,牛排做地不够地道不说,环境还不是正规的西餐厅。但我知道,这是她能负担的最贵的地方了。
我还知道,那是她第一次吃牛排。
在我的记忆中,那应该是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让他买单。
。
2004年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在她的提醒下喂养我手机里的宠物。
这只宠物,是为了当时的另外一个“她”养的,我之前已经养死了好多只。
吃西餐那天,她无意中看到我又弄死了一只,于是自告奋勇地说要帮我。对于她的“玩游戏”属性,我已经亲眼见识过很多次,真的很厉害,甚至厉害过我认识的很多男生包括我。
于是在她的提醒下,我的这只宠物已经成功得活得比王京的那只久了,这让另外那个“她”很开心。
我发消息给另外那个“她”汇报宠物的生存状态,顺便和她互相祝福了新年快乐。
然后,在这一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也给她发了一条祝福短信。
短信快要编辑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的手机进了一条短信,我把正在编写的内容发送成功之后才退出去查看。
原来是她发过来的,内容和她选的学科一样很直接干脆。
我被她最后的那四个字给逗乐了。
‘我的朋友’。
我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
我的朋友,我希望你在新的一年能够真正的快乐起来。
我的朋友,等着迎接我送你的新年礼物吧。
ps:说到“丫鬟”这个话题,其实王京的原话是:她每次叫你少爷,我都会想到古代少爷身边的贴身丫鬟。
我觉得把原话讲给她听有些太冒犯,所以最后把“贴身”那两个字给去掉了。
第19章 2005——新朋友宜一()
过完元旦小长假,我们迎来了我们生命中最难忘的一年——
我们要高考了。
在放小长假之前学校又考了一次小考,这次考试我感觉比上次期中考试感觉更好了。
如果这个时候上天可以让我在和同学相处得好和成绩好之间选择一个,我一定毫无犹豫地选择后者——
孤独的我,越挫越勇。
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有很多道或羡慕或嫉妒或不甘的眼神射向我。我骄傲地昂起了头,主动地接受了她们的目光。
我对自己说:要保持,要戒骄戒躁,更要加油,你还没有挤上那张只有年纪前十才能写上名字的红榜。
和市的学校虽然注重素质教育,但还是不能免俗得会有各种榜单。只是跟我们老家不同的是,这里的榜单只公布成绩好的学生,我们那边的都是公布成绩差的。
我的成绩虽然在我们班级几乎已经是稳坐第一,但因为英语和语文作文老是拖后腿,所以哪怕我物理数学将近满分也没法挤进那张红榜。
红榜上的最后几名一直来来回回地换来换去,那前五名则是一直雷打不动,自从有这张榜开始。
我牢牢地记住了那五个名字,尤其是其中的一个叫“宜一”的女孩子。
我万万没想到,我居然会在顾老师家见到她的真人!
她居然也要跟我一样补习英文?!
我带着好奇上完了英语课,然后就在下楼的时候问出了这个问题。
她笑了笑,回答道:“大概是我爸希望我能拿满分吧。”
我:“”
。
她和我是乘同一辆公交车回去的,只不过她要比我多坐三站路,所以我们一起等车、一起回家。
等我从公交车上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是互留过联系方式的朋友了。
汉语中有一个成语可以很恰当地形容我们这种情况——
一见如故。
原来,我们都来自宜省——她来自宜省的省会城市江市,我来自宜省的三级小城苏市。
宜一的爸爸是和市人,年轻的时候因为政治原因去了宜省的农村上山下乡,然后他在那里认识了宜一的妈妈,后来也就留在了那里。若干年以后,宜一的父亲成功地混进了江市,并且在那里买了房生了根。
宜省的高考竞争实在是太过惨烈,宜一又正好有机会把户口迁回和市,于是她爸爸就把她一个人送回了和市的爷爷家,让她在和市参加高考。她的性质和我差不多,只不过我的户口是通过买房买来的,还是一个必须三年后才能转正的临时户口。
还有,她爸爸也算是我爸爸的同事,不过她爸爸在江市,并且据说也不准备回和市,宜一也打算借和市的高考便利考回江市最好的宜江大学。
她说:其实本来在省中也是有机会的,只不过在和市考几乎是百分百的把握。
她还说:家人朋友都在那里,不想离开故土。
对于她的话,我表示深刻的同意。如果不是苏市没有大学,我的朋友又是考往全国各地,我也不想离开故土。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一定会告诉曾经的自己:千万不要那么天真,到一个新的地方从头开始,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
有了宜一这个朋友之后,我觉得我的生活一下子就阳光明媚起来。
我的体育活动课终于有了固定的伙伴,别看宜一是个身材胖胖身高一般的小姑娘,她打起乒乓球来可是灵活地很。
我的午饭也是有固定的伙伴了,我们每周还会有个一到两次去学校外面改善伙食。我现在终于理解了为什么石逆安不愿意在学校吃午饭了,因为哪怕穷如我也忍不住天天吃学校食堂了。
因为都是物理班的学生,所以我们约好每次补完课之后一起去顾老师家边上的肯德基,一起做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或者一起研究来自宜省两所省重点高中的习题。大概是因为之前两年接受的高中教育都是来自同一个省,所以我们讨论起来特别有默契。
当然,我的反应没有她快,所用的解题方法也不如她灵活。省中之所以是宜省最好的省重点高中,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我能够在高考前半年接受到半个“省中老师”的教诲也是我的幸运。
在一次讨论题目的过程中,我还听到了一个老熟人的名字。
“余杰吗?他高二就已经被首都大学预订了。据说美国有两所常春藤名校也向他递了橄榄枝,我听我同学说,他最后还是选了在首都大学。”
这是宜一听说我也认识余杰之后,给我汇报的他的近况。
说完这番话之后,她又感叹了一句:“上天真是眷顾他,长得不错,脑子更不错。还好我们省中的女生少,且大部分都是学业为重,不然他得伤了多少芳心呐”
我忽然想起我们初中那会当我们还都是花季雨季的少男少女,大部分的人都怀揣着一颗又清纯又骚动的心。
我曾亲眼见到有多少女生给余杰送情书,我甚至亲眼看到他打开了一封比较“另类”的情书,并且在看完之后很认真地给对方改正了错别字,还让那位转交的哥们转交了回去。
我当时就觉得,余杰真的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他怎么可以因为对方是校长的女儿就差别对待呢?这让被他扔了情书的教导主任的女儿怎么想?
他也是个话不多且有些高冷的人,这一点和石逆安蛮像的。但谁让石逆安是我的未来老板呢,所以哪怕他坐在我周围,我对他也没那么热情。
毕竟,谁还不是小公主了?
我们平时仅有的交流大部分也都围绕学业。伍乐当时为了这个事没少闹我,说什么余杰对我与众不同,还说什么我们之间有“奸情”。
我觉得她可能真的想多了,他之所以选择跟我讨论题目,那纯粹是因为他觉得我的智商在我们班那群只知道花痴他的女同学里面,算是鹤立鸡群了。
没想到他去了省中之后,居然都没什么人像众星一样捧着他了?
想到曾经的竞争对手过得并没有以前好,我的心里居然生出了变态的暗爽!
当然,我也就暗爽一下下,毕竟我真的不如他,我再怎么努力,也做不到被那么多名校看重,并且可以反过来去选学校。
这就是�